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GC2017Z22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山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黄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环资【2017】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心城区。 2.2 建设规模:对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 2.3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4个月; 2.5 招标范围: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其中包括现场三通一平等配套附属工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 设计: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后的深化设计、有必要的补勘,施工图设计、图审及相应配套服务; 2.5.2 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向业主方提供完整且可以应用的工艺技术; 2.5.3 施工:项目范围内构筑物、建筑物及附属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临时工程及临时设施建设,包括进厂道路、尾水排放渠工程等,直至完成竣工验收、试运行,提供缺陷责任保证等全部配套工作。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3.1 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2 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时具备以上设计或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并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 3.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4.3 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联合体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方,牵头方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3.5 投标人具有以下项目业绩。 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要求: ① 设计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污水处理设计处理规模达35000吨/日及以上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 ② 施工业绩要求: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一项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35000吨/日及以上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6 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3.6.1 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6.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 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7 财务要求:无;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没有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书)。 3.11 信用要求: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查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计算。 4、采取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7日17点30分整(北京时间)止, 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网上在线支付4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含系统维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5.2 潜在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 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0559-2351788。 招标人:黄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 电 话:1538559777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长干东路东方家园12幢406室 联系人:胡阳 电 话:0559-2566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