项目名称:青岛市娄山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位于李沧区星河湾南片区规划九路以南、规划三号线以东、现状娄山河污水处理厂以西。 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自筹20% 、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80% 招标工程类型: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708590000元 工程造价:579626072.56元 工程规模:24916.7平方米 投资计划单位及文号:青发改投资核(2024)2号 建设单位:青岛环湾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阚宝强 电 话:0532-84672686 招标单位:青岛环湾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阚宝强 电 话:0532-8467268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文君 电 话:0532-67762678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2311-370200-04-01-5967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24916.7平方米。扩建工程规模为5万吨/日,并对现有处理能力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地表水准IV类水质标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调蓄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再生水泵房,配套电气仪表、除臭、采暖通风及总平面工程。 2、招标范围: 2.1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供电外线、深基坑设计等)及施工期间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及相关责任期保修等工程。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 24916.7平方米 青岛市娄山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357275160 17346212.56 205004700 无 无 无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 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2.1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2.2 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3 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1、4、5项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2.2、3、4、5项要求; 2、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协议中须明确主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3、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联合体联合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规模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造提升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额4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项目的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设计费1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及亮化除外)设计项目。 九、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递交地点: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室(305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20 09:30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地点: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4号开标室(305室)】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2-20 09:30 十二、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阚宝强,联系电话:0532-84672686,邮箱:826804610@qq.com,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22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158邮箱:qdswgljgcs@qd.shangdong.cn,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来源: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24-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