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05-浙江省温州市南片(梧白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74704&classid=858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温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核准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的请示》(温发改投〔2013〕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委托开展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3〕30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着温州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加快推进和污水管网加快建设,城市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目前温州市中心片区已建污水处理厂部分时段已超负荷运行,亟需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为完善区域市政环保设施,缓解温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压力,促进温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意建设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建设符合《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温州市城市污水专项规划(2005—2020)》等规划。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白象村上蔡单元地块,拟新增建设用地7.7758公顷。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梧田片区内南白象污水系统和高教园区污水系统。 三、项目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实施,规划总规模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日,一期规模为4万吨/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万吨/日的覆盖式半地下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中粗格栅及进水泵站,鼓风机房、加药间、脱水机房、变配电站等辅助设施土建按照8万吨/日建设)、DN1400进水总管627米。污水二级处理采用“生物曝气过滤”工艺,污泥机械浓缩脱水后外运焚烧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四、项目总投资为24458万元,资金筹措方案为企业自有资金7801万元,商请银行贷款16657万元。 五、项目环保和节能措施基本可行,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下一阶段要严格按照环评和节能批复文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选址意见书(浙规选字第〔2012〕131号)、用地预审意见(浙土资预〔2013〕028号)、能评批复(浙发改能评〔2011〕123号)、环评批复(温环建〔2012〕101号)、能评批复(温发改环资〔2012〕481号)。 七、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下阶段,请明确尾水排放方案,加强与高速公路部门沟通,减少项目建设运营对高速公路的影响。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2日 (来源:浙江省省发改委,2013-05-04) “......规划总规模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吨/日,一期规模为4万吨/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5-5 2:02:20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