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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2贴 | 9924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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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5-湖南省长沙市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 (2013/9/25 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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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经过多年治理,湘江水质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在长沙城区湘江边,市民可以肉眼清晰地观察到湘江水质的变化。

湖南省:长沙规划新建4座污水厂 实现城区污水全面收集处理(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9月25日讯)湖南省长沙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目前长沙城区段共排查出110个排水口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污水直排外河现象,其中:湘江流域城区段32个、浏阳河流域城区段32个、圭塘河流域城区段20个、龙王港流域城区段16个、捞刀河流域城区段4个、靳江河流域城区段6个。

长沙于2009年在全省率先启动中心城区全截污工程,对中心城区汇水区域内排入湘江、龙王港、浏阳河、捞刀河、圭塘河流域的72个排水口进行截污改造。截至目前,共完成68个排水口的截污改造,其中59个排水口按截污工程实施计划全面完成截污任务。

调查发现,污水外排的排污口主要分布在主城区外缘以及近年新建城区范围。主要原因是近年城市化规模加快,城区不断扩张,但配套的城市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导致污水无法收集处理而直接外排入河。同时,由于城区内雨污分流制管网设施并未真正完善,导致部分污水直接进入雨水系统而外排入河。并且少部分原已实现截污的排污口由于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多种原因,导致截污不彻底或截污失效,出现污水再次外排。

长沙主城区现有污水处理厂9座,污水处理规模133万吨/日,主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29%。按照最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共规划了16座污水处理厂,除已建成或在建的(主城区共9座,望城、星沙共3座),近期规划新建的污水厂还有4座,分别为暮云污水处理厂、雨花污水处理厂、雷锋污水处理厂、苏家圫污水处理厂。同时将对现有的8座污水厂进行提标和扩容建设,以实现对城区污水全面的收集处理,同时提高处理标准,实现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一级A,以保护湘江库区水环境安全。

(来源:长沙晚报,作者:记者岳冠文、实习生敬小芳、余志雄摄影,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9月25日)

“......近期规划新建的污水厂还有4座,分别为暮云污水处理厂、雨花污水处理厂、雷锋污水处理厂、......”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6-3-21 22:58:1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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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6/9/13 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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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总院为长沙设计安全稳定、生态智慧、环境友好的半地下式污水厂

近日,市政总院凭借技术优势和品牌效应,成功中标长沙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这是当地设计规模最大、处理标准最高的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该项目服务于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区域,对改善城区受纳水体环境、提升湘江流域水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程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周边为规划的绿地、居住用地,若按照地面污水厂布置方式,无法满足环评的距离要求,或需要对地块规划进行较大调整,影响区域的开发建设。结合上述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选,采用半地下式污水厂。工程设计规模25万吨/日,设备分期实施,投资7.65亿元,出水标准优于国家一级A标准。项目由总院四院承担设计,通过对方案进行优化,确保工艺流程安全稳定、设计理念生态智慧、厂区布局环境友好。

工艺流程安全稳定。本工程采用MSBR工艺+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的工艺,并设置应急活性炭投加系统,在保障出水稳定达标的同时,提高污水厂的抗负荷能力。

设计理念生态智慧。设计融入海绵城市理念,采用屋顶绿化、生态植草沟、透水铺装等多种低影响开发的措施,改善生态环境。在控制中采用曝气精确分配与控制系统、污泥自动加药系统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智能化调整曝气风量、加药量,可节约20%电耗和25%药耗,大大降低运行成本。

厂区布局环境友好。生产设施位于地下箱体中,上部种植绿化作为公共开放区,既满足规划用地及环评要求,同时也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的场所,充分体现环境友好的特点。

(来源: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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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4/27 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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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项目及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项目授权主体: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实施机构: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准备、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并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权范围和期限、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终止和补偿等事项。
3、政府出资代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的出资代表。具体负责如下事项:
3.1 项目的前期准备、方案编制工作。
3.2 为保障项目招标工作的顺利推进,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经授权,作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引入社会投资人。
3.3 作为政府方股东代表,代表政府与中标的社会投资人合资成立PPP项目公司(SPV)。
4、本项目由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股东代表以49%的股权比例出资,中标的社会资本以51%的股权比例出资,双方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股东与社会投资人分别按各自股比享有项目公司的收益分红。
5、项目建设期和合作期限:
5.1 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其中25万m3/d的土建工程,工期为450日历天。一阶段12.5万m3/d规模的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工程,工期为27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和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2 合作期限:合作年限为27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 25年运营期结束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二阶段12.5万m3/d 的设备购置安装扩容改造后,污水处理规模达25万m3/d,由项目公司负责其运营维护,与一阶段项目同时移交。
6、运作方式:
6.1 LOT运作方式:25万m3/d的土地成本及建安费用(包括土建、办公用房、构筑物、绿化、道路)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直接承担,采用租赁-运营-移交(LOT)的运作方式即中标施工方负责土建施工然后移交政府方出资代表,再由政府方出资代表有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出资代表或实施机构指定机构。
6.2 BOT运作方式:本项目PPP合作建设内容(25 万m3/d设备安装)采用(BOT)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购置、安装、运营及维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的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6.3 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应接受政府对项目及其配套泵站设施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政府方支付项目公司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用。
7、回报机制: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文件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收入来源考虑,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污水处理费等收入由政府收取,上缴地方国库,再由政府根据项目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含增值税)。

二、项目概况与合作范围
1、项目名称: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项目及工程施工。
2、项目概况:
⑴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拟建在黄桥大道、梅溪湖西延线的东北角,建设规模土建25万m3/d,设备配置规模25万m3/d (分两阶段安装,一阶段安装规模为12.5万m3/d)。建筑面积约10674.94㎡(其中地上约9694.94㎡,地下980㎡),绿化总面积60500㎡,绿地率78.79%,容积率0.126。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粗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等)、生物反应池、MBR膜池、回用水泵房、综合楼等主要建筑物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厂区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等工程,不包括人工湿地及红线范围内石油管道保护工程。
⑵ 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AO+MBR+紫外线消毒”,处理设施布置在半地下箱体中,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V类(其中TN≤10mg/L)水质标准要求,出水除部分投加氯酸钠用于片区中水外,其余排入下游湿地,经后续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梅溪湖区域景观河道,最终排入湘江。
⑶ 污泥处理采用脱水工艺,含水率≤80%后外运处置,污泥收纳处置场所为长沙市望城区黑麋峰,运距约为80km,暂按80km计算污泥运输费,计入项目经营成本。污泥处置按照长沙市污水处理厂的一般情况,由湘江新区管委会与污泥收纳处置场所协调解决,本PPP项目投资仅包括污泥运输费,不含污泥处置费。
⑷ 一、二期工程总控制用地面积为16.37ha,一期工程水质净化厂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约115亩。
3、项目概算:
3.1 PPP部分:本PPP项目建设投资中包含25万m3/d的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分两阶段实施),25万m3/d规模的电力外线工程,办公用房装修及与PPP建设内容相应的工程其他费用,铺底流动资金。本PPP项目建设总投资根据前述建设内容估算为43425.08 万元。其中一阶段总投资为25107.92 万元,具体包含的投资内容详见《合作经营合同》。
3.2 财政直投部分:25万m3/d规模土地成本及土建工程,概算投资为39000万元(最终以财政局财评中心审核为准)。
4、招标内容: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联动调试试运行承包方、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合并招标。
5、PPP合作内容: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项目合作内容为25万m3/d运营、设备购置及安装、办公用房装修及与PPP合作内容相应的项目其他费用。
6、主要合同签订:
6.1 由湘江新区管委会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合作经营合同》,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经营范围和期限、各方权利义务。
6.2 由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股东协议》,约定双方的出资额及方式、责任及分工、公司治理结构、股权转让、决策及退出机制、收益分配等事项。
6.3 由湘江新区管委会与项目公司共同签署《PPP项目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的经营权范围和期限、出水水质、回报机制、运营绩效考核、调价机制、项目运营管理、终止和补偿等事项。
6.4 由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中的土建施工承包方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
6.5 由项目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中的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试运行承包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签署一阶段12.5万m3/d规模的《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联动调试试运行承包合同》,明确设备型号、规格、双方义务、违约责任、结算方式等。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9、招标范围:
9.1 土建部分(财政直投):25万m3/d的土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2 设备部分(PPP):25万m3/d规模的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工程等,分两阶段建设:
⑴ 一阶段规模12.5万m3/d,二阶段规模12.5万m3/d。目前只建设一阶段12.5万m3/d规模的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⑵ 二阶段12.5万m3/d规模的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工程由项目公司根据项目污水收纳情况提交二阶段项目的建设时间和投资估算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依法实施。暂按在项目合作期第 7 年进行二阶段设备购置及安装的投入建设。
9.3 运营范围(PPP):25万m3/d污水处理规模的运营。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2、投标人上一年度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规模为12万吨/日以上(含1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文件(指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及运营证明文件【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进入运营的书面证明(或验收证明)或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凭证或者提供业主有效证明运营文件】,有效时间以运营证明文件上证明的运营日期为准。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任PPP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7月至 2017 年9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6.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8人、安全员8人、质量员7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6.2 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3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含)以上。
6.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6.5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7月至 2017年9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6.6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施工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共同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0.1 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净水厂的运营方,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10.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及第8、9条的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拟担任本项目施工的成员还须同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及第6、7条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还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和第3条的资格条件;第5条拟任PPP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人担任。
10.3 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4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1)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3)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11月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2月3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人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信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信息库。
2、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融资业绩和施工业绩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监督。

十一、招标人: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附件下载网址:https://csggzy.gov.cn/NoticeFile.aspx/DownzbFiles/4591?type=1&nid=0&PTType=1&Sm=房建市政&Sm2=招标公告。

(来源:湖南湘江新区http://hnxjxq.gov.cn,2017-11-28)

“......5.1 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其中25万m3/d的土建工程,工期为450日历天。一阶段12.5万m3/d规模的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工程,工期为27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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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4/27 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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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项目及工程施工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项目及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项目及工程施工已于2017年12月21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名: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PPP项目负责人:肖华
施工项目负责人 :雷杰
主要业绩汇总表:
序号 主要施工业绩名称
1 长沙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土建施工工程
2 长沙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安装工程
序号 主要污水处理运营业绩名称
1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PPP项目
2 太原市晋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3 西安市经开草滩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4 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项目

第二名: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湘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PPP项目负责人:刘智晓
施工项目负责人:程慧新
主要业绩汇总表:
序号 主要施工业绩名称
1 /
序号 主要污水处理运营业绩名称
1 长治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2 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厂区二期)建设项目 

第三名:浦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洪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PPP项目负责人:李京莲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娟
主要业绩汇总表:
序号 主要施工业绩名称
1 /
序号 主要污水处理运营业绩名称
1 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本项目的最终中标人。

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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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基坑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湘新发改函【2015】119号、湘新发改函【2017】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湘新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基坑监测项目
1.2 建设地点:黄桥大道、梅溪湖西延线的东北角
1.3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土建25万m3/d,设备配置规模25万m3/d(分两阶段安装,一阶段安装规模为12.5万m3/d)。建筑面积约10674.94㎡(其中地上约9694.94㎡,地下980㎡),绿化总面积60500㎡,绿地率78.79%,容积率0.126。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粗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等)、生物反应池、MBR膜池、回用水泵房、综合楼等主要建筑物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厂区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等工程,不包括人工湿地及红线范围内石油管道保护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AO+MBR+紫外线消毒”,处理设施布置在半地下箱体中,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IV类(其中TN≤10mg/L)水质标准要求。
1.4 投资估算:本次招标金额约58万元
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质量要求:监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可为信息化施工和优化设计提供及时有效依据,指导施工及安全预警。
1.7 监测服务工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约18个月。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基坑监测项目包括:基坑工程监测(本工程主要基坑有地下厂基坑,闸门井基坑)、基坑东北侧的石油管线及临厂界山体开挖土方边坡监测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或其企业实验室(两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企业实验室是投标人的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情形之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资料打印件,或工商注册相关资料证明原件,或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准许使用徽标CMA),或具有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CNAS认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的基坑或边坡监测业绩;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测团队最低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结构工程师1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人,测量工程师2人,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结构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外,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测人员;
3.6 本项目现场监测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合同上未注明团队人员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4.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4.4 银行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银行账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5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6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7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4.8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9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3月8日起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hnxjxq.gov.cn/xqzw/—公示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9:00(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3月12日(含)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7.2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3 本项目全程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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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9/5/13 1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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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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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5 21:43: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雷锋水质净化厂(一期)ppp部分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2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4日。

公示期间招标人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单位公章或个人署名的、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招标人:湖南湘新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0731-81869109

监管部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38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江苏博恩环境工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西原环保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1268.8933 1294.0428
详细评审得分情况
总分 96.35 64.05
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开始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60日历天(生产及安装总工期)】 总工期60日历天(生产及安装总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开始分批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业绩 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蓬朗片区污水处理厂除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苏州吴中区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土壤除臭设备采购
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期(除臭)工程
南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工程(一二期工程)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否决依据和原因
1  贝卡特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资格检查表中第5条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安装能力的制造商”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体现安装能力的要求;澄清也未能提供有效证明。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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