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南部污水处理厂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建设单位: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中山市坦洲镇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编制时间:2005年6月13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2 第二章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5 第三章 资格预审方法及细则 9 第四章 申请书的提交、通知和确认 11 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 13 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工程概况: 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在对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立项后,已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其污水厂选址在镇安南工业园,日处理污水能力首期建设确定为2万立方米;远期规划为4万立方米。目前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厂址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具备开工条件。 现拟对中山市坦洲镇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首期)进行设计-施工、机电采购安装总承包工程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必须符合以下的必要合格条件及标准: 一、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 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甲级资质或废水处理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为方便日后的管理实施,以上(2)、(3)、(4)项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业主不接受(2)、(3)、(4)项联营体的投标)。 二、投标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拟委派的总设计师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2、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合格条件:项目经理资质必须与该工程建设要求资质相符或高于该项目要求的资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招标工程相符的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证书必须证企相符,证企不符的不予以受理。 三、企业信誉 1.经营、履约情况: 1)申请人目前有无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2)近一年内有无因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其他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记录的情况; 3)除不可抗力外,近一年内有无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 4)近一年内有无因申请人不履行投标承诺或其它违约原因引起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的情况; 5)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其问题已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如果申请人出现以上任何一项不良情况,其申请将被拒绝。 四、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申请书及附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允许投标申请人自行增加补充更能全面反映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业绩、能力等方面的资料。 2.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3.投标申请人须提交资格审查有关资料,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前对提供的资料澄清或补充,否则将可能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资格预审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 5.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法人印章。没有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法人印章的申请书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报名单位请于网上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并按其中的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于2005年7月12日12时00分之前送达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第二章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和本须知要求提供的能被证实的资料。 2、招标人按照本工程投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细则,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合格性。 3、若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采取其它方式处理。 4、如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单位多于5家而少于8家(都含本数),则全部可参加投标;如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单位超过8家时,按以下办法评出得分前8位的企业参与投标: 评分项目共五项,每项总分为20分,合计总分为100分,若最后入围企业评分出现同分,则抽签决定入围单位。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评分表 序号 评标内容 评分标准 得 分 1、满分(30分) 投标单位 资质 市政公用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甲级资质 10分 市政公用设计乙级资质或废水处理专业甲级资质 7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8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5分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4分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 2分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8分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5分 2 (满分20分) 项目部 项目 经理 资质 3分 经历及业绩 4分 其它 3分 技术 负责人 经历及业绩 3分 其它 3分 其他人员情况 4分 3 (满分10分) 企业获奖情况 2002—2004年曾获“鲁班奖”称号及省优良样板或省“双优”工程。 10分 2002—2004年内曾获省级优良样板工程或省“双优”工程。 8分 4 (满分10分) 企业信誉及 管理水平 2000—2004年这5年中,每年均获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满分10分,每少一次的扣2分。 10分 未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的企业 扣2分 企业受处罚记录 每次扣2分 5 (满分30分) 近期类似施工经验 近5年来有完成过10万吨(不含10万吨)以上给水厂或5万吨(不含5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工程业绩的(每一个得10分,2个以上为满分) 20分 近5年来有完成过2万~10万吨给水厂或1万~5万吨污水处理工程业绩的(每一个得5分,2个以上为满分) 10分 6 (满分100分) 合计分数值 100分 具体计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第一项:投标单位的计分 1、企业资质满分为30分; 二、关于第二项:项目部的计分 1、关于项目经理: ①. 一级项目经理可得满分3分,二级项目经理可得1.5分,没有项目经理证书的得0分; ②. 近五年内,有过10万吨自来水厂和2万吨污水厂及以上的施工项目经理经历的,得满分4分,只有10万吨自来水厂或2万吨污水厂施工项目经理经历的,得2分;没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经历,但有类似工程的项目副经理经历或技术负责人经历的,酌情给分;没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经历、项目副经理经历或技术负责人经历的,得0分; ③.其它:项目经理为高工得3分;项目经理为工程师得2分;项目经理为助工得1分。 2、关于技术负责人: ①. 近五年内,有过10万吨自来水厂和2万吨污水厂及以上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经历的,得满分3分,只有10万吨自来水厂或2万吨污水厂施工技术负责人经历的,得1.5分;没有类似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经历的,得0分; ②. 技术负责人为高工得3分;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得2分;技术负责人为助工得1分。 3、其它人员情况: 其它人员含:质量监督管理员、安全文明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资料管理员的得4分,否则缺一项的扣一分。 三、关于第三项:企业获奖情况的计分 1、凡投标单位在2002—2004年内曾获“鲁班奖”称号一项及省优良样板或省“双优”工程中一项得满分10分;多得不再加计分数,无奖项得0分; 2、凡投标单位在2002—2004年内曾获省优良样板或省“双优”工程中两项或一项的,得满分8分,多得不再加计分数,无奖项得0分; 3、同时获得过有以上二点所包含的各种奖项的,取最高奖项计分。 四、关于第四项:企业信誉及管理水平的计分 1、2000—2004年这5年中,每年均获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满分10分,每少一次的扣2分。 2、凡未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的企业,从该项所得分中扣2分,凡投标单位在近两年有过因安全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记录的,每处罚一次,从该项所得分中扣2分,扣完该项所得分为止。 五、其它说明 1、获奖证明以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重合同守信用”证书以市级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为准。 2、关于资格预审评分表的几点说明: ①.本表中“参考分”为每项最高分,参考总分为100分。 ②.评标人应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的实际内容进行评审打分,评标人评分的合计最高分不得超过100分。分数精确到0.1分。 第三章 资格预审方法及细则 一、总则 1、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2、资格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资格预审活动及其当事人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资格预审评审程序 1、组建资格预审小组; 2、资料澄清、核实与补充; 3、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4、确定合格的申请人; 5、编写资格预审报告。 三、资格预审小组的组成 资格预审小组由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审查 评审前,由评审小组对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以及本预审文件规定所需提交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查。 五、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资格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审查结果记录,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按本资格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申请人的经营、履约情况等方面的信用档案信息,除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外,建设单位将通过司法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获得、或由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信用档案信息中获得以及其他方式获得并证实或查实。凡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如发现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六、资料澄清、核实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可提请招标人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 七、确定合格的申请人 完成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以及澄清核实工作后,由评审小组按照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规定确定合格的申请人。 第四章 申请书的提交、通知和确认 一、申请书的提交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料要求正副本各一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证明资料原件供审查验证: 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委托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发包人出具的有关证明。 3)项目经理资格证和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资格证。 4)附件2.4条(投标申请人经营、履约情况表)评分内容所需资料,如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则有可能导致评分项目无法得分。 3、投标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格预审文件连同原件在报名时一并提交,无需密封,采用A4规格装订,盖骑缝章,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交易中心审核原件无误后,退回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验”章并收件。资格预审文件不予以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予以保密。 二、通知和确认 1、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的规模和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八家,按资格预审评分标准得分前八名),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预审做出的错误评审。 3)直至授标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4)直至授标前,由于投标人的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2、投标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评审结果,投标申请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材料中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改。 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资格预审申请书 工 程 名 称: 投 标 申 请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填 报 日 期: 资格预审申请目录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2.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2投标人获奖证明文件 2.3投标人企业信誉及管理水平有关证明文件 2.4投标申请人经营、履约情况表 2.5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 2.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2.7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1、以上申请目录除2.2、2.3条以外,其余资料必须提供,否则,有可能导致申请书被拒绝。其中,2.2、2.3条如不提供,可能导致评分项目无法得分。 2、2.2、2.3条部分资料可自建表格,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中山市坦洲镇建设管理所 1、 (姓名)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名义,在充分理解资格预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在提交时一并请招标办审核: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3、本申请充分理解资格预审的招标人权利及有关规定。 4、签字人在次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签名: 兹代表(申请人): 申请人盖章: 签字日期: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企业性质 营业执照 注册号 企业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注册 资金 企业资质 批准部门 资质备案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传真 电子信箱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通过情况 作为承包人经历年数 企业主项 及增项资质 有无被业、停标情况 企业职工总数(人) 企业管理人员 人 企业技术人员 人 高级职称 中级 职称 初级 职称 高级 职称 中级 职称 初级 职称 注:1、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填写此表 2、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须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职位名称 候选人姓名 职称 专业 岗位资格名称及级别 目前承担在建工程项目数 项目经理 主要候选人: 项目技术 负责人
注:1、对拟派往本工程的关键职位(人员)均须满足规定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拟派往本工程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和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外聘人员须附上有效证明资料,拟派往人员相关证书上标明的工作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须附上有效证明资料,否则评审时将不予以确认。 投标申请人经营、履约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目前有无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申请人在经营中有无严重违约问题 近一年内有无因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其他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记录的情况 除不可抗力外,近一年内有无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 近一年内有无因申请人不履行投标承诺或其它违约原因引起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的情况 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其问题已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号 工程地址 合同总价 合同身份 合同授 予时间 合同工期 竣工时间 发包人名称 联系人 发包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注:1、申请人若有类似工程经验,每个合同须单独按上述表格列出,并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发包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无相关证明资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合同只须提交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和签字时间的部分。 2、合同身份栏注明独立承包人或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如非独立承包人,请注明参与工程比例。 3、申请人未提交本表的,视为没有类似工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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