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江县城污水处理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台江县发展改革局:你局《关于要求呈报调整台江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台发改呈[2011]7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2007年我委以黔发改投资[2007]481号文批复了台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以黔发改建设[2008]2551号文批复了台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厂0.3万吨/天,污水收集输送系统23314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台江县政府决定采用BOT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厂区,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根据省政府《关于研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09]65号)精神,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相关手续,结合有关单位和专家评估论证意见,原则同意台江县城污水处理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系统19910米。 二、建设方案:原则同意调整可研报告推荐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铺设方案、工程技术方案及管材选择方案。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1840万元。 四、资金来源:中央补助75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008万元,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一年。 六、项目法人单位:台江县自来水公司。 七、鉴于台江县已利用项目资金建设完成污水收集输送系19910米。台江县政府须保证项目建设资金,在2013年6月前将剩余的3404米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建设完成,确保建成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总长度达到23314米,污水收集能力达到0.3万吨/日,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规模和设计进水浓度要求。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30日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