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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8-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污水处理厂 (2015/3/22 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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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合格法)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平武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投资〔2015〕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平武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的备案号为2015-5#。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镇区内 2.3 项目规模:新建处理规模700立方/天的污水厂,管网建设约300米。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461.09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461.0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规定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为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5年3月23日15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比选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随机选择中选人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平武县政务中心(发改窗口)。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4)如是省外注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设厅办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不是在川报网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人通过川报网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比选人: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湾行政新区 邮 编:622550 联系人:格姆 电 话:0816-8825152 传 真:0816-8829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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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9 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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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平武县环境保护局“平武县平通镇污水处理工程”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原国家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污水处理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场镇西南侧 4、占地面积:计划用地1.35亩 5、项目总投资:337万元 6、建设内容:建设1座日处理设计能力700m3/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300m污水管网。本项目所服务区域为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场镇,采用“A2/O”的污水处理工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龙安路 联系人:严荣灵 电 话:139901796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雅安市环境科技服务部(国环评证乙字第3231号)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66号建设大厦八楼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13689695007 电 邮:306699920@qq.com 四、环境评价主要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程序主要分为三部份: ⑴ 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工作; ⑵ 现场监测与资料收集、资料分析与室内计算; ⑶ 环评报告编制与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评将对项目建设期及实施后对项目周围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影响及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哪些污染物对您的影响最大? 2、本项目营运期哪些因素会对周围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3、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您可以通过公示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或其它方式向项目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的看法和建议。 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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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9 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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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响岩镇、高村乡三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比选公告 平武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就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响岩镇、高村乡三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响岩镇、高村乡三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项目 2、项目业主: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3、服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响岩镇、高村乡 4、工程规模: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污水处理厂约700m3/d、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响岩镇污水处理厂500m3/d、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高村乡镇污水处理厂400m3/d。 5、服务内容:为遵守水保法规,落实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响岩镇、高村乡生活污水处理厂水土保持手续,获取平武县水务局水土保持文件,平武县环境保护局拟委托第三方编制公司对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响岩镇、高村乡三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服务期限:中选后,合同签订生效日起40个工作日,即4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类型的服务,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 2、具有国家水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编制经验不少于三年。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的编制单位。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16日17时00分。 2、报名需提供材料: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人代表未能亲自办理,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副本原件查验、收取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四、其他说明 1、报名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虚报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比选办法: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参选人中,采用合计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包含编制费、评估费、专家评审费以及其他费用等);若合计报价最低者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相同,则资质高者为中选人。 3、比选文件内容及要求 ⑴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⑷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⑸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 项目报价表,格式自拟。 4、请将比选文件密封后,由参选人在2015年2月16日14时00分前送达环保局二楼会议室,过时恕不接受。 5、评委由平武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组成。 比选人: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16-8825152、13778111792 2015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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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9 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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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通镇、响岩镇、高村乡污水处理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比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工程比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比选公告的规定,平通镇、响岩镇、高村乡污水处理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比选工作已经结束,经评选委员会评审,中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中 选 人:四川联合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 选 价:平通镇6.8万元;响岩镇6.6万元;高村乡6.5万元,合计报价19.9万元 服务期限:40个工作日 如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选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平武县环境保护局提出质疑。(地址: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新区;联系电话:0816-8825152、13778111792)。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请中选人于本公告公示期(7个工作日)结束后,到平武县环境保护局领取中选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201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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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9 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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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比选公告 平武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就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2)项目业主: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3)服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 (4)工程规模: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约700m3/d。 (5)服务内容:建日处理700吨污水处理厂1处,及配套管网和附属设施建设,平武县环境保护局拟委托第三方编制公司对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开展设计工作。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服务期限:中选后,合同签订生效日起40个工作日,即4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类型的服务,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保专项(业)丙级或市政(需含给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且编制经验不少于三年。 (3)需具备PASG工艺技术设计能力(出具具有做过PASG工艺技术的证明文件:如设计合同或出具PASG工艺技术的设计使用授权书等,在参加比选时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的编制单位。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17时00分 2、报名需提供材料: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人代表未能亲自办理,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副本原件查验、收取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四、其他说明 1、报名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虚报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比选办法: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参选人中,采用合计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包含编制费、评估费、专家评审费以及其他费用等);若合计报价最低者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相同,则资质高者为中选人。 3、比选文件内容及要求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报价表,格式自拟。 4、请将比选文件密封后,由参选人在2015年4月21日14时00分前送达环保局二楼会议室,过时恕不接受。 5、评委由平武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组成。 比选人: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16-8825152、13778111792 2015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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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9 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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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比选公告(第二次) 平武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比选人)现就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工作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2)项目业主: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3)服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 (4)工程规模:平通镇污水处理厂约700m3/d。 (5)服务内容:建日处理700吨污水处理厂1处,及配套管网和附属设施建设,平武县环境保护局拟委托第三方编制公司对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开展设计工作。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服务期限:中选后,合同签订生效日起40个工作日,即4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类型的服务,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保专项(业)丙级或市政(需含给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且编制经验不少于三年。 (3)需具备PASG工艺技术设计能力(出具具有做过PASG工艺技术的证明文件:如设计合同或出具PASG工艺技术的设计使用授权书等,在参加比选时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的编制单位。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17时00分 2、报名需提供材料: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人代表未能亲自办理,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副本原件查验、收取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四、其他说明 1、报名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虚报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比选办法: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参选人中,采用合计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包含编制费、评估费、专家评审费以及其他费用等);若合计报价最低者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相同,则资质高者为中选人。 3、比选文件内容及要求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报价表,格式自拟。 4、请将比选文件密封后,由参选人在2015年5月5日14时00分前送达环保局二楼会议室,过时恕不接受。 5、评委由平武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组成。 比选人:平武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816-8825152、13778111792 2015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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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9 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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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比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工程设计比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设计比选公告(第二次)的规定,四川省绵阳市平通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单位比选工作已经结束,经评选委员会评审,中选人已经确定。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 选 人:四川省科学城中心科技有限公司 中 选 价:17.3万元 服务期限:40个工作日如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选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平武县环境保护局提出质疑。(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新区;联系电话:0816-8825152、13778111792)。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请中选人于本公告公示期(7个工作日)结束后,到平武县环境保护局领取中选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201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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