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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9回复 | 分论坛版主: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19571-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015/2/28 7:13: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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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重庆→ 浏览帖子:1296重庆涪陵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7670&bd=4

1296重庆涪陵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1296 重 庆 涪陵污水处理厂 A/A/0 2003年 5月 8 6.1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500102 75622953-4(1) 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市辖区 500102 75622953-4(1) 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市)

15347-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2741&classid=858


重庆市涪陵区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3年是实施涪陵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关键的一年,也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重要的一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市、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把涪陵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快速发展、环境优美宜居、生态良性循环的“双百”现代化大城市。

一、工作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具体“围绕一个目标、处理好三个关系、解决四个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四个确保”的“1334工作思路”,即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目标,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总量与容量、执法与服务三大关系,着力解决好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蒿枝坝及城区环境污染、农村畜禽养殖及榨菜污染、重点区域及工业企业环境安全等四大环境问题,确保我区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落户涪陵的重点项目有环境容量支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区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零发生。

二、工作目标
1、环境质量目标:城区空气质量满足优良的天数达到315天以上,长江、乌江干流和黎香溪等次级河流水质控制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以内。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建制镇(乡)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以内。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全区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2013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比2012年分别减少0.9%和2.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2年分别减少0.6%、0.3%。
3、污染防治目标: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9%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8%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3%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0%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10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保持100%;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稳定达标,工业、医疗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4、环境安全目标: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防范化工等行业环境风险;不发生或引发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重大、特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和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5、创模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并提升市级环保模范区创建成果。按照全市构建“9+6+X”环保模范城市体系要求,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步伐,全面提升全区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第一、精心编制创模规划,全面启动国模创建工作。在进一步巩固市级环保模范城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 3月前完成国模创建规划编制,力争8月前通过市环保局初审,10月前报国家环保部审批,年底前印发实施。
第二、大力实施总量减排,加快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强化结构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性文件,积极探索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分期分批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年内完成华康榨菜厂等榨菜企业关停,启动龙桥热电厂3、4号炉机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关停中化涪陵化工矿制酸2号系统。二是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增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深化“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尤其是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格核算污染物新增量,对没有总量替代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三是深挖减排项目,完成渝扬、国色食品等2个榨菜废水治理项目和双福、泰升等15个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李渡大耍坝、龙桥园区、百胜榨菜废水集中处理等3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分别达到10000吨/日、6000吨/日、400吨/日;完成华新水泥厂脱硝项目,为重点项目上马提供足够的环境容量支撑。四是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建峰、蓬威石化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五是深入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督促企业提高生产水平、减少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大力实施重金属深度治污,推进电镀入园方案的实施,完成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目标,严防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第三、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推进宜居涪陵建设。一是强力实施蓝天行动,稳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强化PM10、NO2、SO2治理,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开展PM2.5、O3、VOC防治,完善区域和部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提升空气污染预警预控及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大燃煤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对现有燃煤设施的排污监管,深入推进煤改气工作,提高控煤区内的清洁能源使用率,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基本无煤区、无煤街道建设成果,防治燃煤反弹。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强化对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的标准化管理。加大蒿枝坝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入开展车辆带泥、冒装撒漏、施工扬尘整治,加大道路清扫和柔性沥青路面改造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减少油烟污染及投诉;建成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并投入运行,提高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启动中化涪陵化工涪蔺公路线以下磷酸一铵、二铵三套系统的淘汰关停工作,逐步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二是扎实推进宁静行动,防止噪声扰民。继续深化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力争创建安静居住小区1个。严格文化娱乐场所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违章鸣号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重点开展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治理。
第四、大力开展碧水行动,保护库区水环境安全。一是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三大园区和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乡镇的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集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深化污泥处置利用,落实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泥、垃圾渗滤液处置达标。建成百胜、义和、石沱三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开工建设武陵山、马武等乡镇、白涛氯碱片区污水处理项目,以及涪陵污泥处置工程、焚烧发电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长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处置工程,推进蒿枝坝片区和沙溪沟片区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完成青羊、龙潭、焦石、白涛4个乡镇街道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建设。二是推进城乡饮水工程。完成城区糠壳湾码头搬迁,深入开展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市政污水、水产养殖和工业及船舶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完备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农村及城区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全面启动《三峡工程后期扶持规划》项目的实施。四是拓展医疗废物收运网络建设,实现26个乡镇街道医疗废物处置全覆盖。五是加强排污口整治。各类新建改建入河排污口(含工业企业排污口和城乡污水处理厂及设施)应严格按《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排污口设置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排污口设置审查;已建排污口应补办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的规定,对水功能区纳污已达到或超过限制标准的水域,不得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第五、深入开展田园和绿色行动,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一是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义和镇、蔺市镇、大木乡3个乡镇18个村的连片污染整治项目。二是以养殖减排为抓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完成15家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结合猪→沼→果(草、菜、林)的生态养殖技术,大力推广小规模移动式猪场发展。三是继续推进榨菜集中池建设,推广榨菜废水集中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关停一批小榨菜企业。四是大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区活动,深入开展生态乡镇(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小区创建活动,力争创建区级绿色学校2所、区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生态村1个。五是继续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打造环境优美宜居的生态家园。
第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一是加强辐射环境监管,预防辐射安全事故;二是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确保区内工业危险废物安全转运处置率100%,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率100%;三是加强环境安全防范,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园区-企业四级应急管理和和污染事故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将环境风险防范融入到环评审批、建设管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辐射安全许可、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等各项环境管理环节,强力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机制。完成环境监控中心主体工程,加大尾矿库、危化品企业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长效机制,力争龙桥、白涛两大化工园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开工建设,加强园区和重化工企业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环境污染事故零发生。
第七、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和完善“蓝天、碧水、绿色、宁静、田园”环保五大行动和总量减排日常监管及后督查机制,强力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建设,加大排污费稽征力度,依法核定征收排污费,开展乡镇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稽查。二是加快项目审批程序的创新,健全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服务制度,创新重点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努力为重点项目落地涪陵创造宽松快捷的服务环境;推行区域限批制度,从源头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三是严格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进一步落实环保齐抓共管机制,坚持环委会调度会和专题会,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沟通协调、责任追究等督查机制。四是深化环保监管体制,加强各街道乡镇、村社和企业的环保机构建设的指导和环保人员业务素质及水平的培训工作。
第八、夯实环保工作基础,扎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一是抓好空气自动站管理,认真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的自动监测和日报发布。二是抓好总量减排、污染源监督、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饮用水源水质等监测,为总量减排、排污申报核定、环境执法等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环评队伍建设,拓展环评业务范围,助推涪陵建设项目健康、快速发展。四是加强三峡工程175米蓄水后长、乌江及珍溪河、黎香溪等次级河流水质现状监测,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第九、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能力建设。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重点围绕国模创建、污染减排、库区水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民环境教育,提升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加大党政干部环境教育力度。推进环境文化的建设和繁荣。加强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网络宣传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强化公众环保知情权和参与权,为涪陵“双百”大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推进我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建立以企业排污许可核发及监管为核心,以排污权交易管理业务为支撑的业务体系,完成环境信息能力达标建设。
第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深化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环保队伍,提升环保队伍整体形象和素质,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2013-6-5)

“......开工建设武陵山、马武等乡镇、白涛氯碱片区污水处理项目,以及涪陵污泥处置工程、焚烧发电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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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2/28 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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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8670033/2013-00231
分类名称: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公文/全社会
发布机构:涪陵区政府
生成日期:2013-07-25 
发布日期:2013-07-25 
名  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涪陵府办发〔2013〕130号
主 题 词:污染、环保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武陵山旅游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各部门,中渝驻涪各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

涪陵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涪陵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重庆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2〕340号)、《重庆市涪陵区三峡库区后续工作实施规划(2011-2014)》、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建制乡镇、集镇、集中居民点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在长江、乌江干流上游来水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的前提下,水质稳定在Ⅱ类。到2015年年底,全区工业、生活和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6344吨/年,比“十一五”末消减5.4%;工业、生活和农业源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96吨/年,比“十一五”末削减7.4%。水生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重要生态保护区水生态服务功能维持良好。

二、工作原则
(一)合理规划,突出重点。结合全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及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需要,优化水污染防治项目布局,提前谋划和落实规划项目用地指标,合理安排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计划。以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次级河流、人口密集、水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薄弱、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的区域为重点,优先推进规划项目的建设实施。
(二)多方筹资,科技支撑。实行污水、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供排一体、建管合一”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采取争取国家补助资金、部门专项资金、项目配套资金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加强科技支撑和技术论证,实事求是地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因地制宜选择投资省、管理易、成本低、能持续运行和稳定达标的先进工艺。
(三)强化衔接,统一实施。由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按照“不抵扣、不重复、不遗漏、不作假”的原则,加强《涪陵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项目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行业(部门)各专项规划衔接,确保相关项目统筹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一)为便于推进项目建设,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三峡后续规划项目以及节能减排项目等进行整合,统一实施。整个《实施方案》规划的项目包括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收运处理、养殖污染治理、城镇污泥处置、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管网项目7大类25个总项目,其中,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有15个项目,三峡后续规划有5个项目,节能减排项目4个,区级项目1个。25个总项目57个子项目,总投资约122778.15万元。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内容:15个大项23个子项,其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5个(铜铝工业园区、龙桥工业园北拱一期、龙桥工业园石沱一期、李渡工业园大耍坝、白涛化工园区一期潘家坝);城镇污水处理项目4个(涪陵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百胜镇、义和镇、焦石镇);污水管网项目1个(蒿枝坝);城镇垃圾收运处置项目2个(涪陵—长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青羊镇、龙潭镇、白涛镇、焦石镇、百胜镇、马武镇、南沱镇、石沱镇、义和镇垃圾收运系统);水环境整治项目为涪陵区长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处置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为涪陵区泰升生态农业发展公司生态养殖场沼气工程;城镇污泥处置项目为重庆市涪陵污泥处理工程。
(三)三峡后续规划项目内容:5个大项26个子项,其中城镇污水处理项目3个(含江北街道、石沱、武陵山、马武等4个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子项,以及蔺市堡子场、李渡石龙场、龙桥酒店场、江东天台场、荔枝梓里场、清溪土地坡场、义和镇安场、义和大山场、义和大柏树场、南沱焦岩场、百胜双河场、百胜永安场、石沱石和场等13个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子项);城镇垃圾处理项目1个(含李渡石泉、李渡新区、武陵山、白涛麦子坪、蔺市堡子、龙桥酒店、江北街道等7个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子项);区域水环境整治项目1个(包括李渡大耍坝排污口整治工程和李渡后溪沟排污口整治工程2个子项)。
(四)市级减排项目4个(大顺、同乐、增福、罗云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坪上新城(龙潭镇)污水处理工程,青羊镇污水处理站技改扩能工程,大木乡污水处理扩建工程),区级项目1个(沙溪沟污水管网)。

四、实施步骤和任务
(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1、按照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3年完成5个项目的可研、初设,力争部分项目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龙桥工业园北拱一期、白涛工业园一期(潘家坝)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铜铝园区一期、龙桥园区石沱组团一期、李渡工业园区(涪陵新城区)等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15年,全面建成5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并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规定。所有新建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准入规定并进入园区。强化园区环境风险控制,加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注重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强化企业环境监管责任,推进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实现所有排污单位持证排污。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确保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达到要求。
(二)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1、2013年,建成百胜、义和、江北街道、武陵山、马武、焦石、石沱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开展蔺市镇堡子场等13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坪上新城(龙潭镇)污水处理工程,青羊镇污水处理技改扩能工程,大木乡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完成涪陵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可研初设编制。2014年,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大顺、同乐、增福、罗云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成蔺市镇堡子场等13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规划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
2、城镇污水收集干管及二三级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落实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鼓励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污水厂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营。当年建成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60%,投运3年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0%。到2015年,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污水管网项目:2013年,建成沙溪沟污水管网收集工程,完成蒿枝坝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的可研、初设工作,并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蒿枝坝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四)城镇垃圾收运处置项目:
1、2013年,开展李渡石泉场等7个集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的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重庆涪陵—长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成青羊镇、龙潭镇、白涛镇、焦石镇等4个城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2014年,建成百胜镇、马武镇、南沱镇、石沱镇、义和镇等5个城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和李渡石泉场等7个集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2015年建成涪陵—长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按照“村(居)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置”的原则,加快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处置长效机制,落实专业收运、处置单位,确保垃圾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置,保障城乡环境卫生。到2015年年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以上。
(五)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2013年,建成李渡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整治项目和李渡后溪沟排污口整治项目,开工建设涪陵区长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处置工程项目;2014年,建成涪陵区长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处置工程项目。
2、强化水华易发生支流综合整治和生态系统恢复,增强水华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三峡库区消落区的管理,减少消落区的人类活动干扰,禁止在消落区内开展农业种植活动,禁止在三峡库区干流及主要支流进行网箱养殖。
(六)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1个:2013年,完成泰升生态农业发展公司生态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
2、严格划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制定取缔禁养区畜禽养殖的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项目,限养区内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限养区、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必须到位。重点推广猪—沼—菜、猪—沼—果等种养结合的养殖模式,全面实施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七)城镇污泥处置项目
1、2013年,完成重庆市涪陵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的可研、初设工作,并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2、到201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建制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
(八)饮用水源保护、船舶流动源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
1、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2〕79 号)有关要求,加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2、有步骤地搬迁、改造或拆除规模小、污染重的码头作业点。逆水航程在4 小时以上且客位100人以上的大型船舶和吨位600吨以上的机动货船安装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客位较少和吨位较低的其他船舶安装污水储存设施,收集后交岸上处理。30马力以上的机动船必须安装油水分离器。加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加快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洗舱基地建设,健全船舶水污染事故应急制度,加强船舶水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
3、增强环境监管能力,强化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营与质量管理。加强三峡库区水体的水质监测,推进区域、流域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建立区级、园区级、企业多级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开展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源调查,筛选潜在的重大风险源,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建立流域风险监控预警平台。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环境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加强流域上、下游应急机制的统一协调,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涪陵区三峡后续扶持项目、节能减排项目、区级项目共涉及25个。资金主要来源: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三峡后续工作规划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管网补助资金以及区级自筹等各类资金的统筹整合。各项目业主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筹集项目配套资金。

六、责任分解
1、建设单位应及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成项目可研、初设及开工前的所有工作,并多方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区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做好《规划》项目的指导、监督、督促、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2、区环保局:负责涪陵区“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协调25个项目的实施,对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开展调度、督查和信息通报、目标考核;受区政府委托定期向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监督管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
3、区发改委:牵头落实我区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负责将25个项目纳入基本建设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监督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项目进行稽查。牵头制定乡镇(含村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机制。
4、区经信委:牵头落实我区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工业项目资金。
5、区财政局:负责衔接落实和划拨项目补助资金;审批项目竣工决算;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项目资金稽查。协助区发改委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6、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地质灾害评估、土地征用及行政划拨手续审批。
7、区城乡建委:负责督促项目建设,监督招标投标和工程监理等;负责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的审批,加快审批进度;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质量稽查。
区规划局:合理规划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项目选址及污水收集管网走向,将项目纳入城镇规划;负责及时办理项目规划选址、规划方案审查。
8、区市政园林局:协调、指导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牵头制定城乡垃圾收运、处置长效运行机制。
9、区移民局:牵头落实已纳入三峡后续工作规划项目的资金。
10、区畜牧局:负责指导、督促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工作。
11、区水务局:协调、指导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争取上级污水管网建设补助资金;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向上级争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补助。
12、区国资委:配合推进环建集团作为业主的项目实施。
13、区监察局: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本方案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意见。
14、区国投集团:负责筹集建制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垃圾收运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和地方配套资金。
15、区农建集团:负责龙潭镇污水处理项目复建工程费用筹集。
16、其他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在区政府领导下参与完成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以及与市级部门的衔接工作。
17、有关项目业主:负责各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我区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决定成立涪陵区“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领导小组。
组 长:赵昌辉
副组长:周德宏、况红
成 员: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移民局、区畜牧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乡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项目建设单位应提前准备,科学谋化,按计划推进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配合
为了顺利推进我区“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的实施,建立项目实施进度调度、会议协调、现场督查、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定期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将情况汇总后报告区政府。对项目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由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对进展滞后的单位限期督办。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快项目建设
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衔接,多渠道争取资金。项目业主单位也要多方面筹集资金,保证配套建设资金到位,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四)严格考核奖惩,推进项目实施
将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全区年度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内容,年终考核逗硬。因工作不力导致任务不能按时完成、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全区通报,并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健全政策机制,保障项目运行
研究制定全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建设运营模式,保障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饮用水源保护、环境准入、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农村面源及养殖污染防治等制度,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
1、涪陵区“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任务分解表
2、重庆市涪陵区2013年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涪陵区“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总投资(万元) 待建项目资金来源(万元) 进展情况 进度要求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业主 项目来源 备注
中央投资估算 业主自筹或其他渠道投资 区财政投资估算

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1 铜铝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为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3000   3000 前期 2013年完成可研、初设,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铜铝园区管委会、区国资委、区经信委 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区环保局、清溪镇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铜铝园负责筹集资金
2 龙桥工业园北拱一期 建设规模为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5219.51    运行 2012年完成可研、初设,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 龙桥园区管委会 
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环保局 园区开发公司 重点流域 已移交环建集团运行管理
3 龙桥工业园石沱一期 建设规模为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6000   6000 前期 2013年完成可研、初设,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龙桥园区管委会 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环保局 园区开发公司 重点流域 经信委负责争取国家资金
4 李渡工业园(大耍坝) 改建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 3620    试运行 2012年完成可研、初设,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 新城区管委会 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环保局 新城区开发公司 重点流域 已移交环建集团运行管理
5 白涛化工园区一期(潘家坝) 建设规模为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6041    试运行 2013年完成可研、初设,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白涛园区管委会 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环保局 园区开发公司 重点流域 已移交环建集团运行管理

二、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6 涪陵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4.00万吨/日 6000 2400 3600  前期 2013年完成可研、初设,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完成扩建。 区水务局 区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 市水务集团 重点流域 
7 百胜镇污水处理工程 0.10万吨/日 1195.55 478.22  717.33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城乡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百胜镇、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8 义和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万吨/日 3052.24 1220.896  1831.344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义和镇、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9 江北街道处污水处理工程 0.40万吨/日,管网4km 2819.59 1487  1332.59 后续资金已批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移民局、水务局、江北街道、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2013年区级考核项目、“3151”区上考核项目
10 焦石镇污水处理工程 0.10万吨/日 1179.26 471.704  707.556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焦石镇、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11 石沱镇污水处理厂 0.14万吨/日 2171 2171   后续资金已批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石沱镇政府 区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移民局、环保局 石沱镇 三峡中央统筹资金 资金已下达,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
12 坪上新城(龙潭镇)污水处理工程 处理规模2500t/d 2259  977.7 1281.3 前期 2013年开展前期工作,2014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复建工程、减排项目 龙潭镇污水处理厂复建工程,环保局负责争取减排资金,农建集团复建资金
13 青羊镇污水处理技改扩能工程 1000吨/日 700  210 490 前期 2013 完成前期工作,2015年建成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减排项目 环保局负责争取减排资金
14 大木乡污水处理扩建工程 700吨/日 500  150 350 前期 2013 完成前期工作,2014年建成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减排项目 环保局负责争取减排资金
15 大顺、同乐、增福、罗云等乡镇4个污水处理项目 大顺650吨/日;同乐500吨/日;增福500吨/日;罗云600吨/日 3100  930 2170 前期 2014年开工,2015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国资委、国土局、规划局、城乡建委、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减排项目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环保局负责争取减排资金
16 武陵山乡污水处理工程 1800吨/日,管网6.47km 2058 1729  329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移民局、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移民局负责争取后续资金
马武镇污水处理工程 1000吨/日,管网5km 1105 928  177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移民局、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移民局负责争取后续资金
蔺市堡子场、李渡石龙场、龙桥酒店场、江东天台场、荔枝梓里场、清溪土地坡场、义和镇安场、义和大山场、义和大柏树场、南沱焦岩场、百胜双河场、百胜永安场、石沱石合场等13座老场镇污水处理厂 堡子场500t/d,管网3.09km;石龙场1200t/d,管网5.93km;酒店场500t/d,管网2.28m;天台场400t/d,管网1.86km;梓里场400t/d,管网2.79km;土地坡场320t/d,管网1.2km;镇安场500t/d,管网2.3km;双河场1000t/d,管网1.72km;永安场2250t/d,管网10.3km;石和场550t/d,管网4.81km;大山场300t/d,管网4.0km;大柏树550t/d,管网4.5km;焦岩场500t/d,管网4.7km 10632 8932  1700 前期 2013年开展前期工作,2014年建成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移民局、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移民局负责争取后续资金

三、污水管网项目
17 蒿枝坝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32KM 4000 1600  2400 已部分招标 2013年完成可研、初设并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国资委、国土局、规划局、水务局、荔枝街道、国投集团 农建集团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18 沙溪沟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管网9.012KM,提升泵站1座 3700  3700  已招标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水务局、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局、龙桥街道 环建集团 龙头港安置房排水工程 “3151”考核项目,龙头港公司负责项目资金

四、城镇垃圾收运处理项目
19 涪陵区镇级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青羊镇、龙潭镇、白涛镇、焦石镇4个镇的垃圾收运系统) 9个共90吨/日 830 332  498 前期
 2013年建成4个镇的垃圾收运系统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有关乡镇、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涪陵区镇级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百胜镇、马武镇、南沱镇、石沱镇、义和镇共5个镇的垃圾收运系统) 2200 880  1320 前期 2014年建成其余5个镇的垃圾收运系统。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有关乡镇、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20 涪陵—长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建设规模为1000吨/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 40000 16000 24000  前期 2013年4月底前完成初设,2013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投运。 区发改委 区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石沱镇 重钢三峰集团 重点流域 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21 李渡石泉、李渡新区、武陵山、白涛麦子坪、蔺市堡子、龙桥酒店、江北街道等7个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石泉场33t/d,中转站1座;李渡新区33t/d,中转站2座;武陵山乡24t/d,中转站1座;麦子坪12t/d,中转站1座;堡子场6t/d,中转站1座;酒店场6.0t/d,中转站1座;江北街道24t/d,中转站2座。7个场镇均配备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系统 4134 3472  662 前期 2013年开展前期工作,2014年建成 区环保局 区国资委、国土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移民局、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移民局负责争取后续资金

五、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 涪陵区长江干支流漂浮物清理及处置工程项目  3204 1281.6  1922.4 前期 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 区市政园林局 区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清溪镇 涪陵区环卫管理处 重点流域 清漂项目与处置工程项目应整合,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23 李渡大耍坝排污口整治项目 新建2.1km污水排放管网,八字出水口1个,标识牌1块 1189 999  190 后续资金已部分到位 2013年建成投运 涪陵新城区 区国资委、环保局、移民局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移民局负责争取后续资金
李渡后溪沟排污口整治项目 D400收集管1150m,DN125mm钢管195m,提升泵站建设规模为近期42吨/日,远期67吨/日 645 542  103 后续资金已部分到位 2013年建成投运 涪陵新城区 区国资委、环保局、移民局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移民局负责争取后续资金

六、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24 涪陵区泰升生态农业发展公司生态养殖场沼气工程  224  224  前期 2012年完成可研、初设并开工建设,2013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区畜牧局
 区农委(农能办)、环保局 泰升公司 重点流域 该项目重点流域规划无资金补助 

七、城镇污泥处置项目
25 重庆市涪陵污泥处理工程 80.00吨/日 2000 800 1200  前期 2012年完成可研、初设并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区水务局 区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城乡建委 市水务集团 重点流域 
项目投资合计 122778.15 45724.42 34991.7 27181.52 已完成项目的投资14880.51万元


附件2重庆市涪陵区2013年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  模 总投资(万元) 待建项目资金来源(万元) 进展情况 进度要求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业主 项目来源 备注
中央投资估算 业主自筹或其他渠道投资 区财政投资估算
1 百胜镇污水处理工程 0.10万吨/日 1195.55 478.22  717.33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百胜镇、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2 义和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万吨/日 3052.24 1220.896  1831.344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义和镇、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3 江北街道处污水处理工程 0.40万吨/日,管网4km 2819.59 1487  1332.59 后续资金已批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移民局、水务局、江北街道、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2013年区级考核项目、“3151”区上考核项目
4 焦石镇污水处理工程 0.10万吨/日 1179.26 471.704  707.556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焦石镇、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5 石沱镇污水处理厂 0.14万吨/日 2171 2171   后续资金已批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石沱镇政府 区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城乡建委、移民局、环保局 石沱镇 三峡中央统筹资金 资金已下达,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
6 武陵山乡污水处理工程 1800吨/日,管网6.47km 2058 1729  329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移民局、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移民局负责争取后续资金
7 马武镇污水处理工程 1000吨/日,管网5km 1105 928  177 前期 2013年建成投入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移民局、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三峡后续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移民局负责争取后续资金
8 涪陵区镇级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青羊镇、龙潭镇、白涛镇、焦石镇4个镇的垃圾收运系统) 40吨/日 830 332  498 前期
 2013年建成4个镇的垃圾收运系统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城乡建委、规划局、有关乡镇、国投集团 环建集团 重点流域 2013年市上考核项目,发改委负责争取中央资金
项目投资合计 14410.64 8817.82  5592.82

“......城镇污水处理项目4个(涪陵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百胜镇、义和镇、焦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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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
    
2015年2月,我委批复了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拟对涪陵区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日(扩建后达到12万立方米/日),投资估算10433万元。

(来源: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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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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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环[2015]1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污水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位置: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预留扩建用地)。
2.2 主要建设内容:对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新增污水处理4万立方米/日(扩建后达到1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才有污水处理采用AA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服务范围为重庆市涪陵区城区。
2.3 工程建安投资:839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以及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
2.5 工期及后续服务截止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初步设计工期(包括编制概算)为: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标书的编制工作绝对工期为:40日历天。详细设计中间成果提交时间另行约定。设计后续服务日期:至设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竣工验收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⑴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⑵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⑶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 财务状况: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反映企业近年(2012年~2014年)均为赢利。
3.4 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2015年)设计完成总规模5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至少2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保证措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4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获取以上资料并知晓本招标的全过程及其相关要求;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由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2月4日10:00至10:30,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污水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联系人:陈贵生
电 话:023-67879869
传 真:023-67879869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系人:卢翔
电 话:023-67706841
传 真:023-6770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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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6-01-22
截止日期: 2016-02-1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5]170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岩土地质勘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位置:重庆市涪陵区江东街道(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预留扩建用地)。
2.2 建设内容:对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新增污水处理4.0万立方米/日(扩建后达到12.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才有污水处理采用AAO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服务范围为涪陵区城区。
2.3 工程建安投资:8393万元。
2.4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工作、勘察报告编制及审查、建设期的服务。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次性详细勘察,根据方案要求、勘察大纲、技术要求等资料,对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拟建区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2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招标控制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9:00至10:00,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污水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联系人:陈贵生
电 话:023-67879869
传 真:023-67879869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系人:卢翔
电 话:023-67706841
传 真:023-6770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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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公示期: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18日)

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编号:061463

招标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污水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386058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67703845

标段(合同包)名称: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招标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拟中标价:设计费费率:71%
暂定设计费:184.92万元
工商注册号:310110000080629
 
投诉受理部门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3-63670850

招标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污水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6日

备注: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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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土建及安装调试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重庆市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7]4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污水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安装调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东办事处插旗居委7组。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原渝发改环【2015】170号文批复的基础上,新增提标改造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新增中间提升泵、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处理工艺为AAO+高效沉淀过滤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本次土建及安装调试工程合同估算价约8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技术标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作内容。主要为: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边坡及挡墙、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围墙、厂区管网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厂区安装工程。
2.3.1 厂区土建工程:土石方、基础工程、构(建)筑物土建、边坡及挡墙、厂区道路、人行钢格栅、钢制雨棚、装修、围墙(含一期围墙拆除)、厂区管网、电力及自控配套电缆沟以及设备工艺预留预埋等相关土建工程;
2.3.2 厂区安装工程:工艺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及二次转运(不含设备采购、不含高压系统设备),设备单机调试及72小时联动调试。施工图所示的所有管网,工艺管网、给排水、室内外照明(含路灯)、变配电工程、防雷接地、室内外消防、支架等安装工程,以及施工图所示的电线电缆(含桥架及穿管)的安装工程;
2.3.3 负责甲供设备、材料的现场保管。
2.3.4 土建及安装工程的所有主材和辅材的采购(包括管道、电缆、桥架等)。
2.4 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土建部分18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部分40日历天完成,联动调试20日历天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两家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下载“重庆电子标书生成器(V3.6.0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636743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污水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联系人:陈贵生
电 话:023-6787986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20楼2004 室
联系人:高旻、郑开恩
电 话:023-67616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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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涪陵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涪陵委办〔2017〕67号

涪陵新城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涪陵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涪陵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19号)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确保涪陵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7〕19号)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守“五个决不能”底线,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和“四城同创”活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的幸福涪陵。
  
二、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1.严格逗硬考核,克服好人主义,真正考准涪陵新城区、各工业园区(旅游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及区级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成效,传导压力动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责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评优评先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张孝卫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2017年底
  2.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健全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追责。
责任领导:常金辉
牵头单位:区纪委
整改时限:2017年底
  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表彰奖励力度,定期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4.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会商督办、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制度,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责任人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刘康中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整改时限:2017年底
  5.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制定并实施《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强化落实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对涪陵新城区,各工业园区(旅游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二)全面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6.落实国家“水十条”及重庆市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碧水行动”,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生活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污染防治,不断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纳入国家考核的长江清溪场、乌江麻柳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纳入市上考核的次级河流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7.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8.加快乡镇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江南主城区、涪陵新城区污水管网建设。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9.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30家畜禽养殖场(户),实施4家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的畜禽养殖场整改工作。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10.加快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7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责任领导:赵昌辉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11.完成大木、百汇、焦岩、金凤、酒店、酒井、聚宝、开平、龙驹、仁义、杉树湾、狮子梁、石合、双河场、永红、永义、悦来、梓里等18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珍溪、蔺市、新妙、青羊、武陵山二期等5座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完成9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12.积极协调涪陵污水处理厂项目业主市水务资产公司,加快推进涪陵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和一级A标改造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时限:2017—2018年底
  13.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海事、港航、渔政渔港监督、市政、环保等部门联合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责任领导:李顺
牵头单位:区交委
整改时限:2017年底
  14.2017年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配置完善工作,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全覆盖。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前,制定并落实过渡性处置方案,严防因渗滤液处置不当引发环境安全事故。
责任领导:赵昌辉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整改时限:2017—2018年底
  15.完成3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评估,完成7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基本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库,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工作,开展一级保护区隔离措施建设。深化船舶、码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并按计划完成年度任务。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16.开展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污染专项整治,2017年完成沿江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状况排查并推进污染整治工作。  2017年底完成6家环境风险企业及新增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成1个危险化学品码头和5个水上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备案。2018年底建立沿江沿河化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数据库,全面推进4个工业园区内所属环境风险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7—2018年底
  17.严格落实禁投清单规定,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5 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布局工业园区。
责任领导:李顺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整改时限:2017年底
  18.建立由交通、海事、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对管辖江域危化品运输船舶监管。
责任领导:李顺
牵头单位:区交委
整改时限:2017年底
  19.深化榨菜废水治理,印发实施《涪陵区榨菜环保问题整改方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榨菜企业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升级改造。2018年2月底前,督促天然食品公司完成新建处理设施建设及设备调试、试运行,达到环保要求;12月底前,督促白鹤梁、华民、华富、辣妹子等4家榨菜厂完成改造后工艺调试,达到环保要求;督促洪丽食品公司完成设备增添试运行,达到环保要求。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农委
整改时限:2017—2020年底
  20.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三)全面综合整治大气环境污染。
  21.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重庆市实施意见,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蓝天行动”,加强火电、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行业环境监管,加大城市垃圾露天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整治力度,加强高污染燃料控制区管理,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综合执法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22.严控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领域扬尘污染,全面完成重点区域非煤矿山关闭并推动修复治理。
责任领导:赵昌辉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资源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23.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和冒黑烟车查处力度,加强交通污染控制,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责任领导:周京平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24.加大秸秆焚烧执法力度,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农委
整改时限:2017年底
  (四)着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
  25.加强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和渣场整治,完成全区工业渣场排查,加强渣场风险管控。完成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等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市上下达的污染土壤治理任务。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五)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26.推进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河库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3000亩,完成营造林30万亩。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27.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涵养和保护好库区水环境,实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平方公里。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28.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严格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管理、建设项目准入,查处大木山自然保护区和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29.建立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退出机制(地热、矿泉水除外)。
责任领导:赵昌辉
牵头单位:区国土资源局
整改时限:2018年底
  30.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设置,强化职能职责。2018年底前完成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自然保护区旅游规划报批工作。
责任领导:董代文
牵头单位:区林业局
整改时限:2017—2020年底
  31.组织实施三峡水库涪陵段消落区保护规划,按保留保护区、生态修复区、综合治理区三个区域实施分类保护,基本完成三峡后续规划涪陵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不断增强库区生态系统稳定性。
责任领导:钟涛
牵头单位:区移民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六)其他工作措施。
  32.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完成龙桥工业园区、清溪园区规划环评。
责任领导:陈凤华、阳森
牵头单位:龙桥工业园区、清溪园区
整改时限:2017年底
  33.开展全区重点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清理,加大建设项目执法监管力度。项目在未完成环评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推进工业园区项目环保验收,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具备或通过整改能够达到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园区企业验收,对不具备验收条件且环保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停并转。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34.加强环保财政投入。落实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政府购买资金,加大对生态修复、生态涵养项目的支持力度。巩固生态环境保护财力补偿机制,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生态转移支付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节能减排、水源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35.配合市纪委完成《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中涉及涪陵区责任追究问题的整改落实。
责任领导:常金辉
牵头单位:区纪委
整改时限:见具体问题整改清单时限
  36.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涪陵区环境保护督察具体问题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按照清单要求,逐项对照检查,逐项分解细化,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领导:杜海波
牵头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见具体问题整改清单时限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涪陵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洪义同志任组长,种及灵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周波同志、杜海波同志、张孝卫同志、常金辉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区级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联络督促等日常事务,由杜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整改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整改措施。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逐条逐项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整改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和《涪陵区环境保护督察具体问题整改清单》,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将新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细化整改方案于2017年5月20日之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召开会议统筹调度整改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在每周二16:00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8月底前报送总体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要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参与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会同牵头单位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问题整改落实的统筹和督导,及时向牵头单位报送整改情况。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加强日常监察,及时组织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级重点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四)加强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按时向国家、市上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展情况,按要求公开整改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及结果,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加大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附件:涪陵区环境保护督察具体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整改时限
1 涪陵区没有党政干部因为环保问题被问责的情况。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 2017年底
2 2013年以来涪陵区未以区委或政府名义对环保工作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未落实《环保法》第十一条关于“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的规定。 区环保局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017年底
3 涪陵区纳入《重庆市“十三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涪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作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区水务局 三峡水务涪陵排水公司 2017年底
4 督察期间媒体曝光的中化涪陵化工生产区和渣场均位于距长江1公里范围内,水环境污染和风险严重,对周边群众影响大。 区经济信息委 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龙桥工业园区、龙桥街道 2019年底
5 下沉督察期间对涪陵榨菜集团(白鹤梁、华富、华民)和洪丽食品、辣妹子集团、天然食品6家榨菜生产企业、丰都县1家榨菜生产企业的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5家外排废水直接进入环境的企业均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其中总磷超标的5家,超标倍数在9.3倍至54倍;氨氮超标的2家,分别超标0.4倍、1.5倍;COD超标的1家,超标0.13倍,抽查的6家榨菜企业外排废水中氯化物浓度在1.0×103-1.4×104/mg/L之间。 区农委 区环保局、区榨菜办、有关乡镇街道 2017-2020年
6 全市560多家规模化养殖场有1/3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涉及涪陵区有4家。 区畜牧兽医局 有关乡镇街道 2017年底
7 全市禁养区还有1093家养殖场(户)没得到清退。涉及涪陵区有30家 区畜牧兽医局 有关乡镇街道 2017年底
8 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于2015年完成三峡库区新、扩建35座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和污水干管的建设管理任务。其中涪陵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未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区水务局 三峡水务涪陵排水公司 2017-2018年
9 全市2008年以前建设的46个垃圾填埋场未按国家规定建成投用渗滤液处理设施。涉及涪陵区有3个:涪陵区李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涪陵区城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涪陵区清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区市政园林局 区国资委、涪陵新城区、清溪镇、城建集团 2018年底
10 全市在“三江”沿岸有重大风险源70个。涉及涪陵区有6家:重庆弛源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原:重庆市白涛化工园区能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分公司)、中化涪陵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白涛化工园区、龙桥工业园区 区安监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环保局 2017年底
11 全市26个危险化学品码头中有5个尚未通过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涉及涪陵区1个: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南岸浦码头 龙桥工业园区 区环保局 2017年底
12 全市18个水上加油站均未通过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涉及涪陵区的有5个: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手扒岩水上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八角亭水上加油站、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黄豆碛水上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北岩寺水上加油站、重庆市远东船务有限公司碧筱溪水上加油站 区交委 区港航管理局、涪陵海事处 2017年底
13 截至2015年,全市工业企业污染场地387块。涉及涪陵区有2个: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区环保局 区经济信息委 2017年底
14 全市1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自然保护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涉及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水厂水源地、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李渡水厂水源地、涪陵区自来水有限公司马脚溪水厂水源地。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崇义街道、马鞍街道、江东街道 2017年底
15 重庆市规划建设的158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中,仍有342座未建。涉及涪陵区有19个:大木乡污水处理厂、百汇场污水处理工程、焦岩场污水处理工程、金凤村污水处理项目、酒店场污水处理工程、聚宝村污水处理项目、开平村污水处理项目、龙驹场污水处理工程、仁义场污水处理工程、杉树湾污水处理工程、狮子梁村污水处理项目、石合场污水处理工程、双河场村污水处理工程、永红村污水处理项目、永义场污水处理工程、悦来社区污水处理项目、梓里场污水处理站、清风村污水处理工程。 区环保局 重庆环投集团、有关乡镇 2017年底
16 重庆市有24个工业园区位于长江、嘉陵江和乌江沿岸污染水体。涉及涪陵区有2个:涪陵工业园区、白涛工业园区。 涪陵新城区、白涛化工园区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环保局、区安监局 2017年底
17 全市30个地方自然保护区没有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涉及涪陵区有2个:大木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江东桫椤县级自然保护区。 区编办 区林业局 2018年底
18 全市有6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未进入工业园区。涉及涪陵区有2个:重庆市大为能源有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区经济信息委、区安监局 区环保局 2018年底
19 2011年至2014年,国家向重庆市下达的三峡后续规划575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131个尚未完成。涉及涪陵区有12个:白涛江西片区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坪西坝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涪陵区南沱镇黄泥堡移民点,天坪移民点等16个居民点环境改善生活污染防治工程,涪陵区珍溪镇道班居民点、破石塔居民点等34个居民点建设,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杨雀岭至鹤凤滩码头连接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涪陵区龙桥镇酒店场污水处理工程,涪陵区荔枝街道梓里场污水处理工程,涪陵区百胜镇双河场污水处理工程,涪陵区白涛镇麦子坪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涪陵区江北街道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涪陵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 区移民局 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港航管理局、涪陵海事处、有关乡镇 2017年底
20 全市有27家规模以上化工企业位于沿长江1公里范围内。涉及涪陵区有3个: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斯托赛克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区经济信息委 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区安监局、龙桥工业园区、白涛化工园区、龙桥街道、白涛街道、 2017年底
21 全市68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超期未进行跟踪评价。涉及涪陵区1个:重庆涪陵工业园区 涪陵新城区、白涛化工园区 区环保局 2017年底
22 全市18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修编后未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涪陵区1个:重庆涪陵工业园区 龙桥工业园区 区环保局 2017年底
23 全市10个园区组团未开展规划环评。涉及涪陵区1个:重庆涪陵工业园区 清溪园区 区环保局 2017年底
24 全市自然保护区内探矿、采矿权退出工作滞后,目前尚有51宗采矿权项目。涉及涪陵区2个:重庆市涪陵区贵鑫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涪陵区佳玉矿业有限公司卷洞倒角硫铁矿。 区国土资源局 区林业局、有关乡镇 2018年底
25 库区部分一级支流回水区在春夏、秋冬之交呈富营养化。2016年1至11月,库区回水区富营养化断面比例为33.3%。“十二五”以来,三峡库区涪陵区梨香溪有“水华”现象发生。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市政园林局、有关, 乡镇街道 2020年底
26 2013年以来,万州、开州、梁平、涪陵、长寿等区(县)存在乡镇水源地水质不达标的情况,其中,涪陵区2016年达标率为84.7%,较前三年达标率有所下降。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2020年底
27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 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房管局、区公安局 各街道 2017年底
28 城区扬尘污染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 区市政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 各街道 2017年底
29 城区垃圾焚烧、露天烧烤时有发生。 区综合执法局 各街道 2017年底
30 据重庆分析,农田地表径流对全市COD排放贡献率为18.8%,对NH3-N排放贡献率为28.2%。2015年重庆市化肥施用量为97.7万吨(折纯),农用化肥平均施用量为26.6公斤/亩,高于国际公认标准安全上限15公斤/亩,也高于21.9公斤/亩的全国平均水平;化肥利用率仅为3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其中水稻、和玉米N、P、K肥利用率,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6、6和4、8、10个百分点.2015年全市使用农膜45162吨,亩均使用农膜1.24公斤。 区农委 各乡镇街道 2017年底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政府门户网站,作者:重庆市涪陵区环保局,2017-08-02)

“......3 涪陵区纳入《重庆市“十三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涪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作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8 没有按照市政府要求于2015年完成三峡库区新、扩建35座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和污水干管的建设管理任务。其中涪陵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未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处于前期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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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码:5000002017062900202001 

项目名称:涪陵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土建及安装调试工程 

中标候选人名称        总报价      工期(日历天) 得分 排名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7223.025121万元 240      97.45 1 
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296.509768万元 240      92.81 2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7384.266160万元 240      90.15 3 

(来源: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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