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4-02-17 截止日期: 2014-03-11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污泥处置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3]1431号文件批复,并经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2014]2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宁远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污泥处置工程 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污水处理厂内 3、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泥能力15吨的污泥处理设施一座,污泥处理采用多层发酵塔污泥生物干化处理技术,总投资约1000万元。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和财政配套 5、计划工期:200天(日历天) 6、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污泥处置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8、保修承诺: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要求保修,保修期2年 9、发包模式:代建模式,由中标人负责筹资代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在二年内付清工程款,第一年付总造价的50%,第二年付总造价的50%。在规定期限内不支付利息,逾期未付的工程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直至付清本项目所有工程款为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近半年内在本公司已办理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并提供经政府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查询单;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如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 6、没有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记注册并经审核成为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临时注册会员(网址: http://www.nyggzy.cn ,注册事项可进入网站查看通知或进行咨询),未申请注册入库导致无法参与投标报名或投标的,责任自负; 7、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8、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资能力,投标单位在报名期内必须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和信誉金合计壹佰万元,中标后中标单位再向招标人交纳代建资金人民币贰佰万元。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事项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1日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ny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此项费用必须在2014年2月21日17:00前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入以下的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个账户中的任何一个帐户。 开户名称: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远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85 0710 5250 4776 开户名称: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远支行 银行帐号:1910020619200073667 以上招标文件费要求转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并在备注中注明“宁远县污泥处理工程”,如果没注明是“宁远县污泥处理工程”的或未到账的,将视同为不合格投标人,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和信誉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信誉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 2、交纳形式:为防止挂靠、围标等行为,投标人须在2014年2月21日17:00前从投标人单位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和信誉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转入以上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任何一个帐户。 以上投标保证金和信誉金可合计做一笔业务转账,但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并在备注中注明“宁远县污泥处理工程”,如果没注明是“宁远县污泥处理工程”的或未到账的,将视同为不合格投标人,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2、招标答疑回复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内容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远县国土局办公楼六楼) 4、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要求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未到会视为放弃投标。 招标人:宁远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商均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789214959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长征路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8074623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