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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2贴 | 9924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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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13-上海市青浦区白鹤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原上海市青浦区白鹤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014/5/12 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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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44211214116055.jpg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上海→ 浏览帖子:上海青浦白鹤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11196&bd=2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市辖区 310118 66601952-5 上海青浦白鹤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98-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183&classid=858

399-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184&classid=858

400-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185&classid=858

索 取 号: AB9201020-2013-086
信息名称: 关于《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审核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水务〔2013〕919号
产生日期: 2013-10-11 12:10:00.0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内容描述: 关于《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审核意见的通知
载体类型: 纸制 
记录形式: 文本 

沪水务〔2013〕919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审核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你院《关于上报“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的请示》(沪水务(海洋)〔2013〕1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审核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同意《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规划范围,即全市“十二五”期间须实施提标改造的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中中心城9座,郊区20座。

二、关于规划标准:同意《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即位于本市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厂执行一级A标准,位于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污水厂执行一级B标准,并保留远期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的可能性。

三、关于规划目标及实施内容: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及实施内容。
1、关于四座大型污水处理厂:白龙港、竹园第一、竹园第二、石洞口等四座大型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B标准,并同步解决雨季合流污水溢流的治理,污水处理厂尾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的厂界二级标准,污泥同步有效处理处置。
2、关于中心城分散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内桃浦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A标准,其余天山、泗塘、曲阳及吴淞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的厂界二级标准,污泥同步有效处理处置。
3、关于郊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A标准,位于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B标准,有条件的可按一级A标准建设,同步实施除臭设施的改造和提升,污泥同步有效处理处置。

四、关于规划用地控制:原则同意根据规划规模,按照“十二五”期间提标改造需求,保留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的可能性,进行污水处理厂的用地控制。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为满足白龙港污水厂“十二五”期间提标改造以及远期扩建至350万立方米/日的用地需求,请市城投总公司加快开展白龙港污水厂用地控制专项规划,并请市、区规土部门加以支持。
2、东区污水处理厂规划作为污水处理展示馆保留,在下阶段的工可研究中,应结合用地可能进一步复核污水厂的处理规模。
3、各区县应根据《规划》做好各自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用地控制,以利于下阶段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区域内污水排水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3年9月30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规土局,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排水处,市城投总公司,市城建集团,市排水公司,市城投污水公司。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印发

“......3、关于郊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A标准,位于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B标准,有条件的可按一级A标准建设,同步实施除臭设施的改造和提升,......”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9-1 0:33:5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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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一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公告

招标单位:上海青浦白鹤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和内容:上海市青浦区白鹤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一期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投标单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通知书编号:1402QP0196B01

中标日期:2014-08-29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组成:戴一彪、居玲妹、孔令丽、肖峻、尤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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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1402QP0196 
项目名称 白鹤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上海青浦白鹤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白鹤镇胜新村738号 
总 投 资 5940.4万元 
建设规模 一期处理规模由原1万m3/d折减为8000m3/d,二期新建处理规模1.2万m3/d的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电气、仪控、暖通、化验等设施。 
报建受理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青浦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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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6/9/3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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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水务〔2016〕1029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白鹤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核准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通知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对白鹤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行业审查的请示》(青水〔2016〕19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审查意见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近期污水治理领域有关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水务〔2015〕1302号)要求,白鹤污水处理厂应于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提标达到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改造任务。为此,需抓紧实施青浦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二、同意对现有设施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进行提标改造。

三、关于处理标准。请根据《上海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关于全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提标改造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环保总〔2016〕133号)要求,白鹤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应不低于一级A的指标控制,氨氮和总磷执行地表水Ⅳ类水标准,即氨氮1.5毫克/升(水温>12℃)和3.0毫克/升(水温≤12℃),总磷0.3毫克/升,同时对其他指标在建设空间布局上进行总体余留考虑。同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6年8月4日

抄送:市排水管理处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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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6/12/24 1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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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1602QP0537 
标段号:B01 
招标人:上海青浦白鹤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胜新村738号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白鹤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胜新村738号 

工程规模描述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具体描述:(1) 市政-排水工程:1.处理厂2万立方米/日;

工程总投资: 7914.28万元人民币 
建设周期:120日历天 
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和自控设计、除臭设计、暖通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期间技术服务。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不接受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青浦建交大厦底楼大厅(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10-21至2016-10-25(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6-10-25 16:3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高鸣 
电 话:021-62791919-191 
传 真:62791616-191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如有):(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人员查询结果页面(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原件(2)网上报名回执 
备注:逾期未领取招标文件或携带材料不全的报名单位,视作放弃投标资格,不予领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青浦建交大厦底楼106开标室(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218弄25号)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11-10 09:00:00 
投标保证金: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人民币 
 
填报单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青浦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22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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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8/20 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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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 取 号 AB9201010-2018-010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水务〔2018〕238号
产生日期 2018/4/3 10:54:00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内容描述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沪水务〔2018〕2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务院发布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上海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居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十二五”以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大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完成中心城区白龙港污水厂二期扩建、郊区松申、陈家镇一期等14座污水厂新改扩建工程,完成西干线改造工程、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管完善工程以及污水收集管网共1200公里;实施建成区截污纳管攻坚战,完成8266个污染源纳管;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0.55万立方米/日,总能力达到794.6万立方米/日,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2.8%,城镇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85%以上。但是,当前仍面临以下主要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偏低,不符合国家新要求;二是污水设施用地规模受到城市建设土地指标的制约,缺少政策扶持机制,工作推进困难;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原有的污水处理厂被住宅区、商务区所包围,臭气、噪声等影响显著,厂群矛盾日益突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四个率先”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截污为本、综合治理、建管养并举、泥水气同治,持续提升上海水环境质量,为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为先、系统治水、人水和谐”。从治理理念上,城镇污水要由末端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在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治理,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改善河道水质,消除劣于V类水体。

坚持“截污减排、提质增效、弹性应对”。从治理途径上,加强源头截污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直排水体,力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坚持“政策引领、科技创新、智慧管理”。从保障措施上,要做好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体制机制;加强科技研发,拓展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突破治水瓶颈;注重水务智慧管理,提升设施运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

(三)规划目标:规划期末,基本建成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相适应的现代污水处理体系,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实现“截污减排、提标增效、泥水同步、安全智慧”的目标。具体指标如下:
——至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95%。
——至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或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
——至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95%(无害化处置方式包括卫生填埋、建材利用、土地利用等)。

三、主要任务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全市规划新增约99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约为83.16元。其中,中心城新建泰和污水处理厂、虹桥污水处理厂,郊区实施安亭、临港、兴塔等污水处理厂扩建以及南翔等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规划全市共实施3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处理规模约702.6万立方米/日,建设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约为112.42亿元。其中,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一、竹园二和白龙港等4座大型污水厂,提标改造规模约540万立方米/日。郊区实施海滨、安亭、青浦、长兴等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规模约162.6万立方米/日。

(三)配套管网建设:全市新建污水管道约316公里,总投资约为22.75亿元。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约6.5公里污水主干管,郊区同步配套建设和改造污水管网约309.8公里配套管网。

(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市规划新建1590吨/日(80%含水率)污泥处理工程,投资约为10.34亿元(不含征地费)。其中,中心城区实施石洞口污泥处理工程、竹园污泥处理工程。郊区建设嘉定区、松江区、奉贤区、浦东临港、崇明陈家镇、崇明城桥污泥处理工程。

(五)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市建成区整治黑臭水体129.25公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组织推进好“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统筹、行业指导和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对于工程用地、资金筹措、前期动拆迁、施工协调等事项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

(二)技术保障:相关单位要紧密跟踪国际上污水治理前沿技术,加强技术储备,增加科技投入,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尤其是针对本市中心城区城市面源污染、雨污混接等制约上海水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加强研究,为政府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监管保障: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注重长效”的要求,不断优化政府行业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排水企业成本和收费监管机制、建设项目立项审查机制等,进一步加强污水纳管水质水量监管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对排水户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监管处罚,确保达标排放,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益。

(四)公众参与保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市民评价和科学评判,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开展水环境和排水设施保护宣传,形成广泛社会共识,为城镇污水治理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郊区实施海滨、安亭、青浦、长兴等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规模约162.6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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