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滨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曝气沉砂池等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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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省江门市滨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20】82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0705-78-01-024045,招标人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融资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处理规模为3万m³/d。项目污水处理采用“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絮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生物池+二沉池+加磁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活性炭吸附”工艺,尾水经紫外线消毒后排放。
2.2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9020.80万元,其中建安费(含设备费)约21652.56万元。
2.3 总工期:54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其中土建部分设计工期30日,工艺部分设计工期15日),施工工期49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⑴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安全设计专篇等)、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设计总体管理等。
⑵ 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⑶ 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建设地点:银湖湾滨海新区
2.8 工程质量要求:
⑴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颁布的设计规定要求。
⑵ 施工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补充说明: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指排水工程、市政工程、给水排水等)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江门市滨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方具备的资质,且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多于2家(含2家)。⑵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责任。
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6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
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 未办理CA 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
⑴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6日17时30分(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⑵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7时30分(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⑶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6日17时30分(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
⑸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9时30分(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⑹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⑺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⑻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⑼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① 招标公告第3.4条修改为: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江建【2019】35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② 招标公告第3.6条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亲笔签字确认。
③ 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招标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女士
电 话:0750-645015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827009990/1368881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