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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4-江西省鹰潭市夏埠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工程) (2013/5/24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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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3-05-22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L00280-0403-2013-0025江西省鹰潭市夏埠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受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接了鹰潭市夏埠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泛收集、了解广大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省鹰潭市夏埠污水处理厂 2、拟建地址:位于滨江路以东,纬二路以北,滨江路与纬二路交界处的平坦开阔地带。 3、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鹰潭市夏埠新区,总建设规模为8万吨/日,近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拟采用处理工艺为:A/A/O+沉淀+二氧化氯消毒。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总投资7677.73万元。污水处理工程的实施,是夏埠新区长远规划及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夏埠新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需要,是保障信江水体环境的需要。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① 准备阶段: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实地调查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 ②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开展专题研究,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 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结果、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确定项目的评价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清洁生产、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和环评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从何种途径知道该项目建设项目;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经济发展; (3)您认为该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污染影响因素; (4)您对该项目所在区域现有排水状况是否满意; (5)对该项目所在区域污水进行集中治理的看法; (6)您对信江水质现状是否满意; (7)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 (8)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环境保护; (9)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 (10)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公众可根据本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在公示时段内,将意见或建议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给予采纳并在建设中予以落实解决。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 称: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军民路 联系人:王宣 电 话:13507012533 五、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 称:江西省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环城西路485号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95-3565696 传 真:0795-356569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时间为2013-5-20至2013-5-30。 (来源:鹰潭市人民政府,2013-05-22) “......3、项目概况: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鹰潭市夏埠新区,总建设规模为8万吨/日,近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11-23 23:08:33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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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3 2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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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分类:其他有关文件 文件编号:鹰府办字〔2012〕210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2-11-21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L00000-0203-2012-0163 责任部门: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迪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泰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 剑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余战龙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 岩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海东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张任庆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可喜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红志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杨今东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舒忠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祝木水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接照 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张任庆兼任办公室主任。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部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建。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经研究,决定成立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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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3 2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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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启动 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是我市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总投资9500万元,日处理污水量8万吨,该项目用地150余亩,涉及夏埠乡姜家村委会渡头村、江上姜家村和江北办事处港口村委会潭头村3个村小组。近日信江新区管委会召开了该项目征地动员大会,要求征地拆迁工作组务必在3月底全面完成征地任务。截止3月21日,信江国土分局已完成了权属确认、面积测量等工作,现正组织相关村小组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力争4月上旬完成净地交付。 (来源:鹰潭市国土资源局,作者:信江国土分局姜志华,2013-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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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3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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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启动 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是我市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总投资9500万元,日处理污水量8万吨。该项目用地150余亩,涉及夏埠乡姜家村委会渡头村、江上姜家村和江北办事处港口村委会潭头村3个村小组。近日信江新区管委会召开了该项目征地动员大会,要求征地拆迁工作组务必在3月底全面完成征地任务。目前,信江国土分局已完成了权属确认、面积测量等工作,现正组织相关村小组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力争4月上旬完成净地交付。 (来源:鹰潭日报,作者:艾建新、姜志华,2013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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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3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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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法制办加强政府合同审查 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2013年鹰潭市法制办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审慎办理其中的法律事务,审核论证了《江西省鹰潭市政府与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鹰潭市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江大市场商品房销售公开招标方案》、《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等多项重要合同及工作方案,切实维护政府部门的合法权益,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者:鹰潭市法制办,2013-5-24) “......审核论证了......《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等多项重要合同及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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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11/23 2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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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分类:投资项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4-06-15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信息 索 取 号:L00030-0608-2014-0014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批复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鹰潭市信江新区西南角,经一路以西,余信贵快速路以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分两期建设,近期规模为4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远期规模为10万吨/日。本次批复为近期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项目建成后达到4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项目同步配套铺设DN300~1200污水管网39.51公里,污水出水达到一级B标准年减排COD2336吨。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为8878.8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566.70万元,流动资金114.76万元,项目所需全部资金自筹解决。 五、关于环保。请按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六、关于安全。请按安监部门批复的安全预评价报告的要求执行。 七、关于用地。请按规划部门批复的选址意见书、国土部门批复的用地预审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继续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优化建设方案,集约节约用地。 八、关于节能。经审查,该项目设计内容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已通过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和生产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所批复的内容严格执行。 九、关于项目招投标工作。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鹰潭市环保局《关于〈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鹰环函字[2014]105号);鹰潭市国土局《关于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鹰国土资字[2013]194号);鹰潭市水利局《关于〈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项目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鹰水保字[2014]27号);鹰潭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3-037号),鹰潭发改委《关于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鹰发改能审专字[2014]9号)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减免税确认等相关手续。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四、请据此抓紧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分两期建设,近期规模为4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远期规模为10万吨/日。本次批复为近期规模,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项目建成后达到4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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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2/7 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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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开标结果公告 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于2015年2月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在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本次招标流标。 特此公告! 招标人: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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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2/28 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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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赣建 鹰 招字[2015]第008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5-02-16 公开时限:限时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索 取 号:M00030-0602-2015-0693 责任部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为了促进鹰潭市信江新区的建设和投资自身的发展需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步伐,本招标项目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已由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鹰发改环资字﹝2014﹞19号)及《关于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鹰发改设审字﹝201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经鹰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已具备BOT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2 项目模式:BOT模式(特许经营权) 2.3 项目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西南角,滨江西路与经一路之间,余信贵快速路以北,潭头调蓄湖以南区域 2.4 项目规模: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面积99667平方米(实际以现场为准),总规模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工程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远期工程设计规模为6万吨/日),负责处理信江新区27.57km2的生活污水。 2.5 招标范围:选择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投资管理单位,特许经营期30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包含建设期)。在特许经营期间,中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项目子公司,并依据招标人在项目前期已完成本项目的环评、能评、地勘、水保、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等相关资料,自筹资金投资先建成近期工程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的本项目,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前期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等、土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等工程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向社会公众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承担各类风险。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运行良好且无任何债务的污水处理厂无条件移交给鹰潭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2.6 项目各期建设内容、建设期、质量标准(含污染物排放标准)、投资额: (1)近期按4万吨/日分三阶段设计建设,按以下方案实施: ①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为: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紫外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按照2万吨/日规模土建建设,设备按照1万吨/日规模安装;生化池、二沉池按照1万吨/日规模建设;综合楼、大门、围墙及门卫等辅助设施按照4万吨/日规模设计建设。本阶段建成后,可达到1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 第一阶段建设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下旬,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下旬(具体以开工日期为准)。 ②第二阶段建设内容为:1万吨/日处理规模生化池、二沉池各一座;设备按照1万吨/日规模安装。本阶段建成后,可在第一阶段基础上累计达到2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 第二阶段建设期:按新区城市发展实际需求,另行协商确定。 ③第三阶段建设内容为:2万吨/日处理规模的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紫外消毒池、污泥脱水机房及鼓风机等。)本阶段建成后,可在第一、二阶段基础上累计达到4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 第三阶段建设期:按新区城市发展实际需求,另行协商确定。 (2)远期工程设计规模为6万吨/日的建设内容、建设期按新区城市发展实际需求,另行协商确定。 (3)质量标准(含污染物排放标准):建成后,所有工程质量均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且采用改良A2/O工艺,经深化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特许经营期间,国家如有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4)投资额:近期4万吨/日工程总投资额为8932.06万元,其中第一阶段投资额为3693.39万元,第二阶段投资额为1248.28万元,第三阶段投资额为3990.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不得与本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有隶属关系; 3.2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其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有“污水处理”项;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即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期(基准日为2014年6月底之前)财务审计报告(内容中应反映其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及投标人的银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3.4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即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国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实施总规模不小于4万吨/日(含)污水处理能力的BOT模式特许经营权的污水处理厂,且已经开始正常运营(如项目是分阶段或分组建设运营的,至少有一阶段或一组已经运营)的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无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 3.6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2月1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0:00前(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鹰潭(网址:http://ytggzy.jiangxi.gov.cn/ytzbw/)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澄清、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通知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鹰潭(网址:http://ytggzy.jiangxi.gov.cn/ytzbw/)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查询,并下载有关材料,恕不另行通知。因关注、查询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每份(每包)8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下午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不接受任何投标人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鹰潭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叉处,鹰潭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内二楼)。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下午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鹰潭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叉处,鹰潭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内二楼)。 招标人: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西湖路(二化)101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0701-62237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军民路17号(鹰潭市气象局往南20米) 电 话:0701-6655388 联系人:宋先生 邮 编:335400 电 邮:jxzbgd@163.com 网 址:http://www.jxbiddi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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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鹰潭市信江新区 准经营性 日处理污水约10万吨,一期日处理污水4万吨 污水处理 1.00 BOT 经营收益、财政补贴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余 圣 13870120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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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第二次)开标结果公告 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第二次)于2015年3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在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本次招标流标。 特此公告! 招标人: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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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4-05-16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L00280-0403-2014-0017 责任部门:鹰潭市环保局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保审批情况的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鹰潭市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部。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鹰潭市信江新区信江新区西南角。 三、建设内容: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渠、污水提升泵池、细格栅渠、旋流沉砂池、A2/O生化池、污泥贮池等主体工程和鼓风机房、变电所、值班控制室(包括库房)、综合楼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4万m3/d(远期总处理规模为10万m3/d)。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2、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排放。 3、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所在地为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因此项目建设符合鹰潭市总体规划。本项目施工期废水设置临时集水池、沉沙池等临时性的水处理设施。项目对废水采用改良A2/O工艺,主要工艺流程为:污水由市政管网进入提升泵房前的进水渠,进水渠设置机械粗格栅以拦截和去除水中粗大漂浮物和悬浮物,经提升泵提升上来的污水再由细格栅拦污,经细格栅筛滤后的污水流入旋流沉砂池以去除较大的砂粒,沉砂池出水经配水井配水后,流入二座A2/O生化池处理,通过生化处理降解污水绝大部分污染物质,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出水经二沉池澄清污水中的悬浮物,然后通过紫外线消毒处理后完全达标,最终排放至受纳水体。二沉池污泥一部分经回流污泥泵回流至生化池内接种,剩余污泥通过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脱水后外运至卫生填埋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达标后尾水排入信江,对信江现有水环境功能不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故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2、本项目废气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评价区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但与监测本底值叠加后,污染物浓度仍在执行标准范围内,即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3、本项目主要噪声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瞬时噪音、生产操作时各类风机产生的机械噪音,厂界昼间噪声一般在43.1~49.8db(A),夜间噪声一般在40.1~43.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六、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废水设置临时集水池、沉沙池等临时性的水处理设施。项目对废水采用改良A2/O工艺,主要工艺流程为:污水由市政管网进入提升泵房前的进水渠,进水渠设置机械粗格栅以拦截和去除水中粗大漂浮物和悬浮物,经提升泵提升上来的污水再由细格栅拦污,经细格栅筛滤后的污水流入旋流沉砂池以去除较大的砂粒,沉砂池出水经配水井配水后,流入二座A2/O生化池处理,通过生化处理降解污水绝大部分污染物质,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出水经二沉池澄清污水中的悬浮物,然后通过紫外线消毒处理后完全达标,最终排放至受纳水体。二沉池污泥一部分经回流污泥泵回流至生化池内接种,剩余污泥通过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脱水后外运至卫生填埋处。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方可排放; 2、项目产生的施工期废气,通过加强建材和沙土的运输管理,易起尘材料临时堆放处设篷布遮盖,采取洒水、覆盖和挡护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附近敏感区域的影响,施工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恶臭,应加强厂区绿化,做好厂界和污泥构筑物间的间隔绿化,采取必要的减臭措施,污泥处理设施设在非完全敞开式的建筑内和及时清除积泥的措施来防止臭气的影响。 3、项目产生的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并加强维护和保养,以减少噪声的影响,使厂界噪声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剩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栅渣、沉砂排放量为1077t/a,剩余污泥10950t/a,职工生活垃圾5.11t/a。污泥处置工艺采用卫生填埋。废水处理污泥经浓缩、脱水后与职工生活垃圾运送至市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置。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十天(2014年5月16日至5月25日),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鹰潭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 地址:鹰潭市环保局 邮编:335000 电话:0701-623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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