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取号:PostNodeID:/2012-02051 责任部门:蕉岭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2-07-26 文 号:蕉环审〔2012〕12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名 称:印发蕉岭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环保 方案 通知 蕉府〔2012〕20号 印发蕉岭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蕉岭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环保局反映。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蕉岭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完成省市下达给我县的污染减排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强化工程措施与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完成市下达给我县“十二五”污染减排约束性目标。 二、总体目标 至2015年,蕉岭县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693吨以内,比2010年3255吨下降1562吨,减排48%;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7997吨以内,比2010年9997吨下降2000吨,减排2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3480吨以内,比2010年4142吨下降662吨,减排16%;氨氮控制在433吨以内,比2010年562吨下降129吨,减排23%。 三、主要工作措施和部门职责 (一)协调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3年,建成蕉岭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万吨/日);2014年,广福、新铺两个中心镇均建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管网雨污分流比例和脱氮除磷能力,至2015年污水处理设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量达到500吨,氨氮减排量达到60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300吨和60吨。(责任部门:蕉岭县水务局、蕉城污水处理厂) (二)落实结构减排工作任务。一是按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二是按照上级经信部门的时间要求,关停立窑工业企业;三是2014年底前淘汰所有4蒸吨/小时(含4蒸吨/小时)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小时(不含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工业锅炉。至2015年削减二氧化硫1400吨,氮氧化物1700吨。削减化学需氧量160吨,氨氮4吨。(责任部门:蕉岭县经济促进局) (三)全面加强所辖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正常稳定运转,避免国家和省核查核算计算新增量。(责任部门: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四)至2014年底,辖区内所有旋窑水泥企业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或者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广东塔牌集团、油坑集团、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梅州皇马水泥有限公司) (五)全面加强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完善有关减排设施,建立好污染减排台账,确保形成有效减排。至2015年,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要比2010年分别下降400吨和80吨。(责任部门:蕉岭县农业局、蕉岭县畜牧畜医局) (六)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确保完成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至2015年全面完成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责任部门:蕉岭县公安局) (七)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要求,要把环境工作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快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责任部门:蕉岭县财政局、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责任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严格监督执法,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积极推进各项污染减排工程,确保形成有效减排。一是加快我县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步伐;二是加大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三是加快旋窑水泥企业降硝脱氮工程的建设。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指定1名信息员,在每季度前3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本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报县污染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何增辉,联系电话:7884829,传真:7884829),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程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经验和建议。 (五)建立完善减排项目台帐。各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做好减排项目的台帐建立工作,并及时上交污染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办法 将污染减排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环保实绩考核体系,实施“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2014年,广福、新铺两个中心镇均建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