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08-07 截止日期: 2015-09-01 招标编号: JSCTYH[2015]002号宿迁市洋河新区交通建设局的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PPP项目已经批准,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PPP项目合作伙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PPP项目; 2、项目编号:JSCTYH[2015]002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位于洋河新区金樽路东侧,已建洋河污水处理厂北侧; 2、项目规模:三期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4.0万m3/d,主要处理构筑物分为两个系列,每个系列为2.0万m3/d,第一阶段建设2.0万m3/d,第二阶段建设2.0万m3/d;并对原有一、二期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标准,包括相关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具体更新改造内容及投资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确定); 3、项目建设工期:第一阶段建设与原有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期为180日历天; 4、项目特许经营期限:28年(不包括工程建设期);超过28年,采购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第二阶段特许经营期限截止时间与第一阶段、原有一、二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限截止时间相同;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争创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若被评为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1年;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整; 6、主要内容及合作形式:采用PPP模式,选择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PPP项目合作伙伴。中标人为该项目合作伙伴,采购人和中标人在洋河新区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采购人以原有一、二期资产1436.647万元入股项目公司。由该项目公司在规定的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和期限内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以正常运行的状态下(无任何债务、担保,并不涉及任何第三者权益,完好率不低于95%)完好、无偿移交给采购人;注:该项目是指三期新建污水处理厂(第一阶段2.0万m3/d预计开工时间为2015年9月;第二阶段2.0万m3/d预计开工时间为2018年,实际建设时间、年限由采购人设定,建设费用由双方及审计共同协商解决)与原有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标准,包括相关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具体更新改造内容及投资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确定)。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合格的全部入围)。 四、合格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投标人也可向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资信条件: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截至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公示结束7日之内),需提交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的项目启动资金; 5、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以PPP或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规模≥2万吨/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 6、拟选派运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运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本单位人员,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具体见附件)高级技术职称; 7、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运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本单位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运行项目负责人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2015年2月至今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为准,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单位名称须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8:30至2015年8月17日18: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方法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府采购网上投标指引》。因系统升级,需对原注册登记入库的宿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CA证书(即政府采购CA加密锁)、电子签章、数据库信息进行同步升级和更新,请原持有市政府采购 CA 证书的投标人及时按照《关于升级政府采购CA证书、电子签章、诚信数据库的通知》要求重新填报、审核数据信息,并申领CA证书。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报名的,相关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已取得市级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的供应商需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直接登录使用政府采购系统;如需增加投标业务类型,可在“企业信息”-“单位类型修改”栏目中自行增加相应类型,提交相关资料送审。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发布。已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未报名。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供应商不符合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诚信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年9月1日8时30分; 2、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5年9月1日9时00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 七、财政监管: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宿迁市洋河新区交通建设局 地 点: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03室 联系人:徐涛 电 话:18248971229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府苑小区D1幢4单元306室 联系人:徐金龙 电 话:0527-81262151、18036957417 “......2、项目规模:三期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4.0万m3/d,主要处理构筑物分为两个系列,每个系列为2.0万m3/d,第一阶段建设2.0万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