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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9-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 (2008/3/5 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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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2009 静海县 团泊新城 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厂 静海县政府 0.5 288.75 2009.6 未启动,规划中团泊新城未完全建成 1500 ——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09-2-12 下午 10:41:5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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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2/12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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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2-11 截 止 日 期: 2009-02-17 招标备案号 : 2009102009 津建交设计[2009]020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基础[2009]75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 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八合同)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津文路东侧,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座, 其中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吨/日,再生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 。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静海县。 2.3 标段划分: 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 2.4 招标方法: 概念性方案招标,含方案、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2.5 设计周期: 2009 年3月21日 至2009年3月30日(共10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新资质: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2楼窗口 报名。 4.3 各投标人 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公告发布时间: 2009 年 2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至 2009 年 2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5.2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2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09 年 2 月 11 日至 2009 年 2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投标报名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吴金锁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 8 号 联系人:高秀娟 电话: 23043421 传 真: 23043448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 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 钢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联系人:姚刚 电话: 58792331 传 真: 58792335 日期: 2009 年 2 月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 24538408 传真: 24538403 电子信箱: 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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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2/26 2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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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2-26 截 止 日 期: 2009-03-04 招标备案号 : 2009102041 津建交设计[2009]023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基础[2009]75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 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八合同)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津文路东侧,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座, 其中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吨/日,再生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 。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静海县。 2.3 标段划分: 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 2.4 招标方法: 概念性方案招标,含方案、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2.5 设计周期: 2009 年3月26日 至2009年4月4日(共10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新资质: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2楼窗口 报名。 4.3 各投标人 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公告发布时间: 2009 年 2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至 2009 年 3 月 3 日 16 时 00 分。 5.2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3 月 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09 年 2 月 26 日至 2009 年 3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投标报名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吴金锁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 8 号 联系人:高秀娟 电话: 23043421 传 真: 23043448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 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 钢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联系人:姚刚 电话: 58792331 传 真: 58792335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 24538408 传真: 24538403 电子信箱: 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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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4/28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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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4-28 截 止 日 期: 2009-05-06 报建编号:1222304020090025 招标备案号:12002009043029 津建交市监理[2009]04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六合同)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09]7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5164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津文路东侧,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座和附属管道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吨/日,再生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附属管道包括DN300-DN1800管道和污水泵站2座(流量分别为0.15立方米/秒及0.09立方米/秒)。 2.2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团泊新城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和附属管道工程,监理深度: 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2.4工期要求:2009年06月01日 至 2011年05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甲级,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5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4 月28 日 至2009 年5 月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4月28日至2009年05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春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毕杨路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景丽丽电话:58283102 传 真:58283102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金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高秀娟电话:23043421 传 真:2304344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姚刚电话:58792384 传 真:58792335 日期:2009 年4 月2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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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6/6 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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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县团泊新城再生水厂中水管道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静海县团泊新城再生水厂中水管道工程(14-1合同)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津发改基础[2009]7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5164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团泊新桥跨河全长约1.6公里的中水管道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团泊新城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全长约1.6公里的中水管道工程,中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1650mm。工程投资约1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009年07月01日 至 2009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应配备1名安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还应具备投标人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4、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通知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6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6 月3 日 至2009 年6 月10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6月15日至2009年06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春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毕杨路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景丽丽 电话:022-58283102 传真:022-58283102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金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高秀娟 电话:022-23043421 传真:022-2304344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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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8/20 2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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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8-20 截 止 日 期: 2009-09-03 报建编号:1222304020090025 招标备案号:12002009084064 津建交市施工[2009]08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县团泊新城再生水厂中水管道工程(14-2合同)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09]7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5164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团泊新桥至污水处理厂全长约4.2公里的中水管道工程,中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1650mm。 2.2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团泊新城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全长约4.2公里的中水管道工程,中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1650mm。工程投资约1700万元 2.4工期要求:2009年09月25日 至 2010年08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应配备1名安全项目经理,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还应具备投标人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4、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通知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8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8 月20 日 至2009 年8 月2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8月28日至2009年09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春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毕杨路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景丽丽电话:58283102 传 真:58283102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金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高秀娟电话:58283216 传 真:5828318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70联系人:姚刚电话:58792384 传 真:58792335 日期:2009 年8 月2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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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8-20 截 止 日 期: 2009-09-03 报建编号:1222304020090025 招标备案号:12002009084063 津建交市施工[2009]083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14-3合同)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09]7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5164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津文路东侧,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座和附属管道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吨/日,再生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附属管道包括DN300-DN1800管道。 2.2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团泊新城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座和附属管道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吨/日,再生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附属管道包括DN300-DN1800管道。工程投资约2.8亿元 2.4工期要求:2009年09月25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应配备4名项目副经理,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4、应配备1名安全项目经理,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可由项目副经理兼任,还应具备投标人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通知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8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8 月20 日 至2009 年8 月2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8月28日至2009年09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春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毕杨路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景丽丽电话:58283102 传 真:58283102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金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高秀娟电话:58283216 传 真:5828318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70联系人:姚刚电话:58792384 传 真:58792335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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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9-08 截 止 日 期: 2009-09-21 报建编号:1222304020090025 招标备案号:12002009094019 津建交市施工[2009]09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县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14-4合同)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09]7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5164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津文路东侧,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内共15座构筑物和附属管道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吨/日,再生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附属管道最大管径为DN1200。 2.2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团泊新城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内加氯间、加药间、接触池及反洗水分离池、雨水泵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共15个构筑物和附属管道工程。其中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吨/日,再生水厂规模为10万吨/日,附属管道最大管径为DN1200。工程投资约8000万元 2.4工期要求:2009年10月05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格: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应配备1名项目副经理,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4、应配备1名安全项目经理,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可由项目副经理兼任,还应具备投标人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通知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9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9月8日至2009年9月14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9月15日至2009年0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春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毕杨路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景丽丽 电话:58283102 传真:58283102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金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高秀娟 电话:58283216 传真:5828318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70 联系人:姚刚 电话:58792384 传真:58792335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 传真:24538403 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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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11-10-10 截止日期:2011-10-14 招标编号:津建交市施工[2011]1006 报建编号:1222304020090025 招标备案号:1200201110400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1]100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道路及热力管道工程(14-3合同)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09]7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5164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津文路东侧,新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内共15座构筑物和附属管道工程。其中厂区内道路包括车行道路、通往各构筑物门前的人行甬道及办公区广场。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团泊新城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团泊新城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道路及热力管道工程包括厂区内道路和热力管道工程,道路等级为III类小型企业厂内次干道,道路面积为11900㎡,热力管径最大为100mm。本标段工程投资约1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011年11月15日 至 2012年06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为本单位职工;3、应配备1名项目副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为本单位职工;4、应配备1名安全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可由项目副经理兼任,提供的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并为本单位职工,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6、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10 月10 日 至2011 年10 月1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团泊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春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杨成庄乡毕杨路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景丽丽电话:58283102 传 真:58283102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吴金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南环岛西路6号别墅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高秀娟电话:58283216 传 真:5828318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姚刚电话:58792384 传 真:58792335 日期:2011 年10 月1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受理负责人:石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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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为“水清岸绿”保驾护航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8月13日讯)建设美丽天津,水环境尤为重要。《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天津市将继续实施“清水工程”,新建、扩建和改造一批污水处理厂,到2016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近日,记者实地采访了正在建设中的静海县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工程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计划9月初就可以引入污水,进行单机试调。建成后,这个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可达到1.5万立方米/天,为保护河流的清澈增添一道壁垒。 静海县开发区7号路以北树木繁多,花草丛生,静海县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就坐落在这里。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工程主体建筑已经基本完成,大大小小的建筑物十余个,整齐地分布在厂院中。施工现场负责人李欣表示,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在色彩上以浅色为主,局部则会配上活泼的鹅黄色,增加建筑的美感。 主体工程完成后,将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大面积绿化,绿地高低起伏,上面再种以不同品种的灌木和草皮,道路两旁和建筑周围也会种植各种花草和爬藤植物,行走其中,如同漫步于公园之中。据了解,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厂院中的绿化面积将达到30%以上。 经过多管齐下的治理,在这里处理过的污水可以达到国家标准的1级B类水平,排放到东排干渠后不会对河流造成污染。污水从进入管网开始,到经过处理后再由管道排出,整个过程是全封闭的,有效地降低了污水散发的臭味传到空气中的可能,改变了传统污水处理厂“臭气熏天”的形象。而处理污水时产生的污泥也能得到有效的浓缩脱水处理,制成泥饼外运后统一处理,避免了污泥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记者了解到,为了配合天津市“清水工程”的建设,和天津市其他区县一样,静海县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去年,静海县的子牙镇、团泊镇各新增一个污水处理厂,今年,除静海县开发区北区污水厂外,大邱庄镇的污水处理厂也在积极建设当中。截至目前,天津市“清水工程”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6座,新铺设配套管网497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规模42.5万吨。 (来源:每日新报,作者:记者朱潇骁,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8月12日) “......去年,静海县的子牙镇、团泊镇各新增一个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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