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3-30 截止日期: 2015-04-0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喀纳斯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已由新环函〔2014〕9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纳斯景区环保建设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补助、地州配套、管委会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喀纳斯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 2.2 建设地址:喀纳斯 2.3 建筑规模:在中水回用池设置围栏3千米,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输送管网13.02KM及其他附属设备(抽水泵,控制阀井、过滤器,地埋式升降喷头等)。 2.4 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605万元 2.5 计划工期:93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8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含贰级)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工程量清单报价)。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19: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年4月4日至2015年4月8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路3区70栋 邮 编:836500 联系人:李继红 电 话:0906-6265016 传 真:0906-6265016 电 邮:41534490497@qq.com 开户行:农行阿勒泰市支行 账 号:150801040001587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4-3 2:27:18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