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4-04-30 截止日期: 2014-05-0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哈尔莫敦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和硕县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和静县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哈尔莫敦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2.2 建设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哈尔莫敦镇 2.3 项目规模:日处理14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管网总长11418米(其中:D300长度5994米;D400长度4924米;DN400压力管道长度500米) 2.4 工程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 2.5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4年5月30日;竣工时间2014年11月15日 2.6 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施工图所包含的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无不良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4月30日至 2014 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http://www.xjztb.net)(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12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在库尔勒市石化大道靖祥大厦二单元7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招标人:和静县哈尔莫敦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哈尔莫敦镇 邮 编:841000 联系人:艾尼瓦尔•艾依提 电 话:13999001612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石化大道靖祥大厦二单元701室 邮 编:841000 联系人:张玉娟 电 话:0996-2505757 传 真:0996-2505757 电 邮:879716205@qq.com 开户行:工行人民东路支行 账 号:3010024209024943619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5-2 23:59:39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