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光明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庆市光明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大庆市光明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卧龙路南侧,安肇新河西侧 2.3 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为10万m3/d 2.4 计划工期: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2.5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相关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施工总承包 壹级 资质。且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人员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文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4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活动,在投标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报名时提供该页面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5 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全称及标段号),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至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接待大厅报名(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在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 6.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 编:15009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6785888 传 真:0451-86785885 电 邮:hljzzzb4@163.com 加入日期: 2014-12-08 截止日期: 2014-12-17 招标编号: DZC20140887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光明污水处理厂环境评价项目C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40887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光明污水处理厂环境评价项目C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竞争,不接受纸质谈判文件,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光明污水处理厂环境评价项目C采购, 控制价:45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提供投标供应商的由环保行政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要求评价范围包含社会区域。 4、提供投标单位的2011年及以来在污水处理厂类至少两个项目环评批复或评估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7日9时。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4671907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联系电话:0459-4671907。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4,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10120543000006 行号:31326501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20140887。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件放在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 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⑸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12月17日9时,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0459-4671886)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8日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5-5-18 18:20:4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