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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3贴 | 9924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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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52-湖南省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4/1/4 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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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郴州市寒溪路以东、同心河以北高架渡槽两侧
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4547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1795平方米,总投资10878.6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MSBR池等构筑物,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污泥处理系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4.0×104m3/d。采用MSBR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后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至同心河,污泥经浓缩、消化、脱水后运至郴州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采取哪种措施可以将项目实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项目建设对公众生活的影响等。

三、提出意见方式: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个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14号         
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18975554448

五、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莞太大道6号时代广场骏阁605房
联系人:梁显华
电 话:18924366178
电 邮:lansenhb@126.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1日

(来源:中国·郴州,2013-11-01)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11-23 20:10:4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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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地址:郴州市寒溪路以东、同心河以北高架渡槽两侧。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项目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4547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1795平方米,总投资10878.6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MSBR池等构筑物,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污泥处理系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4.0×104m3/d。采用MSBR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后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至同心河,污泥经浓缩、消化、脱水后运至郴州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项目在施工期有一定的拆迁面积,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有短暂的、局部的影响,经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可避免或减少对周围的不利影响,而且随施工结束这些影响也将随之消失。项目建成营运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处理后的尾水、臭气及污泥等。
(1)大气环境影响:污泥脱水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来自富含水分条件下微生物的需氧/厌氧发酵作用,以氨和H2S为主,主要产生于污泥浓缩池及脱水车间,经类比计算本项目臭气浓度不大,经预测臭气浓度均可达标,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项目处理后的废水达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至同心河,污泥脱水后的滤液全部排入厂区内污水管网,回到污水处理厂进水井与进厂污水一并进行处理,达到达标排放,废水对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污泥提升泵、进料泵、水泵、搅拌机、空气压缩机、污泥脱水设备以及传动机械工作时发出的噪声,还有运输车辆等的噪声。本工程设备尽量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经建筑阻隔和自然衰减后,对厂界外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影响:本工程污泥经深度脱水处理后,含水率低,形成的泥饼全部由密闭的泥车外运至郴州市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郴州市总体规划。
(2)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做到达标排放。
(3)本项目的运营后基本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4)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 来电、来信反馈意见;
②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的环评简本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6、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14号         
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18975554448

7、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3号楼1805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371-65826709  
电 邮:1449670006@qq.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3年12月3日~2013年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来源:中国·郴州,作者:郴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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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4-046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厂工程可研报告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市自来水公司)收到了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郴州市发改委)《关于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及《关于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此前,郴州市自来水公司向郴州市发改委递交了建设郴州市第二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申请报告,近日,该报告获得了郴州市发改委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完善郴州市城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沿郴江河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第二污水处理厂,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办事处同心桥村。第四污水处理厂,郴州市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办事处长冲铺村。

三、建设单位:郴州市自来水公司。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处理规模(2020年)40,000m3/d
          项目远期处理规模(2030年)80,000 m3/d
          近期项目总投资(万元):11,126.79
          建设期限: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近期处理规模(2020年)60,000 m3/d
               项目远期处理规模(2030年)240,000 m3/d
               近期项目总投资(万元):22,623.46
               建设期限: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郴州市自来水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是城市供水。污水处理项目是城镇化建设的基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景较好。上述两个项目的实施将更好的发挥公司优势,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将按照郴州市发改委对上述两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的要求,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计、施工、主要设备采购等环节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加强污染防治和节能管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1、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处理规模(2020年)40,000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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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4-065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投资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盈利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基本完成,募集资金将投入郴州市东江引水工程项目。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水务领域的发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郴电格瑞环保),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
(二)此事项已经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变更建设单位的说明

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污水处理厂工程可研报告获得批准的公告》,该公告明确“上述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拓展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公司向郴州市发改委申报了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主体变更申请,郴州市发改委于2014年11月11日向公司下达了《关于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变更项目建设单位的批复》,同意上述污水建设单位由郴州市自来水公司变更为郴电格瑞环保。这项变更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三、郴电格瑞环保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 近期处理规模(2020年) 远期处理规模(2030年) 近期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期限 资金来源
第二污水处理厂 40,000m3/d 80,000 m3/d 11,126.79 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 公司自筹
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60,000 m3/d 240,000 m3/d 22,623.46 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 公司自筹

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可研报告分析:项目年均利润总额531.44万元,项目投产后,年均投资收益率为6.5%,年均资本金净利润率17.4%,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22%(税后),净现值3182.86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10.57年(税后)。

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可研报告分析:项目年均利润总额998.50万元,项目投产后,年均投资收益率为5.9%,年均资本金净利润率15.6%,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06%(税后),净现值6795.25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10.96年(税后)。

具体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尚需与郴州市政府签订《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进一步明确。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污水处理项目是郴州市城镇化建设的基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前景较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0日

(来源: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11-21)

“......第二污水处理厂 40,000m3/d 80,000 m3/d 11,126.79 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 公司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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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客好评网(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选型指南)→ 投资运营商专区→ 浏览帖子:0575-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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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3/23 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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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PPP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PPP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PPP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YB-FW(CZ)-003、政府采购编号:YB-FW-20150024

3、招标内容概况:湖南省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0万元整(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内容部分)。

4、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代表身份证;
(6)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7)要求提供相关人员(名单或花名册)经社保部门签章的按实足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8)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及刑事处罚行为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承诺函》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9)供应商具有近两年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整体(独立主持污水处理)PPP、BOT、TOT咨询服务2件以上(含2件)的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要求各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服务期限:2015年4月~2015年8月(具体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6、服务联系地点: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8、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第4项中的②③④⑤⑥⑦⑧9(以上材料应提供原件验证,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8栋803单元)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
10.1 开标时间:2015年3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10.2 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七楼开标室。

11、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于2015年3月30日16: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等形式以供应商为缴款单位,交至:
保证金汇至: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长沙银行高桥支行
帐 号:8000 2554 6408 01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招标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10735713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湖南省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8栋803单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35-2861282、1889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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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湖南省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PPP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PPP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YB-FW(CZ2)-003、政府采购编号:YB-HW-20150027

3、招标内容概况:湖南省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PPP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0万元整(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内容部分)。

4、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人代表自己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代表身份证;
(6)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
(7)要求提供相关人员(名单或花名册)经社保部门签章的按实足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8)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及刑事处罚行为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承诺函》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9)供应商具有近两年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整体(独立主持污水处理)PPP、BOT、TOT咨询服务2件以上(含2件)的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要求各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服务期限:2015年4月~2015年8月(具体起止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6、服务联系地点: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8、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投标人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第4项中的②③④⑤⑥⑦⑧(以上材料应提供原件验证,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8栋803单元)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7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与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4月7日15 :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七楼开标室

11、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于2015年4月6日16: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等形式以供应商为缴款单位,交至:
保证金汇至: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长沙银行高桥支行
帐 号:8000 2554 6408 01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招标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10735713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湖南省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8栋80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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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郴州市城区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26日讯)2015年6月24日下午,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在调研市城区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增力度,再提速度,严格质量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按期保质、安全有序推进。

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同心桥村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万吨。目前,该项目的能评、环评、立项、土地报批等所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近期将开工建设;第四污水处理厂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卜里坪街道长冲铺村,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即将完成三通一平工程,正在推进二沉池、生物池、提升泵站等工程施工,计划10月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建设并通水试运行,12月正式运行。

在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线,瞿海详细了解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说,郴州市规划新建的两座污水处理厂,是省政府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一号工程”的重要项目,也是郴州市“两污”治理的重点项目,对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生态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瞿海指出,两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步伐,做到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要有超前意识,按高标准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采用最先进的工艺流程;要加大征地拆迁、杆线搬迁等工作力度,优化施工环境,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快管网配套建设,实现与污水处理厂项目同步推进、同步建设、同步投用;要重点调度、重点考核,精心组织施工,严格质量安全监管。

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张扬平,湖南省郴州市政府秘书长李五一参加调研。

(来源:郴州日报,作者:记者陈莉,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5年6月25日)

“......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同心桥村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4万吨。目前,该项目的能评、环评、立项、土地报批等所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近期将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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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5-07-29
截止日期: 2015-08-2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3]123号、郴发改批[2014]82号、郴发改批[2015]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办事处同心桥村
2.3 规模:新建湖南省郴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50日历日,开工时间待甲方通知。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括厂区的清表回填、厂区的管道施工、厂区的检查井、厂区的流量计井、厂区围墙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人民币,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17:0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4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公告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6.2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派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9950169。

招标人: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体育路2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35-23632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 2楼
联系人:罗成
电 话:0731-85135397、18684784110
传 真:0731-85139979
邮 箱:3828427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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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环保)与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签订了《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该协议所指特许经营权是郴州市政府授予格瑞环保在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专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30)年。

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所指甲方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乙方为湖南郴电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特许经营权:甲方按照适用法律规定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乙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拥有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

二、监管原则:甲方或甲方指定部门对乙方的监管将按照国家、湖南省、郴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污水处理行业的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规定以及本项目所有生效文件执行。

三、污水处理服务费: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项目第二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人民币1.598元/立方米,第四污水处理厂服务单价为人民币1.515元/立方米,此单价作为价格调整的初始单价。项目试运行后、审计机关审计前,按此单价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2、物价因素影响污水处理服务费情况下(一般情况调价),自特许经营期开始2年后,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后,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在运营期内原则上每二(2)年核算调整一次,每六(6)年进行一次收益回报率测算。

四、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结算:由郴州市财政部门根据协议定期据实结算。

本公司第四污、第二污处理厂已于分别于2016年10月、2017年5月投产运营,具体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协议的履行,将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提供法律保证,为公司拓展污水处理等环保产业提供了新的平台。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来源:证券时报,2018-12-14)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项目第二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人民币1.598元/立方米,第四污水处理厂服务单价为人民币1.51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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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业主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 招标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⑵ 招标代理编号:DSYG-CZGC-2024-005;
⑶ 特许经营出让价款:人民币陆亿捌仟零陆拾贰万元整(¥680,620,000.00元),本价款为固定出让价款,须投标人报价确认;
⑷ 污水处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590元/吨,各投标人污水处理服务费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⑸ 特许经营期限:40年,自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      
⑹ 经营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包括: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的经营权。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于2015年10月22日开工,2017年12月20日竣工验收合格。第四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6万吨/日,于2015年4月1日开工,2017年1月19日竣工验收合格;2022年9月扩容后设计规模增至12万吨/日。两厂出水水质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⑺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实施方式为TOT(转让-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期限40年。本项目特许经营者须提供持续、稳定的污水处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维护、紧急修复以及技术更新等,确保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机制、流程和资产范围,将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按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政府的指定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声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自拟承诺和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3.7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9:30(北京时间)
⑵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线下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郴州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5-2368528。

10、其他
⑴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为:伍万捌仟元,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⑵ 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⑶ 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1867038291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⑷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⑸ 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⑹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1867038291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
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现金,银行转账或保函:80万元。(电子保函,不再接受纸质保函);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银行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43050170613600000110-11543
⑻ 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五岭大道79号
联系人:李流锋
电 话:182735852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
项目负责人:罗细奎
项目组其他成员:朱冬艳、谷三春
电 话:0735-8888133、18075507456
电 邮:282416937@qq.com

(来源: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07-12)

“......⑹ 经营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包括:郴州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的经营权。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4万吨/日,于2015年10月22日开工,2017年12月20日竣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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