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黄村污泥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大兴黄村污泥处理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要求,结合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再生水厂北部,总占地面积约10080m2;项目拟采用“快速堆肥+深度脱水”处理工艺,对北京市大兴区市政生活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进行堆肥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接收及输送、快速堆肥、深度脱水、烘干造粒系统等,近期处理能力为200t/d、远期总规模为300t/d。 2、项目总投资估算5997.17万元,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计划2014年10月动工,预计2015年10月建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⑴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主要包括推土机、挖掘机、载重汽车等。距本工程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施工期间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施工噪声污染的影响,短期内将处于超标环境中。建设单位需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轻其噪声带来的影响。 ⑵ 道路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运输、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等。扬尘和粉尘主要来源于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以及材料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通过采取措施可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会随之消失。 ⑶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即现场施工人员的日常洗涤、食堂等排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和SS等。施工期厂区设置临时化粪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黄村再生水厂;故施工期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⑷ 本项目施工期地下设施及基础的开挖深度小于8m,扰动较小,不会引起浅层地下水水位及地下水流场的改变。类比建筑施工工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类比资料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而且其影响时间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污染源也随即消失。 ⑸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至有资质的渣土消纳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⑹ 施工期,基础开挖会扰动地表、形成松散裸露土体,破坏原有地貌植被,表层土壤松散,抗冲性极弱,同时地貌改变影响汇水流向,因此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项目区的水力侵蚀。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生产生活设施、临时堆土、临时堆料场等为水土流失的易发区;若防护措施不到位,在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下均会造成水土流失。 2、运营期 ⑴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污泥处理设备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类等设备产生的运转噪声。工程在设备选型时,应充分考虑其先进性,选择性能好、噪声小的设备型号,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基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进行降噪处理。 ⑵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恶臭气体、烟尘等;恶臭气体主要来自污泥接收车间、污泥储存池和浆化池上部等区域,SO2、NOx、烟尘主要来自于污泥烘干造粒过程的剩余烟气,以及供暖热水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食堂油烟等。 ⑶ 运营期厂区产生的污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污泥浓缩过程产生的废水、喷淋废水及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并排入黄村再生水厂。 ⑷ 运营期,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无污水下渗,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若污泥储泥池、浆化池、调质池一旦发生污水渗漏且未及时发现,可能会对浅层地下水造成影响;所以为保证地下水安全,必须做好第1含水层组中地下水的污染防护工作。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⑴ 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通过采取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施工边界处设置高标准围挡等措施,可将施工期间噪声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由于施工期间影响是暂时的,施工噪声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⑵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通过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设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施工单位通过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设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对物料和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少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废气和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⑶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黄村再生水厂,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悬浮物含量高的施工废水沉淀澄清处理后用于现场浇洒降尘作业,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⑷ 固废处置措施: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运往渣土消纳场,不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经有效处理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⑸ 土石方作业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对产生的临时堆土进行适当的临时防护措施;管线开挖尽量选择在少雨季节进行,并尽量采用边开挖边回填的措施,以降低管线开挖临时堆土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污泥储存池、浆化池等地下结构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做到集中临时堆放,并采用防雨土工布做好覆盖措施;平整后的裸露地表,尽快实施绿化和景观设计,降低水土流失的可能;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集中堆放,尽量做到现场全部回用。本项目土石方工程量小,且工期短;施工土石方作业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且对临时堆土及时遮盖等措施,可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量。 2、运营期 ⑴ 声环境保护措施:首先应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粉碎机、污泥泵等设备。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建筑物内,采取建筑隔声。通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避免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对某些故障的处理不当而导致设备噪声提高。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⑵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本项目设置1座除臭塔,用于处理污泥接收车间、污泥储存池和浆化车间等区域产生的臭气;污泥烘干造粒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和湿式洗涤塔除尘装置处理,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预测,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剩余烟气中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湿式洗涤塔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空气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⑶ 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 地表水:本项目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一并排入黄村再生水厂,排水水质可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⑵ 地下水:为防止项目运营期间污废水下渗对浅层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污染,建议工程做好污泥储存池、浆化池、调质池等底部及四周防渗工作,底部防渗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做防渗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应采用满足CJ/T234中规定技术要求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人工合成材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地避免因污水下渗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本项目的水污染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运行期的大气、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同时能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环境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 ⑵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⑶ 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程度; ⑷ 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如何; ⑸ 您认为项目运营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 ⑹ 您认为项目施工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 ⑺ 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何具体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可以通过书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当地居民如要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可向环评单位索要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3日~2014年10月12日。 建设单位:大兴区水务局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5号楼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10-91298095 环评单位: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9号 联系人:霍飞飞 电 话:010-51011924 电 邮:huofeifei@t5y.cn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2014-09-04)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接收及输送、快速堆肥、深度脱水、烘干造粒系统等,近期处理能力为200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