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林右旗多项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转良好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6日讯)内蒙古巴林右旗大板镇污水处理厂自年初至今一直运转良好,经环保部门监测,水污染物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出水水质浓度低于100mg/L,年消减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540吨,完成本地区“十一五”总量控制指标。污水处理厂的良好运转给政府和企业吃了定心丸。 大板镇污水处理厂于2005年9月开工建设,总投资4400万元,处理工艺采用复合水解———生物滤池法,设计能力3万吨/日,实际处理0.6万吨/日,年可处理镇区内污水约200万吨。2007年10月投入试运行。运行之初,右旗政府及环保等相关部门多方努力,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一是进行财政补贴,政府每年给污水处理厂补贴80万元,并制定实施了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政府补贴及征收的处理费全部作为污水处理经费,以确保其正常运转。二是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环保部门每月至少对污水处理厂检查2次,并定期进行监测。检查中主要查看企业用电的电费缴纳单据、冬季进料发票及入库出库单,检查每日进水、出水量。三是企业内部加强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各项环保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管理台账,并将运行台账每月上报当地环保部门,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及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今后,企业还要通过采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或调整运行工艺、参数等措施,确保水污染物排放按环保部门时限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级标准,并早日实现尾水综合利用。 (来源:赤峰日报,作者:通讯员张国洁,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9年11月6日) “......大板镇污水处理厂于2005年9月开工建设,总投资44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