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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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银川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已由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部以苏银经发【2020】27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代理为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一期一阶段占地面积约66亩,土建规模为2.5万m3/d,设备安装规模为1.25万m3/d;配套管网部分新建再生水厂至现状调蓄池DN500-DN600管共计12.45公里,再生水厂至头道沟水库上游DN600管0.4公里,工业用水管道DN200管6.58公里。
2.2 建设地点:苏银产业园唐和路、如意街、佳木路、省道S203包围地段。
2.3 招标范围:银川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回用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保设备生产或设计集成配置安装能力,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招标人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 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0日(截止于2021年2月10日17:00)通过CA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 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951-6891120。
4.3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苏银产业园智慧研发大厦8楼8005室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951-8886572

招标代理:宁夏巨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303室
联系人:杨涛
电 话:0951-3301579、1520957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