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商公告 经岳池县人民政府报请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岳池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以BOT公开招商模式运作,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岳池县人民政府委托岳池县环境保护局组织该项目的国内外公开招商,选择岳池县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BOT模式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法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岳池县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BOT模式项目法人招商 2、招 标 人:岳池县环境保护局 3、建设规模:总规模2.5万m3/d(一期规模1.0万m3/d)。 4、建设工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期工程6个月以内,二期工程适时启动。 5、项目位置:岳池县九龙镇白鹤桥村。 6、项目占地:占地40亩(远期共规划70亩)。 7、投资概算:污水处理厂9000万(其中:一期工程5800万元)。 二、主要招商条件:经岳池县人民政府同意,岳池县环境保护局对岳池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商,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本项目污水处理业务,项目公司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方案,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融资、规划设计、建设、质量、安全、运营、维护和债务偿还,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项目业主,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1、招商内容: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营运及维护、移交。 2、投资方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营运-移交”)方式,项目法人独立投资建设、营运、维护并最终移交污水处理厂。 3、建设范围:由项目投资人负责污水处理厂厂区规划红线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工艺设备、厂区内管网、进出口道路、厂区绿化等项目的设计、建设和建成后运营。 4、建设工期:项目自协议签订后,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不超过6个月(含施工图纸设计、报建审批等时间),二期工程建设适时启动。 5、经营年限:最终被选定的项目投资人须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岳池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含本项目建设期,以竞标锁定的年限为准)。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前,投资人负责解除和清偿本项目中的所有债务、留置权、抵押、质押及其他请求权。经国家审计和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业主。 6、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7、土地政策:项目用地采用无偿划拨方式提供,由岳池县人民政府将项目用地划拨给政府平台公司,政府平台公司将土地无偿提供给投资人注册的项目公司使用。土地产权归政府平台公司所有。 8、污水处理费标准:污水处理费标准由招商人和投资人协商洽谈,报岳池县物价部门核准。价格一经确定,从污水处理厂运营之日起二年内不作调整,从第三年开始及以后随市场物价波动,投资人可按国家物价管理规定和程序向当地政府物价部门申请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三、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 2、国家住建部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甲级,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乙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过去5年中,投标人必须在境内有过工业园区BOT污水处理厂运行或大型制药企业污水处理厂总包运行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如合同和用户意见书); 4、诚实守信,财务报表等真实可靠,近三年内无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和不良信用记录; 5、承诺中标后在岳池县成立注册项目公司,并注入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到招商单位指定的银行并受岳池县环保局和岳池县财政局监管,用于此项目建设 。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拨付使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提交经营保证金; 6、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的35%,并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其余资金应当提供市(州)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 7、投标人所采用的技术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文件,以避免侵权产生纠纷。 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业绩:近五年完成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营运情况,参与BOT项目情况及相关材料(附建设合同、运行纪录、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水质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说明(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投资人的融资能力及银行对投资人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资人对本项目融资的基本方案,为本项目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及对未来项目公司运营和管理的实施方案。 7、投资人对提供投资竞标保证金、履约保函等招商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各类担保或保证金的能力的说明和承诺。 8、近三年有无因投资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纪录。 9、经办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招商要求 1、项目招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2、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2:00,14:30至18:00。报名地点:岳池县环境保护局,同时领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150元/份。报名时将应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一份核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备存。 3、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3年11月14日上午9:00截止,岳池县环境保护局。 4、竞标需提交竞标保证金200万元。项目开标前将竞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 5、四川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入川备案证 复印件(原件备查)。 6、由报名企业书面提供一处自主经营三年或三年以上的污水处理企业供岳池县环境保护局考察,同时岳池县环境保护局将组织专门考察班子对报名公司资金、技术等实力现场考察。 7、谈判时间由岳池县环境保护局做出具体时间安排后,通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前来洽谈。同时,提交密封并加盖投资人公章的投资竞标文件。 8、监督单位:岳池县监察局 9、联系单位:岳池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潘正伟 电 话:0826-5032599、15284929255 岳池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