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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2贴 | 9924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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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5-广东省深圳市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 (2014/3/21 3:24: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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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4-03-17
截止日期: 2014-03-21
招标编号: 4403002014007401

工 程 编 号:4403002014007401

工 程 名 称: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工程设计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茅洲河流域

公 告 时 间:2014年3月17日9:00至2014年3月21日17:00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至2014年3月21日17:00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832.0400万元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工程设计招标。具体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设代配合、工艺设备技术要求文件编制、设备清单编制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招 标 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
市政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现场服务 )
概算编制

其他:可行性研究及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投 标 周 期:20自然日

投 标 补 偿:无

投 标 保 证 金:10.000000万元

项 目 概 况: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工程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采用“预处理+A2/O生物池+二沉池+纤维滤池深度处理工艺”,设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进水管道衔接段、A2/O生物反应池、圆形二沉池、高效纤维滤池、反冲洗泵房以及相关的机电设备采购安装等。

招标人:深圳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55-8307286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电 话:0755-83537778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
1、根据《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人应向住所地检察机关(市或区检察部门)提出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2、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的工程咨询、设计资质证书;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标会时提供);
4、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须明确牵头单位。
备注:以上均提供原件扫描件。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投标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咨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3787180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交办理企业登记。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办事指南”18.11《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办理和更新指南》。
(2)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3)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当按以下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2)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对投标员验证指纹,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出示企业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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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3 2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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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环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pl2014042801
工程名称:广东省深圳市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环评
工程地点:深圳市茅洲河流域
公告时间:2014年4月29日9:00至2014年5月6日17:00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4月29日9:00至2014年5月6日17: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17.6400万元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内容有: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环境监测及生态调查、公众参与调查、专家评审、送审等。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社会区域类)。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资格证书。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
咨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13号窗口。
电话:0755-83787179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⑴ 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⑵ 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⑴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⑵ 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招标人:深圳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55-8307286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电 话:0755-8353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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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5 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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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55256225080277.jpg
 
   
  图为: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平面图和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鸟瞰图

我院成功中标松岗水质净化厂等五座水质净化厂项目

我院成功赢得五座水质净化厂的设计竞标,污水处理总规模26.3万m³/d,总设计费约1700万元,为我院给排水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深圳市水务局2014年3月至5月期间先后主持深圳市松岗水质净化厂等五座水质净化厂项目的招标,中心领导非常重视五座污水处理厂的投标,王健总监亲自策划,姚远副总监协调,陈朗、吴景华、张宝月、王国建等同事一起努力编制投标文件,分别于2014年3月19日,4月12日,5月7日,5月12日,5月19日对东涌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樟坑径生态治理工程、布吉河水质净化厂改造工程、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哺地吓水质净化厂工程进行了投标,并以综合评比最高分赢得五座水质净化厂的竞标。

东涌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该项目设计规模0.3万m3/d,采用FBR生态技术专利工艺,设计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投资约2300万元。

樟坑径生态治理工程:该项目设计规模1万m3/d,采用FBR生态技术专利工艺,设计出水指标达到一级A。投资约3300.03万元。

布吉河水质净化厂改造工程:该水质净化厂改造规模为5万m3/d。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批复投资为16210.00万元。

哺地吓水质净化厂工程:该水质净化厂改造规模为5万m3/d,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批复投资为12708.99万元。

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该水质净化厂二期规模为15万m3/d,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批复投资为33504.82万元。

四座水质净化厂项目的中标充分显示了我院作为水务设计院的综合实力,为我院在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方面的业务拓展提供了良好支持。

(来源: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2014年5月30日)

“......松岗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该水质净化厂二期规模为15万m3/d,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批复投资为33504.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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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水务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奋力推进水务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全市水务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十六字”治水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全市“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自觉融入“三化一平台”的改革大局,全力提高依法治水、管水、兴水能力,真抓实干做好“深圳质量”水文章,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2014年工作总结

初步预计,2014年全市用水总量19.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主要供水企业自来水供水总量16.4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14%,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12.1立方米,同比下降8%,继续领跑全国;新开工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107个,创建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10个;建成污水管网208公里,创建排水管网清源达标小区157个,污水处理量15.28亿吨,COD削减量35.5万吨,圆满完成污染减排任务;防洪达标整治河道59.6公里,完成50个易涝点整治任务,水土流失面积净减4.5平方公里。全年完成政府投资16.14亿元,市政府下达我局的10项重点工作、8项民生实事和公共安全白皮书任务全部按要求完成,全局115项年度重点工作进度评价优良率达到98.4%。

(一)水务社会管理服务显著增强。以民生为导向,以法治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路径,以强化管理服务为基础,加速提升水务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依法管水。《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护办法》《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深圳市河道分工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出台局系统加快建设“一流法治水务”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水务公共服务购买目录。开展水务行政职权梳理,梳理局行政职权222项,按时出台权责清单,取消非行政许可5项,下放行政许可2项,实现二次供水检查人员培训、水利水电职业资格评定等职能的转移对接。加强水政执法,组织查处水事违法行为3580多起,立案263宗。全面启动水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开展咨询论证,配套7个专题研究,初步明确了水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配合市发改委开展了全市“十三五”建设规划编制有关工作。大力加强行业监管。完成坂银通道、南坪三期等一批重大项目涉水审批,监测、抽检自来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样1300多个,二次供水水样14500个,自来水水质综合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高于国家规定4个百分点,全年未出现缺水事件,供水形势安全平稳。下发单位用户用水计划书10万余份,受理用水计划调整申请200多家,完成重点单位用户水量平衡测试60多家、用水大户节水“三同时”审查300多家、中小学校节水器具改造20所,评选表彰各类节水企业、单位、居民小区140多家、先进个人200多名,节水成效继续巩固提高。巡检污水处理厂1200余次,督促清疏排水管网近1400公里,完成11座污水处理厂调价补差测算、6个项目核价,组织征收污水处理费12.93亿元,全年污水处理量15.28亿吨、COD削减量35.5万吨、氨氮削减量3.28万吨、污泥处理量101.68万吨,排水治污效益逐步提升。审查水保方案报告书277个、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165个,南山、宝安、龙岗均高分通过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区验收,水土生态维持较好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建设任务,实现审批证照信息部门共享,办理行政审批2143件,按时办结率100%,综合服务水平在全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评价中名列前三;发布水务网信息1290多条,重大新闻稿件60多篇,举办在线访谈、企业座谈等活动20多次,办理信访投诉1200多件,32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获得“满意”评价;召开市长办公会、局长办公会、部门联席会、项目推进会30多次,解决项目重点难点问题110多个,市、局重点工作政府绩效保持优秀,水务年度服务公开承诺全部兑现。

(二)治水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充分利用政府绩效管理和四个部门联席会议等平台,统筹抓好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骨干设施建设,治水工程体系不断完善。治河治污步伐继续加快。观澜河3座调蓄池、民治河、白花河等工程基本完工,茅洲河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工程截污箱涵通水调试,深圳河四期、布吉河二阶段、大沙河中下游、后海湾截排等工程有序推进,龙岗河湿地公园、鹅颈水、木墩河等工程开工建设,排涝河截污、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完成前期,福永河、松岗河、咸水涌局部河段一级强化处理工程启动招标,河流综合治理,尤其是支流整治全面提速。建成公明污水处理厂、横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水质改善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福田污水处理厂、布吉水质净化厂加盖工程开工建设,会同各区建成污水管网208公里,完成深圳湾3个入海排污口应急强化处理工程;上洋污泥处理厂项目接近尾声,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厂完善工程基本完成,老虎坑污泥合建项目招标方案已获核准,积极稳妥推进污泥安全处理,治污工程系统布局加快落实。防洪排涝整治项目加紧实施。茅洲河界河试验段、龙岗河干流深惠交界处大松山段工程完工,东部海堤水毁重建一期、沙井河片区排涝工程基本完工,紧急实施完成新洲河口、笔架山河碧波楼段等25项抢险救灾工程,完成50个易涝点整治任务,首个EPC项目大和水闸扩建工程完工,其余上寮河、沙湾河、金龟河、黄沙河等EPC项目有序推进。按照“一点一策”,紧急启动229项短平快治涝项目,推进一批排涝骨干设施加快建设,内涝防治能力不断增强。水源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紧跟省政府规划建设步伐,完成西江引水项目境内前期研究,公明、清林径两大“水缸”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鹅颈水库、坂雪岗支线工程进度过半,东涌水库、铜锣径水库、坝光支线、盐田支线、鹅光输水等工程稳步推进,铁长支线、龙茜供水改造等工程前期工作不断加快。长西引水渠改造一期、铁岗水库入库小流域河口治理等工程完工,第二批8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工63座,梅林水库水文化基地一期工程完工,二期即将开工,水源调配工程系统日趋优化。

(三)水灾害防治扎实有效。优化方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抢结合,认真抓好水灾害防治工作。在入汛早、降雨多、雨强大的情况下,较好应对了多年罕见的“3·30”“5·11”“5·17”等多场连续暴雨和“威马逊”“海鸥”等台风侵袭,维护了城市安全。夯实防汛基础。按照国家新要求,结合深圳度汛新情况,全面开展防洪排涝能力评估。提请市政府印发《深圳市防洪排涝整治近期计划》,系统提出近、中、远期全市防洪减灾的综合措施,成立督导组跟进督促项目进度和资金落实,加紧构建与城市定位相适应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出台《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及河道整治规划(2014-2020)》《深圳市河道管理范围勘定一期》成果,配合市规划国土委编制完成《深圳市排水(雨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工作大纲》。完成市三防物资仓库第二分库升级改造工程,充实一批专业防汛物资。加快信息化建设,“数字水务”一期工程三防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完成超七成工程量。推进雨洪综合管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新理念新要求,在光明新区取得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试点成果,为国家住房建设部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指南提供了鲜活案例。形成《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初稿,从规划、设施建设和政策鼓励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的新举措。启动极端灾害天气应对、雨洪调蓄利用、快速城市化与内涝关系等研究,雨洪综合管理迈开新步伐。凝聚防汛合力。提请新增市公安边防支队、市气象局两家三防副总指挥单位,防汛领导力量得以加强;层层落实三防责任,大力开展三防督导,推动各区各部门严格按照《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规定》履行防汛职责,突出抓好水库、河道、闸坝、泵站、管渠、已建在建工程等关键部位安全度汛,重点明确市、区河流管理和普通干线公路路域排水设施管护责任划分,通过防汛安全大检查、规范暗渠化河道管理、市政排水管网地面坍塌隐患排查、原特区外存量新增市政排水管网核准等手段,督促整改防汛隐患150多处,属地、行业三防责任履行更加到位。广泛宣传《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引》,社会动员能力显著提高。

(四)水源供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围绕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城市创建关键指标,保水源、保供水、促节约,实现供水总量平稳增长,用水结构明显优化,商业服务业用水增加,工业用水减少。严格水资源保护。建成全市水资源监控能力信息平台,水资源调配更加科学;编制完成《深圳市水功能区划》,明确了全市168座水库和64条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主导功能,为保护水资源奠定基础;加强一级水源保护区和小型水库管理,赤坳水库、铜锣径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工程完工,雁田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隔离围网工程开工建设,石岩、西丽等水管单位的用地问题取得较大进展,铁线护水效果明显;及时处置了部分水库水质异常事件,西丽水库扬水曝气水质原位改善工程进入前期阶段;启动《深圳市地下水监测站井日常监测和管理》项目,对全市30口地下水监测站井实施日常监测管理,为后续规范性长期监测工作打下基础。加快优质饮用水入户等惠民事项落实。完工茜坑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全面推开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明确项目申报流程和资金核拨程序,跟踪解决各区资金配套、进度不一等难点问题,开工107个居民小区的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创建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10个,惠及人口5万多户;推动原特区外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完成龙岗区二期、龙华新区三四期和宝安区三期的初步设计审查;着手研究原二线关“插花地”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有关工作。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提请市政府出台《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起草了全市再生水价格定价方案,“再生水设施建设管理技术研究”顺利结题。形成《深圳市水权交易研究》成果,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和节约水资源奠定了理论基础。编制完成光明、坪山、龙华片区雨水、再生水利用详细规划,开展横岗再生水厂配套管网三期、南山再生水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加强节水日常管理,启动节水型城市复查准备工作,开展了针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等重点难点考核指标的跟踪复查,为国家复查迎检做好准备。

(五)水环境治理提速增效。认真落实市政府治水提质部署要求,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治理,加快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强化顶层设计。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按照总体统筹、分类实施、重点突出、远近结合的原则,牵头编制完成《市治水提质“1+13”实施方案》,初步明确了全市9大流域水系、4项重点专题的目标任务、治理路径和时序安排,为全市新一轮治水提质攻坚战奠定基础;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规划》编制,明确了10年建设污水管网5000多公里、落实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要求的目标任务;拟定《深圳市水务局污泥处置近期工作方案》,提出了解决污泥问题的近远期措施;联合宝安区政府印发《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茅洲河流域下游综合治理的实施计划;印发《前海(大铲湾)水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大空港水系布局研究及治理规划》,扎实开展深圳湾总部、坝光等重点片区治水提质前期工作,为前海及13个重点片区提供了有力水保障。落实管理控污。加强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营监管考核,实施严格的污泥转移联单制度,积极推进污泥出厂、运输、入场监管体系建成。花大力气解决观澜河等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进厂砂量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等难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观澜河干流综合治理评估分析,针对性提出49项具体措施。加强河道专业化市场化管养,将河道支流管养覆盖率纳入水务绩效考核,宝安区66条、龙岗区72条、光明新区13条、龙华新区23条河流落实管养单位,各区河流管养覆盖率突破80%。强化水土保持管理,严防施工动土进入市政管网、河道、水库,突出加大重大项目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审批服务,大力推行土石方优化平衡,平衡外弃土石方近800万立方米,落实水土保持度汛方案制度,实现建设项目汛期动土施工过程动态监管,开展布吉河流域建设项目水土流失专题调查,通报建设项目汛前督察情况604宗。推动标准提升。借鉴先进城市经验,推动污水处理标准提升,以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为标准,启动布吉、樟坑径、东涌三座污水处理厂的新改建,按照污水处理与公园建设相结合的思路,打造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立体生态化示范工程;完成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评估、东涌片区污水布局策略研究,启动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适配性研究,污水处理思路从总量减排向减排达标并重转变。严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质量审核关,协助审核批复项目前期手续34项,服务1157公里管网尽早动工建设。及时优化污泥处理技术路线,推进污泥源头减量和无害化处理;开展污泥焚烧工艺专题宣传,邀请权威专家解答市民疑惑,消除群众误解;全力配合宝安区政府推动老虎坑污泥焚烧厂与垃圾焚烧厂三期工程合并建设,推动完成南山污水厂污泥深度脱水工程方案编制。

(六)水务自身建设继续加强。深入开展党风政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正风肃纪效果明显,履职能力持续增强。深化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行政职权清理,进一步查找和控制廉政风险点,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局领导讲党课、依法治国专题辅导讲座、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主题培训、支部结对共建、党员志愿服务、对口扶贫等工作,广大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意识进一步增强,解决了茜坑老村村民雨天出行难、汕头陆丰华美村帮扶建设等一批惠民事项。全年提拔、重用科级以上干部34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39名,培训干部300余人次,选派4名年轻干部赴外挂职,转正预备党员7人,新发展党员5人,干部队伍结构、素质进一步优化。扎实组织开展教育实践“回头看”活动,实施“治懒治庸”“公务用车用房”等专项整治,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清理清退公务用车36辆、办公用房608平方米,压缩机关“三公”经费37%,修订、出台了公务接待、节约型机关等制度规范28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编写《水务薪火》,传承深圳水务精神,在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各种球类比赛40多场,局合唱团在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合唱比赛中捧回金奖。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细化完善水务工程概算调整、招投标、EPC总承包、质量安全、大坝水闸安全考核等制度规范,认真落实《公共安全白皮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施工质量、项目稽察等专项行动,提高建成项目的运行安全性和在建项目程序、实体、施工的规范化程度,有效发挥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作用,较好保障了项目建设运行的质量安全。认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督促检查,水务系统、供水行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普遍提升。抓好资金管理使用。建立部门预算和非税收入编报执行动态监控与信息反馈机制,出台《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细则》,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规范指引,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及时公开财务信息,强化基建项目核算、结算、决算管理,加大内部审计和结算审计力度,项目审计核减率创历年新低;扎实开展“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质量提升年”活动,全年安排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原特区外社区管网改造工程、特区内河道管养等切块资金4.84亿元,分9批次下达项目资金计划8.45亿元,溪涌河、沙福河等19条河渠的行洪能力得到提高,六联社区、柳竹社区等18个社区的易涝问题得以解决,松子坑水库、梅林水库等10个水利设施运行条件得到改善;立项开展6个水务科技一般项目和6个水务科技重大项目,《北斗卫星实时监测水库群坝体变形技术研究》列入2014年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计划。一年来,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自身建设扎实有效、亮点纷呈,治水兴水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水务改革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全面提速的关键之年,是完成水务“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决胜之年。新的一年,必须牢固树立生态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民生导向,抢抓新机遇,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全力推动水务事业迈上新台阶。

全市水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四个全面”的部署要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想,坚持围绕深圳质量、深圳标准不动摇,融入“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发挥水务一体化优势,抢抓改革法治双机遇,推动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圆满完成水务“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是:全市用水总量19.3亿立方米,万元GDP水耗下降6%,新增制配水能力15万吨/日,新开工8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新增30个以上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督促完成50个易涝点整治;新增污水管网300公里,创建排水达标小区150个;防洪达标整治河道60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40平方公里以内。

围绕上述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改革创新,推动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抢抓法治、改革双红利,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转变职能、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实现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发展。抓好依法行政。认真完成基础专题研究,高质量编制水务“十三五”规划,努力促成水务主要指标和重要工作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加快推动《水资源管理条例》《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深圳市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修订,做好《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护办法》上升为省政府规章及《深圳经济特区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的立法调研论证,提请市政府印发《深圳市河道分工管理办法》,制订出台《深圳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办法》《深圳市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一流法治水务”工作方案,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明晰市、区水务部门执法事权,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部分下放各区实施的涉水服务事项进行对接指导,发挥基层水务部门管理优势;加强政府绩效管理,高质量完成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年度任务,加大对各区水务专项指标的跟踪考核,进一步发挥政府绩效管理对全市水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建好水务门户网站,加强水务法治宣传,积极提升水务部门形象。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按照海绵城市立体、生态、弹性的新理念、新要求,完成13个重点区域水务发展策略研究,编制国际生物谷水务发展专项规划,打造治水新亮点。创新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扎实开展EPC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与效益;以布吉水质净化厂改造工程为试点,推动全市首例“社会投资竞争性资源配置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取得成功经验;在茅洲河流域开展试点,进一步探索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手段,试行污水在线监测数据与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挂钩机制;大力推进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化力量进一步加强水务设施管养维护,编制完成向社会购买水务公共服务的管理办法,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开展城市排水许可现场勘查、建设项目排水审查。加强标准化管理。梳理完善水务标准体系,出台《深圳市河道管养技术标准》《三防抢险救灾队伍工作指引》,修订《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制订《深圳市水库管养规范》《河道标识及水务设施指引标准》《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管理技术规范》《深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暂行管理办法》《深圳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营考核细则》《深圳市污水管网建设通用技术要求》《水务建设工程评定分离评标要素范本》等规范标准,启动《深圳市城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规范》《深圳市城市水土保持工程综合定额》编制工作,以水务标准化战略推动深圳质量落到实处。

(二)突出蓄排结合,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推广低影响开发模式,不断增强城市防洪减灾的软实力和硬配备,提高城市水安全系数。加快落实蓄排结合新要求。出台《深圳市低影响开发技术规范》,引导开发建设单位控制开发强度,将雨水排放与城市绿化景观相结合,扩大绿地等渗水面积,增强城市蓄水纳洪能力。统筹推进防洪排涝近期整治计划任务实施,充分发挥督导职能,督促各责任单位汛前完成一批积水点、易涝区整治,缓解全市内涝压力,跟进落实纳入计划的其他项目加快推进。扎实开展防汛备汛。组织开展水库、大坝、水闸、泵站、河道、在建工程等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协调推进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汛前完成移动泵车、抢险救灾物资采购和易涝区警示标识设置,改造市三防会商室,加强三防硬件设施建设。修改完善三防预案和督导工作方案,抓好“深圳市极端天气防灾减灾应对策略研究”“城市变化环境影响下的历史暴雨洪水重现研究”等科研项目,完成深圳市“数字水务”一期工程,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水灾害防治决策科学性奠定基础。全力确保排水安全。突出加强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端口接驳,发挥存量管网效用,加大新建污水管网质量监测,确保新建管网发挥效益。组织做好地面坍塌隐患等级认定,督促、协调各区落实治理任务。配合完成《深圳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任务,明确不同片区、不同地域排水防涝体系建设的完善方案,推动市政府尽快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三)突出节约保护,筑牢城市水源生命线。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试点城市创建验收和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取得新进展。抓好节水管理。制订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方案,做好节水基础管理,加强节水审查部门联动机制和节水审查标准化建设,开展重点难点指标复查专项行动,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改造工作取得新进展。持续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重点推进南山及前海、横岗、光明、坪山、龙华5个再生水利用重点示范片区建设,力争年底前开工横岗再生水厂配套管网三期和南山再生水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制定再生水项目TOT模式运营管理合同细则,为两厂社会化运营打好基础,完成“深圳市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研究”。保护水源水质。完善饮用水源地管理考核制度,强化隔离围网管理,严控主要饮用水源地污染源入库;启动一级水源保护区巡查设施修缮改造,保障水库持续安全运行。完工全市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西丽水库前置库、赤坳水库前置库等工程,发挥工程效益。完善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站点规划,开展地下水监测网建设以及地下水资源勘测与评估。建立全市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安全预警系统,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预警应急能力。推动《深圳市水功能区划》早日落地实施,启动全市39个主要饮用水源地现状调查及水质安全策略研究。保障供水安全。继续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和原特区外社区管网改造工程,新开工居民小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80个以上,创建优质饮用水达标小区30个,启动80个社区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督促原特区外各区完成社区管网改造四期工程的前期设计。加紧督促村级供水设施整合,启动二线关插花地供水设施改造,定期开展全市主要供水企业城市供水水质督查。

(四)突出提质增效,提升水环境品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重点流域、区域和领域,紧紧依托市治水提质指挥部,打好治水提质组合拳。打好治水提质攻坚战。加快出台全市治水提质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分解细化任务,抓好督办考核,以完善污水、污泥、管网三大治污设施系统和加快支流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推动9大流域、4大难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突出抓好深圳河湾、茅洲河流域应急强化处理设施建设,减少污水直接入海入河,开展跨界河流水质达标专项行动,推动界河水质污染指数继续下降。力争布吉水质净化厂改造工程动工建设,樟坑径、东涌、沙井二期等多个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尽快敲定核准竞争性资源配置BOT招标招商方案。完成全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研究,拟订提标改造实施计划,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深圳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排放地方标准;加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监管考核,投入运营污泥运输监管系统。提升水土保持质量。强化生态水保设计建设理念,加大生态排水沟、生态护坡等生态措施应用,落实施工期临时水保措施和土石方就地平衡政策。以创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区为抓手,推动各区水保人员、经费、设施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做好审批监管,重点提高水保方案实施率和验收率,严格落实水保方案度汛管理制度,以信息化手段实现水保情况实时监控、分类管理。高标准开展水务设施管养及重点片区前期研究。继续做好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四大干流和支流河道管养指导,启动西海堤管养,完成观澜河调蓄池试运行维护管理及运行模式研究,落实运维单位,开展河湖健康及生态修复研究、长截流箱涵泥沙淤积研究。全力做好前海、大空港、坝光等重点片区水设施完善配套,开展前海湾水动力改善工程前期及前海大铲湾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设施运行调度研究,加快推进大空港新城区截流河、内湖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开展大空港地区防洪评价和滩涂利用规划编制,积极配合坝光核心启动区13条河流综合治理和海堤建设工程前期工作。

(五)突出系统完善,加快水务工程建设。统筹兼顾、系统谋划、重点突破,加快推进全市水务工程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顺利收官,不断增强水务设施基础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水环境改善工程。全力推动上洋污泥处理厂投入试运行、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厂完善工程建成复产,协调提速老虎坑污泥焚烧厂与垃圾焚烧厂三期合建,加快促成横岭、南山、盐田、罗芳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产。协调推动福田污水处理厂建成20万吨/日工艺线。大力组织推动全市各区排水达标小区创建和污水管网建设。完工茅洲河中上游段干流综合整治、大沙河中下游段综合治理、郑宝坑渠截污完善工程和龙岗河湿地公园,力争全线贯通深圳河湾污水截排二期工程(后海湾截排)截污管线,积极推进布吉河二阶段、深圳河四期、清湖湿地二期等工程加快建设,开工排涝河截污、双界河等工程。大力开展防洪减灾工程建设。督促完成50个易涝点整治,力争完成市管排涝泵站及水闸更新改造、深圳河湾水安全监管中心工程,力促第二批剩余1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完工、加快验收,加紧实施宝安沙井河片区排涝工程、板桥泵站扩建工程、东滨路、兴海大道分洪箱涵和大小南山截洪沟工程,扎实开展东部海堤重建工程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紧实施水源供水保障设施建设。认真开展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西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公明、清林径、铜锣径、东涌水库,鹅颈水库扩容,盐田支线、坝光支线、鹅光输水等重大水源供水干支线网络工程建设,力争石松支线扩建工程、坂雪岗支线工程建成通水,完工松子坑水库扩建二期工程,开工铁长支线、长西引水渠改造二期工程,完成平湖支线、茜坑水库至茜坑龙华观澜水厂输水管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开展大鹏半岛水库群前期研究,增强水源联网调蓄能力。

(六)突出从严治党,为水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扎实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保持奋发有为的状态,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狠抓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市委“从严治党”工作方案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廉政制度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抓好基层党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反“四风”长效机制,推动全局系统“为民、务实、清廉”风貌进一步展现。抓好党代表提议件办理统筹协调,加大对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行政审批、项目核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保证干部、工程、生产和资金“四个安全”。不断加强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机构设置人员增编工作,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加强干部考核、监督、交流和培训,抓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完善干部学习制度,提升培训效果,不断增强推动水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年度政府投资任务统筹推进,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局的年度政府投资任务,开展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编,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加强财务集中核算基础业务工作内控检查与完善,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开展已完工基建项目清理,分门别类推进办理入账手续,完成具备条件基建项目固定资产入账。加强科技管理,强化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年度科技项目,完成科技项目成果汇编。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健全水务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完成《深圳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以重大项目、新开工项目和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为重点,大力开展工程稽察,切实发挥稽察工作的“预防保健”作用;扎实推进《公共安全白皮书》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排查整改和跟踪考核,完善水务安全反恐制度,强化反恐常态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加大对全市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来源:深圳市水务局,2015-05-08)

“......启动布吉、樟坑径、东涌三座污水处理厂的新改建,按照污水处理与公园建设相结合的思路,打造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立体生态化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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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6939748/2015-01033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5年12月31日
名  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粤府〔2015〕1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

附表6 2015-2017年主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

地市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新增处理规模(万吨/日) 新增管网长度(公里) 建设起止年限
广州市 1 前锋污水处理厂 20 6 2015-2017
2 龙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9 / 2015-2016
3 竹料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3 / 2015-2016
4 流溪河(白云段)截污支管完善工程 / 169.3 2015-2016
合计   32 175.3  
深圳市 1 福田污水处理厂         40 0 2015-2017
2 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 35 / 2015-2017
3 松岗水质净化厂 15 / 2015-2017
合计   90 0  
汕头市 1 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扩建 4.5 40 2015-2017
2 潮南区两英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 25 2015-2017
3 潮南区陇田污水处理系统 1.5 55 2015-2017
4 潮南区陈店污水处理系统 3 40 2015-2017
5 潮南区司马浦镇污水处理系统 3 30 2015-2017
6 潮阳区和平镇污水处理厂 2.5 35 2015-2017
7 潮阳区铜盂镇污水处理厂 1.5 35 2015-2017
8 龙湖区新溪镇污水处理厂 6 20.3 2015-2017
9 澄海区隆都镇污水处理厂 2   2015-2017
10 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二期 6 27.7 2015-2017
11 澄海区东里镇污水处理厂 4   2015-2017
12 澄海区莲下镇区污水处理厂 5   2015-2017
13 潮阳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 65 2015-2016
14 谷饶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 50 2015-2016
15 贵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 41 2015-2016
合计   39 464  
佛山市 1 大沥盐步污水处理厂的三期(10万吨/日) / 10 2015-2017
2 南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5 13.2 2015-2017
3 范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5 10.5 2015-2017
合计   3 23.7  
韶关市 1 韶关市第五(黄金村)污水处理厂 3 1.5 2015-2017
2 黄坑镇污水处理厂 0.3 3.9 2015-2017
3 顿岗镇污水处理厂 0.2 1.5 2015-2017
4 大桥镇污水处理厂 0.15 1.1 2015-2017
5 马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 0.2 8 2015-2017
6 李屋拦泥库污水处理厂(二期) 4.5 2.7 2015-2017
合计   8.35 18.7  
河源市 1 连平县忠信污水处理厂 1 8.42 2015-2017
2 船塘镇污水处理厂 0.3 3.14 2015-2017
3 蓝口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48 3.14 2015-2017
4 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1.5 0 2015-2017
5 龙川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2 15 2015-2017
6 彭寨镇污水处理厂 0.5 3 2015-2017
7 麻布岗镇污水处理厂 0.5 2.5 2015-2017
8 佗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0.2   2015-2017
9 顺天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015-2017
10 岩镇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015-2017
11 贝岭镇污水处理工程 0.5   2015-2017
12 东源县新港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4.5 2014-2015
13 东源县库区半江等五镇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及支管扩建工程 / 9.2 2014-2015
14 连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0.5 / 2014-2015
15 东源县灯塔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48 8 2014-2015
16 东源县骆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3 6 2014-2015
17 连平县隆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0.5 11.5 2014-2015
合计   9.26 74.4  
梅州市 1 高陂镇污水处理设施 1.5   2015-2017
2 茶阳镇污水处理设施 1.5 2015-2017
3 丰良镇污水处理设施 0.15 2015-2017
4 隍镇污水处理设施 0.15 2015-2017
5 潭江镇污水处理设施 0.05 2015-2017
6 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0.1 2015-2017
7 安流镇污水处理设施 0.1 2015-2017
8 水口镇污水处理设施 2 2015-2017
9 坭陂镇污水处理设施 1 2015-2017
10 罗浮镇污水处理设施 2 2015-2017
11 石正镇污水处理设施 0.4 2015-2017
12 仁居镇污水处理设施 0.1 2015-2017
合计   9.05 0 2015-2017
惠州市 1 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3   2015-2017
2 博罗县罗阳镇小金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 15 2015-2017
合计   4 15  
汕尾市 1 陆丰市甲子镇污水处理厂 1.5 11.39 2015-2017
2 陆丰市碣石镇污水处理厂 1.5 13.8 2015-2017
3 海丰县公平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4 海丰县可塘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5 海丰县梅陇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6 陆河县河口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7 陆河县螺溪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合计   8 48.19  
东莞市 1 东莞市谢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3 10 2015-2017
2 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4 10 2015-2017
3 长安和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 20 / 2015-2017
合计   27 20  
江门市 1 恩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 8.12 2015-2017
2 君堂镇污水处理厂 0.5 4.85 2015-2017
3 良西镇污水处理厂 0.5   2015-2017
4 东成镇污水处理厂 0.2   2015-2017
合计   3.2 12.97  
阳江市 1 阳江市第一净水厂扩建 2   2015-2017
2 沙扒镇污水处理厂 0.5 0.1 2015-2017
3 东平镇污水处理厂 0.5 0.1 2015-2017
4 合山镇污水处理厂 0.3 0.1 2015-2017
5 儒洞镇污水处理厂 0.3 0.1 2015-2017
6 春湾镇污水处理厂 0.5 0.1 2015-2017
7 合水镇污水处理厂 0.3 0.1 2015-2017
8 潭水镇污水处理厂 0.3 0.1 2015-2017
合计   4.7 0.7  
湛江市 1 吴川市浅水镇污水处理工程 1 20 2015-2017
2 塘尾镇污水处理设施 0.2 3 2015-2017
3 振文镇污水处理设施 0.2 3 2015-2017
4 兰石镇污水处理厂 0.2 / 2015-2017
5 长岐镇污水处理厂 0.2 / 2015-2017
6 博铺街道污水处理厂 0.2 / 2015-2017
合计   2 26  
茂名市 1 茂名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 35 2015-2017
2 茂名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5 29 2015-2017
3 金山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1 20 2015-2017
4 茂名市茂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3 43 2015-2017
5 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 2.25 1.85 2015-2017
6 电白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3 2.5 2015-2017
7 电白区沙琅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0.5 2 2015-2017
8 电白区羊角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0.5 1.8 2015-2017
9 金塘镇污水处理厂 0.4 20 2015-2017
10 大井镇污水处理工程 0.3 8 2015-2017
11 镇隆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 2015-2017
12 石鼓镇污水处理工程 1 17 2015-2017
13 平定镇污水处理工程 0.3 2.5 2015-2017
14 合江镇污水处理工程 0.1 2.5 2015-2017
15 怀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 2015-2017
16 北界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 2015-2017
17 合水镇污水处理工程 0.1 2 2015-2017
18 电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0.6 1.8 2015-2017
19 茂名监狱污水处理工程 0.1 3 2015-2017
20 化州市污水处理厂 / 12 2015-2017
21 镇盛镇污水处理厂 1.5 24 2015-2017
22 山阁镇污水处理厂 1 12 2015-2017
23 泗水镇污水处理厂 1 20 2015-2017
24 分界镇污水处理厂 1 14 2015-2017
25 根子镇污水处理厂 1.5 21 2015-2017
26 南盛污水处理站 0.3 9 2015-2017
27 鉴江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站 0.5 11 2015-2017
28 同庆镇污水处理厂 1.5 19 2015-2017
29 化州长岐镇污水处理厂 14. 5 15 2015-2017
合计   27.2 354.95  
肇庆市 1 四会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4 0 2015-2017
2 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第一阶段 2.5 6 2015-2017
3 四会市下茆镇污水处理厂 0.15 0.2 2015-2017
4 四会市迳口镇污水处理厂 0.15 0.2 2015-2017
5 高要区禄步镇污水处理厂 1 2.88 2015-2017
6 德庆县悦城镇污水处理厂 0.3 2.8 2015-2017
7 封开县南丰镇污水处理厂 1 6.6 2015-2017
8 怀集县梁村镇污水处理厂 0.2 1.94 2015-2017
9 广宁县江屯镇污水处理厂 0.2 5.1 2015-2017
合计   9.5 25.72  
清远市 1 洲心污水处理厂 2 20.91 2015-2017
2 旧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4 7.5 2015-2017
3 清新区滘星污水处理厂 0.5 41.82 2015-2017
4 望埠镇污水处理厂 0.5 5.23 2015-2017
5 连江口镇污水处理工程 0.3 / 2015-2017
6 飞来峡镇污水处理工程 0.8 / 2015-2017
7 黎溪镇污水处理工程 0.35 / 2015-2017
合计   8.45 75.46  
潮州市 1 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6 5.77 2015-2017
2 三饶镇污水处理厂 2 6.3 2015-2017
3 潮安区沙溪污水处理厂 3 13.8 2015-2017
合计   11 25.87  
揭阳市 1 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   2015-2017
2 普宁市占陇污水处理厂 5 60 2015-2017
3 普侨区污水处理厂 0.16   2015-2017
4 蓝城区白塔镇人工湿地工程 1   2015-2017
5 揭东区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1   2015-2017
6 揭东区新亨镇污水处理厂 1   2015-2017
7 普宁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及配套管网 5 50 2016-2017
8 南径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4 30 2016-2017
9 麒麟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4 30 2016-2017
10 英歌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4.5 91.3 2016-2017
合计   31.66 261.3  
云浮市 1 云城区腰古镇污水处理厂 0.5 4.2 2015-2017
2 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 2 2.2 2015-2017
合计   2.5 6.4  
顺德区 1 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 3 24.7 2015-2017
合计   3 24.7

“......3 松岗水质净化厂 15 / 20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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