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次氯酸钠消毒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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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A3303010410000583001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含综合管理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项目代码(2107-330383-99-01-59809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南涂围区内,东至启源路,西至环城河,南至海丰路,北至疏港大道;本项目再生水厂一期(含综合管理区)总占地约69.7亩,总建筑面积38145m2(含地下建筑面积3468m2),再生水厂一期规模12万m3/d,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次氯酸钠辅助)”;出水水质按照“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约20960万元;计划工期:总工期330日历天(①330日历天完工(与总包配合,服从总包的工程进度安排,不影响其他分项工程的进度;从招标人下达指令进场开始安装起至所有各系统安装完成,包括完成单机调试和联动调试且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可申请完工验收。开始进污水时间的工期为270日历天。②通过完工验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经批准进入连续合格稳定试运行期(3个月);连续稳定试运行成功后即进入环保验收,环保验收后一个月,可申请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格;达到《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含图纸)》各项指标要求,若发生《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含图纸)》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则以本招标文件为准;进水指标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含图纸)》,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其余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2 招标范围:
(一)新建再生水厂一期建构筑物的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进水闸门井、一体化构筑物(含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渠、加氯接触池、再生水泵房、出水泵房、调蓄池及放空泵房A、废水池及放空泵房B、鼓风机房、鼓风机房B、污泥均质池、加药间、次氯酸钠及碳源投加间、工具间)、综合楼、附属楼、门卫等所有设备的集成、供货、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进污水调试合格、完工验收、连续合格稳定试运行3个月、环保验收;
(二)新建产业园厂区监控系统、自控系统(包括接入中央控制室)的集成、供货、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进污水调试合格、完工验收、连续合格稳定试运行3个月、环保验收;
(三)除臭装置的集成、供货、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进臭气调试合格、完工验收、连续合格稳定试运行3个月、环保验收;
(四)环保验收合格后委托运营6个月,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人员培训服务等工作;
(五)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全面负责,实现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六)其它服务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22】5号文件规定;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已完成单项合同项目处理量规模在6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业绩(不含提标改造工程;如为扩建项目,则相应业绩指扩建部分处理量规模6万m3/d及以上,不含原处理量规模)。污水处理工程业绩是指至少含有与污水处理厂相关的预处理系统、生物反应池、沉淀池、出水泵房等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整业绩;单体业绩,如仅提供进水泵房业绩、仅提供生物反应池业绩或其他单体业绩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不予以认可;污水提升泵站业绩、自来水厂业绩不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详见3.1.3。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③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对外发布的进浙企业备案列表查询(含投标人)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12月8日至12月30日9时30分,直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市分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30日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3日。
5.4 答疑时间:2022年12月14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港分网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浙江省龙港市世纪大道与西一街交叉口西北侧300米处 
电 话:0577-26651029  

招标代理: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5067898371

(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