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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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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1-广东省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2013/5/9 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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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广东→ 浏览帖子:龙归污水处理系统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9229&bd=8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440111 44011126-5 龙归污水处理系统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广州市 440111 75558472-9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龙归污水处理厂)

141-广东省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81&classid=858

14633-广东省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0666&classid=858

加入日期: 2013-04-01
截止日期: 2013-04-08

广东省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由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的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荔湾区、海珠区、白云区
1.2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广州市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广州市西朗污水处理厂、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广州市竹料污水处理厂、广州市石井污水处理厂、广州市京溪污水处理厂等9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项目,对污水处理运行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置,污泥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预期年产泥量50.3345万吨/年(详见下表),污泥含水率约 80%,从污水处理运行处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将污泥运至处置单位进行有效处置并符合环保要求。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污泥产量(万吨/年) 
1   广州市猎德污水处理厂  22.995 
2   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 8.833 
3   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  8.5775 
4   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  0.70375
5   广州市竹料污水处理厂  0.42225 
6   广州市西朗污水处理厂  3.212 
7   广州市大沙地污水处理厂 2.117 
8   广州市石井污水处理厂  2.409 
9   广州市京溪污水处理厂  1.065 
合计             50.3345

“......4   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  0.7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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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的补充公告

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拟在“2013年4月8日~2013年4月12日(北京时间)”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现因故暂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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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启动污泥厂内减量处理工作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市已全面启动了污泥厂内减量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并提出了《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将在中心城区选择2个试点,立足于尽可能就地干化减量后再多途径处理处置。力争到201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

原有处理方式已不能满足所需

近年来,随着广州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大批建成,污水处理率的大幅提高,污泥产生量也相应增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泥处理水平相对落后等问题也日益显现。

据了解,广州市已建成47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456.18 万吨/日。据2012年统计,全市实际污水处理139068万吨(380万吨/日),脱水污泥产生量643195吨(1757吨/日)。据预测,到2015年,随着污水治理设施发展,广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将达540.74万吨/日,如仍沿用原有污泥处理方式,污泥量将达到2819吨/日。

采用新技术污泥总量可减少三分之二

为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广州市水务局从2012年起开始组织专家研究污泥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路线,经向公众征求意见,完成了《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简称《技术路线》)的编制。今年2月28日,14届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技术路线》,明确了广州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的方向和方法,即在各个污水厂内将污泥减量和稳定后,再在市属范围内多渠道进行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

根据《技术路线》,广州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已确定了厂内减量稳定技术路线和厂外处置的方式。其中,厂内减量技术路线采用对污泥强化浓缩后,进行深度机械脱水和热干化处理。经测算,所有污水处理厂将污泥减量处理后,污泥总量可减少三分之二,即从2819吨/日减量至940吨/日,并能使污泥稳定无臭。

另外,对于厂外污泥处置方式,根据污泥在厂内减量稳定后,在市区内多渠道进行污泥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的原则,对广州市域的处置场地调查和污泥性质进行分析,提出厂内减量处理处置方式:首先是对经厂内减量处理后污泥,可优先进行建材利用(如水泥窑协同处置,制作为水泥产品),其次是送电厂或相关单位焚烧,三是与垃圾混合填埋和混合焚烧作为备用处置途径。

下一步,广州市将在中心城区选择2个污泥减量处理试点,通过试点将对设备选型固定下来,力求工艺简单、占地省、人工省、能耗省。污水厂内减量处理和配套处置设施正常投产运行后,全市将可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来源:信息时报,作者:记者张玉琴、通讯员陶军、卢绍琨,201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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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10/15 2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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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410152148246648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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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7/8/7 1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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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取 号:GZ17-02-2017-000262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广州市水务局
产生日期:2017年7月19日 
信息名称: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 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内容描述: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 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市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1.1.2 工程位置:龙归污水处理厂、大观净水厂厂内。
1.1.3 设计范围: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4]188号、穗发改[2016]724号。
1.1.6 资金来源:企业融资。
1.1.7 项目概况和建设规模:
1.1.7.1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工程费约3969万元;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工程费约7667万元。
1.1.7.2 预发包价:224.09万元。(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设计预发包价:91.268万元;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设计预发包价:132.822万元)。
1.1.7.3 龙归污水处理厂:按照污水处理厂规模(污水处理量14万立方米/日,总变化系数为1.3,初雨处理规模14万立方米/日)设计配套污泥干化处理系统。
1.1.7.4 大观净水厂:建设按照污水处理厂规模(污水处理量20万立方米/日,总变化系数为1.3,雨季合流污水处理规模40万立方米/日)设计配套污泥干化处理系统。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可行性研究、√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场服务、√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和(2)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2.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2017年5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人员担任;并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牵头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为其连续缴纳2017年3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1.2.5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上第1.2.3(1)、(2)资质要求的,则不允许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有(1)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2个,且牵头人须承担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设计除外),其他的联合体成员只能负责承担其资质范围所包含的勘察工作。
1.2.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3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6月24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日19时11分。
1.3.1.1 招标公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1.3.1.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3.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9日,11时00分至12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1开标室。
1.3.3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9时30分至2017年7月21日10时00分。
1.3.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1.3.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1.3.7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回执原件,未能提供投标保证金回执原件的投标文件将备退回。

1.4 费用
1.4.1 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6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8.668万元。大观净水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75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2.072万元。
1.4.2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3 工程设计费参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初步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40%。
1.4.4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测量费参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7 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费参考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水文地质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8 投标人应考虑在施工作业前,应按《广东省路政许可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申请《路政管理许可证》及《挖掘占用公路施工证》,所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1.4.9 本项目要求对污水处理运行所产生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处理后污泥含水量要求为30%~40%(含30%及40%)。污泥处理须符合《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作方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DBJ440100/T 271-2016)等要求,且满足后续处置采用焚烧(与垃圾混烧、水泥窑协同焚烧、电厂掺煤混烧)的要求。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电话:020-38890841,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1.6.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的诚信评价分应当采用发布招标公告第1天,诚信评价信息系统中发布的最新一期的分数。诚信评价分数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勘察—给排水”或“诚信排名>>设计—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基准分计算,计算方法如下:市场行为基准分为70分,质量管理评价及履约评价基准分均为60分,则诚信评价分=70*0.2+60*0.6+60*0.2=62分。
1.6.7 各投标人的诚信评价总分=勘察诚信评价分*50%+设计诚信评价分*50%,以联合体投标的,当牵头人具备勘察资质要求,则在牵头人提取勘察和设计诚信评价分,当牵头人不具备勘察资质要求,则牵头人提取设计诚信评价分,联合体成员提取勘察诚信评价分。
1.6.8 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4〕10号)及《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5〕14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655 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1.7.3 联系人:方工                  
1.7.4 电 话:020-38890841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510655
1.8.3 联系人:袁工、罗工
1.8.4 电 话:020-87575800-810
1.8.5 号 码:020-87575800-823
1.8.6 电 邮:bjzj_gz@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9.3 电话:020-28866000
1.9.4 传真: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40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1.10.3 电话:020-61300522
1.10.4 传真:020-61300522
1.10.5 网址:http://www.gzwater.gov.cn

1.11 监督机构
1.11.1 名称:市监察局派驻水务局监察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40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2017年7月19日)

“......1.4.1 龙归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6万元;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8.6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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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的通知

穗府〔2017〕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工作,结合广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大力推进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动力,以《广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阶段性考核要求为目标,强化科学决策与系统施治,分析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达标工作的任务措施、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

二、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工作范围是水质未能稳定达到阶段性考核要求的鸦岗、石井河口、东朗、大坳4个断面及其对应的流溪河白云—花都—从化控制单元、珠江广州段广州中心区控制单元、石井河白云控制单元、白坭河花都控制单元,各控制单元包含的行政辖区见附件1。

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2017年,鸦岗、东朗断面水质分别达到Ⅴ类、Ⅳ类;2019年,鸦岗、石井河口、东朗断面水质分别达到Ⅳ类、Ⅴ类、Ⅲ类标准;大坳断面水质力争达到Ⅳ类;2020年,各断面保持稳定达标(见附件2)。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调结构优布局。

1、加快“退二进三”,推进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底前,完成81家企业“退二进三”及落后产能淘汰,2018—2019年完成其余9家淘汰。2020年之前,石油化工类企业不扩建,限制增加产能。(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2、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规划委、水务局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3、强化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控制约束。排放超标或超总量指标的排污单位必须通过技术升级、治污减排、限产减产等方式满足环保要求,形成以环境容量、排污总量确定产业规模、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倒逼调控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各区政府落实)

4、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所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的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制定淘汰企业名录及年度淘汰计划,对不符合功能区划的企业坚决依法限期关停、搬迁。(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国土规划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务局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5、推进产业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产业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对化工、建材、轻工、印染、有色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环保局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6、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30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2018—2019年完成324家,2020年完成124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二)控源减排。

7、清理取缔“十小”企业。继续依法取缔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规划委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8、专项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全面排查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期限。(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参与,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9、加强重点行业工业废水排放控制,强化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2017年底前完成4项工业园区或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22家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创新委参与,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10、推进工业集聚发展。推进循环工业园区与生态农业区建设,强化企业入园管理,引导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分散的小企业进入园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规划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商务委、水务局参与,各相关区政府牵头落实)

11、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415公里配套管网的建设。2017年底前建设完成配套污水管34公里;2018~2019年建设完成配套污水管381公里。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错、漏、混接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加强现有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管网。(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环保局参与,市水投集团和各区政府落实)

1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大观净水厂综合进度50%;2018年底完成大观、石井二期及大沙地3座污水处理厂新扩建;2019年底完成西朗二期、沥滘三期等11座污水处理厂新扩建。所有位于河流水质超标区域以及尾水直排供水通道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均应通过深度治理改造或管理措施提升出水标准,达到《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穗水规划〔2016〕137号)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猎德、大坦沙等17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2018~2019年完成西朗、沥滘一、二期等12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参与,市水投集团和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13、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2019年底前,所有已正常运营2年及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负荷率应达到75%以上,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进水浓度应分别达到170毫克/升和18毫克/升以上且不低于2014年的平均进水浓度;其中太平、龙归、竹料三家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到2019年底前争取达到95%以上,或扩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具同等减排效果)。(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市水投集团和各相关区政府落实)
......

附件:6、城镇生活源、面源减排重点工程

(来源:广州市政府办公厅,2017-06-30)

“......28......白云区已建污水厂污泥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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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龙归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龙归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g2018-3325]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07-28 00:00 至 2018-07-30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主)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 (主)深圳市珠江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成)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主)广东三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成)广东协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开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单价(元/吨) 1430 1400 1466.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0-38890467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电话:020-38890841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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