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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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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4-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4/11/12 1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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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15日

  
2014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底,广西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要分别达到85%和8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2014年,全区计划建设污水管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转运站项目165项,计划投资42.2亿元。其中,截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76项,计划投资约25.8亿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70项,计划投资约12.6亿元;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13项,计划投资约3.6亿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6项,计划投资约2121万元。2014年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80%以上,各市、县全面消灭城市建成区内直排江河的污水口。

二、工作内容
(一)截污管网建设。
2014年全区计划新建截污管网工程76项,新增管网长度1031.7公里。其中,设区市13项,新增管网长度453.1公里;县城(含县级市)63项,新增管网长度578.6公里。预计项目总投资25.8亿元。2014年要优先建设或改造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设区市和县(市)新增的管网必须在建成后能接入污水。
(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4年全区计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70项。其中,列入“十二五”规划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59项,要求2014年必须开工建设;九洲江流域沿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0项,要求2014年必须开工建设;巴马瑶族自治县甲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项,要求2014年必须开工建设。预计项目总投资12.6亿元。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
按照《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15年末,全区各设区市都要建成一定规模的污泥资源化处理设施。除柳州市已建成污泥处置设施外,其余13个设区市必须在2014年年内启动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工作。预计项目总投资3.6亿元。
(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转运站建设。
2014年要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改造及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转运站项目共6项,均为续建项目。其中,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2项,改造渗滤液处理能力670吨/日;垃圾转运站项目4项,新增转运能力225吨/日。预计项目总投资2121万元。
(五)开展污水管网普查工作。
为解决2008年以来我区已建成运营的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全区污水管网家底不清等问题,2014年6月-12月,全区各市、县必须开展污水管网普查工作,切实掌握辖区内污水管网的长度、管径、走向等详细情况。预计项目总投资853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项目开工、竣工等建设进度要求,按月分解工作任务,将任务具体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落实到人,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项目开工、竣工目标的实现。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对尚未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必须抓紧时间开展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并按计划要求的开工时间正式开工建设。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项目业主按照项目竣工目标要求编制项目月度实施计划,合理调配施工人员、资金、设备材料,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月度施工计划完成;认真执行施工、设备材料招投标和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四)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1、自治区本级财政积极筹措城镇污水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2、各市、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同时通过各设区市财政资金、银行贷款、招商引资等渠道筹措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要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汇报衔接,努力多争取国家投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整合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各市、县财政每年要在财政预算和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选择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和其他融资。有关部门应积极向银行推介项目,扩大利用银行贷款规模。各设区市要积极盘活现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资产,将拟建项目对外招商,大力引进社会资本的投入。
(五)明确工作职责。
1、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市、县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组织检查、考核、上报、督办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2、各市、县人民政府职责。承担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重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资金落实、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3、项目业主职责。具体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工作包括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筹措建设资金、征地拆迁、招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涉及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六)加强督促检查。
1、定期开展督查。2014年开展两次自治区层面的专项督查,由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全区污水处理设施附属工程和配套管网建设、截污管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各设区市至少每季度督查一次,并及时将督查情况报送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继续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设区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在建、新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投入运行或试运行项目运行情况的相关数据,建设进展情况包括资金到位和使用、工程形象进度、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
(七)建立奖罚制度。
2014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将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未按时开、竣工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或工程进度缓慢的市、县,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必要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对有关市、县领导进行约谈。凡年底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任务”的市、县,自治区相关部门将暂停该市、县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

附件:1、2014年全区污水管网建设计划表.doc
   2、2014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表.doc
   3、2014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计划表.doc
   4、2014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2  2014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表

序号 地级市 县(市、市辖区) 镇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建设情况(√) 备注
已开工建设 计划2014年开工建设 合计 21 49 
1 南宁 宾阳县 黎塘镇 2014.08 2015.11   √
2 南宁 横县 六景镇 2014.08 2015.11 √   与六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并建设使用。
3 南宁 江南区 苏圩镇 2014.08 2015.11   √ 可研正在编制。
4 南宁 马山县 周鹿镇 2014.08 2015.11 √   桂发改投资〔2013〕860号 周鹿镇0.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用于土建施工,工程建设。要求开工年份2013年,建成年份2013年。
5 南宁 上林县 白圩镇 2014.08 2015.11 √    
6 南宁 武鸣县 锣圩镇 2014.08 2015.11   √  
7 南宁 西乡塘区 金陵镇 2014.08 2015.11   √  
8 柳州 柳江县 穿山镇 2014.08 2015.11 √  建设用地已落实,完成可研报告编制,正在申请批复。
9 柳州 柳江县 新兴镇 2014.08 2015.11 √  已完成1、2、3期建设,4期已完成用地规划调整,四方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百分之七十工程量。(新兴工业区)
10 桂林 恭城瑶族自治县 莲花镇 2014.08 2015.11   √  
11 桂林 灌阳县 黄关镇 2014.08 2015.11 √ 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12 桂林 临桂县 两江镇 2014.08 2015.11 √ 
13 桂林 灵川县 大圩镇 2014.08 2015.11 √ 
14 桂林 灵川县 潭下镇 2014.08 2015.11 √ 
15 桂林 平乐县 二塘镇 2014.08 2015.11  √
16 桂林 平乐县 沙子镇 2014.08 2015.11  √ 
17 桂林 全州县 黄沙河镇 2014.08 2015.11 √ 
18 桂林 全州县 绍水镇 2014.08 2015.11 √ 
19 桂林 兴安县 溶江镇 2014.08 2015.11 √ 小康示范镇,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
20 桂林 阳朔县 白沙镇 2014.08 2015.11 √ 特色名镇
21 桂林 阳朔县 高田镇 2014.08 2015.11 √ 
22 桂林 阳朔县 兴坪镇 2014.08 2015.11 √ 发改投资〔2012〕533号 兴坪镇0.6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用于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要求开工年份2012年,建成年份2013年。
23 桂林 永福县 苏桥镇 2014.08 2015.11 √
24 梧州 岑溪市 归义镇 2014.08 2015.11 √ 岑溪市归义镇污水处理厂。桂发改投资〔2013〕860号 归义镇0.4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用于土建施工,工程建设。要求开工年份2013年,建成年份2014年。
25 梧州 藤县 太平镇 2014.08 2015.11 √ 无污水厂,有管网建设
26 北海 海城区 涠洲镇 2014.08 2015.11 √
27 钦州 灵山县 陆屋镇 2014.08 2015.11 √
28 钦州 浦北县 寨圩镇 2014.08 2015.11√
29 钦州 钦北区 大垌镇 2014.08 2015.11 √ 
30 钦州 钦北区 大寺镇 2014.08 2015.11 √ 
31 钦州 钦北区 小董镇 2014.08 2015.11 √
32 钦州 钦南区 犀牛脚镇 2014.08 2015.11 √ 特色名镇
33 防城港 东兴市 江平镇 2014.08 2015.11 √ 江平镇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纳入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正在开展可研、环评、初设等前期工作。
34 防城港 上思县 在妙镇 2014.08 2015.11 √ 
35 贵港 港南区 桥圩镇 2014.08 2015.11 √
36 贵港 覃塘区 覃塘镇 2014.08 2015.11 √ 
37 玉林 博白县 龙潭镇 2014.08 2015.11√
38 玉林 福绵区 福绵镇 2014.08 2015.11√ 桂发改投资〔2013〕860号 福绵镇0.3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用于土建施工,工程建设。要求开工年份2013年,建成年份2013年。
39 百色 隆林各族自治县 天生桥镇 2014.08 2015.11 √ 
40 百色 田东县 祥周镇 2014.08 2015.11 √ 小康示范镇

“......10 桂林 恭城瑶族自治县 莲花镇 2014.08 2015.11   √......”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11-12 12:50:50修改过)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7/7/18 5:44:4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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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城县莲花镇加快污水处理厂征地工作
 
为改善莲花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从为民服务和环境综合整治的角度出发,自今年6月份以来,莲花镇政府非常重视污水处理厂征地工作,在8月利用一周时间完成土地测量工作,共测量完成29户农户、4处集体土地共57块地块、23.5709亩土地。进入9月,开始进入签订征地协议阶段,从9月29日开始入户签订征地协议,截止10月8日,合计签订征地协议24户、3处集体土地。接下来征地小组将继续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征地户家中开展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征地工作。

(来源:桂林环境保护局,作者:恭城环保局,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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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城县莲花镇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为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从为民服务和环境综合整治的角度出发,恭城县莲花镇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申请国家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14.29万元投入建设近期处理能力1000m³/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以及配套建设DN400~DN500的污水管网。

目前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中,并已完成了莲花村新圩屯、田厂屯和莲花小学的污水管网铺设,将该区域范围内的生活生产污水收集到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2016年3月4日,县污水处理指挥部项目负责人、村干部和施工方到中段屯实地查看污水管网铺设走向,确定施工方案后,3月8日正式启动了中段屯的污水管网铺设工程。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作者:桂林市环保局,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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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城瑶族自治县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专项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恭城瑶族自治县概况

1.1 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1.1.1 地理位置 恭城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东南部,据桂林市108km,东与富川县及湖南江永县交界,南与钟山、平乐县毗邻,西接阳朔、灵川县,北邻灌阳县。
1.1.2 行政区划 恭城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辖6乡3镇,面积2149平方公里,2010年人口298556人。辖区包括:恭城镇、栗木镇、莲花镇、平安乡、西岭乡、嘉会乡、三江乡、观音乡、龙虎乡。
1.2 自然概况
1.2.1 气候 恭城地处低纬度地区,受着强烈的太阳辐射和季风影响,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特点是温度高、光照足、雨水充沛、冬短夏长、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18.8摄氏度,全年无霜期316填;降雨充足,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001mm,是广西多雨中心之一,降雨时间分布不均,多集中在每年的4-7月。年最大降雨量达3436mm。全年受季风影响,主导风向东北的频率为42%以上,年平均风速为2.5m/s。多年平均蒸发量1583mm,年平均相对湿度79%。1.2.2 水系 县内河流大部分属珠江水系,少部分属长江水系。属珠江水系河流集雨面积共2113.27km2,占全县总面积2149.02km2的98.3%。属长江水系的河流,只有位于都庞岭北坡栗木镇泉会村一带的山溪,流入灌阳县牛江,然后经灌江汇入湘江,集雨面积35.7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7%。恭城河古名乐川水,又名茶江,属珠江水系桂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县境东部三江乡黄坪村的古木源北卡山,向北经落岭界出境,此段称古木源河段,干流长26km。进入湖南省后,仍向北流经源口、桃川,折向西流经粗石江,再向西南流经龙虎关入县境,此断称源口河段,干流长42km。流入县境后,恭城河自龙虎关入境至岭尾出境,此段干流长58km。以上三河段干流长126km,恭城河出县境后向西,经沙子南折,流至平乐县城上关之令公庙注入桂江。恭城河流域面积247.90km2,年均径流量25.71×108m3,最大年径流量37.48×108m3,最小年径流量12.54×108m3,年平均径流深981.3mm,年均流量32.06m3/s,最大流量6290m3/s,最小流量3.69m3/s,年均流速0.53m/s。
1.2.3 资源情况
(一)土地资源目前,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总面积2149平方公里,山地占48.71%,丘陵台地占22.91%,平地占27.14%,水面及其它占1.24%。上述结构表明,恭城瑶族自治县耕地少,林地与荒山荒地多,土地资源潜力较大,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禁止占用耕地现象的出现。
(二)水资源恭城河流域面积247.90km2,年均径流量25.71×108m3,最大年径流量37.48×108m3,最小年径流量12.54×108m3,年平均径流深981.3mm,年均流量32.06m3/s,最大流量6290m3/s,最小流量3.69m3/s,年均流速0.53m/s。水力资源11.07万千瓦,可开发6.31万千瓦。
......

“......1.1.2 行政区划 恭城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辖6乡3镇,面积2149平方公里,2010年人口298556人。辖区包括:恭城镇、栗木镇、莲花镇、平安乡、西岭乡、嘉会乡、三江乡、观音乡、龙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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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十三五”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现就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TC-173800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
4.1 项目概况:
⑴ 本项目存量项目为:已建的莲花污水处理厂,规模为近期(2020年)共1000m³/d,远期(2030年)共2000m³/d。
⑵ 本项目新建项目为:建设涵盖恭城瑶族自治县的平安乡、三江乡、龙虎乡、观音乡、嘉会镇、西岭镇、栗木镇等7个乡镇的新建的55.47km污水管网和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包括厂区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配套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场址分别位于恭城瑶族自治县的三江乡、龙虎乡、观音乡、嘉会镇、西岭镇、栗木镇,同时平安乡进行污水管网的建设。(具体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项目总投资为9922万元,优化后项目总投资为7700万元。
4.2 PPP操作模式:
⑴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即存量项目采用委托运营(O&M)运作模式,新建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⑵ 针对存量项目,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仅向项目公司支付运营维护费用,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直接面对终端用户。
⑶ 针对新建项目,采用“厂网一体”的模式,即将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统一交由项目公司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在经营期截止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指定机构。同时,政府方委托项目公司负责存量资产的运营维护工作。
⑷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承诺在运营期开始后的第1年~第5年(合计5年)内不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在运营期后的第6年~第29年(合计24年)内按中标价格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4.3 合作期限
⑴ 新建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017年10月31日)止,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的运营期均为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9年。
⑵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2)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投标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所需融资额(提供协议、合同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或者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
(4)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除需满足5.1点要求,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须为牵头方的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述第(1)~(4)项联合体成员中有1家满足即可,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则该成员需满足本条5.2(2)款要求。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资格要求不符合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恭城县恭城镇茶南路22号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三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6.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6.3《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格式为电子PDF版)作为招标文件的参考资料提供给潜在投标人。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2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恭城县恭城镇茶南路22号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专职投标员必须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2月23日9时30分在恭城县恒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恭城县恭城镇茶南路22号恭城瑶族自治县住建局三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恭城县恭城镇茶南路22号
联系人:成工
电 话:18978398658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大厦903、915(广西分公司)
联系人:吕宾
电 话:0771-5524669、0771-5514661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6日

“......⑴ 本项目存量项目为:已建的莲花污水处理厂,规模为近期(2020年)共1000m³/d,远期(2030年)共2000m³/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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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GXTC-1738007

受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实施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恭城县恭城镇城中西路八巷6号
联系人:成工
电 话:18978398658
 
三、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大厦915室
联系人:吕工
电 话:0771-5524669、0771-5514661
 
四、公开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何际跃、李璐璐、马中桂、董毅宏、邬弘鹃。
 
五、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成春松、周铎、邬弘鹃、蒙文江、梁绍嵩、潘杰、朱为奇。

六、预中标社会资本方: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国宏智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铭志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32号五矿大厦(联合体牵头方)
法定代表人:罗勇
 
七、预中标社会资本方主要中标条件
1、中标报价: 
⑴ 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7.06元/吨,
⑵ 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5.2678% 
2、合作期限: 新建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017年10月31日)止,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的运营期均为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9年。
3、服务要求:
⑴ 针对存量项目,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仅向项目公司支付运营维护费用,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直接面对终端用户。
⑵ 针对新建项目,采用“厂网一体”的模式,即将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统一交由项目公司实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在经营期截止时,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指定机构。同时,政府方委托项目公司负责存量资产的运营维护工作。
⑶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承诺在运营期开始后的第1年~第5年(合计5年)内不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在运营期后的第6年~第29年(合计24年)内按中标价格向政府方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4、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八、项目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投标人如对预中标公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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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宏集团中标恭城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

2017年3月25日,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接到了总投资为7700万元的中标通知书。国宏集团与控股子公司广西国宏智鸿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铭志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标恭城瑶族自治县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700万元。

此次中标的恭城瑶族自治县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建设期8个月,项目涵盖恭城瑶族自治县的平安乡、三江乡、龙虎乡、观音乡、嘉会镇、西岭镇、栗木镇等7个乡镇的新建的55.47km污水管网和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包括厂区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配套管网等附属设施),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即存量项目采用委托运营(O&M)运作模式,新建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作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恭城瑶族自治县已被联合国确认为“发展中国家农村生态经济发展典范”,早以坚持“三位一体”生态农业发展模式而闻名全国,并已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休闲农业与农村旅游示范县”、“中国长寿之乡”、“中国月柿之乡”、“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 2015年11月全国第二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在恭城瑶族自治县召开,小小山城,因生态治理效果显著吸引来自全国各地关注的目光。

恭城瑶族自治县乡镇污水设施建设PPP项目是广西国宏集团近年来持续加码生态环保产业,通过创新技术研发、增强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取得的又一新突破,这是继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后,国宏集团在广西投资建设的第二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项目,截止2017年2月,由广西国宏集团投资建设的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已达24个,为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建设生态广西”作出了良好的示范。

(来源: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者:国宏智鸿公司通讯员李胜,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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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城县莲花镇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宣传动员会

恭城县莲花镇是我县最早启动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之一。近年来,莲花镇紧紧围绕创建“生态宜居镇”目标,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7年4月18日,莲花镇召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宣传动员会,参会的有23个行政村村委主任、工作队长,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刘道江出席了本次动员会。会议由莲花镇副镇长唐斌主持。

刘道江指出,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保护水环境、建设生态莲花的迫切需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镇长周世平表示,各行政村要紧密结合本村实际,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切实将这件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好事、实事抓出成效。同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将其建成优质工程和人民群众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副镇长唐斌对莲花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会上,镇长周世平与各村负责人签订了《莲花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将村级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工作列入各村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莲花镇村级污水处理站为23个行政村全覆盖,分2017年和2018年两批进行建设。惠及全镇15042户,51376人,将有效改善全镇水环境,提高全镇人居质量,将莲花镇打造为“宜居、宜游、宜商”的中国特色小镇。

(来源:桂林市环境保护网,作者:恭城环保局,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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