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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3/11 1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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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7年4月24日在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孟光安副主任委托,作《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请予审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3月12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以饮用水源保护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赴东坡、仁寿、彭山、洪雅、青神一区四县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前,执法检查组组织检查组成员就《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检查中,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个别走访等方式,先后检查了黑龙滩水库、复兴水库、龚家堰水库、青衣江取水口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和仁寿文宫镇、青神河坝子乡、彭山青龙镇、东坡区富牛镇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情况,抽查了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暗访了东坡区尚义镇水葫芦治理情况。检查期间,还在彭山和洪雅组织部分县环保、水利、建设部门负责人、居委会主任、饮用水源保护区乡镇领导、水厂领导、部分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主要情况及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近年来,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有力推进,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总体良好,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对《水污染防治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市区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市区县环保局利用法制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开展集中宣传,编制环保法律法规手册,发给领导干部和企业业主。邀请专家在党校干部培训班作环保专题讲座。认真开展“绿色学校” 创建活动。通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大大提高。在执法检查中,我们就水源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被问及的群众无一例外地表示,如果发现有破坏水源的行为会马上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制定规划,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编制了《眉山市重点小流域污染防治计划》和《眉山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全市流域污染防治各个阶段的目标。市规划建设局制定了《眉山城区给水、污水、雨水工程计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市水利局制定了《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行部署。按照“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负责”的法律要求,每年市长与各区县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各区县长又分别与有关部门和乡镇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基本形成了行政首长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各方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目前,我市区县以上城市都划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一共有五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心城区、仁寿以黑龙滩水库为饮用水源,彭山以龚家堰水库为饮用水源,青神以复兴水库为饮用水源,丹棱以梅湾水库为饮用水源,洪雅以青依江为饮用水源),乡镇划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6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年供水总量约为 0.25 亿立方米,服务人口约60万。为保证黑龙滩饮用水安全,市政府出台了《眉山市黑龙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对影响黑龙滩水质和饮水安全的围栏、网箱养鱼,依法全部实施了取缔,使黑龙滩水库水质由原来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恢复到了Ⅱ类标准,在日常管理中,成立了黑龙滩饮用水源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了工作职责,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半小时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投入15万元,在取水口安装了红外线安防监测系统,对取水口周围情况实行24小时监控。每月至少对饮用水水源监测一次,对水质状况进行分析。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也基本上做到了制发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在保护区内设立公告、界牌、界桩、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编制饮用水源安全应急预案等,集中式饮水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环保执法进一步强化。近年来,全市先后开展了“治理制浆造纸污染”、“食品、化工、印染、再生纸、制革五大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取缔水库传统施肥养鱼”等专项整治行动,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削减。2006年,全市排放废水11867万吨,COD35507吨,氨氮2414吨,较2005年分别下降了775万吨、9110吨、117.7吨。严格执行了“环保第一公章”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管,严查违法排污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新的污染源的产生。 (五)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万吨左右,废水排放达到规定标准。彭山县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土建施工,洪雅县污水处理厂已批准立项,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仁寿县污水处理厂批准立项后,省上资金已到位。日处理能力达400吨的市垃圾处理场已建成运行。全市建成城市沼气净化池18500立方米,缓解了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压力。以“两池”、“六改”为主要内容的“百村万户生态家园”建设行动蓬勃开展,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户生活废水随意排放的状况。森林植被保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力发展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因过度施用农药和化肥、农田径流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得到缓解。农村清洁工程启动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水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由于岷江上游紫坪埔水库等电站截水,岷江水位下降,自净能力减弱。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之部分企业违法排污,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岷江支流体泉河、毛河、思蒙河常年处于Ⅳ(四)类、Ⅴ(五)类,水环境质量改善的任务非常重。 (二)饮用水源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一是部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水域,农村面源污染物也直接进入水体,对饮用水源安全造成严重影响。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没有严格执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彭山仙女湖渡假村的生活废水简单处理后直接排放在龚家堰水库内。东坡区部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没有按规定要求设立界牌界桩。有的虽然设置了界牌界桩,但该禁止的一些活动并没有禁止下来。二是全市128个乡镇,仅有60个乡镇划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大部分是分散式饮水。目前全市尚有140多万农村人口存在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供水保证率低等饮水安全问题。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疫区等问题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农村饮用水安全仍是我们面临的一大问题。农村学校学生饮水安全存在很多隐患,也要引起高度重视。三是杨柳镇现有居民2000多人,每天产生的20多吨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黑龙滩库区,是影响库区水质的主要因素。四是彭山、青神两县的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仍在岷江河,而岷江河现已丧失作为饮用水源的功能。 (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我市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但仅有中心城区一座污水处理厂可使用,由于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汇集处理率仅达70%,运转负荷率仅达60%。城市生活污水有的经化粪池处理排入河中,有的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中,给河流造成严重污染。随着经济发展,城乡结合部污染日趋严重,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还未起步。 (四)农村养殖业污染问题突出。我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污染的处置率较低,有的未建沼气池。大量养殖废水直排河道或农田,严重污染水体。一些地方的畜禽养殖场产生的污染已经成为当地主要的污染源之一。全市取缔水库传统施肥养鱼工作虽然早已在进行,但目前仅取缔传统施肥养鱼水库89座,占全市总水库数的30%,大多数水库水质仍未得到改善。 (五)环境监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欠缺乏。彭山、洪雅、丹棱、青神4县环保局不是行政序列局。全市环境监察队伍未纳入公务员管理。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经费,监测设备缺乏,监测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大多数乡镇没有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环保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定性难、取证难、操作难的问题。 三、建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不是人类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人类” 的认识,把治理水污染提高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高度,增强水资源忧患意识和水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促进“人人关注环保,人人关爱环境,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 (二)千方百计保证饮用水源安全。1、把建沼气池的指标多调剂一些给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农户,以减少农户生活污水直排进入饮用水源。2、加大对黑龙滩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黑龙滩的开发规划、建设要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黑龙滩水质保护的决议》的规定。3、认真解决好杨柳镇现在及其今后发展给饮用水源安全带来的隐患,加大对杨柳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综合整治,在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时优先考虑在杨柳镇就近建厂。4、进一步细化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认真解决重建轻管,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管理制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有条件的乡镇逐步采取集中供水的方式,让城镇居民和村民都喝上安全洁净的卫生水。 (三)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市污水处理厂要加快截污干管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县上修建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大配套资金投入,搞好配套管网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就能正常运行,使其尽快发挥削减污染负荷的作用,避免出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投入使用,长期闲置的情况发生。加强沼气净化池建设工作,缓解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压力。 (四)发展循环经济,花大力气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的实施,推广以沼气建设为载体,实现“猪-沼-果(菜)”等循环经济模式。推广有机农业,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防止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化学污染,减少农田径流量,减轻污染物进入水体的负荷。坚决取缔水库传统施肥养鱼。 (五)依法履职,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的执法工作。市环保、水利、规划建设、农业、林业、畜牧业、交通、国土、卫生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进一步明确职责,步调一致,共同防治,做到资金合理配置,监督手段共用,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环保事故问责机制,完善举报表彰制度,兑现表彰奖励。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坚决打击有法不依的行为。市政府和环保部门每年至少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一次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六)加大对环保执法监督、资金投入和队伍建设力度。党中央、国务院已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明确了“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公共财政对环保的投入,环保投入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要高于经济增长。建议市政府将四县环保部门列入政府序列局,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公务员管理,同时,加大财政对环保的投入力度,保障环保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公用财政资金用于污染治理。支持县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履职到位。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全市水污染形势仍然严峻,饮用水源不安全问题仍然存在,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大力度,常抓不懈。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增强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水资源忧患意识和水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采取措施,保障全市公民水污染防治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人人关注环保,人人关爱环境,人人维护环境”的依法治水的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 二、千方百计保证饮用水源安全 加大依法保护黑龙滩饮用水源的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好杨柳镇现在及今后发展给饮用水源安全带来的隐患,加大对杨柳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理力度。进一步细化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在有条件的乡镇逐步采取集中供水的方式,把建设沼气池的指标优先解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农户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投入。坚持建管并重,对已建成的集中式供水加强监测,按规定搞好监测结果的公布。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安全应急预案。 三、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逐步解决城乡面源污染问题 加快市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城镇沼气净化池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强力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力促进绿色生产生活和文明消费。加强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的收取、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监督。 四、依法履职,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执法工作 进一步明确市级相关部门的职责,步调一致,共同防治,做到资金合理配置,监督手段共用,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环保事故问责机制,完善举报表彰奖励制度。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坚决打击有法不依的行为。市政府和市环保部门每年至少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一次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加大环保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 进一步理顺环保管理体制。加强环保队伍,特别是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加大财政对环保的投入力度。支持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1-4 下午 11:57:44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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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招标(2008/3/11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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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3-10 招 标 编 号: 2008031039 所 属 行 业: 代理经营 截 止 日 期: 2008-03-13 项目编号: 2008031039 所属地区: 眉山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川计投资[2003]24号招标核准意见。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甲级。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 应至少具有 6 个 污水垃圾处理类(含供排水) (类似)项目业绩。 没有达到同类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代理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报名,邀请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8年03月10日 网上发出邀请函起至 2008年03月13日15时 截止。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第二天即北京时间 2008年03月14日14时30分 在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三楼会议室 公开举行随机抽取仪式,随机选择二家招标代理机构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招标代理机构到现场监督。 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比选人索取项目立项、招标核准文件等进一步资料。 比选人有关信息: 比选人(全称):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忠进 联系地址: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联 系 人: 李忠进 联系电话: 0833-8986999 传 真: 0833-8860919 2008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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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6 1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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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6-04 截 止 日 期: 2008-07-02 招 标 机 构: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改委、眉山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山市发改投资[2003]188号、川计投资[2003]24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事物登记号:2003062300113和眉山市发改投资[2007]285号,川发改投资[2007]527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编号:200708171016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神县供排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地方配套,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青神县供排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外截污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神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规 模: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一万吨,公共设施等配套工程按远期实现日处理污水2万吨建设;厂外截污管道工程。 计划工期:300天 标 段:厂外截污管道工程8.471公里,其中按图纸所表述的Ⅰ-Ⅷ段截污管道直径、和长度进行施工,施工分壹个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所覆盖的所有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及业绩:厂外截污管道工程施工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人2004-2007年累计完成的截污管道工程施工工作量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的同类污水处理项目截污管道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 6 月 5 日至 2008 年 6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太升北路64号时代天骄25楼1号(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元, 售后不退。 4.3不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8 年 7 月 2 日 9:00时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务中心6楼(成都市草市街2号)开标会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地 址: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3-8986999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太升北路64号时代天骄25楼1号 邮 编: 610017 联 系 人: 叶工 电 话: (028)86915051 传 真: (010)950507-713252 电子邮件: pful@263.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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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12 2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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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6-12 截 止 日 期: 2008-06-17 项目编号: 2008061264 所属地区: 眉山 一、本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以 《关于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文件(川计投资[2003]24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青发改[2008]比选备第2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项目名称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截污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 青神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实施时间 30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厂外截污干管8.47公里,投资1000万元 建设资金 企业、地方政府自筹和国家投资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截污管道工程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2004年至2007年完成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8年06月12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8年06月17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开户银行: 青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8814012000334907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监理1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二次报价 29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8年06月18日15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会议室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四川省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地 址: 青神县青城镇盐关村十一社 邮 编: 620460 联 系 人: 向生荣 联系电话: 0833-8881868 传 真: 0833-886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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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6/12 2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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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6-12 截 止 日 期: 2008-06-17 一、本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以 《关于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文件(川计投资[2003]24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青发改[2008]比选备第2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项目名称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截污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 青神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实施时间 30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厂外截污干管8.47公里,投资1000万元 建设资金 企业、地方政府自筹和国家投资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外截污管道工程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2004年至2007年完成2个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08年06月12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8年06月17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开户银行: 青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8814012000334907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监理1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二次报价 29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8年06月18日15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会议室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四川省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地 址: 青神县青城镇盐关村十一社 邮 编: 620460 联 系 人: 向生荣 联系电话: 0833-8881868 传 真: 0833-886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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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9/4 15: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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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政府集中督查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项目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9月4日讯)为确保2008年环保民生工程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项目圆满完成。连日来,分别由眉山市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的三个市政府督查组,对全市今年列入省政府环保民生工程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17户工业企业、7户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限期治理进行了集中督查。 督查情况表明,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76﹪;彭山县污水处理厂进入单机调试;仁寿县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完工,已铺设1.3公里截污干管,现正抓紧进行BAF生物滤池底板砼浇柱和厂外截污管道铺设;仁寿县杨柳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编制完可研报告和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和围墙等附属工程,正进行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的17户工业企业中,8户进入设备安装,9户进入调试运行;7户畜禽养殖企业中,1户进入土建施工,1户进入设备安装,5户进入调试运行。另外,全市各级也加强了对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单位的督查督办,督促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倒排工期,对规定时限内未完成阶段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东坡区对限期治理的7户再生纸企业实施停产治理,企业治理积极性高、进度快,现已全面进入调试运行。 督查组要求,对环保民生工程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项目,要严把进度关,对没有按照计划进度进行的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企业,一律停产治理;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确保治理工程不走样,不缩水,对走样和缩水项目一律不予验收;严格监管。将2007年限期治理项目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目标考核,逗硬奖惩,确保2008年环保民生工程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项目圆满完成。 (来源:新华网眉山分频道,作者:梁正中、蒋麟,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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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9/7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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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胡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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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提升环境质量 6举措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9月7日讯)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质量,近日,市环保局提出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六大举措,全面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科学制定规划(2008年8月—10月)。科学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工作方案,充分运用规划引导和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2008年8月—2010年8月)。2008年12月底前,彻底清查全市依法划定的65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全面开展全市大中小型湖、库、塘、堰和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2008年12月底前,大中小型湖、库、塘、堰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2009年12月底前,重点小流域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 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08年8月—2010年8月)。2008年底前,眉山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彭山、洪雅、青神、仁寿四县全面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试运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2009年底,丹棱县全面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试运行。2009年6月底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农户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2008年底、2009年底、2010年底分别达10%、20%、30%。 切实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08年8月—2010年8月)。2008年10月起,全市农村新建住房实施“两池六改”配套建设;2009年起,对农村已建住房采取单户建或联户建沼气池和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2010年底,全市60%的农户完成“两池六改”。 切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2008年8月—2009年12月)。2008年10月底前,对全市畜禽养殖及污染现状进行全面调查;2008年10月中旬前,制定《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09年11月底前,全面实现全市所有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的循环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 开展环境生态系列创建(2008年8月—2010年8月)。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洪雅、丹棱两个国家级试点县两年内80%的乡镇、村建成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青神县每年创建2-3个以上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20个以上省市级生态村、100-200个以上生态家园。 (来源:眉山日报,作者:梁正中、记者、朱丽,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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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7/7 2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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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7-07 截 止 日 期: 2009-07-30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四川省发改委川计投资[200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神县供排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青神县供排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改委川计投资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2003]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803103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青神县南城乡二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规 模:厂内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一万吨,公共设施等配套工程按远期实现日处理污水2万吨建设; 计划工期:竣工日期2009年12月 标 段:机电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分壹个标段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覆盖的所有范围内容。 1 、本机电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标段的设备采购范围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所列的全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以及“技术规范”未明确的其它一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维修工具、测试仪器、材料、附件等;以及招标设备的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交货;以及自控设备及仪器仪表安装和接线,一次仪表至二次仪表电缆的敷设、工业控制网络电缆的敷设。 2 、中标人应委派合格的工程师负责指导本机电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标段的所有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负责本机电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标段中包含安装工作内容的设备的所有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以及负责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最终达到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达到合格,实行交钥匙工程。 3 、中标人应提供满足招标设备的施工设计、安装、运行、检修和维护所需的完整的技术文件; 4 、中标人应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技术服务、交货、配合业主和本项目工程其他承包商的工作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本机电及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标段设备的交货进度要求、工作范围和主要技术参数分别详见本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拟派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专业应是建筑机电安装工程;3、被委托人应有法人授权书及相关有效证件;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06年7月至今完成过不少于两个的同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7 月8日至 2009年7 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上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81号中电大厦9楼F座持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及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提供;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的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7 月 30日9时 00 分,地点四川省政务中心21楼(成都市草市街2号)开标会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地 址: 青神县供排水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3-8881055 传 真: 0833-886126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81号中电大厦9楼F座 邮 编: 610016 联 系 人: 叶工 电 话: (028)86662835-802 传 真: (010)80115555-713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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