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取 号:MA0283300201307040917167369 内容分类:环境信息公开专栏 发文日期:2013/7/4 安徽省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君安•阳光都市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的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名称:安徽省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君安•阳光都市房地产项目 2、概要:君安•阳光都市房地产项目建设地块位于位于安徽滁州市龙蟠大道南侧、南谯路东侧,由安徽省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8.5亿元,项目规划用地96657m2,总建筑面积308165m2,包括计容建筑面积214641m2及不计容建筑面积66524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14641m2中住宅建筑面积为235523.4m2,商业建筑面积为5670m2,社区配套用房面积为447.6m2;不计容建筑面积66524m2中幼儿园为2505m2,社区用房为720m2,物业用房为875m2,公厕为50m2,变配电为790m2,电视机房为27m2,电信机房为27m2,消控室为40m2,燃气调压站为50m2,架空活动为4520m2,地下室为56920m2,建成之后总户数为3116户,居民数约7030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业,污染较小,主要环境影响为汽车尾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生活污水、商业废水以及项目设备、汽车行驶产生的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建成后,废气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项目建成后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近期项目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2级标准后由自建管网排入龙蟠河,远期当滁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建成后,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可通过东坡路管网至清流河南侧1#污水泵站接入滁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清流河,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清流河的影响较小。 4、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营运过程中噪声主要包括汽车出入停车场的交通噪声,配套设备运行噪声(给水水泵、地下车库排风机、变配电所及开闭所、电视机房、电信机房)以及入住后日常社会噪声等。项目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护措施后,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的影响较小。 5、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6、综上,项目建成后符合当地的大气环境功能、地表水功能以及声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地下车库设计排烟系统,为避免汽车尾气在集中车库内积聚,影响附近人居环境,地下车库废气经机械排风系统排风后,经2.5m高的排风口排出。因地下车库正处于初设阶段,其风口的数量和位置尚未确定。本评价建议住宅区排风口设置于绿化带内,高度应高于地面2.5m且远离居民楼等敏感建筑物(距离应大于10m),商业区地下车库沿街边绿化带排放。居民日常生活及幼儿园食堂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厨房油烟废气污染物浓度较低,经油烟吸收装置集中收集经专用烟道排放。公厕设计采用机械排风,这样厕所产生的恶臭通过管道排入大气,排气口避免直接面向居民区,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2、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后就近排入水体。近期项目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2级标准后由自建管网排入龙蟠河,远期当滁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建成后,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可通过东坡路管网至清流河南侧1#污水泵站接入滁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清流河。 3、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和植物等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 4、垃圾收集方式采取分类袋装化,集中到垃圾桶,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小区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滁州市相关规划要求,所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要求的基础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该处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对项目主要选址的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及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公示在采取网上发布公示信息的同时,还以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做了进一步深入的调查。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 联系人:伍总 电 话:0550-3011625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1楼 联系人:樊工 电 话:025-85280708 传 真:025-68661189 E-mail:khhb1980@vip.163.com (来源:滁州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7月4日) “......远期当滁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建成后,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可通过东坡路管网至清流河南侧1#污水泵站接入滁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清流河......”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6-3-19 22:23:58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