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湖北→ 浏览帖子:1082湖北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7455&bd=141082湖北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1082 湖 北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二级生化 2005年 7月 10 8.8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420105 30020791-9(5)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武汉市 420105 30020791-9(5)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 183-湖北省武汉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35&classid=858 索 引 号:73107479-1/2013-00842 发布机构: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2013-04-15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简介 1、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位于长江路以西,南太子湖北路以南,南太子湖以北。规划总规模25万m3/d,已建成一期、二期工程,共20万m3/d。一期工程规模10万m3/d,采用普通氧化沟工艺;二期工程于2011年11月建成投入运行,扩建规模10万m3/d,采用改良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尾水排入长江。现状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剩余污泥经过脱水使得含水率小于80%,然后外运处理处置。 2、为进一步提高武汉市污水处理标准,削减污染负荷,改善境内湖泊、河流水质,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武汉市环保局在《关于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武环〔2009〕68号)中明确要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等应进行工艺升级改造,其尾水排放从目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武汉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并且要求加大武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增加污泥处置项目和规模,污泥无害化处理要达到95%。 3、为此,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升级改造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使其尾水排放标准从目前的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改造污泥处理设施,土建按远期总规模25万m3/d设计,设备按现状规模20万m3/d安装,改造后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以便于运输及后续进一步处理处置。本工程实施后,可有效减少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轻地表水污染,有利于推动武汉市污泥的规范化处理处置,促进环境经济协调发展。 4、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包括:升级改造现状20万m3/d规模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深度处理部分按土建远期25万m3/d建设,设备按现状规模20万m3/d安装,升级改造后尾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改造污泥处理设施,土建按远期总规模25万m3/d设计,设备按现状规模20万m3/d安装,改造后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以便于运输及后续进入进一步处理处置。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南太子湖处理厂尾水排入长江口的上游500m、下游1000m、下游2000m处的各项监测指标均可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2、项目所在地常规大气环境因子中SO2、NO2和PM10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氨气、硫化氢监测值均能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3、项目东侧、北侧厂界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声环境均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要求,项目南侧、西侧厂界所在区域昼间、夜间声环境均能够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 废水:施工期排水量较小,排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污水经过格栅、沉淀处理后,排入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构筑物内进行处理,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并且当施工活动结束后,污染源及其影响即随之消失。 ② 废气:施工期建筑粉尘和道路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由于建筑粉尘及扬尘沉降较快,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则其影响范围一般仅局限于施工场地的周边地带。 ③ 噪声: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对50m以外范围的白天影响较轻,夜间影响较重,在采取了合理的施工组织方式后,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可减小到合理的范围内。 ④ 固体废物:施工期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弃渣、报废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物若按照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及时委托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⑤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填土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建设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虽然这些影响是暂时,随施工结束而终止,但必须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措施以减缓其不利影响,将其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 废气 污水处理厂恶臭的主要发生源有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污水深度处理、污泥处理设施等恶臭气体,均为无组织排放。经估算,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可以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本评价采用HJT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以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为评价标准,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周边无超标点,可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经计算,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即项目前处理构筑物、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围合空间周边200m范围内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房地产、医院、学校及其它相关的环境敏感项目。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之内无现状及规划的敏感点。 ② 废水 对地表水环境采用HJ/T2.3-93中推荐的模式预测,预测表明:污水处理厂按设计规模正常排放时,府河在达到水质平衡的情况下,COD、氨氮和总磷浓度贡献值都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V类标准。 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的建成运行,每天将截流约20万立方米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截流的污水在污水处理厂内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可极大的减少污染物排入府河引起的水质污染影响,对长江水质改善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③ 噪声 本工程新增主要设备噪声有:轴流潜水泵(提升泵房内)、搅拌机(均化池内)、脱水污泥进泥输送泵(均化池内)、污泥进料泵(脱水车间内)、螺杆计量泵(加药间内)。噪声源强一般在60~90dB(A)之间。 以上设备经隔声、消声措施处理后,扩散至车间外部的噪声源均小于50dB,然后再经距离衰减可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点无不良环境影响。 本项目应在厂界四周布置10m以上的绿化带,可布置乔木~灌木~乔木三层的绿化带,可进一步减小噪声影响。 ④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栅渣和沉砂经分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对外排放。 根据规划,南太子湖污水厂剩余污泥将进入长山口污泥处置基地。本项目拟采用如下改造工艺流程:部分剩余污泥+部分脱水污泥——污泥均化池——污泥调理池——深度脱水车间 另外,为增加以后运行的灵活性,拟增加重力浓缩池(可缓建),实际中可根据需要超越原有脱水车间,直接将剩余污泥重力浓缩后进行深度脱水,相应工艺流程为:剩余污泥——污泥浓缩池——污泥均化池——污泥调理池——深度脱水车间 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泥处理设施为:污泥均化池设2座,污泥调理池设2座,污泥重力浓缩池设2座。污泥深度脱水车间:土建按25万m3/d一次建成,设备按20万m3/d安装。 本项目将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后含水率降低至60%以下,以便于运输及后续进入进一步处理处置。 经过以上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四、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粉尘、废水、噪声以及建筑垃圾。 施工粉尘可通过增湿保湿降低粉尘产生量,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场地范围内; 施工期废水经收集池沉降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对施工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措施可控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建筑垃圾可交于相关部门统一清运,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表 内容 影响 减缓措施 废水 尾水正常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在项目观察池内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对项目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计。确保污水排放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长江。 废气 氨和硫化氢 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需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房地产、医院、学校及其它相关的环境敏感项目。 有毒有害气体破坏管道 安装检查控制设备,选择适当距离设置检查井,增加通风孔,加强应急措施 噪声 水泵及机械产生的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把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室内,安装隔声屏障,设置专用的设备房 固体废物 食堂废油 委托专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沉砂、栅渣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剩余污泥 脱水使含水率低于60%,然后送往长山口处置基地进行处置,密闭运输; 环境风险 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造成管网收集到的污水直接向收纳水体排放; 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的运行和维护,加强运行监控和应急措施 管网破坏或爆裂,污水泄漏或外溢 设计时在泵站内安装备用设备,采用双套供电系统,实行适当的维护计划,加强运行监控和应急措施; 液氯风险 建议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尾水,避免使用液氯 环境管理 监督减缓措施的实施对设备进行环境维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构筑物、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设置pH、COD、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测装置,确保监测设备安全,接受管理部门监督,在条件可行的情况下,应按管理部门要求,适当增加在线监测指标设相应设备。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 1、根据国发[2005]4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目前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为20万吨/天,由于氧化沟中反应区为普通氧化沟池型,采用同步硝化、反硝化模式,脱氮效率相对较低。本项目将一期原有的一期氧化沟反应区进行重新分隔,使之具有单独的缺氧区和好氧区,配合前置厌氧区,形成完整的A2/O工艺,从而提高脱氮除磷功能,以上改造工艺符合建城[2000]124号的要求。 3、另外本项目新增污泥脱水处理设施,使得污泥含水率低于60%,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处置,符合建城[2000]124号的要求。 六、规划符合性 1、本项目为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为达到“2020年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9%”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 2、本项目为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将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符合武汉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 3、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市城市总体规划。 七、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COD 、氨氮。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已纳入武汉市“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根据工程分析,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主要污染物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排放量不大于3650吨/年。氨氮排放量不大于365吨/年。 八、结论: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政策。项目的建成运行将大大削减进入地表水体的污染物量,对当地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及改善环境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运行以后也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具有环境可行性,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九、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青四干道18号 邮 编:430000 联系人:张雷 电 话:027-88603423 十、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室 邮 编:430022 联系人:熊勋 电 话:027-65681136 电 邮:gimbol@vip.sina.com (来源:武汉市环境保护局,2013-04-15) VIP重点项目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5-23 23:47:41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