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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2008/2/16 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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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类型: 政府招商 项目名称: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项目单位: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环保局 项目简介: 年处理2000万吨污水 市场分析: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 预计投资: 1086万美元 合作方式: 独资 联系人: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环保局 电话: 0797-5319819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环保局 邮编: 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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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2/16 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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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年内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 ---------------------------------------------------------------------- http://www.waterchina.cn 2008-2-15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全市各县(市、区)年内全面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标准不低于0.5元/立方米。 据了解,赣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年内调整至0.6元/立方米。大余、南康、崇义、安远、兴国、上犹、瑞金、会昌、于都、全南、龙南、信丰、赣县等13个已是省级园林城市和正在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县(市),今年年内必须开工建设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并在明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营,其余4个县今年内必须完成建设前期准备工作,2009年开工建设,201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对于建设资金方面,污水管网建设拟以政府投入为主,对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和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建设、运营主体,确保污水、垃圾处理厂按时投入运营。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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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4 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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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赣污建办字[2008]24号 发布日期:2008-08-22 各市、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经请示省领导同意,现就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二批建设范围的问题 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范围为: (一)全省除第一批外的35个县(市、区):安义县、共青城开发区、瑞昌市、上栗县、余江县、宁都县、安远县、兴国县、会昌县、龙南县、全南县、赣县、定南县、寻乌县、奉新县、宜丰县、靖安县、铜鼓县、万载县、广丰县、铅山县、横峰县、弋阳县、万安县、吉水县、永丰县、遂川县、峡江县、吉安县、黎川县、乐安县、崇仁县、资溪县、宜黄县、南丰县。 (二)距中心城区较远的区(4个):南昌市桑海经济开发区、萍乡市湘东区、吉安市青原区、抚州市临川区。 二、关于前期工作运作模式问题 (一)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原则上统一设计(工勘)、统一工艺。但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依照有关法规自主确定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平的设计、工勘单位,严格按省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完成设计工作。在处理工艺选择上,尤其是规模较小的污水厂可因地制宜适当选择不同处理工艺,所选处理工艺必须是技术成熟、在我国应用较广泛的工艺。 (二)不再规定污水处理厂设计、工勘的指导性收费标准,由各地自主与设计、工勘单位合同约定。 (三)延续第一批做法,由各地自主确定排水专项规划、管网和厂、网施工图的设计单位。 三、关于开工时间和时间节点问题 (一)开工时间:2008年12月1日。 (二)时间节点安排: 2008年7月 印发通知,布置第二批项目建设工作 2008年8月5日 各县(市)成立领导机构 2008年8月15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选址 2008年8月25日 完成工程地质勘察现场作业 2008年9月1日 完成城市排水专项规划和审查 2008年9月15日 完成环评报告与审批 2008年9月18日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 2008年9月20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初设代可研)、管网初步设计 2008年9月30日 完成土地预审 2008年10月20日 完成厂、网初设的审批 2008年10月30日 完成土地审批(占基本农田的除外)和厂、网施工图和施工图审查 2008年11月15日 完成融资有关工作 2008年11月25日 完成厂、网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 2008年11月30日 具备开工条件,完成施工许可 2008年12月1日 厂、网同步开工建设 2009年1月15日 完成设备招标 2009年7月31日 完成土建工程(含水电) 2009年9月1日 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 2009年11月1日 完成污水处理厂辅助设施,城市截污干管建设 2009年12月1日 完成菌种培养,运行调试 2009年12月31日 正式投入运营 四、关于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问题 (一)第二批污水处理厂厂址原则上不得征用基本农田。 (二)厂址选择不宜离城市过远,应充分考虑避免土方量过大,避免因污水提升而造成将来运行费用上升等问题。在选址问题上各县(市、区)应尊重科学,尊重设计人员和专家的意见。 五、关于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规模问题 (一)应科学测定城市污水排放量,根据城市污水实际排放量,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确定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做到既防止规模过大,又防止规模偏小。同时,科学确定污水处理厂远期建设规模。 (二)污水收集管管径应按污水处理厂远期建设规模确定,收集管网建设总长度以达到城市污水完全截污所需管道长度为基准确定,做到既防止污水收集管收集能力过早饱和,又防止管网建设总长度过长,管径过大,造成流量流速过小,形成淤堵,浪费能力和投资。距县(市)城区较远的乡镇管道的建设和改造,不列入本次融资建设范围。 六、关于对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的监管问题 (一)已担任第一批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不得参与第二批项目的投标和建设。 (二)各地可根据本地实情和工程设计的进展情况,自主确定使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投标。 (三)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工程划分为若干标段,但每个标段的投资额不得小于50万元。 (四)各地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加强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的管理,加强对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的管理。 江西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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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8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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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09-17 截 止 日 期: 2008-09-22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兴国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业主单位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 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核定数2万吨/d,管网长度约10KM 投资总额 7000万元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代理该项目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业务 二、暂定委托内容 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服从业主单位和招标投标中心的工作安排,根据项目需要开展以下业务: 1、 提供招标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 2、 拟订招标方案和编制招标文件等; 3、 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 如有需要,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或答疑(书面答疑); 5、 组织或主持报名、开标、评标、定标等; 6、 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 7、 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8、 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即: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含)以上资格。 本比选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比选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申请人请于2008年9月17日至2008年9月19日(每日8:30-12:00,15:00-18:00),以不记名报名方式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2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地点: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联系方式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县城平川大道101号 地址:县城平川大道198号 电话:0797-5320868 电话/传真:0797-5308856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8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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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23 2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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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包号: 招标机构: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业主: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公示结果公告时间: 2008-09-23 公示结果公告状态: 最终中标人: 赣州康正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制造商: 制造商国家及地区: 招标内容: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原则,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排序如下: 第一:赣州康正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赣州瑞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初定第一排序人赣州康正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中选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中选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即发中选通知书。 监督电话:0797-5322095(县监察局) 0797-5317610(县建设局) 兴国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8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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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6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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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1-03 截 止 日 期: 2008-11-12 一、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 兴国县污水处理厂 工程 已由兴府办抄字 [2008]174 号、 179 号 核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和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监理和工程施工单位。 二 、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1) 项目性质: 市政工程 。 (2) 工程规模: 污水处理 2 万吨 / 日 (3) 招标范围: ①工程施工为污水处理厂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建筑工程。 ② 施工监理为污水处理厂的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建筑工程等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5) 本项目投资: 约 2000 万元 。 (6) 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 银行贷款 。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8)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1 日,竣工日期为 2009 年 5 月 31 日,总工期 182 日历天。 (9) 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埠头村塘坝上。 (10) 工程监理要求: 按国家现行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标准及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监理 。 (11) 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要求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 三 、 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监理招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能 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 拟派的项目总监 应具有已竣工验收的县级或相近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阶段监理经历业绩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不需要企业监理经历业绩。 (3) 施工招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含贰级 ) 以上资质。 拟派的建造师 应具有已竣工验收的县级或相近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经历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不需要企业施工经历业绩。 四 、 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 (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2)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部门不实行备案的,提供社保证明 ) 。 ②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③ 施工投标人 还应持有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④监理招标: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证、职称证及本人身份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及本人身份证。 ⑤施工招标: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 ( 预算员 ) 、专职安全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 ( 或上岗证书 ) 及本人身份证。 ⑥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对本项目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 ⑦ 投标单位 项目总监 ( 施工单位为注册建造师 ) 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提供经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 主要施工图、中标通知书 ( 以上资料中的至少一项 ) 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五 、 投标报名的时间、地点、费用和携带资料 : 凡符合上述第 三 条要求,且愿意参加本工程监理或者施工投标的单位,请于 2008 年 11 月 5 至 12 日上午 9 : 00 ~ 11 : 30 、下午 14 : 30 ~ 17 : 00 (节假日除外) 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资料费 200 元 ( 不退 ) ,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上述第四条第 (2) 点所述证件材料 ( 加盖单位公章 ) 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和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表》 ( 按江西省现行范本格式 ) 一式三份,否则,不予报名。 六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在报名时购买 ) 。 招 标 人: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章 ) 法定代表 人: 刘定辉 ( 章 ) 办公地址: 兴国县平川大道 邮政编码: 342400 联系人: 钟显荣 联系电话: 13707022758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康正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章 ) 法定代表人:谢燕春 ( 章 ) 联 系 人: 邓经伟 联系电话: 13767716310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797-- 5317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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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14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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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报名人: 凡符合本项目招标项目公告(2008年11月4日发布)第三条要求且凡愿意参加本工程项目监理或者施工投标的单位,可延期于2008年11月14日17:00止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投标报名。 本项目招标项目公告其他内容、要求不变。 招标人: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章 ) 法定代表人: 刘定辉 ( 章 ) 办公地址: 兴国县平川大道 邮 政 编 码: 342400 联系人: 钟显荣 联 系 电 话:13707022758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康正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谢燕春 ( 章) 联 系 人: 邓经伟 联 系 电 话: 13767716310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 5317610 2008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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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28 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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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为保护和建设好江西的生态环境,江西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加快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拟用两年时间建成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现就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设备采购向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由省财政牵头融资。项目分布在全省36个县(市),项目法人由当地政府负责组建,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分别为日处理污水6000吨、10000吨、15000吨、20000吨、30000吨、40000吨等。 二、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1、招标范围:第二批实施项目中的36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所需工艺、电气、自控设备及近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所需潜水泵。 2、标包划分: 第一包,格栅间设备; 第二包,沉砂池设备; 第三包,倒伞式曝气机; 第四包,转碟式曝气机; 第五包,潜水推流器; 第六包,刮吸泥机; 第七包,污泥浓缩脱水间设备; 第八包,闸(堰)门类; 第九包,标准阀门类; 第十包,污水(泥)潜水泵; 第十一包,高低压开关柜; 第十二包,紫外线消毒设备; 第十三包,仪表设备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三、投标人必备条件 (一)所有标包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具备如下共同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①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②有稳定的运营业绩和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司法部门接管或冻结;③有较大的生产或经营规模,较强的生产、研发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指导各建设单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④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论证。 2、投标产品必须:①符合企业的法定经营范围和国家强制性要求;②应具有较优的性价比,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3、2008年6月30日前,第三包、第四包、第七包的投标企业实际注册到位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第十三包的投标企业注册到位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其余标包的投标企业注册到位资金不得少于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报名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4、投标人不得转包、挂靠,投标产品不得贴牌,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投第1包至第11包的企业及产品,除必须具备共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产品必须:自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十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第十一包须在至少十个单项合同金额80万(含)以上工业项目)投入运用且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2、只有自有品牌专业生产企业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经销商、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三)投第12包、13包的企业及产品除必须具备共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第12包的产品必须:①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3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用且有良好的运行业绩;②原产地在境外的,其投标人须为在国内注册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或有3年以上授权的销售公司。 2、投第13包的企业必须:①具有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化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三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过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 (含仪表和自控),且有良好运行业绩。投第13包的仪器、仪表产品必须:①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10个2万吨(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用且有良好运行业绩。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要求 (一)每个生产企业只能选择本企业生产的一到两种自有品牌产品参加本项目一到两个标包的投标。一旦有一个产品中标则不能参加第二个标包的投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只能由一个法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同一个人在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任法人代表的; 2、同一集团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有人事隶属关系的,或有资金控(参)股关系的。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5日18时整。 (二)报名时必须递交以下材料: 1、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企业及其投标产品符合必备条件的全部材料(复印件); 3、充分反映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的材料; 4、充分反映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生产工艺、材质、主要零配件、价位的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法人代表委托人持上述规定材料到下列地点现场报名: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五处。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编:330046, 联系人:倪俊、陈裕燕 电话:0791-6284946(兼传真)、6259312, E-Mail:aimingao@yahoo.com.cn。 六、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拟于12月1日开始出售资格预审文件,12月8日开始陆续对各标包进行资格预审,请各投标申请人见公告后尽快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时各投标人须提交符合本公告业绩要求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应能清楚说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规模、设备投入运行时间、设备运行状况(要有明确的“运行良好”或“运行稳定”的字样),并写明出具用户证明的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项目委托人通过资格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加各标包的投标。 七、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在江西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主要设备招标中中标的企业,应综合考虑两批都中标后本企业的资金、人员、生产能力等能否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从而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如参加,必须书面承诺不因本企业原因影响合同的履行。 八、项目委托人(江西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863134、8861049、6215251。 关于全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控制的通知 赣建招标〔2008〕26号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区)招标办: 为着力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年内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工作目标,根据《江西省加快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细则》,现就全省第二批(名单见附件一)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落实责任、分级管理 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两部分,设计、监理、施工由项目法人依法招标,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指导,各设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协调,招标监管及备案的具体工作委托相关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实施,备案材料一式二份[省、县(市、区)各一份],省级备案材料由县级招标办在招标结束后及时报省招标办备案。 二、创新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本次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设计招标工作,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由项目法人通过依法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和设计价格,但应严格按省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完成设计招标工作。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施工图的设计单位,延续第一批做法,由各地自主确定,即可委托给初步设计招标中标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不得推诿,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本次污水处理设施监理采用公开招标,延续第一批监理招标的方法,招标人可将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划分为一个标段或二个标段(污水处理厂作为一个标段,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作为另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将污水处理厂全部构筑物工程、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采购)和附属建筑工程作为一个标段招标;有关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状况,将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或若干个标段,但每个标段的投资额不得小于50万元。 三、依法招标、强化监管 (一)设计招标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设计招标,各县(市、区)可参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06]7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5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下发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二)监理招标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监理招标,各县(市、区)可参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建字[2006]8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下发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已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中标的总监(名单见附件二),不宜参加第二批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标活动。 (三)施工招标 1、第二批污水处理厂的资格预审,各县(市、区)应按照《关于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招标[2008]08号)文件执行。根据第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资格预审的实际情况,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格预审时应提供施工业绩的规模调整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县级或相近规模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经历业绩(应含构筑物)一项作为合格条件之一。 企业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单位,在资格预审时不需提供企业施工业绩。 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的资格预审,招标人应按本次污水处理厂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2、为确保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顺利进行,我办将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制《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报江西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批准通过后,我办将及时在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www.jxjszbtb.com)上公布,请各有关县(市、区)招标人和招标办关注。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在招标文件下发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招标人应按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可参照《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在招标文件下发前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和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省办不再统一编制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可根据工程规模采用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各县(市、区)应按照《江西省第二批县(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执行。 3、已在全省第一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中标的注册建造师(名单见附件二),不得参加第二批全省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标活动。 第一批和第二批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中标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总监、注册建造师名单,我办将会及时在江西建设招标投标网(网址:www.jxjszbtb.com)上公布,请各县(市、区)招标人和招标办关注。 四、招标工作时间节点控制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时间安排好本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设计招标工作,确保设计招标工作在2008年9月3日前完成。 (二)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和提升泵站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时间节点控制 1、2008年10月21日前发布招标公告; 2、2008年11月1日前完成资格预审工作,并发放完招标文件; 3、2008年11月25日前完成招标投标工作; 4、2008年12月1日前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工程同步开工建设。 各市、县(区)招标办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落实和安排好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专此通知 附件一、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市、区)名单; 附件二、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理、施工中标单位和总监、注册建造师名单。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招标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通知 抄报: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陈厅长、王副厅长 抄送:厅监察室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一全省第二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市、区)名单 序号 设 区 市 县(市、区) 1 南昌市 湾里区 安义县 2 九江市 瑞昌市 共青城 3 赣州市 赣县 安远县 龙南县 定南县 宁都县 兴国县 会昌县 寻乌县 全南县 4 吉安市 青原区 吉安县 吉水县 峡江县 遂川县 万安县 永丰县 5 上饶市 上饶县 广丰县 横峰县 弋阳县 铅山县 6 抚州市 临川区 资溪县 乐安县 宜黃县 崇仁县 黎川县 南丰县 7 宜春市 奉新县 靖安县 铜鼓县 宜丰县 万载县 8 萍乡市 湘东区 上栗县 9 鹰潭市 余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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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1-28 截 止 日 期: 2008-12-02 兴国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依据招投标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的填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该工程为填方工程,填方面积40亩,填高2.8M,填方总量约8万M3;共分二个标段,约4万M3/每标段; 2、工程承包内容:挖、运土石方,填至设计标高,并分层压实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和密实度; 3、工程地点:兴国县埠头乡塘坝上; 4、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2 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10 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已到位。 二 、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报价 三、竞标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和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必须具有土石方增项)及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均可参加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公司工商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或)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施工安全员上岗证(原件)等。 四、报名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工程竞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8年12月 2日下午3:00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 联系电话:0797-5320868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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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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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未中标者经办理退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该款缴纳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下午17:00,缴入:户名: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户行:赣州商业银行兴国支行,账号:2860000103100000077。 因项目紧急,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下午17:00。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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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2/15 1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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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2-15 截 止 日 期: 2008-12-18 兴国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依据招投标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的场地碎石垫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承包内容:按设计要求,在建(构)筑物红线内填30CM厚碎石垫层并压实,工程投资约25万元,具体工程数量以完工后实测为依据。 2、工程地点:兴国县埠头乡塘坝上; 3、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2 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5 个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已到位。 二 、投标报价方式:按每立方米采用单价报价 三、竞标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和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路桥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均可参加投标。 四、开标时间、资格审查方式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拟定于2008年12月18日下午15:00开标; 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公司工商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安全员上岗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和报名资料费收据原件等。 五、报名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工程竞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8年12月 17日17:00前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无记名报名手续,购买竞标文件,资料费100元整。 竞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于12月18日下午14:30前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赣州商业银行兴国支行 帐 号:2860000103100000077 并注明:污水处理厂碎石垫层项目 因项目紧急,本次竞标允许投标人以现金形式现场缴纳。 联系电话: 城投公司 0797-5320868 招投标中心0797-5308856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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