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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2贴 | 9924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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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68-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一期工程 (2013/11/29 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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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52-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8248&classid=858

5433-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33858&classid=858

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3日

一、说明
1、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受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公示。
2、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
2、项目地点:陈家镇八效港东侧,一线大堤与二线大堤之间
3、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工程管理业
4、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前处理)混料系统、好氧发酵系统、污泥(后处理)筛分系统、调理剂堆放系统、臭气收集及处理系统、配套电气自控系统。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一江山路515号 
  联系人:池先生
  电 话:021-59611020
  传 真:021-59621435
  E-mail:shizheng0420@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甲字第1812号
  地 址:上海市逸仙路388号
  邮 编:200434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1-65427100-2728
  传 真:021-65607379
  E-mail:wzh@sidri.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
2、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为:区域环境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及预测评价、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参与调查、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方式:为听取社会各界对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1、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于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请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来源:上海环境热线,2013年9月23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11-29 2:31:1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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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1/29 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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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2日

1、说明
⑴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受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和结论。
⑵ 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对现阶段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本次发布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⑴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一期)
⑵ 建设单位: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⑶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内。
⑷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工程的污泥处理总规模为10t/d(含水率80%),接收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约4t/d,接收长兴岛污水处理厂污泥约4t/d,接收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约2t/d。
⑸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249万元。
⑹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本项目为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规划。在全面充分落实本环评报告书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处理后可实现综合利用,恶臭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在加强项目管理的基础上可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⑴ 报告书简本:见链接。
⑵ 查阅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以及关于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⑴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具体的联系方式。
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反映。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7、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海崇明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崇明县城桥镇一江山路515号
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021)59611020
传 真:(021)59621435;
E-mail:shizheng0420@163.com

8、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逸仙路388号
邮 编:200434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1)65427100-2742
传 真:(021)65607379
E-mail:sidri_eia@sina.cn

(来源:上海环境热线,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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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2/4 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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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3-07-09 10:22:00.0
索 取 号: AB9302030-2013-346
信息名称: 关于《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水务〔2013〕542号
产生日期: 2013-07-09 10:22:00.0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 
内容描述: 关于《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通知
载体类型: 纸制 
记录形式: 文本  

沪水务〔2013〕542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通知

崇明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呈报行业审查的请示》(崇水务〔2013〕49号)收悉。经评估和研究,现将有关行业审查意见通知如下:

一、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处置是落实国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的相关要求,也是上海完成“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的重要工作之一。本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根据《崇明县城镇排水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同意该工程处理范围为陈家镇污水处理厂、堡镇污水处理厂和长兴岛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处理规模为10吨/日(含水率80%)。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采用的好氧发酵工艺,处理后的污泥近阶段在崇明三岛海塘大堤外的滩涂林地进行试用。

四、其他意见请参照我局科技咨询评估中心的《关于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报告》办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3年7月2日

抄送: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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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4/17 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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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题
(2012年12月27日崇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
  4.加强绿化建设与环境整治。加强林业建设,新建公益林3000亩,疏林地改造500亩,推进三防体系建设。加强水系建设,继续改建长兴凤凰水闸、长兴创建水闸,实施涨水洪三期、新河港、界河二期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及琵鹭河等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启动实施东平镇、新海镇镇域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及城桥污水厂、陈家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继续推进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工程建设。
......

“......启动实施东平镇、新海镇镇域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及城桥污水厂、陈家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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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6/5/3 1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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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县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崇明县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年4月15日


崇明县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近年来,本县通过滚动实施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环境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县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当前,崇明正处于全面推进生态岛建设的关键时期,按照丰富生态岛建设新内涵、提升生态岛建设新水平、开创生态岛建设新境界的要求,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质量与生态岛建设纲要指标、市民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崇明生态环境质量,特制订本计划,即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聚焦《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善生态服务体系为基础,以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为手段,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更加注重大气、水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更加注重能源、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污染源头防控和系统控制,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手段,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远近结合,统筹考虑。根据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趋势、总要求,既延续深化前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阶段性成果,又对接国家和本市清洁空气、清洁水、清洁土壤等专项行动计划,超前研究并着手解决一批潜在的环境问题。
  2.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突出削减总量、改善质量、保障安全、优化发展四个着力点,既整体考虑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又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瓶颈问题。
  3.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综合平衡工程性项目和管理性项目,既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和监测监控硬件设施建设步伐,又注重深化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主动争取市级政策支持,推动形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城乡一体化格局。
  4.坚持条块联动,因地制宜。结合阶段特点明确重点领域和主要目标任务,在分解落实全市重点工作的同时,保持一定灵活性,增加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现区域特色和崇明特点的任务和项目,着力提升生态岛建设环境品质。
  (三)目标要求
  本县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市前列,全面完成国家、本市和本县环境保护各项规划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群众对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完成《纲要》工作目标奠定环境基础。
  1.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保持较高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一步提升,主要河道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村庄改造初显成效,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自然生态更加和谐。
  2.环境治理和社会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高。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完善,崇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基本完成。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取得突破,建设合力进一步增强。
  3.环境污染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建立源头预防性规则和制度保障措施,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领域防控体系更加完善。
  4.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单位GDP能耗、水耗和资源单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循环经济发展有所突破,资源回收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水环境保护
  全面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要求,深入开展水源地保护、截污纳管和河道综合整治等工作,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1.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大力推进水源地配套保护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2015年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和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消除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2015年完成大新、港沿、合兴、前进、竖新、新民、堡西、五滧、堡镇、长江、东风、新村、合作、江口、长征、海桥等16座中小规模水厂的关闭工作,实现中小水源地归并,基本完成供水集约化任务,实现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标。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城镇发展相匹配的污水处理系统,2015年完成城桥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2017年完成城桥、陈家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结合新城、大型居住社区和重点地区开发,同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继续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2015年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加快推进新城、建制镇、部分非建制镇、“104区块”及“195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并实施截污纳管。
  3.深化河道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对朱雀河、通瀛河、四号河、侯家镇河共11.23公里河道实施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同时完成老滧河、宝岛河等3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中小河道轮疏(约4600公里),确保本县主要河道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一般河道水质明显改善。
  (二)大气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加快燃煤(重油)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2015年全面完成中小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基本取消经营性小茶炉、小炉灶等分散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2017年基本实现全县管道燃气天然气化,同步完善与清洁能源替代相配套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推进生态建设和低碳发展,开展智慧岛数据产业园低碳绿色生态园区科技示范建设工作。
  2.加大流动源污染防治。2015年全面淘汰辖区内黄标车,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推进老旧车辆淘汰。2015年完善新能源汽车公交发展规划,先行在城桥、陈家镇地区实施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工作,启动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
  3.规范建设行业管理。加强对建筑与市政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积极推广商业、办公地块装配式建筑,2017年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落实绿色建筑率达到100%,新建住宅、商业、办公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装配式建筑的面积占比达到50%。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在建筑工地、大型市政工地、船舶修造基地等推进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在拆房工地、市政工地和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落实降尘措施,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与复验工作,推进内港散货(煤炭、灰渣、砂石料)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加强道路污染控制,推进渣土运输车辆等改造,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2015年城镇道路机械冲洗率达到45%,2017年达到48%。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完成8家船舶涂装、涂料生产、印刷等行业VOCs废气达标排放治理工作,在有机化工原料制造、合成材料等重点6个行业企业实施LDAR和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废气控制措施。
  4.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规范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强化喷涂、干燥作业规范和执法监管,禁止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开展干洗行业设备改造、淘汰工作,2016年完成无溶剂回收装置的开启式干洗机更新改造。深化餐饮油烟气治理,2017年城市化地区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三)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2015年开展污染场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本县土壤环境状况。规范环境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管理,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2015年选择崇明现代农业园区、北湖农产品基地等代表性地块,针对各类重金属污染因子及其污染水平开展摸底调查,提出生态修复技术方案,进行低浓度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生态修复工程示范。
  (四)固废与噪声污染防治
  以保障市民健康生活和提升环境意识为宗旨,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完善噪声管理体制机制。
  1.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做好垃圾中转设施设备的维护保障运营工作,开展湿垃圾的处置系统建设。结合焚烧厂建设,2017年完成垃圾填埋场库区的改造优化工程,实现生活垃圾人均处理量每年减少1%。
    2.完善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2015年完成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理综合利用中心(500吨/日)主体工程建设,崇明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系统(9000吨/年)和崇明危险废物专区填埋库(库容35万立方米)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到2017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2%,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启动长兴岛废旧油、废油漆桶收集体系和无害化处置方案研究。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环节的日常监管,2015年建成崇明危险废物焚烧厂在线监控系统。
  3.继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规范文明施工,重点加强城区建筑工地的噪声控制及道路与管线施工的噪声污染控制,推广移动式隔声棚作业方式,2017年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在95%以上。
  (五)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源头控制,强化产业节能准入、调整和淘汰等行业审批管理。以工业污染治理和工业园区提升为重点,着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1.继续推进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加大落后产能企业淘汰力度,主要针对四大工艺、钢铁、涉汞等行业,研究完善管理机制和配套政策,2017年完成15家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风险企业的关停或工艺调整。
  2.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结合“198”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加快推进村镇污染企业清拆整治。加快污水排放企业达标排放步伐,确保“104”规划产业区块已开发区域污水纳管处置率达到100%。2015年完成对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2017年全面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3.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2015年完成3个工业区块(长兴岛船舶制造配套基地、崇明工业园区、富盛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推进工业项目按产业导向向规划工业区块集聚,实现单位生产增加值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化绿色农业发展为抓手,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分散小企业治理与监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为重点,不断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到2017年,完成102个村庄进行改造,受益农户92730户以上。
  2.继续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新技术集成推广,三年累计推广使用有机肥10万吨、测土配方施肥24万亩次、缓释肥0.75万亩次、水肥一体化1.85万亩次、鼓励种植绿肥58万亩次、深耕晒垡0.3万亩次。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三年累计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229万亩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7.7万亩次;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2017年新增1个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综合示范点,建成1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建立1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并运行。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各项规定,坚持农机农艺结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新增1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三年累计推进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75万亩次。到2017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化肥施用强度降至320公斤/公顷,农药施用强度降至8公斤/公顷。
  3.推进养殖业污染综合防治。2015年编制完成本县畜禽规模养殖布局规划,推进不规范中小养殖场(户)淘汰关停,逐年淘汰养殖布局不合理、卫生防疫不达标、环保设施不配套等不规范养殖场(户),2017年前减少农村不规范生猪养殖户379户。开展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综合整治,到2017年完成5家以上规模化畜禽场污染减排工程建设。
  (七)生态环境保护
  以构建和维护良好的城乡生态格局为目标,加快落实基本生态网络建设规划,推动林绿一体化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
  1.进一步完善绿地、林地系统。推进江帆路西侧(翠竹路—瀛洲路段)总面积26000平方米的绿化工程建设,完成立体绿化12000平方米(其中屋顶绿化6000平方米,墙面绿化6000平方米)。推进乡镇公共绿地、生态林地和景观廊道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态景观功能得到有效提升。
  2.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注重生态技术的提升与优化,重点关注东滩、西沙生态区湿地的后续保育,解决水源地与河道生态、可持续开发与污染控制、自然生态监测与评估等科技需求。2015年完成崇明县明珠湖公园獐极小种群恢复项目。
  3.继续推进生态文明系列创建活动。推进崇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创建工作(2014—2018年),2017年基本完成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2015年启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两项国家要求的制度创新任务,力争形成初步成果,到2018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八)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
  以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为立足点,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保市场培育水平,推动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1.构建多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主体企业,拓展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借网建网并运用先进信息化技术,推进构建多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以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为重点突破,2017年实现本县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全覆盖。
  2.推进循环经济产业示范。2017年完成崇明循环生态农业产业园科技示范。以生态循环为纽带,开展设施温室、微藻工厂、种质种苗、标准化生产、能源微网、水资源高效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构建完整农业生态系统和农业产业链,研究形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生态产业指标体系。
  (九)保障机制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科学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
  1.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污染企业调整淘汰机制,根据产业限制淘汰目录,按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对照梳理形成本县调整淘汰对象,落实各单位责任,明确乡镇为产业结构调整的责任主体,按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探索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国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推行辖区重点监管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机制。
  2.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环境执法机制,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推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三监联动”等机制创新,严厉打击各类超标排污、非法排污行为。对违法者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按高限予以重罚。完善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体系,以现场环境执法实践为基础,不断丰富和完善新型环境监管模式,应用网格化监管、诊断监管、分类监管、痕迹监管等创新手段,使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县级相关环境质量信息,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程公开和污染源自行监测和监管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拓展发布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约束。完善环境有奖举报制度,推行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立社会生活噪声防治社规民约机制。
  3.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整合完善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和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以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结合特色站建设工作,加强科研投入,加快人才培养步伐,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逐步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加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17年底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东部地区二级站)和《上海市区县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并通过国家和上海市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双达标”验收。


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汇总清单

组长单位:县水务局

副组长单位:县环保局、县经委

类别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节点要求 牵头部门 实施单位

确保饮用水安全
1 关闭16座中小水厂 县水务局 有关乡镇 2015
2*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 县环保局 绿华镇长兴镇 2017
3*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产业结构调整 县经委 县环保局 2017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4* 城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5万立方米/天,一级B) 县水务局 市城投公司 2015
5* 崇明县城桥污水厂污泥处理工程 县水务局 市城投公司 2017
6* 崇明陈家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工程 县水务局  2017
7* 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 县水务局  2015

深化河道综合整治
8* 完成老滧河、宝岛河等3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中小河道整治 县水务局 新城公司 陈家镇公司 相关乡镇 2017
9 骨干河道及生态河道整治(朱雀河、通瀛河、四号河、侯家镇河) 县水务局 有关乡镇 智慧岛公司 新城公司 陈家镇公司 2017
......

(来源:上海崇明政府网www.cmx.gov.cn,2015-05-08)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城镇发展相匹配的污水处理系统,2015年完成城桥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2017年完成城桥、陈家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6* 崇明陈家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工程 县水务局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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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 取 号 AB9201010-2018-010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水务〔2018〕238号
产生日期 2018/4/3 10:54:00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内容描述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沪水务〔2018〕2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务院发布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上海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居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十二五”以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大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完成中心城区白龙港污水厂二期扩建、郊区松申、陈家镇一期等14座污水厂新改扩建工程,完成西干线改造工程、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管完善工程以及污水收集管网共1200公里;实施建成区截污纳管攻坚战,完成8266个污染源纳管;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0.55万立方米/日,总能力达到794.6万立方米/日,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2.8%,城镇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85%以上。但是,当前仍面临以下主要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偏低,不符合国家新要求;二是污水设施用地规模受到城市建设土地指标的制约,缺少政策扶持机制,工作推进困难;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原有的污水处理厂被住宅区、商务区所包围,臭气、噪声等影响显著,厂群矛盾日益突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四个率先”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截污为本、综合治理、建管养并举、泥水气同治,持续提升上海水环境质量,为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为先、系统治水、人水和谐”。从治理理念上,城镇污水要由末端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在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治理,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改善河道水质,消除劣于V类水体。

坚持“截污减排、提质增效、弹性应对”。从治理途径上,加强源头截污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直排水体,力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坚持“政策引领、科技创新、智慧管理”。从保障措施上,要做好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体制机制;加强科技研发,拓展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突破治水瓶颈;注重水务智慧管理,提升设施运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

(三)规划目标:规划期末,基本建成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相适应的现代污水处理体系,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实现“截污减排、提标增效、泥水同步、安全智慧”的目标。具体指标如下:
——至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95%。
——至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或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
——至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95%(无害化处置方式包括卫生填埋、建材利用、土地利用等)。

三、主要任务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全市规划新增约99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约为83.16元。其中,中心城新建泰和污水处理厂、虹桥污水处理厂,郊区实施安亭、临港、兴塔等污水处理厂扩建以及南翔等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规划全市共实施3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处理规模约702.6万立方米/日,建设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约为112.42亿元。其中,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一、竹园二和白龙港等4座大型污水厂,提标改造规模约540万立方米/日。郊区实施海滨、安亭、青浦、长兴等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规模约162.6万立方米/日。

(三)配套管网建设:全市新建污水管道约316公里,总投资约为22.75亿元。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约6.5公里污水主干管,郊区同步配套建设和改造污水管网约309.8公里配套管网。

(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市规划新建1590吨/日(80%含水率)污泥处理工程,投资约为10.34亿元(不含征地费)。其中,中心城区实施石洞口污泥处理工程、竹园污泥处理工程。郊区建设嘉定区、松江区、奉贤区、浦东临港、崇明陈家镇、崇明城桥污泥处理工程。

(五)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市建成区整治黑臭水体129.25公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组织推进好“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统筹、行业指导和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对于工程用地、资金筹措、前期动拆迁、施工协调等事项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

(二)技术保障:相关单位要紧密跟踪国际上污水治理前沿技术,加强技术储备,增加科技投入,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尤其是针对本市中心城区城市面源污染、雨污混接等制约上海水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加强研究,为政府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监管保障: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注重长效”的要求,不断优化政府行业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排水企业成本和收费监管机制、建设项目立项审查机制等,进一步加强污水纳管水质水量监管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对排水户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监管处罚,确保达标排放,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益。

(四)公众参与保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市民评价和科学评判,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开展水环境和排水设施保护宣传,形成广泛社会共识,为城镇污水治理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郊区建设嘉定区、松江区、奉贤区、浦东临港、崇明陈家镇、崇明城桥污泥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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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沪水务〔2021〕778号

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城投水务集团:

《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已于2021年9月16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印发


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0月


目 录
一、“十三五”回顾 1
(一)主要成效 1
1、着力推进雨水排水设施建设及提标,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1
2、着力推进水泥气同治及初期雨水治理,污水处理水平持续提高 2
3、着力推进排水行业精细化管理,公共服务与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3
(二)主要问题 5
1、防汛安保能力亟需提高 5
2、污染控制体系有待完善 5
3、服务管理效能尚需升级 6
二、“十四五”面临形势 6
(一)落实国家战略,支撑城市能级提升的新使命 6
(二)响应人民期待,提升城市安全环境的新要求 7
(三)适应行业形势,引领排水服务水平的新提升 8
三、“十四五”总体思路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10
(三)规划目标 10
(四)规划指标 10
四、“十四五”重点任务 11
(一)排水设施高标配套,支撑城市发展 11
1、污水厂新扩建工程 11
2、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12
3、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13
4、雨水系统建设工程 14
5、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14
6、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 14
(二)排水系统提质增效,提升保障能力 15
1、连通管工程 15
2、管网完善工程 15
3、厂站设施更新改造 16
4、排水管道检测维修工程 16
5、污水厂进水浓度提升 17
(三)排水管理强化效能,提升治理水平 17
1、强化规划引领,推进规划落地 17
2、加强科学研究,提升智慧保障 17
3、完善管理机制,提升运维水平 18
4、健全安全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19
5、完善处置机制,加强热线管理 19
(四)服务重点区域,落实国家战略 20
1、强化海绵城市建设,助力临港新片区高水平开放 20
2、试点区域联防联治,支撑长三角生态示范区绿色发展 20
3、提升排水保障能力,支撑虹桥商务区建设国际开放枢纽 21
4、多措并举“+生态”,支撑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 21
5、品质提升支撑五个新城高水平建设 21
五、保障措施 22
(一)依法落规 22
(二)部门协同 22
(三)行业监管 22
(四)公众参与 23
附件1. 上海市排水“十四五”规划指标定义 24

一、“十三五”回顾
  “十三五”时期,上海市排水行业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聚焦民生、保障安全、改善环境”为重点,通过“消除空白、提标控污;厂网同步、泥水同治;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城镇防汛安保和水环境治理体系,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支撑和突出贡献。
(一)主要成效
1、着力推进雨水排水设施建设及提标,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结合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空白区消除和城市更新配套需求,大力推进排水系统建设和提标改造。针对消除中心城建成区空白点,完成规划新建的28个雨水排水系统,基本实现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全覆盖。针对已建排水系统完善,进行提标改造的5个项目中,桃浦、龙水南、汉阳二期等3个项目开工建设,新临平泵站在选址控规调整阶段,大名泵站项建书评审待批。针对郊区规划新建16个雨水排水系统,建成11个,在建1个,4个处于前期研究阶段。此外,积极推进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试验段建设,苗圃和云岭综合设施开工建设。“十三五”末本市新增雨水泵排能力约738立方米/秒,中心城建成区约16%的面积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全市建成区基本不低于1年一遇排水能力,排水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2、着力推进水泥气同治及初期雨水治理,污水处理水平持续提高
  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及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等工作,基本实现水、泥、气同治。完成泰和、虹桥、安亭等17座污水厂新、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16.3万立方米/日(与2015年底相比);关停主城区闵行、龙华、泗塘、曲阳、长桥、桃浦、天山等7座污水厂,关停规模45.65万立方米/日,净增污水处理规模70.65万立方米/日,超额完成“十三五”末新增污水处理规模60万立方米/日的目标。完成石洞口、竹园、白龙港等31座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至2020年底,本市城镇污水厂出水水质全面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840.3万立方米/日,本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6.7%。
  全力推进建成区管网配套、初期雨水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至2020年底,全市完成1728个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与54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大定海、新宛平及大连系统调蓄池建设,新增调蓄容积1.76万立方米。基本完成全市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调查工作,完成4200余个小区以及1.7万余个市政、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和其他混接点混接改造工程。完成34座市属泵站、20座区属泵站截污设施改造。
  完成中心城石洞口污泥完善工程、石洞口污泥二期、白龙港污泥二期、竹园片区污泥扩建、虹桥污水厂和泰和污水厂污泥干化工程等6个污泥处理项目;完成郊区浦东临港、嘉定、松江、奉贤、崇明陈家镇、崇明城桥、金山等7个污泥处理项目,至2020年底,新增设施规模602.4吨干基/日(与2015年底相比),全市污泥总设施规模达到1476吨干基/日,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为100%。完成长宁、浦东、杨浦、闵行、宝山、青浦、金山、松江、奉贤、崇明、嘉定等12座通沟污泥处理设施项目,至2020年底,新增设施规模17.5万吨/年,全市设施规模共计21万吨/年。
  加快推进污水厂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完成主城区白龙港、竹园一、竹园二及石洞口等4座污水处理厂,以及郊区金山、青浦、嘉定、松江、奉贤等19座污水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厂界一级标准。
3、着力推进排水行业精细化管理,公共服务与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提升运行调度能力,制订白龙港、竹园和石洞口区域污水系统整体运行调度方案、泵站优化调度方案,指导通过精准运行调度措施提升干线平稳输送能力,并进一步挖潜污水厂内部处理能力,减少末端溢流和缓解局部地区排水不畅问题。
  推进管道维修养护工作,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升排水管道养护标准,推进排水管道养护作业方式转变,加强排水管道检测和修复力度。至2020年底,共完成雨水口截污挂篮安装6.5万座、雨水口更新改造6万座;完成排水主管检测6095公里、排水主管修复468公里及道路积水改善工程65公里;完成老旧泵站大修改造38座,除臭改造58座。
  加强信息化保障,定期复核、补充和更新行业数据库内排水设施基础数据;推进形成运行信息全收集、运行状态全显示、运行监管全覆盖的监测网络,逐步提高运行调度能力。
强化运维监督考核,初步建立了市、区两级“厂、站、网”全过程和“水、泥、气”全覆盖的监督管理体系;研究调整城镇污水和污泥处理运行指标,合理提高运行负荷;研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相关考核机制,激励污水处理企业主动作为,提升政府监督管理的杠杆作用。
  加强法制规划科技引领,制定《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完成《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年)》《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雨水2035规划”、“污水2035规划”)等市级排水系统规划的编制;制定3项地方标准及4项标准化指导技术文件,开展10余项科学研究,指导排水设施建设和行业发展。
(二)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市排水行业发展在城镇防汛安保和水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对标国际先进城市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及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防汛安保能力亟需提高
  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本市遭受灾害性天气的频率、强度明显增加。对照国家、行业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本市中心城建成区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面积约16%,排水系统标准偏低,加之源头径流控制能力不足、与河网除涝设施衔接不够,防汛安全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2、污染控制体系有待完善
  2020年底本市城镇污水处理率为96.7%,河道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现有污水处理能力距本市污水系统规划目标有较大差距,现状规模无法满足 “1.5倍日均污水量稳定达标”及将初期雨水纳到污水系统进行污染治理的需求,降雨期间污水厂溢流、泵站放江污染和区域排水不畅现象仍未杜绝。另外,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削峰调蓄能力及污水片区互连互通不足,厂站网一体化运行调度能力有待提高。臭气和噪音治理较为薄弱,水、泥、气、声同步治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3、服务管理效能尚需升级
  本市排水设施量和服务范围在逐步扩增,市区两级管理体制下,一体化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部分设施建设年代较久,设施老化、结构性缺陷等问题突出;排水户等排水源头设施管控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等自建、自管设施运维养护机制及标准需进一步规范,巡视检查工作需进一步提升;排水行业管理智慧程度、精细化能力,数据分析及应用水平有待增强;排水设施效能需要进一步挖潜,行业支撑城市规模和能级提高的服务效能尚需升级。

二、“十四五”面临形势
(一)落实国家战略,支撑城市能级提升的新使命
  当前,上海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承载着中央的厚望、人民的期待。习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指出“上海要更好为全国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需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实施好中央交给上海的“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国务院批复的“上海2035”城市总规,提出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上海滨江临海,是典型平原感潮河网地区,易受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的多重影响。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及海平面上升影响,暴雨等极端天气对社会管理、城市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安全隐患,暴雨积水现象时有发生;城市面源污染负荷高,污水处理系统雨天水量应对能力不足,对河道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部分河道“逢雨易黑”。排水设施作为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亟需提升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和生命线稳定运行的能力,提高城市韧性,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执行国家战略,实现“上海2035”城市总规发展要求提供坚实保障。
(二)响应人民期待,提升城市安全环境的新要求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强调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同时要求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要优先考虑更多的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另外,国外发达城市也提供了三方面借鉴:一是以人为本、风险管理。围绕市民密切关注的河道水质改善和城市排水安全等核心目标,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标准。二是灰绿融合、持续发展。国际大都市雨洪管理发展,大多根据自身水文条件和城市资源特征,经历了从量到质,最终量质并举,提倡绿灰蓝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三是软硬结合、综合管理。综合采用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组合的方式,推动排水工作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本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镇防汛安保和水环境治理体系,总体适应了本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求。但超大城市资源和环境约束越来越强烈,以前以灰色设施建设为主、为重的传统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目前的发展趋势。新时代排水工作的改革发展,必须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处理好“水”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水”与生态系统中其他要素的关系、“水”体系中不同“水”的关系,遵从自然规律,适应超大城市发展规律,提升发展理念,通过“蓝、绿、灰、管”多措并举,坚持水、泥、气、声同治,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上海城市发展特点的排水建设新路子,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更美好。
(三)适应行业形势,引领排水服务水平的新提升
  近年来,国家部委陆续发布《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并修订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规范,形成了推进水安全提升和水环境治理的路线图,明确提出要构建、完善城镇排水防涝体系,行业发展逐步向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聚焦。
  本市排水行业建设和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安全为先、功能融合、科技引领”的规划理念,进一步强基础、补短板、重管理,提高排水系统运行效能,提升排水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使排水行业发展更加适应新的发展态势。

三、“十四五”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幸福河”重要论述、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等重要理念,以防汛安全保障和水环境改善为主线,以“补短板、强监管、升能级”为工作基调,通过“蓝、绿、灰、管”多措并举,着力提升防汛安全保障能力和初雨面源污染削减能力;通过源头控制、厂站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助力;通过科技创新、“放管服”改革,排水管理基本实现智能排水,让排水行业更好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对标一流。注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规划标准与国际先进城市相当、国内领先,确保防汛安全和水环境质量。
  ——系统治水。由注重末端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通过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处理,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治理。
  ——提质增效。推进排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补齐排水体系短板,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排水系统提质增效。
  ——智能排水。注重精细化管理,建设一网式排水系统运管平台,实现智能排水。
(三)规划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排水保障体系,努力实现“防汛排水安全可靠、污水治理全面提升(能力和水平)、排水管理智能高效”的目标。
(四)规划指标
  对接“上海2035”城市总规,遵循目标导向、聚焦重点、科学前瞻、分期实施的原则,排水“十四五”规划指标包括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管理四类,共9项,其中约束性指标有城镇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排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及排水管道完好率等4项,其余为预期性指标。

四、“十四五”重点任务
(一)排水设施高标配套,支撑城市发展
1、污水厂新扩建工程
  持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扩建,“十四五”期末,新增污水处理规模约280万立方米/日。
  实施中心城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含50万立方米调蓄池)、泰和污水厂扩建工程、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建设,适时启动白龙港区域干线污水调蓄池建设,新增调蓄规模约50万立方米,中心城区旱天不溢流,基本解决雨天溢流。
  推进郊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分别是浦东新区海滨、临港等污水厂;嘉定区大众、安亭、南翔等污水厂;青浦区西岑污水处理厂(原0.25立方米/日拆除);松江区松申、松东、松西、松江等污水厂;金山枫泾;崇明区堡镇、陈家镇、长兴、新河及东平等污水厂;适时启动奉贤西部污水厂扩建及江桥污水厂新建工程,基本解决郊区污水处理能力缺口问题。
2、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实施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结合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项目,同步实施污泥干化工程,完成各区污泥独立焚烧或与垃圾系统焚烧设施建设,推进燃煤电厂污泥掺烧,在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老港“零填埋”的基础上,逐步处置老港暂存库及白龙港厂内暂存库存量污泥。至“十四五”末,新增污泥处理规模约364吨干基/日,总规模约1840吨干基/日。
  中心城配套竹园污水厂四期新建工程,同步实施竹园四期污泥干化设施;配套泰和污水厂扩建工程,同步实施泰和污泥干化设施;配套白龙港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同步实施干化焚烧工程。郊区完成浦东新区干化焚烧设施,原深度脱水设施作为应急备用;嘉定区完成安亭干化设施,新建独立焚烧设施;青浦区完成独立焚烧设施。奉贤区规划新增电厂掺烧规模,保留现状垃圾协同焚烧设施;青浦区规划新增电厂掺烧规模;松江区规划新增电厂掺烧规模和垃圾掺烧规模;金山区新增垃圾掺烧处理规模;崇明区规划新建长兴、陈家镇污泥干化设施,新增污泥协同焚烧规模。
  推进通沟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落实设施规划用地,扎实推进浦东、嘉定、虹口、普陀、静安、黄浦、徐汇等区7座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规模约10.5万吨/年,至“十四五”末,基本实现通沟污泥处理站“一区一站”布局,总规模约31万吨/年。
3、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建成桃浦厂、龙华厂、天山厂、曲阳厂、泗塘厂和长桥厂等六座污水处理厂初雨调蓄工程,推进后续提标工程;建设龙华排水调蓄工程,结合桃浦科技城、大名、张华浜东、九星、龙阳等雨水泵站建设,实施初雨调蓄池工程;建设一批水环境敏感排水泵站初期雨水调蓄池,减少相关排水系统初雨对河道水环境影响;建成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试验段,加快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并适时启动。预计“十四五”期末,强排系统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达标率30%左右。
4、雨水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本市雨水系统建设,提高排水能力。推进中心城桃浦科技智慧城核心区、龙水南、汉阳二期、杨盛东等16个雨水排水系统建设,新增约230立方米/秒排水能力。推进宝山、闵行、浦东等7个郊区雨水排水系统建设;崇明结合沿江高铁、城桥西侧、庙镇、地铁小镇等地区开发建设,加强管网完善补充,新增约100立方米/秒排水能力。
5、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为提高已建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依据“雨水2035规划”中“蓝、绿、灰、管”多措并举的理念,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有序推进源头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0%左右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200万立方米左右调蓄规模。结合雨水系统及绿色设施建设,城镇雨水排水能力达3-5年一遇面积达到25%左右、中心城达到35%左右。
6、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
  研究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2021年11月12日)

“......崇明区规划新建长兴、陈家镇污泥干化设施,新增污泥协同焚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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