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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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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30-新疆阿克苏地区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14/7/26 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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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27-新疆阿克苏地区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9304&classid=858

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

目 录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4
(四)公众参与 11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9
(六)联系方式 20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位于阿克苏市区东南部,具体范围为西北至南疆铁路,南至阿塔公路,东至温宿境内,覆盖阿克苏市与温宿县部分地区。拟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位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的东南侧、外环路以南约300m处,占地13.41hm2。项目区占地区域为荒漠空地,项目区西侧约100m为六团干渠,北侧300m为外环路,四周500m范围内无居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23′21.9"、北纬41°4′10.5",
2、项目背景
新疆阿克苏地区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棉花生产基地,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目前是新疆最大的纺织工业基地,是综合性现代化的工业基地和新疆最重要的战略接替区,是阿克苏市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实现工业强市的目标开发而建设的开发区。根据《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新环评价函[2010]749号),规划确定开发区需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
2011年,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9月编制完成了《新疆阿克苏市南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一期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阿克苏地区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确定了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一期设计规模10万m3/d,其中再生水处理规模为5万m3/d)。同年,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2年5月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审批(批复文件文号:新环评价函[2012]394号)。此后由于资金短缺等种种原因,该项目未开工建设。
根据开发区近几年入驻企业的实际规模及其排水量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拟引入印染企业的排水规模,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对拟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及工艺进行了调整,并重新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论证。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工艺设计等发生了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按变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次拟建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3/d,其中再生水处理规模为2万m3/d供电厂回用,3万m3/d通过阿塔公路截污干管排入荒漠中的稳定塘。项目总占地面积(包括一期用地及二期预留用地)约为13.41hm2(约200亩)。本项目的建设是开发区规划实施的重要一环,对保护区域环境质量,尤其是保护区域水环境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东南侧、外环路以南300m处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5)项目建设总投资:29689.73万元,环保投资约69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2.32%。
(6)工程设计年限:污水处理厂为两期建设,一期规模为5万m3/d;二期规模为6万m3/d。本项目为一期工程。
(7)工程规模: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3/d,其中再生水处理规模为2万m3/d,供电厂回用,剩余3万m3/d通过阿塔公路截污干管排入沙漠中的稳定塘。
(8)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建设总征地面积 m2 134155.86
2 一期建设占地面积 m2 105295.15
3 建筑面积 m2 8472.22
4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m2 32778.17
5 道路场地面积 m2 20497.94
6 绿化面积 m2 52019.04 含道路绿化面积
7 绿地率 % 49.4 按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8 容积率 / 0.08 按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9 建筑系数 % 31.13 按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10 围墙长度 m 1444.35
11 自动伸缩门长度 m 12.0、8.1 2套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两部分构成:生产性构(建)筑物和附属建筑物。本次建设的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主要内容详见表2。
表2     工程主要构、建筑物一览表(一期)
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备注
一 管理区
1 综合楼 1079.04 3097.23
二 生产区
2 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 180.18 180.18
3 细格栅间及加药间 263.16 263.16
4 曝气沉砂池 222.36
5 调节池 2067.8
6 初沉池 1602.08 2座
7 水解酸化池 4006.8 2座
8 中沉池及污水泵井 2953.27 2座
9 生物池 10666.64 2座
10 二沉池及污水泵井 3017.00 2座
11 深度处理车间 2282.83 1943.36
12 提升泵房 103.84 103.84
13 臭氧接触池 408.465
14 臭氧设备间 196.71 196.71
15 曝气生物滤池 561.0 561.0
16 清水池 554.58
17 吸水井 44.84
18 送水泵房 149.31 149.31
19 废水调节池 163.84
20 污泥浓缩池 2049.80 2座
21 贮泥池 361.25 5288.02
22 污泥脱水机房 1023.68 1009.24
23 生物除臭间 446.88 446.88 2座
24 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 536.92 536.92
25 食堂 218.22 218.22
26 锅炉房 144.48 144.48
27 仪表间 36.26 36.26 2座
28 配电间 69.36 69.36
29 门卫室、大门及围墙 77.57 77.57
注:所有建筑物考虑防冻,所有维护结构均设外保温
(9)总平面布置
污水处理厂按其功能划分为:厂前区、附属区、回用水段、深度处理区、污泥处理区、预处理区、生物处理区、预留场地区等。具体分区见下图。


厂前区及附属区:设置于厂区西北角,厂前区主要布设综合办公楼、食堂、锅炉房等建筑物,处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位置,附属区主要布设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
预处理区:设置于厂区西北侧,主要布设粗格栅间及泵房、细格栅及加药间、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初沉池。
生物处理区:设置于厂区中部,主要布设水解酸化池、中沉池及污泥泵房、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
深度处理区及回用水段:设置于厂区西南部,处于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位置,主要布设深度处理车间、提升泵房、臭氧接触池、臭氧设备间、曝气生物滤池、清水池、吸水井、进水泵房、废水调节池等。
污泥处理区:设置于厂区西南端,处于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位置,主要布设污泥浓缩池、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间等。
厂区东南部为预留用地,作为二期工程建设用地。
4、生产工艺
本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需采用如下工艺组合:
物化沉淀+水解酸化(后段设中沉池考虑污泥回流)+生物处理+混凝沉淀过滤+臭氧接触氧化。
电厂回用水处理需在以上处理工艺段后增设曝气生物滤池。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中SO2、NO2 、TSP、NH3、H2S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0%,超标率为0,说明监测点各项指标在监测期间的日均浓度全部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由此可见,项目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监测点水质各个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监测指标中除氟化物超标外,其他监测项目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经查阅当地相关资料该区水质中氟化物超标是由自然地理因素造成的。
(3)声环境质量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看,项目厂界四周各监测点昼夜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即满足昼间等效A声级65dB(A)、夜间等效A声级55dB(A)的要求。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则该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污水处理厂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
(2)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厂界噪声评价范围是拟建项目厂界外1.0m,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的范围。
(3)地表水评价范围
六团干渠位于项目区西侧100m,与本项目无直接水力联系。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仅进行简要分析,确定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六团干渠流经项目区段的上游500m、下游1000m。
(4)地下水评价范围
地下水评价范围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单元为中心,项目区下游3km的范围。
(5)生态评价范围
生态评价范围以污水处理厂永久占地区域边界再向外延伸500m的范围。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所在区域的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是冬季废水排放去向及项目产生的恶臭对评价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和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查,本次评价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区西侧100m用于农灌的六团干渠,本项目与上述水体无直接水力联系。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目标,厂界周围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具体见表3。

表3     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项目类型 保护对象 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 功能 保护要求
1 地表水 六团干渠 西侧100m III 类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5 环境空气 周围企业及零散居民 污水处理厂周围2.5km半径范围 二级及居住区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标准。
2、污染源分析
2.1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均为无组织的近地面源排放。产生臭气的环节主要来源于进水控制井、格栅井、沉砂池、生化池及污泥处理过程,包括污泥贮存、污泥脱水等。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氨、硫化氢、硫醇等。
本项目设计采用生物除臭法治理恶臭气体,即将污水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臭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集中送至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臭气通过湿润、多孔和充满活性微生物的滤层,利用微生物细胞对恶臭物质的吸附、吸收和降解功能,将恶臭物质吸附后分解成CO2、H2O、H2SO4、HNO3 等简单无机物。由于恶臭气体产生环节较分散,而气体收集系统只能将封闭空间内的恶臭气体收集,收集效率一般可达到80%左右,由此估算采取除臭措施后的臭气排放量。
在不采取除臭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污水处理排放的臭气量约为1742m3/h;采取措施后,臭气量约为927.6m3/h。
臭气浓度比照500(无量纲)预测,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臭气污染物排放量见表4。
表4    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物排放量表
序号 污染物名称 臭气量(m3/h) 含量
(mg/m3) 产生量 排放量
治理前 治理后 kg/h t/a kg/h t/a
1 NH3 1742 927.6 20.7 0.036 0.32 0.019 0.17
2 H2S 1742 927.6 0.89 0.0016 0.014 0.0008 0.007
2.2废水
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3/d,年处理量1825万m3/a,其中3万m3/d(1095万m3/a)经56km管道排入项目区东南空台力克荒漠中的稳定塘。另外2万m3/d(730万m3/a)经深度处理后供给纺织工业城的热电厂回用。以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估算污染物产生量,具体见表5。
表5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产生量表
污染物名称 初始浓度
(mg/L) 产生量
(t/a) 出水浓度
(mg/L) 排放量
(t/a) 消减量(t/a)
COD 500 9125 60 1095 8030
BOD5 300 5475 20 365 5110
SS 400 7300 20 365 6935
NH3-N 45 821.3 8(15) 209.9 611.4
①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各占一半计算。
表5估算表明,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估算污染物产生量,其中主要污染物COD每年排放量约为1095t/a,BOD5约为365t/a、悬浮物约为365t/a、氨氮约为209.9t/a。
2.3固体废物
(1)固体废物产生量
污水处理厂排放固体废弃物有两个来源,一是污水预处理由格栅拦污,沉砂池沉淀而产生的泥砂及较大的颗粒物或漂浮物构成的栅渣;二是污水处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类比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放的有关数据对其排放量进行分析。
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后污水日处理规模可达到40万m3/d(中期),工业废水量约占55%。其中泥砂栅渣每天产生量约8t,剩余污泥每天产生量约为80t,为含水80%的浓缩污泥。按照污水量类比缩减分析,本项目日处理污水量为5万m3/d,泥砂栅渣每天产生量应为1.0t/d;考虑到污水深度处理污泥量会有所增加,每天产生的剩余浓缩污泥约为15t/d(含水80%)。本项目污泥采用“带式脱水机”进行脱水,再进行污泥加钙稳定干化处理,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可达到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的要求,可降为60%-75.5%,其重量可缩减至7.5t/d(含水60%计)。
以此估算,本项目每天产生的泥砂及栅渣为1.0t/d,每年约为365t/a;浓缩固形泥饼每天产生量约为7.5t/d,每年约为2737.5t/a。
本项目主要是以处理工业废水为主,其重金属物含量要高于生活污水,因此本环评要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在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前须进行重金属鉴定,经鉴定污泥的成分中重金属不超标的情况下,可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若鉴定结果为污泥中重金属超标,则产生的污泥必须送至阿克苏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2)生活垃圾产生量
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1.0kg/人·d估算,日产生量为30.0kg/d,每年约产生11.0 t/a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厂产生栅渣、沉砂、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见表6。
表6     固废产生量及处置/处理情况一览表
固废名称 日产生量 (t/d)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泥砂、栅渣 1.0 365 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剩余污泥 7.5 2737.5 经鉴定重金属不超标时可运至阿克苏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生活垃圾 0.03 11 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合 计 8.53 3113.5

2.4噪声
根据污水处理工程可研报告,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数量较多。其噪声源主要有罗茨鼓风机、空压机、水泵、潜污泵、带式脱水机等,声级最大的是罗茨鼓风机。根据对相同设备噪声级的类比,声源强度一般在85~110dB(A)之间。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及其声级见表7。
表7     项目主要噪声源声级表
序号 噪声源设备名称 声压级dB(A) 声源所处位置 备注
1 离心泵 85 反冲洗泵房 深度处理车间
2 反冲洗水泵 85 反冲洗泵房 曝气生物滤池
3 85 污泥脱水机房
4 回用水泵 85 送水泵房 回用水输送
5 循环水泵、喷淋水泵 90 生物除臭间
6 空气压缩机 90 臭氧设备间、空压机房
7 带式脱水机 85 脱水机房
8 潜污泵 90 污水提升泵房
9 90 调节池
10 90 初沉池
11 罗茨鼓风机 110 细格栅间
12 无油容积式螺杆鼓风机 105 鼓风机间
13 吸砂泵 90 曝气沉砂池
3、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分析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拟采取生物除臭法对厂内产生的恶臭进行除臭。除在恶臭影响严重的处理单元设置生物除臭设施外,污水处理厂采取的其他恶臭治理措施有:①污泥脱水稳定预处理后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放量;②加强运行操作管理,控制浓缩池污泥发酵;③格栅间、污泥脱水间安装机械排风装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④厂区内种植除臭效果良好的树种、花草;⑤对污泥的堆放、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进行严格管理。
(2)废水治理情况
①污水处理厂要制定污水处理装置操作管理规程、岗位责任制、奖惩条例等规章制度,对污水处理厂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管理规程,最大限度控制由于操作失误造成的废水事故发生。工作人员定期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保持生化池有适宜的水温、溶解氧状态和pH值。
③污水处理工艺每一单元过程最低不小于2座,当发生事故检修时,为了确保在一池停用运行,其余池子仍能在增加负荷的条件下正常运行,依据这一不利条件对出水水质的影响,以确保每一池子的尺寸。
④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使其出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必须控制汇入污水处理厂的水质。环保及相关部门应协同合作,监督排水系统内工业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要求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有行业标准的必须先达到相关行业标准,如:《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1992)、无行业标准的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方可排放,且排放一类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在车间排污口处理达标后,才可排入纺织工业城污水管网,以保证达到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
⑤制定事故处理应急计划,建立事故处理机构,落实各部分、各岗位、各操作管理人员的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通知环保、市政、水利管理部门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降低污水处理厂区噪声,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采用潜水泵,置于水下,以达到隔音减噪的目的;较大的机泵对电机采取消声治理,室外成排安装的机泵还要采用隔声屏障,以改善噪声敏感区的环境;污泥泵房及噪声较大的车间内的操作室设施隔声室。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定期对污泥堆放场附近的土壤进行监测,发现污染问题应停止继续填埋和使用,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扩大或转移;污泥在堆存和运输过程中,防止发生污染空气和地下水等二次污染问题,污泥运输应使用密闭的专用运输车,同时,污泥运输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避开交通繁忙时刻;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定期监测,若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应立即将污泥运输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重金属超标的污泥运输时由建设单位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报当地环保局备案,运输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容器和运输车辆。
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选择的污水处理工艺先进,降低了工程投资,污水处理费用较低,使项目有着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财务分析得知,财务内部收益率5.41%(所得税前),投资回收期8.98年,平均投资利润率3.75%,盈亏平衡点为65.4%,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处理后再生水的利用,将对推动纺织工业城的绿化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纺织工业城规划建设的防护林、景观林和隔离林带将全部利用再生水进行浇灌,将大大改善生态景观,且对绿化带的土壤结构的改善和土壤有机质的提高也会有显著的作用。其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可使区域生态环境逐步向良性方向发展。
工程建设将对处理后的再生水进行充分利用,用于纺织工业城工业企业的冷却水等回用途径。本项目污水处理后回用,既可以减少对区域水资源的利用量,而且大大减轻了污水排放可能对水环境带来的压力,对保护阿克苏市的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免受污染影响有着极大的作用。
6、环境监测计划
污水处理厂污染源监测包括废气、噪声源、废水处理效果和项目验收监测等。
(1)废气污染源
工艺臭气污染源监测:污水处理设施或构筑物中排放硫化氢和氨的重点部位,应每年监测一次。
(2)废水污染源
进行污水处理效果监测。在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设置监测点。污水处理厂进排放口,应进行废水流量和COD在线监测;其它监测项目为pH、总悬浮物、氨氮、总磷、总大肠菌群等污染因子,每天应监测1~2次。
(3)噪声监测
对确定的主要固定噪声源进行监测,监测连续等效A声级,每年一次。同时统计各主要噪声源名称、数量、噪声值、治理措施及效果。
废气、废水、固定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详见表8。
表8   污水处理厂污染源监测计划
污染源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 气 工艺废气 硫化氢、氨 每年一次
废 水 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 pH、COD、总悬浮物、氨氮、总磷、总大肠菌群 废水量和COD在线监测;各项目每天监测1~2次
噪声源 连续等效A声级 每半年一次
项目验收 监测项目、点位按验收规定 连续两个运行周期
(4)固体废物监测
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泥,监测内容应包括:
① 统计污泥的数量,并说明收集、贮运方式和堆放场所。
② 监测项目: pH值、石油类、铜、锌、铅、镉、总大肠菌群等。
③ 监测频率:正常情况半年或一年1次。
(5)土壤环境监测
监测布点:拟建污水处理厂南侧1000m范围内设一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pH、石油类、挥发酚、总铬、Hg、Pb、As、Zn、Cd。
监测频率:3~5年监测一次。
(四)公众参与
1、公众参与的目的
本项目的建设必然会对周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与本项目有关的公众的生活及生产活动。群众出于自身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考虑,会对本项目施工和运营时带来的影响,特别是运营期环境影响持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因此,公众意见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可使决策者在决定工程的建设时充分兼顾公众的利益和要求,避免片面性,减少盲目性,使工程的设计规划更完善、更合理,为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同时通过开展公众参与,可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环境保护事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从而有利于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
2、公众参与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是开展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国家环保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的技术依据。导则要求“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导则的规定,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公众可以通过该工程环评中的公众意见调查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保部门反映意见,更好地参与工程的环境管理,强化建设工程的社会监督。该导则明确了实行公众参与的具体程序、方法、征询意见的具体对象及调查样本数。
3、公众参与的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要遵循以下原则:
(1)知情原则
信息公开应在调查公众意见前开展,以便公众在知情的基础上提出有效意见。
(2)公开原则
在公众参与的全过程中,应保证公众能够及时、全面并真实地了解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
(3)平等原则
努力建立利害相关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不回避矛盾和冲突,平等交流,充分理解各种不同意见,避免主观和片面。
(4)广泛原则
设法使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公众参与进来,在重点征求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公众意见的同时,保证其他公众有发表意见的机会。
(5)便利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以及所涉及区域公众的特点,选择公众易于获取的信息公开方式和便于公众参与的调查方式。
4、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直接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居住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某种物质作为生产生活原料的单位和个人;因各种原因在项目实施后需要搬迁的单位和个人”。
由于项目评价范围内直接受影响的核心单位主要为工业城内的工业企业以及管委会办公区,无居住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其他居民区。因此,此次问卷调查范围主要是直接及间接受影响的群体,即项目区内的工业企业、办公区的工作人员,以及项目区北侧的阿克苏市内的部分人员。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总人数为100人,其中包括人大代表5人,具体组成见附件。
因项目的建设可带动工业城内工业企业的发展,解决部分人的就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他们是直接或间接受益者。同时本项目的实施要占用该地区部分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等资源,这是他们需要付出的环境代价。因此通过对他们的意见调查可获得有益信息。
5、公众参与的过程
公众参与贯穿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具体过程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程序图。


(1)公示


6、环评信息公开
公众参与必须在被调查公众知情情况下进行,因此应首先向公众公开环评信息,按导则及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要求,环评信息公开分两次进行。
6.1第二次信息公开
根据导则及地方法规,建设单位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应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本项目第一次信息公开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采取网上发布信息的方式,在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的网站向公众发布本项目信息,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工作程序;审批程序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备选的公众参与方式。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开详见图14.5-1。

图14.5-1     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开
6.2第二次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完成影响预测评价至报告书报送审批前(不少于10天)进行。本项目第二次信息公开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采取网上发布信息的方式向公众发布环评主要信息,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环评主要结论;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具体形式;起止时间等。第二次信息公开详见图14.5-2。

图14.5-2     第二次环评信息公开
6.3收集公众主动提交的意见
在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开至第二次环评信息公开期间,即2014年3月13日至2014年5月10日,未收到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
7、公众意见问卷调查
为让项目周围更多的公众了解项目情况,网上公示报告书简本后,在公告知情的情况下,我们采用现场发放公众问卷调查的方式,对项目所在区域公众进行了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调查和意见反馈。
发放调查表可以使建设方或环评单位同公众之间进行直接的双向交流,让公众了解工程的实情,使工程能被公众充分认可,并通过征询拟建项目周围地区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环评工作者确认项目可能引起的重大环境问题,特别是辨析某些模糊的环境资源或特定要素提供帮助。
调查内容首先选择与公众关系最为密切的环境问题作为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公众或社会团体对现状环境的看法、担忧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所持的态度、有何要求及对本项目有何具体建议。调查问卷样本见附件。
8、公众参与的主要问题和答复
受调查的多数人是通过走访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解的。公众参与详细调查统计结果见表9。部分公众参与调查表样本及调查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表9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
序号 项目 调查结果
1 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了解 ( )  不了解 ( ) 
2 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非常好( )好 ( )一般 ( )不好 ( )
3 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非常好( )好 ( )一般 ( )不好 ( )
4 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非常好( )好 ( )一般 ( )不好 ( )
5 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非常好( )好 ( )一般 ( )不好 ( )
6 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非常好( )好 ( )一般 ( )不好 ( )
7 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非常好( )好 ( )一般 ( )不好 ( )
8 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非常好( )好 ( )一般 ( )不好 ( )
9 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非常好( )好 ( )一般 ( )不好 ( )
10 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非常好( )好 ( )一般 ( )不好 ( )
11 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2 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支持( ) 无所谓( )不支持 ( )
13 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本次环评给予答复如下:
调查对象中有8.3%的人不知道本项工程,这些人几乎都是少数民族同志,这与他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关,即获得社会信息不便。被调查对象中90%赞成项目实施。这次项目的实施,使得工业企业的污水得到处理。
当问到本工程建设必要性的看法时,当地农民认为能提高环境质量,提高环保意识,造福下一代。与本项目关系不大的人则认为无所谓,或无影响。
当问到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时,86.7%的人表示影响不大,10%的人表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3.3%的人表示无所谓。表示无所谓的主要是项目非直接影响区域的群众。这一结果既反应了群众对自己环境权益的尊重,又反映了顾全大局的主人翁精神。
当问到项目减缓不利影响的环保措施时,调查者的回答主要有二点:一是要保护好地下水环境,主要来自水力主管部门和农民,二是保护好项目区附近的环境空气,主要来自环保部门。
在调查中有90%的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剩余10%的人认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
根据公众意见,本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营阶段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已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保质保量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2) 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坚强运行管理,确保其处理的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切实起到改善当地水环境的作用。
9、结论
公众参与总的结论是:拟建项目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开展工作,采用发放调查问卷和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广大公众给予积极配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统计,项目区内群众对本项目建设持积极态度,支持本项目建设,本项目评价采用绝大多数被调查者的意见,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另外,被调查者对项目中采取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投产后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情况也表示关注,希望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处理的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发挥改善当地水环境的作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原则,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预计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可实现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通过采取可靠有效的环保防治措施后,所排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
联系人:黄世俊
电 话:0997-269779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评协作单位: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2号科技大厦11楼H座
邮 编:830011
联系人:王亚平
电 话:0991-6999056、18999213011
传 真:0991-48286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4-05-14)

“......(6)工程设计年限:污水处理厂为两期建设,一期规模为5万m3/d;二期规模为6万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7-26 11:42:0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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