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区二期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6188 致: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三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区二期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2015〕1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连坂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二期扩建工程新增日污水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新建二沉池4座、回流污泥计量井2座、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AAO生物反应池、输水箱涵、进水计量井、剩余污泥计量井各1座,并改造利用一期构(建)筑物(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紫外线消毒渠、鼓风机房、污泥混合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堆棚、1#、2#变电所、进水仪表小屋、空气计量井)新增相应设备及安装工程;二期提标改造工程,为改造原一期工程及二期扩建工程的水质标准由一级B提升至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规模日污水处理规模20万立方米,新建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并对一期工程进行除臭加盖,加药间加药系统利用一期临建房,只计安装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二期新建构(建)筑物:二沉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输水箱涵、回流污泥计量井、进水计量井、剩余污泥计量井、AAO生物反应池、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改造利用一期构(建)筑物: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紫外线消毒渠、鼓风机房、污泥混合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堆棚、1#、2#变电所、进水仪表小屋、空气计量井、加药间(临建房)。 招标内容:二期新建构(建)筑物的土石方、基础、土建、装饰、设备安装工程(不计设备,只计安装)、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室外道路、厂区室外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等;改造利用一期构(建)筑物新增相应设备,不计设备只计安装工程(其中≥600的橡胶软接头、≥600的限位伸缩节、1#、2#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变压器、AAO生物反应池动力配电柜204AP1、204AP2计入设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314192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本项目不适用)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7.2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7.3投标人不存在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3.7.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和现场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 3.7.5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 。 4.2. 请于2017 年 1 月 9 日9时00分至2017年 1 月 13 日17时00分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 (V4.5.2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确认:本项目不需确认,本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招标人: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联建村金山污水处理厂 邮 编:350003 联系人:林菡 电 话:0591-83847842、1396079906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 邮 编:350001 联系人:小郑、江工 电 话:0591-87679372 传 真:0591-8761066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91-87598406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2017-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