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机电及仪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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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⑴ 项目概况:浙江省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期新建污水处理工程15万m3/d,出水执行类Ⅳ类水质标准;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15万m3/d,出水由现状一级A标准提高至类Ⅳ类水质标准;一、二期提标改造工程和三期新建污水处理工程产生的全部污泥脱水处理。本项目针对浙江省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机电及仪控设备进行招标,具体详见“第三册 第八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⑵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⑴ 招标项目编号:0762-2040CBNB1001
⑵ 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机电及仪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
⑶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浙江省
⑷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机电及仪控设备 一批 投标人须全面负责浙江省宁波市北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机电及仪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具体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鼓风机房及9#变电所、机修车间、进水计量井、出水计量井、空气计量井、外回流污泥计量井、高效沉淀池进水计量井、反硝化深床滤池进水闸门井、剩余污泥计量井、厂区进水井、现状顶管工作井改造、现状加氯加药间、现状一期污泥脱水机房、现状一期储泥池、现状水解及曝气生物流化池、进水仪表小屋、出水仪表小屋等构(建)筑物、加盖工程、现有中控室改造、全厂自控及监控系统集成所涉及到的所有机械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管道的设计、供货、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配合试运行、配合性能考核和验收。详见“第三册 第八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3.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指承担现场安装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之一:(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必须在2012年1月1日之后)至开标日,已完成至少1个处理能力不小于10万吨/日、出水标准等于或优于一级A排放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成套工艺设备供货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的金额大于等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所提供合同签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业绩,则本项目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该业绩联合体的牵头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为PPP、BOT、BT、TOT项目类型的,则投标人必须是该类项目的直接完成者(直接完成者是指成套工艺设备供货项目业绩实际工作的完成者),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排放标准的,需同时提供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证明复印件,如为PPP、BOT、BT、TOT合同,需提供加盖用户公章的直接完成者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人)现场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必须在2012年1月1日之后)至开标日,必须作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个1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成套工艺设备供货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的金额大于等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所提供合同签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
若投标人现场项目负责人提供的项目业绩为PPP、BOT、BT、TOT项目类型的,则投标人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担该项目成套工艺设备供货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现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作内容,需同时提供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注:3.2及3.3条款中竣工验收证明的提交规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记录)或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书(记录)或验收鉴定书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交工验收证明的提交规定:提供交工验收证书(记录)。提供的交工验收证书(记录)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2019年10月1日以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银行签发的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流动资金证明或基本开户银行签发的同等额度的银行授信证明;
3.5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⑵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⑶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⑴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0-01-20
⑵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0-02-10
⑶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⑸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邮箱:719126619@qq.com。)
⑹ 招标文件售价:¥2000/$300
⑺ 其他说明: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5、补充说明:
⑴ 报名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名称、联系地址、手机号、传真、邮箱、开户行及账号、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
⑵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报名时必须确定联合体所有成员,报名成功后不得随意变更联合体成员,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02-21 09:00;
⑵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基招标会议中心(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楼)开标室;
⑶ 开标地点:中基招标会议中心(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楼)开标室。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系人:毕工
电 话:0574-2787873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李艳
电 话:0574-87425382
传 真:87425386
电 邮:y-vivi@163.com
开户行(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开户行(美 元):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账 号(人民币):3901110009200043078
账 号(美 元):3901110009814008126
账 号(日 元):3901110009827008737
账 号(欧 元):3901110009838008695
银行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中山西路218号
开户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swift代码:ICBKCNBJNBO
行号(人民币):2519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