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丽建招G2015号 浙江省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么荣志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 目 录 一、前附表…………………………………………………………………2 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任务大纲………………………………………7 三、投标须知………………………………………………………………13 四、招标文件………………………………………………………………15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6 六、开 标…………………………………………………………………19 七、评 标…………………………………………………………………20 八、签订合同………………………………………………………………23 九、其他资料………………………………………………………………23 十、合同条款………………………………………………………………24 十一、 评分细则…………………………………………………………28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一 项目名称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 建设地点 丽水市腊口镇武垟村 招标联系人 郑工、陆工 联系电话 0571-87630286、87631235 手 机 13588748977 招标方式 ×邀请 √公开 组织方式 ×自行 √委托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 资质等级 甲级 法定代表人 么荣志 招标内容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设计规模12万吨/日)、18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和排放口(设计规模12万吨/日)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工作,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程勘察配合、报批和施工图审查配合、派驻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的标段划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因项目特殊性,主厂区范围的基础回填强夯设计已先行委托第三方设计,该部分设计费用为本次设计费中标价的5%,经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第三方设计单位)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省外企业应按照《浙江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15〕3号)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拟派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资格,结构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工程概况 规划总规模为18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12万吨/日,厂区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13.6公顷,工程费用为30423.7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排放口一座,并配套建设污泥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采用“沉砂池+调节池+A2/O+二沉池絮凝+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污泥采用“浓缩+深度脱水” 处理工艺和“以送至污泥处置中心焚烧为主、市政园林绿化和垃圾填埋场覆盖土为辅”处置方式。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设计费金额 660万元 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566万元~660万元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交纳具体方法见前附表三)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日历天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 陆套副本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接收人: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名称) 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十一、评分细则”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 前附表二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15年5月28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下同)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 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解放街373号),联系人:郑工、陆工,联系电话:0571-87630286、13588748977 3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1日9:30时 集合地点: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九里凉塘路北侧) 工程所在地,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提交方式: 1、传真:0571-87631300 2、书面递交: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 2、书面索取: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7 交纳投标保证金 同前附表一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前附表一 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9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10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 11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 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2、在网站上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 12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地点: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按丽水市招投标中心规定退还。
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 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省外企业进浙办理备案手续、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证书、设计总负责人2008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总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结构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主要设计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自控、绿化、造价等专业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开标日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交纳的注意事项: 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2、有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招管办[2013]15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年度缴纳证,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 3、其他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及票据复印件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 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 4 相应合同条款 1、合同签署后,中标人无特殊情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与主要设计人员。 2、承担因方案调整、限额设计需要增加的设计修改工作,不另计费用。 3、向施工现场派驻代表,随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不另计费用。 4、参与施工过程的图纸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例会等工作不另计费用。 5 设计文件的延误 按合同期的要求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 方案补偿 招标人向总得分排名第2—3名的投标人依次分别支付5万元、3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补偿费。若有效标不足四名的,设计粗糙,与招标文件要求差距较大的不予补偿。 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 号 1、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为丽水市市级重点工程,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规划总规模为18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12万吨/日,厂区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 13.6 公顷,工程费用为30423.7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排放口一座,并配套建设污泥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采用“沉砂池+调节池+A2/O+二沉池絮凝+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污泥采用“浓缩+深度脱水”处理工艺和“以送至污泥处置中心焚烧为主、市政园林绿化和垃圾填埋场覆盖土为辅”处置方式。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招标内容: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设计规模12万吨/日)、18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和排放口(设计规模12万吨/日)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工作,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程勘察配合、报批和施工图审查配合、派驻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的标段划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4、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省外企业应按照《浙江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2015〕3号)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拟派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资格,结构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2015年5月28日起 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解放街373号),联系人:郑工、陆工,联系电话:0571-87630286、13588748977 2)网上下载:时间:2015年5月28日起,网址: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 3)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招标人: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九里凉塘路北侧 地 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电 话:0578-2127136 电 话:0571-87630286、87631235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郑工、陆工
公告发出时间:2015年5月28日 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任务大纲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 1.2招标人: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代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4工程地址:厂址位于丽水市腊口镇武垟村,规划一级公路以南、金温铁路以东、大溪以西,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13.6 公顷。 1.5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规模为18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12万吨/日,厂区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13.6公顷,工程费用为30423.7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排放口一座,并配套建设污泥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采用“沉砂池+调节池+A2/O+二沉池絮凝+过滤+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污泥采用“浓缩+深度脱水” 处理工艺和“以送至污泥处置中心焚烧为主、市政园林绿化和垃圾填埋场覆盖土为辅”处置方式。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2. 设计依据 2.1 相关设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如遇有国家最新颁布的设计标准,则以最新版本为准。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2)《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 (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CJ 3025-1993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4-2006 (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3-2006 (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 (7)《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SL 191-2008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10)《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 (11)《工业与民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95 (12)《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GBJ 54-1983 (1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 2.2概算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2002版); (2)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3)全国统一安装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汇总表; (4)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0版); (5)浙江造价信息和丽水工程造价信息; 2.3相关批复文件 详见第5条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中(1)-(11)条内容。 3、建设条件 (1)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丽水市莲都区位于浙江省西南部、瓯江中游,为丽水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介于东经119°38′~120°08′,北纬28°06′~28°44′之间。东邻青田县,南连景宁畲族自治县,西靠松阳县、云和县,北接缙云县、武义县。南北长70.45 千米,东西宽51.3千米,总面积1502.10 平方千米,辖18 个乡镇、5 个街道。 莲都区是丽水市政府所在地,也是丽水市的政治、经济、交通、文化中心。 腊口镇是青田县西北部的中心镇,是距离丽水市中心城区最近的城镇,离中心城区北城约6km,离南城(富岭)近4km。现状人口约1.3 万人。 (2)地形地貌 本区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四面群山环抱,中间陷落为起伏丘陵盆地。整个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山脉多呈西南——东北走势。境内切割显著,山峦起伏。在市区面积中,河谷盆地平原面积60.32 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4.67%;低丘36.46 万亩,占14.90%;高丘76.53 万亩,占31.30%;中、低山面积71.23 万亩,占29.12%。 以中部盆地为界,西北有仙霞岭东南余脉,东南有括苍山脉。整个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南部括苍山主峰,海拔达1386 米。沿瓯江两岸有小块平原分布,主要有碧湖、城关、富岭、水阁等小平原。 莲都区盆地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坡降 0.4~3%,海拔45~100m。 (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莲都区域地质构造属华夏陆台闽浙地盾组成部分,即华南褶皱系,浙江南褶皱带,构造活动以褶皱为主。伴有断裂,从而形成一系列凹陷盆地和河谷。域内先后受白垩纪、侏罗纪多次构造活动的影响,其中受燕山运动火山喷发影响最大。境内中山、低中主要含角砾凝灰岩,流纹岩和英安质凝灰岩组成;盆地周边的丘陵地带及中心基底部分为火山喷发间歇期间沉积物——紫色粉砂岩;盆地中心及河谷地带由第三纪和第四纪的洪积冲积物组成,主要土质为粉质粘土、粘土、卵石、砾石、砂土等。 莲都区中心城区盆地的土层土质直接受地貌单元控制。盆地北面为洪积地貌,地质以砾石粘土、粉质粘土、粘土为主,允许承载力一般为18~25 吨/m2,紫红色粉砂岩下伏基岩,自北向南倾伏,基岩埋深一般为1~5m;中南部的老城区以残丘地貌为主,内部土质较复杂,残丘间由于表流水系迂回,形成部分淤积地带,沉积了1~4m厚的淤泥,残丘间也往往被历代建筑残积物覆盖1~3m,其下仍有粉质粘土存在,下伏基岩埋深一般为4~7m,最深9m;南部与东北部受大溪及好溪水系的影响为冲积河漫滩地貌,土质具有二元结构,上部2~4m 粉砂、细砂,允许承载力8~12 吨/m2,下部为砾砂、卵石等,土质承载力为20~30 吨/m2,基岩埋藏较深,一般为10~20m。 盆地表层均含水,属上层滞水,水量不大,一般地下水位埋深 0.6~1.2m,但近大溪及好溪河漫滩的水位与大溪、好溪河溪水系有互补关系,局部具有承压水。 根据丽水市政府要求,先行开展场地回填工作,要求回填至48.80m高程,并做强夯处理。 (4)水文特征 丽水市河流均属瓯江水系,瓯江发源于庆元县百山祖,经龙泉、云和入丽水市境内自西南向东流经中部,往青田、温州流入温州湾入海。瓯江总长405km,流域总集水面积13500km2。在丽水境内干流为大溪,横贯丽水中部河谷平原、长达46.5km。莲都区中心城区以上河长260km,流域集水面积7200km2。主要支流有松阴溪、太平港、宣平港和好溪四条。支流多属山溪性河流,多峡谷,源短流急,径流量变化大,滞流的时间短,这四条支流均会流入大溪。 丽水市中心城区主要支流有好溪堰、九里坑、丽阳坑,它们均汇流入大溪。大溪自西向东从盆地南部贯穿过,并流向清田县境,好溪自北往南从盆地东部注入大溪、大溪经青田、温州湾流入东海。瓯江的大溪段丰水期最大洪流量为6230 m3/s,枯水期最小流量为10 m3/s ,丰枯期流量差十分明显。流域河床以卵石和砂石为主,落差大,涨落快,持续时间短。一般充氧条件好,水中DO 常呈饱和状态。但暴风雨时,因地面雨水冲刷,泥沙剧增,水质浑浊度高,COD 增高,给饮用水水源的处理带来困难。 污水厂厂址位于淤积的河滩漫地,原始地面高程36~43m,该处河段的50年一遇洪水位为68.86m。 (5)气候、气象 丽水市属亚热带润湿季风气候,具有热量丰富,降雨充沛,四季分明,冬暖春早,雨热同步及山地气候等特征。多年来其基本气象特征如下: 年平均气温: 17.1-18.6℃ 极端最高气温:41.5℃ 极端最低气温: -7.7℃ 年平均降水量: 1412.8mm 年最大降水量: 1956.4mm 年平均蒸发量: 1483.0mm 日照百分率: 48% 常年无霜期: 255.6 天 常年主导风向: 东北风 常年主导风频: 12% 年静风频率: 50% 4、设计目标: 4.1设计污水处理目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将执行一级 A 排放标准,根据进水水质预测,各项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分别为:BOD5 去除率≥93.8%、CODcr去除率≥86.8%、SS≥去除率96.4%、NH3-N去除率≥85.7%,TN去除率≥70%、TP去除率≥87.5%。 4.2污泥处理处置的目标: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具体包括: ① 减量化——减少污泥体积,降低污泥后续处置费用。 ② 稳定化——减少有机物,使污泥稳定。 ③ 无害化——减少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质。 ④ 资源化——合理利用污泥中的有效成分。 4.3一期工程的处理构筑物、附属建筑物均按12 万吨/日规模设计,一次建成,即在一期规划红线内布置12万m3/d规模的主体工程,要求构建物立面及总体布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4采用的工艺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工艺为准,各项工程设计应按照相应国家现行标准及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厂现行标准设计。 4.5设计进度要求:中标后20天(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文件经有关专家审查后 7 天内,投标人必须对初步设计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进行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50天(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正式的施工设计文本和工程量清单。 5、设计内容 5.1 工程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原则及依据 (2)工艺设计(包括污水处理厂主要建(构)筑物、排放口和污泥处理设计以及工艺流程图) (3)电气设计 (4)自控及仪表设计 (5)建筑设计 (6)结构设计 (7)通风设计 (8)除臭设计 (9)消防设计 (10)总图及附属设施设计 (11)绿化设计 (12)机械设备设计(含化验室设备) (13)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5.2技术规范编制 (1)设备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编制(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化验室设备、自控系统和仪表) (2)土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编制 5.3 概预算 (1)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概算和运行成本分析。 (2)项目管理和实施计划 (3)概预算编制有关要求: A.国内设备价格参照《全国机电设备价格汇编》及部分生产厂家产品价格;进口设备价格参照我国其它类似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合同价和有关公司的报价,并按本工程的规模和能力进行适当调整估算到岸价(CIF)。 B.不需对远期工程进行投资概算的编制。 C.变电站到厂区的供电线路不包括在本工程进行编制,道路、给排水工程以围墙外20米为界。 D.工程其它费用按照国家及省、市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计算方法和费率取费。 E.工程投资概算表体现出单位工程的指标。 6、设计成果提交要求 6.1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方案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6.2设计方应提供的成果资料 (1)工程初步设计(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及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审批,控制工程投资和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和生产准备的要求。 (2)设备(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化验室设备、自控系统和仪表)和土建招标的技术规范 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引进国外新技术、新设备或采用国内科研新成果时,应在设计说明书有关章节加以详细说明。 (3)施工图深度应能满足施工、安装、加工及施工预算编制要求,设计文件应包括说明书、设计图纸、设备材料表、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4)所有设计文件成果资料均至少提交15份中文印刷版,并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再予增补。 (5)所有中文设计成果资料均应提供光盘二套(其中设计图纸须为标准的DWG可编辑修改格式电子图纸;文档须为可编辑修改的DOC格式,如未按上述格式提供视为未履行,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暂扣相应款项,直至中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电子光盘)。 7、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1)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发改投资【2015】222号,省发改委关于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文件,浙规选字【2013】096 号,关于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文件,浙土资预【2013】166 号,关于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4)浙江省水利厅文件,浙水许【2014】20 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5)青田县环境保护局文件,青环审【2014】132号,关于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6)丽水市人民政府文件,丽政函【2012】80 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的批复 (7)丽水市人民政府文件,丽政函【2012】81 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的批复 (8)丽水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12】5 号,丽水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2年度第五次主任会议纪要 (9)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丽经信资能【2014】32 号,关于丽水市供排水有限公司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10)丽水市城乡规划局,腊口污水处理厂预选址红线图 (11)污泥接纳处置意向书 (12)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或电子版) (13)回填前的场地原地貌地勘资料(详勘)(电子版) 以上提供的基础资料仅供参考(相关资料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以不记名方式索取),不足部分由设计单位自行调查、咨询、收集和分析研究解决。 三、投标须知 8.使用文字种类 8.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得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使用货币种类 9.1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 10.设计资金 10.1设计资金已落实,且将首先保证满足用于本项目设计合同的支付。 11.投标费用 11.1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12.投标资格 12.1投标人应满足前附表中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2.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个设计方案参与投标。 12.3方案设计中标单位获得继续进行下一步的方案修改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按前附表规定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13.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3.3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13.4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以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3.5本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14.招标预备会议及踏勘现场 14.1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招标答疑的方式给以澄清、解答。投标人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截至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要求答疑的内容后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14.2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并承担相应产生的费用。 14.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现场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因此作出的推论、理解以及结论概不负责。 14.4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15.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可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递交。 15.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4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担保,因此造成投标人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 (1)弄虚作假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3)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认为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16.设计基础资料提供 投标人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前附表规定(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四、招标文件 17.招标文件组成 17.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有关条款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8条、第1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第14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18.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18.1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8.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定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18.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8.4补充文件于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15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9.招标文件修改 1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至少15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招标人都可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9.2补充文件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9.3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文件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投标文件组成 20.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二部分。 20.2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承诺书 (5)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表 (6)投标报价明细表 (7)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省外企业进浙办理备案手续 (8)负责人简介 (9)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0)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1)服务承诺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 20.3技术标 (一)文字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设计说明书 (1)总平设计说明 (2)工艺设计说明(污水处理厂主要建(构)筑物、排放口和污泥处理设计); (3)污水处理厂工程方案设计说明; (4)建筑、结构、电气、自动化控制及仪表、通风、给排水等专业设计简要说明; (5)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6)节能设计专篇说明; (7)环境保护设计专篇说明; (8)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9)经济分析与评价; (10)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b.对本项目的理解、存在的问题、技术建议及主要对策; c.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承诺(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承诺等); d.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副本中不得出现人员名字或者其它可能被理解为投标人的文字与符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设计进度计划、设计周期保证措施(含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质量管理措施; f.项目分项投资概算表 (二)图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总平面图纸:总平面设计图纸(总平平布置、工艺总图等)。 图中应标明用地范围、周边道路,建筑、构造物布置、景观环境及各类场地、用地内道路宽度等;标明主要建(构)筑物名称、层数、出入口位置、要注重围墙及大门、门卫室设计。总图中应含单体首层平面中各出入口与场地的关系。 b.综合楼平面图纸:每层平面图各一张,要求注明房间功能、尺寸、面积; c. 综合楼主要剖面图纸:可根据设计单位需要,自行选取反映新理念、新技术运用方面的建筑剖面; 以上图纸统一采用A3纸装订成册。此部分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其它可能被理解为投标人的文字与符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d.效果图纸: 效果图需提供3张A1标准的展板(严格要求图版大小为A1格式,A1展板的尺寸为841*594MM),其中必须有一张总平面布置方案图,一张鸟瞰设计图,一张综合楼效果图。展板单独包装,在密封袋的外包装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展板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其它可能被理解为投标人的文字与符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f.其他 21.投标文件格式 21.1一律使用中文,除招标人已提供格式外所有字体均采用宋体格式四号字体。 21.2投标文件商务标(含资信部分)采用明标形式,封面格式自行确定,要求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所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人印章)的地方一律不能遗漏;技术标要求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正本封面格式自行确定,应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章),副本六份,效果图提供1套(3张A1标准的展板)。 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形式,暗标封面为白色软面A3纸,正中间宋体、初号字体、加粗字样“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右上角标明“副本”字样,宋体、小初号字体、加粗。总体设计图纸可采用加长纸,文本说明采用4号黑色宋体,制图说明及概要字体为黑色宋体,大小按常规字体确定。一律不得使用图签,不得注明单位名称,不得签署姓名,不得注有任何标记); 21.3商务标(含资信部分)、技术标的装订采用白色软皮无线胶装形式,不符合该要求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21.4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 22.投标报价 22.1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30423.75万元【即: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为944.31万元,(其中,工程设计收费基价821.14万元,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15、专业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 本次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60万元(含),最低限价为566万元(含)。凡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将以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多个报价将不被接受。 22.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设计规模 12 万吨/日)、18 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和排放口(设计规模 12 万吨/日)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工作,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程勘察配合、报批和施工图审查配合、派驻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的标段划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因项目特殊性,主厂区范围的基础回填强夯设计已先行委托第三方设计,该部分设计费用为本次设计费中标价的5%,经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第三方设计单位) 。 22.3中标后,中标人的投标最终报价即为合同总价,其总价包括:设计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各阶段图纸资料费(15套),设备、土建、安装、自控招标技术规范的编制费,施工技术服务费、初步设计评估审查费、参加审查人员的差旅费、利润、税费等。 23.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 23.1投标文件密封采用三个密封袋,商务标单独密封,技术标与电子演示光盘一起密封,图板单独密封。密封袋材质和颜色无强制要求但须做到密封严实,外包装应加盖密封章。 23.2商务标密封袋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23.3技术标密封袋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23.4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标封面应在右上角标明黑色“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23.5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24.投标文件递交 24.1投标人应于前附表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确定的地点和接收人。 24.2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仍然适用。 24.3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5.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25.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5.2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 2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六、开标 26.开标一般规定 26.1招标人应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 26.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和开标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26.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7.符合性确认 27.1开启标书前,经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代表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2)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和人员; (3)投标担保未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期限之前递交; 27.2开启标书后,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2)经评标专家评审确认后,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等现象; (3)其它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 27.3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28.开标程序 28.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代表主持: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投标人数量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招标人代表或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投标担保递交情况; (5)主持人宣布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6)确定唱标人、监标人、记录员名单; (7)唱标人在监督部门及相关招标工作人员参加下启封投标书,先开商务标,各投标单位商务报价经记录和各方签字确认并将商务标隔离存放后开技术标,然后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七、评标 29.评标一般规定 29.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数量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29.2评标委员会须按前附表所述评标办法、评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 29.3投标文件中须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认的事项,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并形成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持有不同意见或保留意见的评委也要签字并在个人评审意见中说明个人意见。不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 29.4开标之后至宣布授予合同之前,开标、评标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不应向任何人员泄漏。 29.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9.6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30. 评标、定标程序 30.1评标会议由招标人代表主持 30.1.1招标人代表宣布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30.1.2采用推举方式或由招标人确定评标专家组组长。 30.1.3招标人代表对项目概况、建设规划设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方式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30.2评标程序 30.2.1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并对投标文件随机编号。 30.2.2 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30.2.3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评审。 30.2.4 评标小组计算技术得分,并表决并提出对各方案的评审意见和对中标候选方案的完善意见。 30.2.5 评标小组计算资信商务报价得分。 30.2.6 推荐中标侯选人。 30.3定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设计的合理使用功能,安全可靠与环境美观的综合统一。由评标专家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方案进行打分并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得分并列,以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技术标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如投标报价相同,以设计周期短者排名在前,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经评标专家组确认所有投标方案都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时,招标人将有权放弃选择所有投标方案(但此时投标补偿金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可依法重新招标。 30.3评标细则 30.3.1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本次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分80分、资信分6分、商务分14分。 30.3.2技术标由评委按各项具体要求独立进行评分,累计各项分值形成最终技术得分,然后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定的最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分数的算术平均分即为投标单位的技术最终得分值。商务标由专家组根据评分细则统一评分 30.3.3各投标单位最终得分=技术最终得分+资信得分+商务标得分。 30.3.4评分细则见“十一 评分细则”。 31.知识产权保护 31.1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1.2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所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1.3设计补偿费的支付详见须知前附表。对于支付了设计补偿费的设计方案,招标人有权参考使用其部分或全部内容。 31.4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或设计(专利权除外)。 32.中标通知书 32.1公示结束后7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正式签订设计合同。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未履行合同签约手续,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32.2中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的意见优化设计方案,完善设计方案的深化和细化工作所需费用将包括在后续设计费用中,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2.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 (1)中标人拒绝修改、完善中标方案; (2)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3)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5)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32.4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另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八、签订合同 33.签订合同 33.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文件的授权代表)共同签订设计合同并加盖公章。 33.2招标人和中标人若无法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设计合同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3.3本招标文件为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九、其他资料 无。 十、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00-0209)《建设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 2.2建设规模:规划总规模为18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 12 万吨/日,厂区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 13.6 公顷。 2.3投资额:工程费概算30423.75万元 2.4设计内容: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设计规模 12 万吨/日)、18 吨DS/日污泥处理设施和排放口(设计规模 12 万吨/日)的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各阶段设计调整等工作,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工程勘察配合、报批和施工图审查配合、派驻设计代表常驻现场、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的标段划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编制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3.1立项批文; 3.2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 3.3可行性批复及环境批复; 3.4地质资料 3.5其他: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初步设计文本(含概算):15份及以上(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再予增补); 4.2施工图:15套及以上(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再予增补); 4.3上述各阶段设计成果的光盘二套(其中设计图纸须为标准的DWG可编辑修改格式电子图纸;文档须为可编辑修改DOC格式,如未按上述格式提供视为未履行,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暂扣相应款项,直至中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电子光盘)。 4.4其他: 第五条 设计阶段的进度条款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初步设计文本(电子文档光盘1份) 15 使用单位确认后 日内 2 优化后初步设计文本(电子文档光盘2份) 15 初设文件经有关专家审查后 天内 3 施工图蓝图(电子文档光盘2份) 15 初步设计批复后 天内 第六条 本合同设计费用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如下: 乙方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10天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按中标价的10%计取)。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15%(其中包含设计费总价5%的基础回填强夯设计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费后7天内经招标人确认后将该部分设计费支付给第三方设计单位),初步设计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总设计费的35%,工程交工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5%,试运行期满无设计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付总设计费的10%,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工程交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在方案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发包人责任: 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7.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规定时间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时,设计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赶工费。 7.1.4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7.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7.2设计人责任: 7.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规定。 7.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在此年限内设计人应根据接收使用方的要求无条件提供技术服务。 7.2.4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和份数、根据发包人要求出图计划,按时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各阶段设计图纸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7.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进行深化调整修改。设计人按甲方要求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竣工验收、参与资料综合备案和审计结算。 7.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且设计人无任何过错的,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15%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8.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8.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超过工程中标价±5%部分,并以经财政审计的施工结算价为准)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20%,发包人可在设计费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够部分由设计人另行支付。 8.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8.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 9.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 设计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 9.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9.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9.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丽水仲裁委员会仲裁。 9.8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发包人 肆 份,设计人 肆 份。 9.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以书面形式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__年__月__日订 十一、评分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评标方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本次评标采取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组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专家共同组成。 2、监督机构:本次招标由丽水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过程监督。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4、投标人的资信评审; 5、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 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 7、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排序; 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细则 1、符合性审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委会确认后按无效标处理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1)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或其它会被理解为投标单位的文字或符号,而投标单位未按此执行的; (4)投标文件图文和字迹模糊,辩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5)投标文件中采用的工艺明显违背招标文件规定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本招标文件其它条款规定无效的。 (8)设计费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或超过报价范围的。 (9)投标人未提交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原件或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 2、技术评审(8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范围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1) 设计方案的内容和深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4分 4-3.6 3.6-3 3-2.4 2.4-1 (2) 总平布置图是否合理、是否合理利用土地、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设计总体布局与规划周边环境的协调3—8分 8-7.2 7.2-6 6-4.8 4.8-3 (3) 建(构)筑物(主要是综合楼)立面效果的美观程度、综合楼平面设计和功能布局是否合理3—8分 8-7.2 7.2-6 6-4.8 4.8-3 (4) 工艺流程是否符合拟定工艺要求、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高程布置是否合理3—10分 10-9 9-7.5 7.5-6 6-3 (5) 工艺参数和构筑物的分析与确定3—10分 10-9 9-7.5 7.5-6 6-3 (6) 设备选型合理性、先进性2—5分 5-4.5 4.5-3.7 3.7-3 3-2 (7) 结构设计的合理性1—4分 4-3.6 3.6-3 3-2.4 2.4-1 (8) 电气设计的合理性1—3分 3-2.7 2.7-2.2 2.2-1.8 1.8-1 (9) 自控仪表设计的合理性、先进性1—3分 3-2.7 2.7-2.2 2.2-1.8 1.8-1 (10) 消防设计的合理性1—2分 2-1.8 1.8-1.5 1.5-1.2 1.2-1 (11) 环境绿化设计的美观性1—2分 2-1.8 1.8-1.5 1.5-1.2 1.2-1 (12) 污泥处理设计和除臭设计的合理性、先进性1—4分 4-3.6 3.6-3 3-2.4 2.4-1 (13) 排放口设计方案的分析与确定1—2分 2-1.8 1.8-1.5 1.5-1.2 1.2-1 (14) 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的合理性、先进性1—3分 3-2.7 2.7-2.2 2.2-1.8 1.8-1 (15) 投资概算和成本分析是否合理全面1—3分 3-2.7 2.7-2.2 2.2-1.8 1.8-1 (1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的专业配备是否齐全及其能力水平,横向比较得0-2分 2-1.8 1.8-1.5 1.5-1.2 1.2-0 (17) 设计进度安排的合理性1—3分 3-2.7 2.7-2.2 2.2-1.8 1.8-1 (1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承诺0—2分 2-1.8 1.8-1.5 1.5-1.2 1.2-0 (19) 合理化建议0—2分 2-1.8 1.8-1.5 1.5-1.2 1.2-0 3、资信部分(6分) (1)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2)拟派设计总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的得2.0分,高级职称的得1.0分,其余不得分; (3)拟派设计总负责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总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业绩:工程规模在5万吨/日及以上的得2分;工程规模在2万吨/日(含)至5万吨/日(不含)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不累计得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得1.0分; (4)工程概算编制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得1分; 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进行核对,两者缺一不可。如证明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还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规模的证明资料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奖项须提供获奖证明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资信部分涉及相关证书或设计人员资格证书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无原件不得分。 4、商务报价评审 (14分) (1)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有效范围566万元—660万元内自主报价(含上下限值),报价超出本范围的作废标处理。报上限的投标报价得0分,报下限的投标报价得14分,介于两者之间的投标报价按线性内插法计算得分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5、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投标人总得分进行排序,若出现得分并列,以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技术标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如投标报价相同,以设计周期短者排名在前。若设计周期也出现一致的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投标人总得分为技术得分、资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三部分之和。 评标委员会推荐总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其他 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人名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取推荐第1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丽水市招标投标网上进行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没有投诉的,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 工程设计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投 标 函
: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设计招标的各项要约内容,以本投标文件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项目总负责人 ,证号 。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提交 元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 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同意招标人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1)在有效期内撤还投标书的;(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的;(3)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的。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4年 月 日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后) 附件4 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投标总报价包含项目可能存在的因项目功能调整而对中标方案进行的方案设计调整与优化等后期一切相关费用。 2、中标后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文件经有关专家审查后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内容的修改,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交付图纸审查。图纸审查合格后 日历天内交付正式施工图纸。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班子人员力量投入满足工程设计需要、专业配备齐全合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丽水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服从招标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5、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6、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承担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定设计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8、保证按照设计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本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9、保证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投标文件承诺的设计人员。如确需变更的更换设计总负责人和结构负责人(只能更换一人),每更换壹人处以10万元违约金,更换其他设计人员每更换1人处以2万元违约金。 10、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在施工各个阶段向招标项目派驻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工作,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11、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设计、不挂靠设计,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挂靠投标人的、临时拼凑的、实施阶段具体设计人员和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不符的,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设计合同将被中止,设计人全额返退发包人已实际支付的全部设计费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2、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的监督管理。 13、保证按招标文件及设计合同约定原则处理因招标人原因增加或调整的工作量及其它事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4年 月 日 附件5 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表 工作内容 进度计划 天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014年 月 日 附件6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 目 投标报价 单位 报价 备注 1 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费 2 技术服务费 编制招标技术规范、施工技术服务、差旅等服务费用 3 资料费 提供各阶段设计成果资料 4 …… 5 …… 6 …… 合计(人民币小写) 最终报价 总价(人民币大写): 说明 注:本表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省外企业进浙办理备案手续 附件8 项目总负责人简介 姓 名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专业工龄 专业职称 专业学历 执业资格 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本人主要设计成果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分工职责 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 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设计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 设计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后附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如证明资料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还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规模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设计业绩情况 注:1、本表若不够填写,可另加附件补充说明。并附上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班组人员力量投入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要、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含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专业负责人)。 3、拟派的设计班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4、(副本中不得出现人员名字或者其它可能被理解为投标人的文字与符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服务承诺 设计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