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3-05-20 截止日期: 2013-05-27 招标编号: [2013]054号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登封市旅游新城、卢店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BOT投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拟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建设人,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名。 一、项目编号:登招[2013]054号 二、项目名称:登封市旅游新城、卢店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BOT投资项目 三、项目地点:登封市旅游新城、卢店镇 四、工程规模及要求: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为五万吨/日,设计规模为五万吨/日。卢店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为六万吨/日,设计规模为五万吨/日。 五、特许经营年限:含建设周期30年。 六、投资概算:8000万元(不含中水回用工程)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BOT项目; 第二标段: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BOT项目。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 (2)经营者(独立法人)在过去5年中,应具有至少一个单座规模不低于3万吨/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的良好项目业绩及经验(上述三种经验至少具备一种)。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一个不少于一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二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不少于四亿元人民币。 (4)投标人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类别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全资控股子公司资质共享。 九、有关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招投标报名前提供资信保证金叁千万元人民币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实力,如投标人中标则该叁千万元人民币将转入投标人为建设中标项目所成立的项目公司指定账户用于中标项目的建设,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如投标人未中标则该叁千万元人民币将在中标公示后7日内退还投标人。 (2)登封市旅游新城及卢店污水处理厂BOT投资项目(包含主管网),将由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业主和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并获得投资回报,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的机构。 (3)中水回用工程由中标单位按照BOT模式实施。 (4)中标单位必须接受招标人指定的有关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 (5)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厂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十、报名时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2012年财务审计报告、保证金凭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以上证件均为有效原件:留复印件四份(须加盖公章)。 十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十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十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638259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女士 电 话:15890163851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20日 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BOT项目 标段要求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类别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标段名称 第二标段:登封市卢店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BOT项目 标段要求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类别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的规定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活动。 “......第一标段:登封市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BOT项目;......”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5-20 16:43:14修改过)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9-7 3:24:43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