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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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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0-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3/5/18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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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县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洞头县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规划名称:洞头县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区域位于北岙街道北侧围垦区域,西南以自然山体和大小朴、小朴村为界,北至洞头县海景大道,东与新城一期接壤,总用地327.67公顷。
3、功能定位:温州大都市区洞头组团城市地带的核心,洞头县未来的新的行政、商业、文化中心。
4、规划建设内容:商住建筑、公共设施、道路广场、公共设施、绿地、水域等。

二、规划开发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规划区域废水规划区域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项目施工阶段生产废水和规划实施后生活污水、餐饮含油废水、医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规划建设的城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再排放,对附近海域影响很小。
2、大气污染物包括扬尘、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垃圾臭气等,在采取适当除臭、达标处理措施后,各类废气污染源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噪声污染源包括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实施后道路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经采取隔声、降噪、布局优化等综合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规划区域生活垃圾纳入永强垃圾焚烧厂实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实验室固废由具有经营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5、规划实施对原有滩涂地占用将造成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下降,但城市生态系统的塑造将改善区域景观,推进县域城市化进程,增加居民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

三、规划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适宜度分析概述
1、规划区域水源由温州陆域引水工程供应,可得到保障。用地以北岙后二期围垦地为主,其开发建设具有投资成本低、适合大规模开发建设的优势。
2、由于规划区域附近海域海水水质现状为第四类水质,不能达到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已无水环境容量。规划区域无工业污染源,加上区域空间开阔,大气环境容量较大。
3、区域污水纳入规划建设的城北污水处理厂,该处理厂远期规模为2.0万m3/d,可基本满足规划区域远期1.51万m3/d生活污水处理量。“十二五”期间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提高至1.5万m³/d,可支撑区域近期生活污水处理。区域生活垃圾产量42t/d,最终纳入永强垃圾焚烧厂,其目前日处理垃圾1000吨,可满足规划区域远期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4、综合自然生态指标和人文生态指标评价,规划区域内生态适宜度评价结果为80.25分,生态适宜度为较适宜。

四、规划合理性分析和优化调整建议概述:规划在选址、功能定位、规模、总体局部、给水设施布局等方面较为合理,但在环境保护目标、排水规划、垃圾收集系统、绿地景观、环境敏感点布局等方面存在不足,主要优化调整建议如下:在城北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期间,近期生活污水纳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实行集中处理;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按照有关规范选址;优化区域绿地系统布局,适当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区域绿地率。避免在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规划项目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等方面的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在规划区建设中,同步建设污水收集系统,污水截污、处理率达到100%;各类废气实行达标处理排放。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合理布置室内功能布局,降低噪声的影响。建立健全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按照县域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建议从洞头县内部平衡获得。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新城二期的建设是洞头建设温州大都市区主体之一和国际性休闲旅游岛的需要,也是促进洞头社会经济发展和战略地位提升的重要依托。总体上目前的规划在规划定位、用地布局方面较为合理,但局部基础设施方案及环境敏感区布局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调整建议、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把规划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洞头县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合理的。

七、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环评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2年1月底。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主要事项包括对本规划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2、规划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
3、规划实施后会有什么环境影响?
4、如规划实施对您产生影响您认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5、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致电或致信给环保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个人如实填写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如实填写联系地址等内容并加盖公章。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有效期限:2012年1月18日~2012年2月3日。(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址:洞头县北岙镇新城区新城商厦五楼
电话:0577-63385190

环评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234号神力大厦
电话:0577-88980763 
传真:0577-88980706

洞头县环保局
地址:洞头县北岙镇中心街260号
电话:0577-63387665
传真:0577-63387665

附件:洞头县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洞头县环境保护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来源:洞头县环境保护局,2012-01-18)

“......3、区域污水纳入规划建设的城北污水处理厂,该处理厂远期规模为2.0万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5-18 13:56:3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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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县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一、前言

洞头县新城二期规划区域作为洞头县未来的新的行政、商业、文化中心,其建设运营后将拓展洞头城市发展空间、强化洞头城市功能,为洞头提供超前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洞头今后建设国际性休闲旅游岛,实现跨越发展和未来战略地位提升至关重要。为了切实有效地指导新城二期的开发建设,洞头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委托美国波士顿国际设计集团编制《温州洞头县新城二期城市设计》;为对城市设计工作进行落实和深化,委托温州市城乡设计院依据城市设计优化工作的结论,编制了《洞头县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为促进洞头新城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洞头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温州市环科院承担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洞头县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区域位于北岙街道北侧围垦区域,西南以自然山体和大小朴、小朴村为界,北至洞头县海景大道,东与新城一期接壤,总用地327.67公顷。
功能定位:温州大都市区洞头组团城市地带的核心,洞头县未来的新的行政、商业、文化中心。
规划空间布局:商业小镇区、商务办公区、生态人居区、教育科研区和配套服务区五个片区以及沿海、沿河两条滨水休闲带。
规划建设内容:商住建筑、公共设施、道路广场、公共设施、绿地、水域等

三、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概况

洞头新城二期规划区域位于北岙后二期围垦区,根据《洞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洞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洞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洞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规划区域属于洞头岛城市中心组团和环海西湖城市核心区、城市发展新的中心区、北岙镇北部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Ⅵ2-20322C04,为重点准入区)。

新城二期规划区域将形成以生态人居、商业服务、教育科研、休闲旅游为主导,其它相关功能配套的多功能、复合型的滨海城市新区,是洞头县承接温州东移,建设现国际性旅游休闲岛的重要依托,规划内容与规划对该区域的定位和要求相符。规划区域内废水、生活垃圾均实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要求一致。规划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与相关规划目标一致;但未提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环评根据相关要求提出了环境保护目标调整建议。

四、规划区现状分析概述
1、建设现状:规划区域用地主要为北岙街道围垦用地,目前处于开发初期,石化总部大楼、港航总部大楼、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等多数项目已初步签订项目意向书,除市政道路、青少年活动、消防站、加油站等少数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他项目场地目前主要为空地。
2、水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区域附近北岙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三类标准,海水水质引用规划区域附近三盘海域监测数据,其海水水质执行第四类标准。三盘海域PH、CODMn、石油类、活性磷酸盐和溶解氧等指标均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四类标准;无机氮超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四类标准。
3、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周边新城一期海滨大道、规划区域北侧、小朴村、北岙街道建成区四个监测点环境空气SO2、NO2、TSP污染物污染指数均小于1,满足二类空气环境质量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根据最大污染指数比较,PM10是区域内首要污染因子。
4、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噪声监测,规划区周边大朴村、小朴村点位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功能区对应标准;规划区域施工现场、新城一期(滨海大道沿线)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声功能区对应标准。
5、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洞头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沉积物综合潜在生态风险低。北岙街道沿岸滩涂缢蛏中铅、铬、砷指标超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石油烃指标超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海洋灾害主要为赤潮,2010年洞头近岸海域共发生2次赤潮,年累计赤潮面积413~3082 km2,主要赤潮生物为东海原甲藻。
6、陆域生态环境状况:规划区域无稀有野生动植物,主要景观类型为滨海山地景观。区域为冲海积平原堆积地貌,地势较平坦,网格单元地质灾害综合危险性指数值小于2.0,属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存在的主要生态安全问题是滩涂资源破坏和台风灾害。
7、污染源现状:目前新城二期区内大部分为围垦空地和荒草地,区内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现场污染源,区域周边污染源主要有区域周边的新城一期、大朴村、小朴村的城镇生活污染源和农业生产污染源,无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较低。

五、规划开发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规划区域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项目施工阶段生产废水和规划实施后生活污水、餐饮含油废水、医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规划建设的城北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5万m3/d,远期规模2.0万m3/d,拟选址环岛西片,由于海域扩散条件较好,其一期工程排放口正常排放对离岸1km外的海域影响不明显。
2、大气环境影响:大气污染物包括扬尘、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垃圾臭气等。在采取洒水抑尘、油烟废气达标处理排放、停车场汽车尾气有组织集气库顶排放、垃圾中转站配备除臭装置等等措施后,各类废气污染源可得到有效控制,不会造成区域大气环境污染。
3、声环境影响:噪声污染源包括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实施后道路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施工期噪声对环境敏感点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将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终止。交通道路噪声将引起部分道路沿线声环境质量超标2类标准,超标范围0.8~8.2dB(A)。通过经采取隔声、降噪、布局优化等综合防治措施后,其对周边环境影响可得到控制。停车场、公交车站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规划区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纳入永强垃圾焚烧厂实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实验室固废由具有经营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建筑垃圾由建设部门统筹管理和就近消纳,对环境影响不大。
5、社会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对原有滩涂地占用将造成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下降,但围垦用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生态系统的塑造将明显提升城市商住、旅游等生态服务功能,改善区域景观质量,推进县域城市化进程,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加居民就业机会,提高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六、规划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适宜度分析概述
1、水资源:规划区域2020年总用水量2.4万m3/d,供水水源主要为温州陆域引水工程,其远期供水能力15.23万m3/d,区域用水可得到保障。
2、土地资源:洞头新城二期规划用地面积327.67公顷,其中北岙后二期围垦地共284公顷,其开发建设具有投资成本低、适合大规模开发建设的优势。土地资源利用在规模控制、功能定位、利用性质等方面上均符合《洞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水环境容量:规划区域附近海域海水水质现状为第四类水质,不能达到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已无环境容量。
4、污水处理设施支撑能力:规划区域污水量为1.51万m³/d,污水集中纳入规划建设的城北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规模远期为2.0万m3/d,服务范围包括新城和中部部分老城区,可基本满足规划区域远期生活污水处理。“十二五”期间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提高至1.5万m³/d,还有较大处理能力,可支撑区域近期生活污水处理。
5、固废收集处置系统支撑能力:规划区域生活垃圾产量42t/d,2座小型垃圾中转站可满足中转量;垃圾最终纳入永强垃圾焚烧厂,其目前日处理垃圾1000吨,主要服务龙湾区、滨海新区及市区东片,可满足规划区域远期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6、生态适宜度:综合自然生态指标和人文生态指标评价,规划区域内生态适宜度评价结果为80.25分,按生态适宜度等级分为较适宜。(生态适宜度在85分以上为很适宜,75-85分为较适宜,65-75分为基本适宜,65分之下为不适宜)。

七、规划合理性分析和优化调整建议概述

规划在选址、功能定位、规模、总体局部、给水设施布局等方面较为合理,但在环境保护目标、排水规划、垃圾收集系统、绿地景观、环境敏感点布局等方面存在不足,主要优化调整建议如下:
1、环境保护目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仍按原规划执行二级质量标准;新开挖内河水环境按III类区标准执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执行海水三类环境功能区;声环境功能调整为按2类区标准进行控制,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类区标准。
2、在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时间、工艺等均未确定,在其尚未建成期间,近期生活污水纳入城南污水处理厂;随着规划项目的陆续实施,应加快落实城北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和施工建设,并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对处理规模进行调整。
3、规划建设的2座垃圾中转站选址与居委会、菜市场、邮电局、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邻近,产生的垃圾臭气易对居民造成影响。建议其按照有关规范选址,配备必要的除臭装置。
4、规划区域城市绿地绿地率仅8.68%,人均绿地面积仅8.12 m2,指标偏低。建议规划进一步优化区域绿地系统布局,充分利用河渠、绿带、空间景观等关系,适当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区域绿地率,远期人均绿地面积大于14m2。
5、环境敏感区块布局:规划区域道路沿线普遍存在噪声超标现象。项目建设时应避免在声环境超标范围内建设病房、教室、宿舍楼等敏感建筑,沿路建筑物设置隔声窗。

八、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减缓措施:同步建设“雨污分流”制的污水收集系统,各类污水截污率达到100%。餐饮含油废水、医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经隔油、消毒等预处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纳入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加快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采用高效脱氮除磷工艺,建议2.0万t/d处理规模最迟于2018年建成;其建成之前,区域污水纳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2、空气污染减缓措施:控制区域内餐饮业的数量、规模,油烟采用合理的方式达标处理。加强道路车辆的管理,严格实施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广清洁燃料和汽车尾气净化技术,减少移动污染源的产生。地下车库实现有组织库顶集中排放。
3、噪声减缓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和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建设低噪声沥青路面、建造隔声屏障、加强绿化、安装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室内功能布局。合理规划娱乐服务项目,鼓励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必须离远居民住宅,并采取适当隔音消声措施。
4、固废处理措施:建立健全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严禁任意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实验室垃圾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已取得经营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建筑垃圾由建设部门统筹管理和就近消纳。
5、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新开挖河道水环境保护,加强河道护岸、绿化工作,严禁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排河流。完善开发区生态绿化工程,避免高浊度水流入附近水体为工程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保持创造良好条件,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
6、按照县域总量控制要求,实行CODCr、NH3-N总量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建议从洞头县内部平衡获得。

九、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新城二期的建设是洞头建设温州大都市区主体之一和国际性休闲旅游岛的需要,也是促进洞头社会经济发展和战略地位提升的重要依托。总体上目前的规划在规划定位、用地布局方面较为合理,但局部基础设施方案及环境敏感区布局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调整建议、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把规划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洞头县新城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合理的。

“......城北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5万m3/d,远期规模2.0万m3/d......加快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采用高效脱氮除磷工艺,建议2.0万t/d处理规模最迟于2018年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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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固〔2015〕3号

关于印发《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咨询意见》的通知

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

现将《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咨询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建设、设计单位结合与会代表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洞发改固[2014]61号文件内容,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和完善,办理相关审批前置条件,报我局审批。

附件: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意见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5日


抄送: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5日印发

(来源:浙江省洞头县人民政府,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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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咨询意见

2014年12月17日上午,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召开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会,参加会议的有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等单位代表及专家组成员。会议分别听取温州市经济建设规划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情况的介绍,经与会人员讨论、审查,形成专家组咨询意见如下:

一、可研文件编制依据充分,设计范围、设计原则准确。组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说明书、估算内容较全面,编写规范,图纸整齐,基本上达到建设部下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工程的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水量水质论证、污水处理工艺比选基本合理,原则同意推荐的污水污泥处理流程。

三、本工程选址位于洞头县的入城口周边,选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方案是合适的。

四、建议
(一)工程分期的衔接。建议一期工程建设时完成一、二、三期全部的土石方工程。二、三期预留用地在一期建设时采用相关景观措施,减少土方回填量。
(二)补充相关规划、用地资料,进一步补充完善文本,补充流程图。
(三)补充地埋式污水处理厂理由的说明。建议补充一张范围更广的区位图。
(四)细化通风部分设计。
(五)估算部分。应列出数量和指标,核实绿化费用;增加办公室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生产费及开办费、高可靠性供电费等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议采用10%,工程造价信息应采用洞头县的工程造价信息。


联审会议签到表
单  位              姓 名   备注
县发改局              陈明勤
县发改局              虞翼品 
县财政局              汪秀祺
县国土资源局            蔡乾东
县住建局              陶世成
县环保局              陈松康
县城建指挥部            陈色伍
县城建指挥部            方均舰
温州中环水务公司          李文兴   专家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刘家华   专家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 灿   专家
温州城市规划设计院         周丽英
温州城市规划设计院         董文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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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57111574077910.jpg
 
   
  “......9 洞头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 浙江省洞头县 市政 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先进生物处理工艺。规划总用地47.94亩,其中一期用地28.92亩,建筑面积1367平方米。 30000 2015-2018年 30000 特许经营 污水处理收费 BOT 推介类 开展“可研”审查工作。 洞头县工务局 徐鑫鑫1361662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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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固〔2015〕33号

关于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城市开发建设指挥部: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现将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有利于提高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消减生活污水对城市周边水环境的污染,明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树立城市整体形象,加快新城片区开发,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于新城二期小朴村以北。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原则同意项目采用“一次征地,分期实施”方案,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154平方米(约合96.2亩)。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本岛北片,从东向西依次为北沙东片区、杨文工业区、新城一期、新城二期、环岛西片,设计日处理污水2.5万吨,其中一期实施日处理规模0.8万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生物池及二沉池、活性滤砂池及紫外线消毒槽、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碳加药间、中控室及化验室、除臭装置、脱水机房等,上层覆土绿化。

四、设计标准和工艺: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同意《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处理工艺:项目二级生物处理采用改良A2/0工艺,深度处理采用连续砂滤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离心脱水、外运焚烧,除臭工艺采用生物除臭与“全流程除臭技术(CYYE)”,出厂水采用紫外消毒工艺处理。

五、工程工期:原则同意该工程进度安排,项目总工期12个月。

六、环境保护及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控制施工期前后交通、扬尘、噪声、垃圾、弃土等方面的影响,倡导文明施工。

七、投资估算的资金筹措:项目投资总估算32795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1438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

接文后,请建设单位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委托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4月7日

抄送:市发改委投资处,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环环保局、北岙街道。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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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洞发改固〔2015〕71号

关于印发《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联审会议纪要》的通知

县工务局:
  
现将《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联审会议纪要》、《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与会代表和专家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做好初步设计修改和完善,并报我局审批。

附件:
1、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联审会议纪要
2、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4日

抄送: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审管办、重点办、气象局、公安消防局、人防办、供电公司、移动公司、水务公司、北岙街道。

洞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4日


附件1: 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联审会议纪要

2015年7月23日,由县发改局牵头、审管办组织召开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联合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重点办、气象局、公安消防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水务公司、北岙街道等单位代表及专家(具体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对项目初步设计的介绍,经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审查,现纪要如下:

一、综合评价:会议认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提交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依据较为充分,编制内容较为详实,设计深度基本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依据,原则给予通过。

二、文本修改和完善意见
(一)总平设计
1、补充项目总平面图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按规范要求设置停车位。
2、进一步复核项目场平标高,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排水管标高。
(二)建设方案
1、补充完善项目结构设计内容。
2、优化完善边坡治理设计。
3、优化湖泊景观设计方案,尽量节约工程投资。
4、建议优化工程工艺方案与运行管理方案,降低工程运行成本。
(三)环保
1、在线监测需增加TN、TP分析仪器。
2、生物除臭后排气筒高度需达到15米以上
3、环境保护专篇根据环评文本及环评批复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概算:项目投资概算应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投资额范围内,合理计算边坡治理工程费。
(五)其他
1、修改完善城市概况说明。
2、建议变配电间设于地上一层。
3、完善弱电设计。
4、总平面图明确外围消防水源情况。
5、衔接人防部门,明确人防工程建设事宜。


附件2: 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

受洞头县发改局的委托,由县审管办组织于2015年7月23日在洞头县工务局5楼会议室召开《洞头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评审会,会议邀请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专家组听取了该项目编制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对《初步设计》的全面汇报,并与洞头县发改局、洞头县工务局及其他各有关部门与《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认真审阅图纸和文件,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评审的主要结论:《初步设计》文件依据充分,资料较详实,主体设计深度基本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修改完善后可以作为下一阶段设计指导。
(一)生物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AO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连续砂滤池是可行的。
(二)污水处理厂景观与周边环境比较协调。
(三)概算编制内容符合初步设计概算深度规定的要求,采用定额及取费基本合理。

二、评审的主要建议:建议按照以下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后作为下阶段设计依据。
(一)工艺部分:
1、工程选用的除臭方式为生物除臭与可研批复有出入,建议设计做必要的阐述。
2、为利于除臭及污泥外运,建议在污泥的脱水输送全过程封闭,并建议增加污泥料仓。
3、设计方案管理用房偏少,未考虑机修,备件仓库、员工食堂等,非常不利于今后的运行。
4、鉴于本工程是开山而建,避雷与接地是难点,建议对本工程的避雷与接地作专项设计。
5、要与规划及现状紧密结合,增加管网现状及规划布局图,以便确定进水主干管布置、管径、标高的合理性,同时要与远期结合。
6、尾水排放管建议结合远期一并考虑实施,同时要与环评,海洋等审批结合。
7、建议进一步深化考虑一下现状水量问题。
8、建议进一步深化考虑水质问题,因进水有工业污水。
9、为尽量保证工程概算价格,需提供地质详勘,地形测量等资料,同时尽快签订污泥外运协议。
10、碳源药剂再深入比选一下,因乙酸钠药效较低。
11、除臭要全封闭,特别是粗、细格栅处,曝气沉砂池处和污泥脱水间。高空排放建议结合房建设计。
12、供电一定要保证可靠性,必要时考虑设置发电机。
13、污泥脱水间尺寸偏小,无法停放污泥车,螺旋输送机放置高度和位置要考虑落泥均匀性,地面要考虑冲洗排水。
(二)结构部分
1、风荷载建议为1.2KN/m2。
2、附属建筑应满足相关民用建筑结构规范,如砼标号以及保护层厚度,建议砼强度为C30。附属建筑的耐久性建议满足《工业防腐蚀规范》。
3、顶板覆土抗浮设计时建议与抗压设计分开,同取18KN/m2偏大。
(三)景观部分
1、楼梯间、化验楼应与山体植被呼应建设增加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入口挡土墙两侧应软化(绿化)处理(垂直绿化)。
2、屋顶绿化应增加过滤层(有组织排水),应施有机肥,布置给水浇灌设施。
3、屋顶绿化建议采用多年生常绿、球型、喜阳、低矮、宜修剪植物,山茶、榕树(造型)、华棕不宜布置于屋顶花园,增加芳香植物。
4、景观图纸部分还应进一步深化。
(四)概算部分
1、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表取费程序有误,根据温住建发[2014]100号文规定:温住建发[2013]114号中的概算费率已停止使用,因此需要按预算取费程序计取。
2、绿化工程中种植土单价偏低,其他单位工程材料价格应依据近期《洞头造价信息》编制。
3、综合水处理间装修和中控室及化验室建筑分别按900元/㎡、1800元/㎡价格估算,建议设计单位细化图纸,编制详细设计概算。
4、边坡治理6064.15万元无详细的设计图纸和概算书。
5、新增水保投资未计入工程费中。
6、概算说明中需补充工程建设其他费的编制依据。
7、勘察设计费仅需计列勘察费和设计费,其余费用已包含在建设管理其他费用中。
8、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已取消。

专家组:翁献明、李文兴、李展平、陈晓明、余群策

2015年7月23日

联审会议签到表
单    位 姓  名 备 注
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翁献明 专家组组长
温州中环正源水务公司 李文兴 专家
温州市环保局 李展平 专家
浙江中维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陈晓明 专家
温州市经济规划院 余群策 专家
县发改局 陈明勤 
县发改局 虞翼品 
县发改局 俞 漪
县财政局 朱建宇 
县国土资源局 蔡乾东
县住建局 郑 杰
县海洋与渔业局 林进尊
县农林水利局 庄建平
县环保局 陈松康
县审管办 金三义
县重点办 陈羿珲
县气象局 吴杰凡
县公安消防局 张建坤 
县供电局 杨文芳 
县移动公司 陈志胜 
县水务公司 曾国强 
县工务局 陈色伍 
北岙街道 陈孔湖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陈守庆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刘家华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杨 睿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娄汉国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张志伟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陈牛乾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少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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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前二批PPP项目进展情况 

2015年,我市分2批共推出PPP推介项目71个,分别有8个、17个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PPP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库,27个项目列入省发改委PPP第一批项目库,数量均居全省首位。截至2016年1月底,共有温州市瓯江口市政一期工程、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等10个项目签约(推介本中带*号为已签约项目)。

附件:1、温州市PPP项目推介本(第一批)     
   2、温州市PPP项目推介本(第二批)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

......
温州市PPP项目推介本(第二批)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财政局
二○一五年十月

目  录

编制说明 …………………………………………………… 4
一、市政公用设施(15个)
(一)污水垃圾及固废处理
1、洞头区城北污水处理厂……………………………………5
2、乐清市翁垟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6 
*3、永嘉县黄田和江东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7 
4、平阳县垃圾填埋场工程……………………………………8
5、泰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工程…………………9
......

(一)污水、垃圾及固废处理(5个)

项目编号:1

项目名称:洞头区城北污水处理厂

项目所属地区:洞头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4154平方米(约合96.2亩),设计日处理污水2.5万吨,其中一期实施日处理规模0.8万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生物池及二沉池、活性滤砂池及紫外线消毒槽、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碳加药间、中控室及化验室、除臭装置、脱水机房等,上层覆土绿化及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总投资:3.6亿元,其中一期1.5亿元。

项目前期准备或进展情况: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

项目投资拟回报方式:污水处理服务费。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洞头区工务局
地 址:洞头区新城区新城商厦五楼
邮 编:325700
联系人:童佩暖、徐鑫鑫
电 话:0577-56727393、13606873599
传 真:0577-63385023
电 邮:440969007@qq.com
......

(来源: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02-19)

“......设计日处理污水2.5万吨,其中一期实施日处理规模0.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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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8123195574641.jpg
 
   
  图为: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城北污水处理厂开工现场。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顺利开工(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2月3日讯)2018年11月28日,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举行开工仪式。

据了解,该工程为省重点PPP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3905万元。该工程完工后,污水日处理规模达0.8万m3,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该工程是我区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改善洞头海域排污情况,对我区开发利用资源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起到促进作用。

(来源:洞头新闻网,作者:通讯员郭雨柔,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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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19-11-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 引 号:001008003006002/2019-38803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关于区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调整批复

洞发改固〔2019〕131号

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区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第二次调整的函》收悉,为执行浙江省最新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需对原设计进行提标优化,经审核,原则同意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调整,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内容调整: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增臭氧发生器间、臭氧接触池、紫外消毒渠及回用排放泵房等。

二、关于工艺设计调整:项目深度处理工艺原采用高效沉淀池+微滤机池+紫外消毒工艺,现调整为磁混凝反应沉淀池+反硝化深度滤池+臭氧氧化+紫外消毒。

三、关于工程投资概算调整:项目一期工程原投资概算为13215万元,现调整为1626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25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49万元,基本预备费77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1万元。

项目涉及其他内容按原批复(洞发改固〔2018〕219号)执行。

附件:工程投资概算调整汇总表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4日

抄送:市发改委投资处,区财政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洞头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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