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财政局隆化县三厂两水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三厂两水PPP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Y2015-118844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承担隆化县三厂两水PPP项目,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范围内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运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隆化县三厂两水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以收取服务费获取投资回报。 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机构指定的地点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垃圾处理场暂定10年) 项目范围:隆化县阿拉营第二水厂、隆化县工业园区水厂、隆化县隆东水厂、隆化县第一污水厂、隆化县第二污水厂(在建)、隆化县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维护服务。 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合法独立企业法人。 3、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联合体内牵头单位应满足此条件)。须具有项目运作的财务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 4、供应商应满足业绩要求:在过去5年内,供应商应具有在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中任意两项从业经历和良好的投资、建设或经营业绩,并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⑴ 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⑵ 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节1、2、3、4条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⑶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⑷ 联合体供应商,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 报名要求: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每个成员应提交前述证照)(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和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要求出具牵头单位的前述证件和证明); 3、若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室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时间:2016年1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通过制。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竞争性磋商。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应重新组织资格审查。 拟确定合格申请人的家数:3家及以上 采购人:隆化县财政局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苔山路102号 联系人:吴主任 电 话:0314-7066039 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大经街嘉鲤商务中心B座12楼 联系人:王增强 电 话:0311-86076069、18903316898 传 真:0311-86076069 “......项目范围:隆化县阿拉营第二水厂、隆化县工业园区水厂、隆化县隆东水厂、隆化县第一污水厂、隆化县第二污水厂(在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