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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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0]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连云港市墟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基地面积约39717平方米,新增4万吨/日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A/O污水处理工艺。
2.2 招标范围:墟沟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扩建工程工艺设备、电气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包括为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需配备的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供货、安装/安装指导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以及调试期间提供必要的培训工作;部分设备含安装,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 质保期:12个月;
2.5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50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2.8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大港西路26号墟沟污水处理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提供招标货物和伴随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9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供货业绩。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采购供货合同。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价款、工程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5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05月-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6 投标人需提供推流器及内回流泵设备、水泵设备、曝气系统设备的品牌制造商所出具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销售商授权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 号、【2015】15号、【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等)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2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6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以下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
① 营业执照;
② 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③ 类似业绩的采购供货合同;
④ 投标人承诺书;
⑤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2021年5月份至2021年10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⑥ 投标人需提供推流器及内回流泵设备、水泵设备、曝气系统设备的品牌制造商所出具对本项目唯一的合法销售商授权书。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2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3~6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光大水务(连云港)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邮 编:222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0555821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邮 编:222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06139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