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池市发展改革委:《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巴马瑶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河发改投资报[2007]152号)收悉。巴马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巴马瑶族自治县城区污水处理问题,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同意建设巴马瑶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工程。 二、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5万立方米,配套管网32.93公里,污水提升泵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建日处理污水1.5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DN300─DN900污水收集管网15.22公里,改造□600×800~□1200×1600旧管渠17.71公里,建污水提升泵站等。 三、污水处理厂厂址。同意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巴马县城那塘桥北面。 四、污水处理工艺。同意采用“A2/O+化学除磷+虹吸滤池”污水处理工艺,并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五、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六、要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468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66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投资2980万元,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筹1705万元。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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