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ZZFZ2013招字047号 致: 福建开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金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台湾荣工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1、招标条件: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采用BT,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本招标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3]71号、[2013]72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进行 邀请 招标。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潭县; 2.3 项目管理模式: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模式; 2.4 项目投资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额约19236万元,其中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资额约9833万元,总建筑面积13716平方米,污水厂设计规模4万吨/日;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资额约9403万元,总建筑面积12863平方米,污水厂设计规模4万吨/日。(上述项目的具体投资建设内容等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的生产建构筑物、设备及辅助建筑物等全部内容;以及厂外接电、通讯、尾水排放管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6 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融资; 2.7 建设期要求:金井湾污水处理厂建设期要求:项目建设期自已具备开工条件并签署BT建设合同后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250日历天内完成。东部污水处理厂建设期要求:项目建设期自已具备开工条件并签署BT建设合同后正式下达开工令之日起250日历天内完成;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及竣工备案要求;出厂水质的质量标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的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用水标准;设备的质量标准为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设备生产商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上述标准中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2.9 项目回购期:项目回购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移交并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回购。(保修款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总部在岚注册企业或在岚备案的台湾建筑施工企业,具备支付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经济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大陆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台湾地区建筑施工企业须持有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平潭)备案手册》,核准业务范围应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3.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投资实力及银行资信能力。 3.4 投标人未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允许两个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负责资金的投入与项目实施管理的投资方,也可以是项目实际施工单位。若投标人不具有施工资质,则必须与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投标的非施工类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上一年度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联合体参与方须具备上述第3.2条款要求的施工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受招标人邀请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13 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表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8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项目运作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BT,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由招标人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BT项目的投资建设方(简称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移交。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BT建设移交合同》等有关合同,中标人将根据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进行回购,并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县 联系人:傅莉 电 话:1505918688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温泉疗养院10号楼二层 联系人:陈雪英 电 话:0591-87678739 传 真:0591-8380122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可以简写) 开户银行:中行平潭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31262810318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 “......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资额约9403万元,总建筑面积12863平方米,污水厂设计规模4万吨/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5-28 6:35:45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