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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7贴 | 99255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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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3-安徽省阜阳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013/4/30 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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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安徽→ 浏览帖子:0705安徽阜阳市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7077&bd=5

0705安徽阜阳市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705 安 徽 阜阳市污水处理厂 CASS 2003年 12月 10 8.5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341205 78307475-0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阜阳市 341205 78307475-0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7134-安徽省阜阳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5396&classid=858

14532-安徽省阜阳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0259&classid=858

14553-安徽省阜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0300&classid=858

安徽省“十二五”规划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污水处理厂 建设年限
名称 行政级别 规模(万吨/日) 投资(万元)

合肥市 55.5 23875
1 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合肥市 省会城市 30 12000 2012-2013
2 合肥市朱砖井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合肥市 省会城市 5.5 2475 2012-2013
3 合肥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合肥市 省会城市 10 4500 2012-2013
4 长丰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长丰县 县 2 1100 2012-2013
5 巢湖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升级改造工程 巢湖市 县级市 6 2700 2012-2013
6 庐江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庐江县 县 2 1100 2013-2014

亳州市 15 6500
7 亳州市涡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亳州市 地级市 8 3200 2011-2012
8 涡阳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涡阳县 县 4 1800 2011-2012
9 蒙城县清流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蒙城县 县 3 1500 2012-2013

淮北市 2.5 1250
10 濉溪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淮北市 地级市 2.5 1250 2013-2014

宿州市 18 7600
11 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宿州市 地级市 8 2600 2012-2013
12 泗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泗县 县 2 1000 2013-2014
13 萧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萧县 县 3 1500 2013-2014
14 灵璧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灵璧县 县 2.5 1250 2013-2014
15 砀山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砀山县 县 2.5 1250 2013-2014

阜阳市 21 9000
16 阜阳市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阜阳市 地级市 10 4000 2012-2013
17 颍上县(河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颍上县 县 2 1000 2012-2013
18 太和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太和县 县 2 1000 2012-2013
19 阜南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阜南县 县 2 1000 2012-2013
20 界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 界首市 县级市 5 2000 2013-2014

蚌埠市 28 12000
21 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蚌埠市 地级市 20 8000 2012-2013
22 五河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五河县 县 2.5 1250 2013-2014
23 固镇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固镇县 县 2.5 1250 2013-2014
24 怀远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怀远县 县 3 1500 2013-2014

淮南市 22.5 9700
25 淮南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淮南市 地级市 10 4225 2012-2013
26 淮南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淮南市 地级市 10 4225 2012-2013
27 凤台县美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凤台县 县 2.5 1250 2013-2014

滁州市 27 11600
28 滁州市清流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滁州市 地级市 10 3700 2012-2013
29 凤阳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凤阳县 县 2.5 1250 2012-2013
30 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全椒县 县 2.5 1250 2013-2014
31 天长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天长市 县级市 3 1350 2012-2013
32 明光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明光市 县级市 3 1350 2012-2013
33 定远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定远县 县 3 1350 2013-2014
34 来安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来安县 县 3 1350 2013-2014

六安市 11.5 5000
35 六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六安市 地级市 8 3200 2012-2013
36 霍山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霍山县 县 2 1000 2013-2014
37 金寨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金寨县 县 1.5 800 2013-2014

芜湖市 4 1700
38 无为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无为县 县 4 1700 2012-2013

马鞍山市 4.5 1900
39 含山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含山县 县 2 800 2013-2014
40 和县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工程 和县 县 2.5 1100 2013-2014

“......16 阜阳市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阜阳市 地级市 10 4000 20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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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文件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1.2 项目编号:FZGY-JCSZ20130169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招 标 人: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
2.1工程内容:该升级改造项目在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预留地内建设,规划占地约12亩,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项目建成后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调节池及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深床滤池反冲洗设备间、接触池、加氯间、加药间等。
2.2 技术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
2.3 招标范围:本次是对该项目污水厂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具有至少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下同)。
*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承担过三座新建10万吨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及三座5万吨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须提供合同及由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承担过一座新建10万吨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及一座5万吨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须提供合同及由业主出具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的材料原件。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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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阜阳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阜创开发字〔2013〕11号)收悉,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330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开展用地预审工作的函》(阜建函〔2013〕51号),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由你公司开展该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二、该项目经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环资〔2013〕136号)和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处理规模调整的函》批准为据,卷宗材料基本齐全。

三、该项目位于《颍州区京九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允许建设区内,不占用基本农田。

四、该项目属市政工程配套项目,位于颍州区京九路街道邢集村(阜阳市颍南污水厂院内):北至生化反应池,东至水泥路,南至邢集村大陆庄,使用颍南污水处理厂预留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项目投资概算约0.54亿元。用地规模0.976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集约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基本方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27日

(来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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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就项目的简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况: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内容有增加深度处理能力6万m3/d,建设配水井、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反冲洗滤池、清毒接触池等,改造中控室和鼓风机房。项目投资总额:5226.91万元,作为环保工程,其本身的环保治理工程投资约为36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0%,能够确保其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达到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颍南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设计日处理水量为10万m3/d。颍南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10万m3/d,其中5万m3/d的水量进行了中水利用提供给电厂用于冷却用水。剩下的依然执行二级排放标准,经深度处理后,能满足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本项目新增管理人员排放的办公生活污水,设备、地面冲洗水,污水排放量为1445吨/年,根据类比,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0mg/L、NH3-N:30mg/L,BOD:180mg/L、 SS:200mg/L。排放废水水质能够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颍河。
由于本项目实施后,COD消减了365 t/a,氨氮消减了96.7(76) t/a,TN消减了91.2t/a,TP消减了45.7 t/a,减少了对地表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改善了地表水颍河的水质。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2S在厂界各监控点的预测浓度为0.002mg/m3~0.005mg/m3,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中二级标准值0.06mg/m3;NH3预测值浓度在0.11~0.26mg/m3,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NH3二级标准值1.5mg/m3。说明项目投入运营后,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项目建成后,各种设备投入运转,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罗茨风机、空压机、各类泵产生的噪声,噪声在80~95dB(A)之间。技改项目运行后,技改项目运行后,西厂界、北厂噪声不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由于交通噪声的影响本底值超标所所致,其余厂界各监测点及敏感点均不超标。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固废有:办公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产生量为0.82t/a,这部分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处置;污水深度处理污泥产生量为1460t/a,由于本项目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为城市居民生活污水,水质成分中有机质含量较高,评价推荐拟建项目的污泥外运制作有机复合肥。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拟采取以上后,都能得到妥善处置,且处理处置的措施和方法合理可行,不对外环境产生较大的危害。另外,固体废物在厂区内边产生边处置,在厂区内不堆放、不丢弃,不会对厂区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其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经采取处理处置措施后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项目建成后,可大大削减排入颍河的废水污染物总量,对改善颍河水环境水质和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该项目建设为阜阳市的发展和招商引资等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议。因此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讲;本评价认为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主任
电 话:0558-2219912

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8-2265149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3年8月26日

(来源:阜阳市建设委员会,2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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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的公示

根据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申请,经研究,拟同意该单位在七里长沟以南,京九铁路以西建设“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对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22日。社会各界及用地周边的单位如对本次规划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市城乡规划局,逾期视为同意,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综合分析各方意见,并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给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有关档案资料可到我局工程规划科查询。
公示图网址:www.fygh.gov.cn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8-2187536
地 址:阜阳市城乡规划局(一道河中路七号)

(来源:阜阳市政府,作者:潘玉,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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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技术审查

2013年9月29日我局完成了对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的技术审查。

项目位于沙河路东侧、七里长沟路南侧,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本次申请新建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345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48平方米。

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项目建成后达到国家1级A排放标准,项目建成后,可大大削减排入颍河的废水污染物总量,对改善颍河水环境水质和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来源:阜阳市城乡规划局,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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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FZGY-JCSZ20130295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招标人: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厂内
2、工程内容:该升级改造项目在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预留地内建设,规划占地约12亩,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项目建成后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调节池及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深床滤池反冲洗设备间、接触池、加氯间、加药间等。
3、项目概算:4600万元
4、监理范围:对本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安装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7、监理周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 须具有至少完成一个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公证书)或监理合同或由五大责任主体(包括业主、勘察、施工、监理、设计)参与验收的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总监需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中标后项目总监不得更换。
4、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5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 须具有至少完成一个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公证书)或监理合同或由五大责任主体(包括业主、勘察、施工、监理、设计)参与验收的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3年11月1日起可在http://www.zgj.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换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联系人:白天红、杨威
电 话:0558-2171268、18955802317
电 邮:anhuixina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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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深床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其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深床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有要求资格,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项目编号:FZGY-JCSZ20130265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采 购 人: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1.7 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安装。
1.8供货地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颍南污水处理厂

2、投标资格及业绩信誉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或具有同等资格(包括在国内有经营权的国外公司)的满足本包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2.3 如供应商非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性能提供者,则供应商提供的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性能必须由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性能掌握者授权,方可投标;
2.4 供应商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须由供应商单位出具承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5 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若是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满足该条件);
2.6 供应商所采用的设备的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应设有专门的维修和售后服务机构;
2.7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2.8 供应商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破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0 根据项目工艺技术要求提供出水质达标保证函;
2.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潜在供应商自2013年11月1日起可在http://www.zgj.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潜在供应商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缴纳票据,未提供缴费票据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3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5日9时00分。
4.2 开标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南楼开标室。

5、重要提示: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联系人:白天红、杨威
电 话:0558-2171268、18955802317
电 邮:anhuixina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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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深床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FZGY-JCSZ20130265

招  标  人: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六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七章  用户需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其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深床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有要求资格,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项目编号:FZGY-JCSZ20130265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采 购 人: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1.7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60 天内完成安装。
1.8供货地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颍南污水处理厂
2. 投标资格及业绩信誉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或具有同等资格(包括在国内有经营权的国外公司)的满足本包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2.3如供应商非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性能提供者,则供应商提供的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性能必须由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性能掌握者授权,方可投标;
2.4供应商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须由供应商单位出具承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5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800 万元人民币(若是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满足该条件);
2.6供应商所采用的设备的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应设有专门的维修和售后服务机构;
2.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2.8供应商须通过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
2.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破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1根据项目工艺技术要求提供出水质达标保证函;
2.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潜在供应商自2013年11月1日起可在http://www.zgj.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潜在供应商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缴纳票据,未提供缴费票据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3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5日9时00分。
4.2开标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阜王路 356 号(原武警支队院内)南楼开标室。
5. 重要提示
5.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http://www.zgj.fy.gov.cn)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http://www.zgj.fy.gov.cn
5.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联 系 人:白天红 杨威
电  话:0558-2171268 18955802317
电子邮件:anhuixinan@qq.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 供货地点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颍南污水处理厂
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人员培训和保修等。
5 供货及安装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安装。
6 合格供应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9 投标文件
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全称:                         
地 址: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深床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在2013年 11月25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提交时限 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安徽省阜阳市阜王路 356 号(原武警支队院内)南楼开标室;
2、提交时限:2013年 11月 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超时拒收)。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anhuixinan@qq.com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 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zgj.fy.gov.cn)上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zgj.fy.gov.cn)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内(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自带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由阜阳市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办理;(在开标现场查验银行汇票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帐户名称: 阜阳市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开发区支行 
账 号:178 216 390 372
备注: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则须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证明,采用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现金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安徽省阜阳市阜王路 356 号(原武警支队院内)南楼开标室。
14 人员到场 供应商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字确认,由采购人当场核验,核验结果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15 中标交易服务费 执行标准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和皖价服函【2012】249号文件。
1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补足。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退还。
17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8 招标控制价 1000万元(人民币)
19 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把资格审查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列明清单并单独密封在档案袋内,在开标现场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1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深床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决定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为择优选定供应商,特拟定本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2 采购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货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5 采购内容及包段划分:见“招标公告”
1.3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5 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废标处理。
1.5.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② 供应商拒签合同协议书;
③ 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④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扰乱招标秩序。
⑤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证据不全、恶意投诉的。
1.6知识产权
1.6.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7联合体要求
1.7.1联合体组成
联合体成员仅限两家,各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有经营权的国外公司除外),其中设备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活动,牵头单位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函件通过牵头单位收发。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7.2联合体授权代表
应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牵头单位代表为本项目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1.7.3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1.7.4本联合体协议作为最终签订采购合同的必备附件,联合体各成员须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对本采购项目履行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二、招标文件
2.1注意事项
2.1.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1.2 供应商应购买招标文件,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1.3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
2.2.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对疑问提交截止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3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发布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gj.fy.gov.cn,各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询。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质疑的答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若有投标答疑会,供应商应派代表按前附表所述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出席投标答疑会。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2.3.1在投标截止15日之前,由于需要对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采购人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
  2.3.2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或修正,发布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gj.fy.gov.cn,各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询。同时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3.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发布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gj.fy.gov.cn,各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询。
2.4 投标费用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交易服务费:执行标准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和皖价服函【2012】249号文件。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解释投标文件以中文为准。
3.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3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组成:
《商务标》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若是联合体时提供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承诺书
七、偏离表
八、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与办事处人员配备表
九、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十、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授权书
十一、出水水质达标保证函
十二、联合体协议(供应商若是联合体时提供)
十三、附件资料(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资信情况等)
其中《技术标》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采购用户需求表的技术要求制定技术投标书;其中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标注“★”的主要内容单独列出。
3.2.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3.2.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3.2.2.投标文件的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各自以胶装形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2.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
3.2.4.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如招标文件已给定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5投标文件格式中凡需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于联合体,除“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出具并按规定签字、盖章外,其余由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签字、盖章。
3.3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
3.3.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3.3.2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文件无效。
3.3.3供应商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所有投标内容逐项填清单价和合价,最后算出总报价。
3.3.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填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3.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3.3.6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注: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有低于合理成本、利润报价时,将有权要求供应商做出以下书面承诺:
A. 说明其投标报价的理由;
B. 保证其投标价能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与服务;
C. 提高履约保证金金额(其增加幅度为:其他供应商报价的平均值-中标价)
如该供应商拒绝做出以上承诺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是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对应材料);
2、安装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授权书;
6、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根据项目工艺技术要求提供出水水质达标保证函;
8、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是联合体,提供牵头单位的即可);
9、联合体协议(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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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开或集中密封均可;分开密封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 条或第4.1.2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采购人可以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网址:http://www.zgj.fy.gov.cn,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2.5 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5.1开标
5.1.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相关部门现场监督;
5.1.2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以签收;
5.1.2各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为2人。
5.2 开标会议程序
5.2.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5.2.2宣布开标纪律;
5.2.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5.2.4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5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核验供应商人员到场情况;
5.2.2由各供应商代表互相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2.3进行唱标,供应商将签字确认。
5.3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4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5.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4.1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 如有授权,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 发现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6) 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7) 供应商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8)投标文件串标行为(投标文件多处雷同)按废标处理;
5.6、关于废标
5.6.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
1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密封的;
4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技术参数等)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5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议及询标事宜;
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6.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但被视为废标,而且采购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供应商给招标代理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代理人有索赔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供应商串通投标。
5供应商向采购人、招标代理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6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7 评 标
5.7.1 评标依据、原则
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七部委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及安徽省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5.7.2评标委员会组成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由招标人确定。评标成员人数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7.2评标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2)评标过程必须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如果发生,将追究其责任。
(3)评委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代表各自的单位或组织,在评标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和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供应商企图影响投标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废。
5.8 评标程序
5.8.1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所带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无效)进行资格审查,以下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的均为无效标书: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联合体须提供所有成员对应材料);
2、安装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授权书;
6、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根据项目工艺技术要求提供出水水质达标保证函;
8、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是联合体,提供牵头单位的即可);
9、联合体协议(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时提供)。
5.8.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8.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从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二方面进行评定。
5.9 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9.1本次评标、定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定标办法,对供应商的投标书从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二方面进行评定,技术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再进行商务标报价评审,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报价均相同,现场抽签选择中标候选人。
5.9.2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5.9.3定标方法
公示期间无异议,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5.10重新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按阜招管【2013】31号文件执行。
5.11纪律和监督
5.11.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参加开标会人员: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上人员须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11.3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12疑义、异议、投诉
5.12.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疑义,认为开标活动违法违规的应在开标现场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不予答复或答复不满意的可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1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5.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投诉时效的;(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5.12.4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5.1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5.14.评标内容
5.14.1符合性和资格评审(具体见下表)

符合性和资格评审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 人员到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供货日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
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副本) 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有效
安装资质证书副本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技术授权书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项目工艺技术要求提供出水水质达标保证函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联合体协议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必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上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初审阶段。

5.14.2投标文件的初审
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6、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供应商及其制造商与采购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3)供应商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
7)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包括但并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支付进程和比例。
5.14.3 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1、投标设备的参数及性能
在技术标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内容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反硝化深床滤池技术标重点评审内容
  序号 投标文件提交时应包括以下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图纸
资料 1 以深床滤池(包括反冲洗)、碳源投加为系统单元,出具系统图及系统设计说明书  
2 详细技术规定中的机械、电气、仪表、控制及自动化(ICA)设备一览表  
3 机械、电气设备总布置图、分布置图、安装总图。图中应标明各项设备的名称、编号、数量、位置。  
4 标书要求的工作计划表(设备安装及调试计划,格式自定)  
5 必须提供供货设备的样本、设备的彩色照片或彩色图片及彩色样本。供货设备的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应能有关键性能参数、产品特点、结构简图、操作及安装的原理图。  


滤池
要求 序号 反硝化深床滤池设计符合以下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1 占地限制 总占地范围为55mx30m  
2 建设 滤池配置应不少于6格,与反冲洗设备间临建  
3 技术参数 平均滤速不高于6.3m/h(6格全运行时)  
峰值滤速不高于8.3m/h(6格全运行时)  
水头损失≤2.5m  
反冲洗水量≤4%;  
反冲洗周期≥24h;  
滤料层高度≥1.83m
  序号 主要设备品牌符合以下要求 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
品牌 1 气动阀门 VAG、冠龙、博雷品牌  
2 气动执行机构 与气动阀门同一品牌或ACTUATECH、FESTO品牌  
3 空压机 阿特拉斯、复盛、英格索兰品牌  
4 反冲洗罗茨鼓风机 海鹏HIBON、百事德品牌  
5 反冲洗清水泵 格兰富、Flygt、ABS品牌  
6 反冲洗废水泵 格兰富、Flygt、ABS品牌  
7 潜水搅拌器 Flygt、ABS、格兰富品牌  
8 硝酸盐仪 HACH品牌  
9 液位、流量、压力等仪表 E+H品牌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备选方案及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无
5.14.4投标报价的评审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有效投标报价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的情况下,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低于成本价的不得成为中标人。

六、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6.1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6.1.1中标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1.2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任何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均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1.3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本招标文件中“合同一般条款”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的当然条款。凡合同书中未涉及的事项均以“合同一般条款”的内容为依据,合同一般条款与合同书中条款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合同书约定条款为准。
6.1.4在标书有效期内,因中标单位不按期签订供货合同,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1.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采购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6.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无息退回。



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
1.1合同术语释义
1.1.1  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1.1.2   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实物内容。
1.1.3  伴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1.4  需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1.1.5   供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1.1.6   天:指日历日。
1.1.7   交货地点:系指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供方提交的货物最终到达地点。
1.1.8  合同价款:系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供方的价款。
1.1.9  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10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的各种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1.1.11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 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需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2 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2.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2.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2.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以外的纪要、协议;
2.2.4.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2.2.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注: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2.3 技术规范
2.3.1.交付货物(含安装)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2.3.2.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以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4 知识产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2.5 包装要求
2.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响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全无损地送到交货地点。
2.5.2.如果是以箱为单位包装的,则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检合格证书。
2.6 运输条件
2.6.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6.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用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2.7 付款
2.7.1.本合同的本位币为人民币。
2.7.2.供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需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证明。
2.7.3.需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2.7.4.根据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承担;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2.8 伴随服务
2.8.1.供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之外,还须负责将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人员培训和保修等。
2.8.2.本合同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人员培训和保修等相关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需方无需另行支付。
2.9 质量保证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供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供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采购单位要求的材质制造而成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方应保证其货物的正确安装、调试,并保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质或安装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方负担。
供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七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对造成的损失,采购单位保留索赔的权利。
如果供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
2.10 检验及验收
2.10.1、需方以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供货及安装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供方须向需方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方案。
2.10.2、需方验收,供方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需方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10.3、接收检验
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后,需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初步检验,查验设备的相关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发票、装箱清单、测试报告、中英文操作说明书、产品来源于原厂的证明材料、原厂质保的厂方书面承诺。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供方提供的必要文件,汇集成册交付需方。
2.10.4、运行测试及最终验收
设备由供方安装、调试结束后,需方对其进行全面的测试,对测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供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最终测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中标供方签发最终验收证明。
2.11 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2.11.1.需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限内将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安装质量问题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2.11.2.如需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2.11.3.供方应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7天内(双方在合同特殊条款另行规定的除外)负责处理问题,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2.12 供方违约责任
2.12.1.供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15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需方按期正常施工及使用的,及供方未能完成设备安装工程的或安装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均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
2.12.2.供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完工的,供方除与需方重新确定交货及安装完工期限外,还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二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13 需方的违约责任
2.13.1.在合同生效后,需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补足。
2.13.2.需方逾期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付超期利息。
2.13.3.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供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2.14 索赔
2.14.1.需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或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2.14.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供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负有责任,则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产品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供需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技术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4)采用科学、可靠的方案修复安装工程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2.14.3 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供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若供方未在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需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需方将从未付款或从供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2.14.4因供方责任所造成的修理设备或换货而使合同设备的交付使用延误时,则供方虽已承担了修理或换货义务,但还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设备逾期交货违约金,从发现缺陷之日开始计算至该设备纠正缺陷后或修理完成的日期止。

2.15 不可抗力
2.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治原因、禁止性法律规定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期限时间,但由于一方违约或疏忽不属于不可抗力。
2.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尽快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的时间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终止履行合同。
2.16 履约保证金
4.16.1供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4.16.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16.3履约保证金将在供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17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在需方主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8 合同的解除
2.18.1.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18.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18.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3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19 合同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2.20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阜阳市招管局一份。
2.21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之规定解释。

第六章 合同特殊条款
根据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深床滤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中标的设备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1.1 合同内容
供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需方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人员培训和保修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等。
1.2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2.1成交通知书;
1.2.2供方中标的投标书;
1.2.3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
1.2.4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1.3 价格与支付
1.3.1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中标金额总计人民币:   万元(含设备、保险、运输、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人员培训和保修等一切费用),其中:货物价款为   万元,安装工程价款为   万元。
1.3.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货物价款的30%,设备安装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安装价款的3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货物及安装价款总额的30%,试运行满3个月如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整改完成的后支付合同货物及安装价款总额的30%,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4 质量与检验
1.4.1供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原厂原装全新合格产品,并满足本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工艺质量、技术规格、性能要求。
1.4.2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包退、包换,费用由供方承担;
1.4.3由需方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联合实施验收工作。
1.4.4供方需接受需方在质量、安全、进度、技术、施工协调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1.4.5供方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1.4.6 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安装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1.4.7供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4.8由供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1.5 交货及安装
1.5.1 交货及安装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60 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1.5.2 供方发货时应先通告需方。
1.5.3 产品的运输如因供方处理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修复或补缺。
1.5.4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运费由供方负责。
1.5.5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提供该工程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相应的技术资料(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表1.7.8.2)及电子文件,并保证设计质量。
1.5.6设备由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具体数量、规格、地点及需方要求的时间运送到安装现场及时进行安装调试。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供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对预埋件的尺寸,由于尺寸不合引起的安装技术问题由供方自行负责。
1.5.7供方应在设备运抵前10日,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的详细计划,并得到需方认可。按计划由技术人员负责对需方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工作管理、操作规程、设备的特点、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技术等。并保证甲方的工作人员能正常操作和使用设备。
1.6售后服务
1.6.1保修期内投标方应提供免费维护。
  1.6.2投标方须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1.6.3全天24小时有专人接受客户服务请求,对客户要求的响应时间(从客户发出服务请求至投标方服务人员到达客户需服务所在地)不得超过24小时。
  1.6.4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设备器材须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国家规定免费保修期大于1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质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实行终身维护。
1.7 违约责任
1.7.1如供方逾期交货或供方安装工程逾期完工的,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供方应分别按合同总标的额每日0.2%向需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7.2如果供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完工)2周以上或供方交货不合格(或安装工程存在重大质量缺陷)从而影响需方按期正常施工及使用的,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除扣除未付款项外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上述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需方损失的,供方须另行赔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1.7.3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支付货款。
1.7.4合同生效后,如非供方的原因而终止合同履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需方须双倍返回供方的履约保证金。
1.7.5违约赔偿金的支付须在违约损害发生之日起10内一次性向对方支付完毕。
1.8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需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所采购的货物数量进行调整,合同价款也随之调整。
1.8.2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
1.8.3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有民法院提起诉讼。
1.8.4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章 用户需求表
目 录
1. 升级改造工程概述
1.1 工程概况
1.2 主要工程内容
1.3 现场条件
1.3.1 自然条件
1.3.2 公共设施
1.4 本招标书的定义和合同范围
1.4.1 定义
1.4.2 合同范围
1.4.3 本合同与其他合同包的衔接
1.5 招标图纸
1.6 承包商的资质和经验
1.6.1 承包商资格
1.6.2 特别说明
1.7 承包商的职责和服务
1.7.1 承包商的职责
1.7.2 计划与进度报告
1.7.3 设备制造中的检验与测试
1.7.4 设备担保
1.7.5 专利
1.7.6 材料
1.7.7 包装、标识和运输
1.7.8 承包商需提交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1.7.9 运行、操作和维护手册
1.7.10 安装
1.7.11 测试及检验
1.7.12 调试
1.7.13 验收
1.7.14 售后服务
1.7.15 附件、专用工具、润滑剂及备件
1.7.16 技术规格偏离
1.7.17设备考察与验收、人员培训
2.一般技术要求
2.1 综述
2.2 规范解释
2.3 单位和参考标准
2.3.1 使用单位
2.3.2 参照标准
2.3.3 参考标准缩写
2.4 一般规定
2.4.1 质量标准
2.4.2 设备维护
2.5 设备的一般规定
2.5.1 机械设备
2.5.2 电机
2.5.3 接头和管道连接器
2.5.4控制箱/柜自控特殊要求
2.6 防腐涂装
2.6.1 工厂内油漆
2.6.2 油漆体系概述
2.6.3 油漆的敷涂范围
2.6.4 油漆表面
2.6.5 管道工程
2.6.6 铸铁管以及配件
2.6.7 钢管及异型钢管
2.6.8 镀锌钢管
2.6.9 UPVC管和配件
2.6.10 铜管压力配件
2.6.11 化学药剂管和软管
2.6.12 齿轮箱
2.6.13 压力表具
2.6.14 梯子
2.6.15 走道板和踏脚板
2.7 其它要求
3. 深床滤池系统技术规范
3.1 本单项合同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3.1.1范围
3.1.2 总述
3.1.3 进水条件
3.1.4 出水要求
3.1.5占地限制
3.1.6 取样与监测
3.1.7 资料提交
3.1.8 平面布置要求
3.1.9 处理效果保证
3.1.10界限值
3.1.11供应商编制技术方案的基本要求
3.2基础资料
3.3 设备描述
3.3.1 气水分布滤砖
3.3.2 滤池滤料
3.3.3 滤池支撑层
3.3.4 气水分布主管、支管
3.3.5阀门、闸门
3.3.6空压机
3.3.7 反冲洗罗茨鼓风机
3.3.8 反冲洗清水泵
3.3.9 反冲洗废水泵
3.3.10潜水搅拌器
3.3.11 驱氮装置
3.3.12 碳源投加系统
3.3.13 自动控制系统
3.3.14 电气控制系统

1. 升级改造工程概述
1.1 工程概况
为进一步改善阜阳市主城区水体环境质量,建设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颍南污水处理厂工程规划服务范围为:东城河以西及二里井河、七里长沟南新建区,以及河西区东区和莲花工业园区。
颍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升级改造工程选址颍南污水处理厂厂内预留用地,颍南污水处理厂位于阜阳市的东南角,颍河阜阳段下游、十里井附近。
1.2 主要工程内容
1) 设计规模
本次升级改造工程,进水为除去中水利用工程的水量,颍南污水处理厂所剩余的全部二级出水。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原设计规模:10×104m³/d,Kz=1.32。
2009年为给华润电厂提供回用水,以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为水源,增加了阜阳市中水利用工程(目前,此工程在建),设计规模:5×104m³/d,Kz=1.1。
根据《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本次升级改造工程的设计规模为:
(10×104×1.32-5×104×1.1)/1.32m³/d =6×104m³/d。
Kz=1.32
2) 本次升级改造设计进出水水质
本次升级改造进水水质指标为:
BOD5=15mg/L
CODcr=50mg/L
SS=20mg/L
TN=20mg/L
NH3-N=5(8)mg/L
TP=2mg/L
3)出水水质
出水水质应满足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为:
BOD5≤10mg/L
CODcr≤50mg/L
SS≤10mg/L
TN≤15mg/L
NH3-N≤5(8)mg/L
TP≤0.5mg/L
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L
4)尾水排放
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排至七里长沟,进入颍河,最终接纳水体为淮河。
5) 处理工艺流程
本次升级改造工程增加污水深度处理工段,深度处理工段采用“高效沉淀+深床过滤工艺”,消毒采用液氯工艺。深度工段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外运。
其工艺流程图见1-1。


图1-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6)主要构建筑物
主要构筑物及各自功能分析如表1-1所示。
主要处理单元功能分析
表1-1
编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功能分析
1 超细格栅及配水井 座 1 进水及分配
2 调节池及提升泵房 座 1 调节水量、水力提升
3 高效沉淀池 座 1 去除悬浮和胶体污染物
4 深床滤池及反冲洗设备间 座 1 过滤水中残留悬浮物
5 消毒接触池 座 1 保证反应时间,确保消毒效果
6 碳源投加系统 座 1 为深床滤池反硝化作用及中水利用工程曝气生物滤池提供碳源
7 反冲洗废水池 座 1 暂存反冲洗废水
8 加氯间 座 1 提供消毒药剂
7) 本工程地址
本次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设地点为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CASS池南侧预留地,可用地约8500m2,预留地东侧为正在建设的阜阳市中水利用工程。
图1-2 本次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地址
1.3 现场条件
1.3.1 自然条件
(1)气象条件
阜阳位于安徽省西北边陲,地处东经115°15′— 115°32′,北纬30°00′— 33°00′。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主要气候特点: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无霜期较长,旱涝灾害较频繁,霜冻、干热风、冰雹、大风及连阴雨等灾害性气象都时有发生。年实际日照数平均为2109.06小时。年平均气温为15.7℃。年均无霜期为222天。年均降水量为890mm。冬季盛行北至东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春季东南风居多,秋季多东和东北风,全年以偏东风为主,平均风速2.7m/s。
(2)河流水系
阜阳城区水系发达。通过城区的颍河是淮河的一级支流,颍河、泉河在城区三里湾处交汇。颍河阜阳闸上游历年最高水位32.38m(1975年8月18日),最低水位21.1m,平均蓄水位27.2m。汛期闸上水位一般控制在28.5~29.0m,最大流量3280m3/s。城区主要内河22条,直接或间接与颍河或泉河相连。
(3)地质环境
阜阳市在构造环境上位于华北断块的东南部,处于豫皖断块的中部,并与扬子断块、秦岭—大别山断褶毗邻,是一个地质构造较为复杂的地区。在地震区划分上,阜阳市位于华北地震区南部的河淮地震带、许昌—淮南地震带的东段,南部与长江中下游地震带毗邻,东段与郯庐断裂带(山东郯城至安徽庐江)相连。根据国际《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阜阳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
1.3.2 公共设施
1) 铁路运输
阜阳站位于阜阳城市中心,地处阜阳市颍东区,是阜阳市最主要的铁路交通枢纽。
2) 航空港
阜阳西关机场位于阜阳市西,距市中心9公里。
3) 港口
阜阳港为内河港,拥有多个作业区,并设有起吊、运输和仓储设施的码头多个,可为本工程提供装卸服务。
4)厂外道路
厂区北侧与现状七里长沟路相通,进厂道路为7米。
5)装货车、吊车和装卸设备
实施合同所需的各种类型的重型运输设备、卡车、起重吊机和装载设备,供应商可以向阜阳当地公司租借。
1.4 本招标书的定义和合同范围
1.4.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以下列文字注释意义为准。
业 主:即采购人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承包商:投标阶段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指合同的签约卖方。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所有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期间提交的所有资料和承诺均适用于中标后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承包商。
工 程: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设 备:包括本招标文件所陈述及招标图纸所示,将在本工程中安装作为永久设置的机械、仪表、电气、电缆及管道、器材、专用工具、材料、备件及物料等。
设备制造商:为本项目提供相关设备的设备生产厂商。
1.4.2 合同范围
本工程共分5个合同包,具体分包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标段 工程内容
土建工程与
安装工程 YN-C1:新建构筑物
一、土建工程:
1. 细格栅及配水井
2. 调节池及提升泵房
3. 高效沉淀池
4. 消毒接触池
5. 碳源投加间
6. 加氯间
7. 中控室
二、安装工程
1.全厂机械、电气、自控、仪表设备(除深床滤池性能包外)
2.全厂电缆及桥架(除深床性能包内电缆及桥架)
YN-C2:总图 1. 厂区总图
2. 深床滤池及反冲洗设备间
3配电室、控制室及水质分析间
4. 反冲洗废水池
5. 反冲洗清水池
6.细格栅(改造)、污泥调节池(改造)、加药间(改造)
7全厂工艺管道(除深床性能包内管道)
8.全厂照明
9. 剩余工作量
设备供货 YN-M1:反硝化深床滤池性能包 1. 反硝化深床滤池及反冲洗设备间、反冲洗废水池、反冲洗清水池设备供货及安装
2. 碳源投加间设备供货及安装
YN-M2:全厂其他机械设备 1. 细格栅及配水井
2. 调节池及提升泵房
3. 高效沉淀池
4. 消毒接触池
5. 加药系统
6. 加氯间
7.总图设备
YN-M3:全厂电气、自控及仪表 1.全厂电气控制柜等(不含深床功能包内电气)
2.自控(不含深床功能包内自控)
3.仪表(不含深床功能包内仪表)
4.监控设备
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内容为YN-M1包。
标书供货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供货范围为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包括深床滤池、反冲洗设备间、反冲洗废水池、反冲洗清水池、碳源投加间))内的所有工艺设备及其起动(控制)柜、自控系统、仪表、电缆、安装附件、管道、阀门和备品备件等,并包括其采购、设备制造厂试验、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供货范围除主机外,还应包括与主设备相关的各种附属设备、工作桥、电缆桥架和材料及各项服务,不论本文件是否指明,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设备也在供应商的供货范围内。
随机配套的自控仪表承包商需无条件满足业主调换自控仪表品牌的要求,从而与全厂自控仪表合同的要求相一致;本合同的承包商应配合全厂自控仪表合同的承包商完成全厂的联动试车以及电气与仪表自控系统的总体联动调试。
本合同的承包商应提供工艺设备自身需要的检测仪表(包括设备安全保护所用仪表),这类仪表应接至工艺设备配套的控制箱、柜,自行管控。工艺过程需要设置的检测、分析仪表应由本合同的承包商统一供应。
功能性招标部分的构筑物中,需要预留检测仪表接口的,本合同的承包商应提供明确的技术文件,并负责实施。
每台设备应成套地配备安全、有效及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备品备件和随机专用工具。所有设备应根据有关标准制造,保证技术和使用功能的完善。
所有机械设备的就地控制箱由相应机械设备制造商配套提供。
本招标文件中带“★”号的主要内容要求必须得到供应商的遵循,并在投标文件中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明确地回应。投标文件不满足任何一个带★号的要求将导致废标。当招标文件中的文本部分与图纸不符时以文本描述为准,当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描述与所附样本中的技术参数不符时,以所附样本为准。
1.4.3 本合同与其他合同包的衔接
本合同承包商应在业主协助下给其他承包商和执行其他合同的工作人员提供方便,以履行他们的工作。
如业主要求,承包商应提供施工所需的详细资料,数据及图纸给现场的其他承包商。
承包商及承包商的有关人员在本工程涉及的一切场合均应履行如下义务:
对在现场或附近的雇员应持有效合作态度。
每当需与其他承包商协调工作时,须提早5个工作日将自己的计划工作日程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和对方。万一双方计划日程安排不一,或因外界干扰、延误或不能及时完工所可能引起的纠纷,承包商应直接和当事人联系。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不允许向对方索取偿金和向业主要求延长工期,凡承包商间的相互索赔问题,应由承包商自行直接商谈解决。
若与其他承包商有重大冲突时,则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业主。经有关部门裁决,错误的一方应承担相关的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
本次招标的YN-M1合同包与之有联系的合同包为土建合同的YN-C1、YN-C2、机械电气合同YN-M2和自控仪表合同YN-M3,承包商应就其执行的合同内容随时与业主保持联系,使业主能对各个合同进行协调。
全厂整体联动试车的配合:本项目联动试车由YN-M3标段负责。当每个合同的承包商达到各自合同包下的调试要求后,在业主的协调下由YN-M3标段承包商牵头组织全厂进行调试,在联动试车期间,本合同承包商有义务配合YN-M3标段承包商完成本合同与全厂的联动试车,对本合同范围内所出现的问题在项目经理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决。
(1) 本合同与土建合同C1、C2的界面划分:
A. 所有设备在土建构筑物上的预留槽、预埋钢板等均属土建合同包,但本合同承包商有义务在预埋件施工完毕后检查预留和预埋情况的正确性,并负责验收,验收之后因设备安装需要修改由本合同承包商负责。
B. 设备固定用膨胀螺栓、化学螺栓或预埋螺栓均为承包商的随机附件,若需提前预埋的,应在土建施工时提供给土建合同包的承包商,以保证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C. 设备的安装及安装后的二次浇注,属本合同包的范围。
D. 管道界限:
除接入厂区排水管的管线外,其余管线均以建筑物外(指轴线外)或构筑物外(指内墙外)为界,1米界限内的设备及管道的供货全部由本合同承包商负责,1米界限以外由土建合同实施;此外本合同承包商还应负责将接入厂区排水管的管线接至室外最近的第一个检查井,检查井的施工由土建合同执行。
供货界区内供货设备与其他承包商管道之间的连接,其规格必须符合ISO标准,并由本供应商提供完整法兰接口的用品,即密封垫、螺栓和螺栓帽等;螺纹接口应当按照GB73-07“非密封螺纹管螺纹”的规定或等同的标准进行制作。
除了以上规定之外,如果承包商要在与其它合同之间的接口上进行工作或与其它分包工程的衔接位置,或他的工作将影响其它承包商工作,应至少在7天前通知业主。
(2) 本合同与YN-M2标段的界面划分:
A. 电气
以马达控制中心进线电缆接线端子为界、主控柜电源,进线电缆端子以外的设备不属于本合同,但本合同承包商应提供所需电源的详细要求、进线电缆安装空间和支架以及所需的任何资料。进线电缆端子以内(包括进线电缆端子)的控制箱、控制箱至电机的所有电气设备、连接设备及其安装附件、安装调试工程均属于本合同范围。承包商还须提供所有设备的一次和二次电气控制原理、二次控制原理中所有电缆清单等针对本工程的详细设计图,并对此承担责任。承包商还须提供和完成反硝化深床滤池和碳源投加系统单体内所有工艺机械设备、电气、自控系统的联锁、联动和连接,使其形成一个完整、安全、可靠运行的工艺系统。
B. 仪表
以各设备提供的主控柜通讯接口及外接端子排为界,通讯接口及端子排以内包括主控柜、主控柜至就地设备的控制电缆、通讯电缆,均属于本标范围。
1.5 招标图纸
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图纸另附图册,技术规范和图纸是相互一致的,是合同提供的依据。
鉴于本次升级改造工程用地有限,承包商在选择设备及池体布置时不超出招标图纸中对深床滤池平面尺寸的限制,若工艺需要必须超限,需经业主和设计院同意。
1.6 承包商的资质和经验
1.6.1 承包商资格
承包商的资质条件应符合商务部分的相关要求。
1.6.2 特别说明
技术规格中各单项有更为具体要求的,以各单项为准。
1.7 承包商的职责和服务
1.7.1 承包商的职责
本招标文件的目的是为了采购使污水处理厂达到设计要求的成套设备、主要材料、有关的技术文件,并获得承包商相关的服务。
概括起来,承包商有如下的职责:
1. 以中文叙述的投标书和提供招标书要求的技术文件。
2. 承包商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3. 承包商必须确保合同内设备、附件、软件、联动运行等功能的实现。如果承包商发现业主提出的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存在缺陷,将防碍标书要求的实现,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优化。
4. 承包商负责设备的安装、检查和验收,并要对设备的制作供货、工厂测试、油漆、包装和运输负责。
5. 设备的现场性能测试。检测结果合格后,向业主提交设备检测报告。
6. 运行的现场调试。
7. 对不合格设备进行更换。
8. 在正式由业主操作的一年运行维护期(包括半年试运行期)内,负责设备的检测、保养和运行的监理工作。
9.对设备联动运行负责。
10. 承包商负责本招标文件供货范围内的各部分设备的技术联系,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11. 凡招标范围内为达到设计目的所需的各项设备、计算机软件及有关备件、应用程序,虽未全部列在本技术规范中,仍应包括在各项设备中,承包商不得借故予以变更或要求增加费用。
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必须无条件的满足标书的要求。
1.7.2 计划与进度报告
承包商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日历日内,应向业主递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说明有关设备的设计、制作、测试、运输和调试等具体进度日程,包括:
•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
•安排设计、制造、测试进度
•运输
•现场安装计划
•调试、培训
为掌握进度和协调工作,业主认为需要的话,可在其办公室或在现场随时召开会议。承包商代表应出席此类会议。
1.7.3 设备制造中的检验与测试
1. 质量保证计划
(1) 承包商应对本合同提供的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建立质量保证计划,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提供一个从事质量控制的承包商工作人员的名单或承包商自己(雇用的)质量控制试验机构的名单。
•对各种设备应进行的试验项目,不管是破坏性的与非破坏性的,以证实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符合技术规定要求的。
•设备制造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检验应标明自检、厂检的不同检验制度,如业主代表须参加的检验必须标明时间、地点、测试内容、验收标准等。
(2) 所有质保计划应在开始制造之前建立,并在签约后90个日历日内提供,质保计划应成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所有承包商必须共同遵守。
(3) 业主对质保计划的确认或任何承诺,并不由此而解除或降低承包商保证供货符合技术规定要求的一切责任。
2. 业主将按照标书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所参照的技术标准,选择是否在产地对设备进行工厂验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 承包商应在设备计划工厂验收前六周通知业主,以便业主代表能按时到达生产厂家。业主代表在亲眼看到设备的成功测试后,须在产品合格证的背后签署意见。若测试时业主代表因故无法出席,承包商应在产品合格证上予以注明。上述程序完成后,承包商应向业主递交5份附有具体测试结果和业主代表签证的合格证书。
(2) 一般标准规格的小型电动机和用于设备的小配件,少量安装材料和电缆的性能不进行测试,但应有产品证书证明;75kw及75kw以上的电动机应现场测试,执行IEC34-1,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承包商应按通用的国际标准进行测试,在正常工作情况下,都能符合参数要求。
(3) 全部模压配件应在开箱后检查,但在装置或刷漆之前,用石蜡或类似方法处理。
(4) 当测试和检验完成保证业主满意,测试证明和曲线图表等被验收后,业主以书面形式批准接收,直到收到接受函设备才从厂里交货。关于每份测试证明,在业主发出同意证书后才有效,包括性能参数和细节,设备和材料证明。
(5) 合同中不要检验的设备或材料,是否由承包商提供证书或执行检验,应该在合同的义务栏中标明。
(6) 设备应检验其工艺、适用性和功效,承包商应提供测试装置,目的是为了在现场条件下能模拟设备运行,测试计划应由工程确定和批准,直到承包商自己有把握设备能满足全部参数要求和功能正常为止,业主才要求检验设备。
(7) 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支付未达到测试和检验要求的任何附加费用,包括测试证明、曲线图等;按业主意见,承包商和分包商提供的以前的测试报告是无效的,如果已送货,承包商应安排把设备运回厂测试或由业主现场检验测试,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8) 所有要求在现场测试设备精度的仪表和连接件应在测试前不少于3个月发出。
(9) 如业主要求,承包商应解释检查或测试的一切事项,直到业主满意,如经检验或测试不符合本工程规定者,承包商应依业主指示作无偿改善。由此引起的检验和测试延误,不得作为工期延期的理由。
1.7.4 设备担保
(1)除另有指明外,承包商应保证其所有的设备在保证期内,即验收完毕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出现制造工艺或材料方面的问题。各种设备的正常使用年限应符合国际标准或惯例对该设备的要求。依据担保条款,若设备出现由材料、构造或安装的故障时,承包商应及时、自费在设备运转地修复。
(2)业主技术人员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所观察到的故障。
(3)大型设备(如水泵、鼓风机等)承包商应出具设备性能参数保证书。
1.7.5 专利
承包商将负担所有设备或生产的专利费或执照费,单独报价,并保证业主及其技术人员不因专利、执照以及工程设备的装置特性等问题而引起专利费、执照费或其它索赔而造成损失。一切由于执照费、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申诉,或者由使用工艺结构特征和设备、元件的排列所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业主无关。
1.7.6 材料
制造和安装设备所使用的材料,从强度、韧性和耐久性方面都应是好的,工艺技术是目前最新的,材料应满足:
1. 没有任何损伤和缺陷。
2. 适用于该用途的材料,且不会产生机械负荷或电气负荷的过载。
1.7.7 包装、标识和运输
根据上述1.9.3条款完成测试后,产品启运前必须进行防损处理,包括防止害虫、暴晒、雨淋、霜冻、高温、潮湿、盐份和海水等造成的损害。
凡设备上需油漆的部分均需按规定进行,会腐蚀的未油漆的部分须用高熔点油脂或用其它确认的保护剂全部涂没,上述这些保护剂在设备安装期间或在安装后是易于抹去的。
另外,对所有电气设备应采取能使业主代表满意的恰当的防腐防损措施。所有设备的包装须经得起陆上和海上的运输,以及在码头附近露天存放等条件。承包商应对包装的设备负责,使其到达目的地后完整无缺,承包商负责提供所有的包装、箱子、加固条板、防水材料、箍条,以及劳务等费用,内有危险或易碎物品的包装箱应按当地或国际惯例要求执行,所有条板箱和包装箱应正确地标上下列内容:
(1) 合同号
(2) 设备到货地点、安装地点
(3) 名称和设备编号
(4) 通用的商务标识
(5) 装卸吊点的位置标识
按照业主的要求,承包商应随时告知设备的运输情况,在递交给业主的托运清单中应含有条款中所要求的测试合格证。
承包商应对设备运至现场的整个过程负责,包括搬运和安全措施,运输过程包括:
(1) 海运、陆运、空运,包括各类保险。
(2) 设备在港口的装卸,包括支付进港费、码头费、滞期费、中途储存费、装卸费等。
(3) 设备从港口到现场运输费、装卸费,直到工程需要安装时的仓库暂存或遮盖费等。
承包商在港口进行商检时应注意查看设备的完整情况,若发现设备在途中已遭到缺损,应立即告知业主前来检查和提出处理意见,承包商对业主不予接受的任何设备,应立即运走予以更换,并根据本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洽谈索赔事宜。
注:现场是指承包商应将设备运至污水厂或业主指定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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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 承包商需提交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1.7.8.1 总的要求
1. 承包商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应为中文版 ,涉及英文版本均应翻译成中文。
2. 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均应使用SI制(国际计量单位)。
3. 所有技术文件应打印在A4纸上,并装订成有塑料封面或类似材料做成的册子或硬纸文件夹中
4. 所提交的图纸及技术文件上均应有标书编号、图纸与文件的编号,并盖有承包商已做过检查的印记。各项设备的图纸上还应有制造厂商的名称。(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技术文件和图纸)。文件夹按下表规定的颜色:
机械方面——蓝色、黄色或绿色
电气方面——红色或橙色
其它方面——白色或其它颜色
5. 所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均应是清晰、完整并符合上述1、2、3、4四项的要求,否则业主有权拒收。重新提交这些图纸与文件的费用由承包商负责,由此造成的合同延误也由承包商负责。
6. 除标书中已规定了的具体数目的资料,其他与业主方有关的资料,也应提供不少于2份资料。
7. 只有被业主确认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才可用于合同的实施中,如在实施中有必要修改时,承包商必须写报告,并申报经业主批准确认的设计单位认可的变更单。
8. 业主将不批准那些不符合技术规定要求的图纸和文件,甚至可以减少或推迟设备费用的支付。在收到业主的审查意见后,承包商应修改这些图纸及文件直到业主满意,由此引起的合同延误由承包商负责。
9. 如果技术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承包商在收到业主通知后14个日历日内免费补齐这部分文件。由于承包商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引起的制造或安装、调试的延误,应是承包商的责任。
10. 承包商设计的图纸及技术资料经业主确认后,并不由此减轻承包商对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7.8.2 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包括但不限以下技术资料:
1.以深床滤池(包括反冲洗)、碳源投加为系统单元,出具系统图及系统设计说明
2. 详细技术规定中的机械、电气、仪表、控制及自动化(ICA)设备一览表
3. 机械、电气设备总布置图、分布置图、安装总图。图中应标明各项设备的名称、编号、数量、位置。
4. 标书要求的工作计划表(设备安装及调试计划)。
5. 必须提供供货设备的样本、设备的彩色照片或彩色图片及彩色样本。供货设备的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应能有关键的重要的性能参数、产品特点、结构简图、操作及安装的原理图。
1.7.8.3 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后直接提交的技术资料
应负责提供与供货设备相关的及供货界线内的所有必要资料,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在详细技术规范要求中有更多要求的,以最全面的要求为准,具体包括:
1. 列出标书范围内提供设备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目录清单;
2. 每套机械设备图纸应详细标明结构尺寸、装配和材料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的重量、外形、必要的剖面详图;
3. 机械、电气设备总体布置设计。设计中应注明所有设备的名称、编号、注有三维尺寸的安装位置、操作维修所需空间及与土建基础和构件部分之间的管道连接、贯通、相对尺寸,并在图上注明静载、动载。
其中,机械图应包括:充分、详细、清楚无误地显示出该套装置的主要机械部分及其一切附件和部件之间的装配关系;每个部件、产品所用的材料、名称、型号、数量、性能等详细资料;供货中每一项目主要的机械设备性能参数;润滑与冷却系统的详图及说明;供货中每一项目的联接尺寸、地脚螺栓、紧固件等的详细资料。
4. 电气监控系统原理图设计。设计中应注明所有设备、元件的型号、规格及厂家,并应有系统运行的说明。
其中,电气图应包括:高低压柜、控制箱系统单线图;每一高低压柜、控制箱的控制原理图,端子接线图、元器件一览表及电缆一览表;各项设备的安装图,图中应标明安装尺寸、型式、工艺、材料等技术要求,还应有连接件、预埋件零件图。
仪表及控制图应包括:每个PLC柜包括PLC、UPS、浪涌保护装置等的设备一览表;每个PLC柜包括PLC、UPS、浪涌保护装置等的端子图;所有PLC配置图;列出每根导线电缆起终点、型号及规格、长度、线芯编号的电线一览表。
5. 预留孔、预埋件的设计。设计中应明确所有预留孔的位置、数量、尺寸及偏差要求和预埋件的位置、结构尺寸、材料、数量及埋设的详细要求。
上述设计须经业主的批准及土建承包商的确认。而且图中设备布置位置、负荷及主要尺寸的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将不允许再有变动。
6. 承包商在合同生效后应向业主提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说明有关设备的制作、运输、安装和测试等具体进度日程,本工作计划应与业主明确规定的进度相一致。还应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进度计划及施工计划(带横道图)、质量保证体系及结合本工程情况作出的补充规定,与其他相关承包商的协调配合措施,安装质量的企业标准,设备到场验收制度和储存保管办法、每种设备的调试方案、与其它单元的联动试车方案、及全厂联动试车方案等等(在业主指定的时间内提交)。
7. 业主要求的主要设备的设计计算资料(专利除外)
8. 最终的设计报告。该报告是综合性的介绍各项设备的技术指标、设计标准、工厂试验及验收标准。还应介绍仪表测量、控制、程序以及软件等方面的设计计算,及有关的设计说明。
1.7.8.4 设备制作及交货阶段
制作期间的试验、检验报告
出厂检验报告。报告中应有出厂时对设备的外观主要尺寸检验,出厂试验记录及会议纪要
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此说明书不应少于如下内容:
设备装配剖视总图,电气接线图;
设备安装的方法及安装精度的要求;
设备的调试大纲及注意事项
设备试运行的程序及记录表格
设备操作与维修手册
产品合格证
装箱单
设备包装运输方案
培训手册及培训计划
1.7.9设备运行、操作和维护手册
1. 总述
承包商应提供涉及机械,设备和各类装置的综合性操作和维护手册,这些手册应包括设备说明手册、维修说明手册、操作说明手册和简明数据手册。
承包商应提供两份供批准的手册初稿和三份最终稿。
工程验收证书的批准必须以手册的批准为前提。有关操作和维护的具体要求应保存在硬皮的文件夹内,封面应说明合同名称、承包商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该手册应包括所有能使工程顺利实施,并使设备得到充分维护的具体条款内容:
(1)目录;
(2)概述;
(3)操作指南;
(4)机械、设备等的维护细则和各类数据、包括制造商的简介、订单号及日期、编号、电压、状态、周期、满荷载电流、启动电流和操作数据等;
(5)安装后的维护和润滑时间安排;
(6)所有设备的图纸存档的安排;
(7)试运行数据;
(8)测试证书;
(9)发生紧急情况时所需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10)包括在施工设施中的与图纸完全一致的各类设备、机械和仪器的零配件清单。
承包商提供的所有机械、电气、特殊设备和控制系统的操作和保养手册,应能用于指导工作人员试验、试运转、操作和保养设备,这些手册应包括设备说明手册、维修说明手册、操作说明手册和简明数据手册,它们应有下列可应用的内容:
(1)设备技术说明;
(2)所有电气、液压或气动设备和控制系统的说明和操作说明和操作顺序;
(3)成套系统的简易装置图,用以说明系统所有的组件;
(4)各个系统的简图;
(5)电气线路图和缆线图;
(6) 投标设备安装,列有设备制造厂商的名称和相应的制造/型号/类别号和技术说明;
(7)装置项目的分段布置图及拆卸、清洗、维修、更换部件和重新装配的逐步程序,包括建议的允许公差;
(8)所有投标设备的润滑位置、例行保养表及说明书;
(9)推荐在中国易于取得的润滑剂及其同类物的一类表,包括润滑剂的类型细节;
(10)随设备投标的专用工具、备件和润滑剂表;
(11)所有部件标号和更换部件来源的部件表;
(12)在适合工程现场条件下用于工程和现场试验及用于电气安装和其它项目的电动机、通风机、泵、压缩机、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的试验证明、性能曲线和校准数据。
(13)直立安装设备的布置图;
(14)控制盘的总布置图;
(15)控制盘与所有负载之间配线的电气接线图。
书页为规定的ISO216-A4尺寸或折叠成该尺寸,装订在硬封面的活页夹中,并不超过夹子装订容量的70%。扉页应写明业主、项目、合同和手册名称。目录表应在扉页后,列出带页数的各个项目。手册编页可不必顺次连接,但应有索引附页,以便于迅速查阅。每项设备的详细说明,应对照所适用的技术规定条款。手册印刷好的每一页均应清晰易读,不褪色。宜采用胶版印刷或套印,但静电或照相复印如果清晰,经业主同意,也可接受。
承包商最迟应在设备开始启用前20天将各种手册副本三份送业主审查。
业主审查批准后,这三份初始副本应作修改,增加要求修改的意见,并再提供五份,使总数达到八份。承包商提交了这样修改的手册后方可发出接收证书。
在保修期间,根据运行情况需对操作、维修手册进一步修改时,在确认需作修改后的3天内,承包商应对全部八份副本以调换或增加页次的方式予以提供。
如业主要求,承包商应向业主对手册中的有关内容作出解释或说明,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2. 设备说明手册
设备说明手册应包括对各个设备项目和系统的说明,包括它的工作目的和工作原理,充分明确各设备间的相互关系,以便对处于任何操作条件下的装置有充分的了解。在必要的情况下,本手册也应包括已在其它手册中描述的有关详细的基本资料。
3. 维修说明手册
维修说明手册应包括:
--对设备总体性能要求的描述, 可使维修人员保证设备各部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并及时对设备进行大修;
--说明所有设备组件的拆卸、重装、校正、更换和调整步骤程序,并包括这种操作步骤的图示;
--说明设备组件在维修过程中须遵守的标准、公差、安装间隙、磨损限度、定期调整周期、包括材料及热处理方法、大件的重量、专用工具。试验设备、夹具和量规的细节和用途;
--说明向业主推荐的对设备预防保养方法,包括维修次数或在查找排除故障方面进行的检查和指导。
4. 操作说明手册
操作说明手册应对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每个设备项目作详细的描述,包括投入运行、安装、校正和操作前及操作期间的检查、启动、运转、例行试验操作和关闭的程序,根据实际运行的需要,这些操作程序应能用于安全正常运行和处理意外紧急情况两种条件,包括采用手动和自动操作方式。
手册中还应包括操作人员为确保设备安全有效操作所需的有关报警和断开装置操作限度(例如有关温度、压力或流量)、温度和压力可允许变动范围的详细资料,包括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
5. 简明数据手册
简明数据手册是供管理、运行和维修人员作为工程管理的参考来源使用的。
手册应由与设备各个项目有关的表列数据组成,这些数据包括制造厂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类别号、尺寸、操作条件、生产能力、材料、安装的所有细节,以及设备说明手册涉及的所有大小设备项目的相应工程数据。
1.7.10 安装
承包商负责安装工作,承包商应对深床滤池系统和碳源投加系统安装工作的成果负有完全责任。
设备包装运输方案:承包商应在方案中写明各项重要、大型设备的包装及运输方案,在设备出厂前递交业主以取得批准,尤其是超重、超高、超大的设备。方案批准后设备方可运输出厂。
1.7.11 测试及检验
承包商应对所供的单个设备或单个系统(如某台泵、电机、管道、阀门加上控制设施成为单个系统)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干态(空载)、冷态(用清水代替污水或污泥)试运行,进行噪音、振动、定位、速度、正确的电气及机械连接、推力限制、正确的旋转方向、系统的正确起动顺序,证明并确认所有设备及系统达到所规定的数量和性能要求,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调试。在测试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性能与原定要求有所偏移时,应由承包商负责解决。必要的话,可通过现场反复试验,直至符合业主的要求为止,完成测试及检验。单机调试的运行费,除供应商人员费用外,其余均由业主负责。
1.7.12 调试
承包商负责单机及系统联机调试,在单机调试完成后进行系统联动调试,全厂联动调试过程中由承包商配合完成。调试的目的是检查各项设备协调工作情况调整各处理单元的工况以及控制系统的各项参数,使系统达到设计的处理效率。
承包商调试步骤如下:
第一步用设计介质进行联动试车,最终进行全厂联动试车。
第二步试运行稳定后,待深床滤池运行稳定二周后进行功能保证测试。测试主要设备的功能。
承包商在生产地和(或)现场对仪器和设备以及工程各部分进行所有合同中规定的测试和检验,其一切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1.7.13 验收
1. 产品保护
工程完成后,承包商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至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转360小时为止。
2. 验收合格条件
(1)试运行时性能满足要求
(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业主满意
(3)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和资料
1.7.14 售后服务
1. 缺陷保证期
缺陷责任期应为从设施(或其任何部分)完工之日算起十八(18)个月,或从设施(或其任何部分)通过综合运行验收之日算起十二(12)个月,以先到者为准。保证按业主的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被更换的设备和附件仍按本条款处理),并赔偿业主方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2. 维修保养合同
承包商必须提交一份为维持所有设备5年正常运行的维修保养合同,合同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业主保留有不签约的权利。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具体工作和易损件目录)
服务费用(不计入合同总价)
不承担内容
双方责任
其他
3. 售后服务
承包商所投设备在国内应设有固定的可提供备品、备件的售后服务中心;一旦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在12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工程师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修工程师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检修,并连续进行直至修复。对于一般故障应在12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应在36小时内修复。
1.7.15 附件、专用工具、润滑剂及备件
1. 承包商应提供设备的机械、电气和控制设备运行所必须的附件,使这些设备能有效地运转。
2. 除非另有规定,承包商应提供两套专用维修工具。
3. 专用工具应放在有铰链锁合盖的钢质工具盒内,并应单独列出和标价。
4.进口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药剂等,能使用国产货源替代的优先考虑,否则必须在国内有可靠、经济的货源保证。
5. 备件
承包商须提供3年的备件以确保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连续运行。提供的所有备件应是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与所需更换的备件完全吻合。这些备件应经过处理和包装,能在使用现场气候条件下长期有效储存。在每个备件的包装侧面应明显标出备件的名称、用途或标出编号。如果在一箱或其他集装箱内有一种以上的备件,在箱子或集装箱侧面应标明内装备件的概括说明。在箱内应有包装清单。所有箱子、集装箱或其他包装,当项目经理要求检查时应容易拆开及封装。同时,包装的设计应便于开启,然后再包装。
6. 承包商应提供的以上所有附件、专用工具以及备品备件等须在投标文件里以表格形式单独列明和报价,价格表中的工具和润滑剂的单价和价格应为已包括设备运行2年时间所需要的全部这类工具、工具盒和润滑剂的价格和运行3年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的价格,且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 业主选择的备件
(1) 承包商应提供在运行周期后3年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备件及其数量的推荐目录表。所有设备的备件目录表应在合同签订前送交业主。目录表中应有所有备件的单价和价格。该目录表应按各机电设备的技术规定分别列出。另外,承包商应在明确业主必须发出备件订单的最后日期,以便使它们可与主设备同时送达。
(2) 业主根据需要与可能,对备件选择部分订购或增加订购数量。
1.7.16 技术规格偏离
承包商在投标时,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的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根据制造商实际提供的产品规格、性能,填写技术特性表。如果有技术偏离,必须同时填写技术偏离表。如果没有填写技术偏离表,则承包商的投标文件被自视为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技术规定,如被发现有重要偏离,则该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业主拒绝。
全厂的调试及试运行工作由承包商、设计部门、业主联合完成。全厂调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在此阶段内,应进行运行性能和技术参数检测。
在检测过程中若发现设备性能与原定技术规定有所偏离,应由承包商负责解决,必要的话,可通过现场反复试验直到符合业主的要求为止。
整个检测工作经业主验收后,可根据标书有关条款的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并发给承包商验收合格证。
1.7.17设备考察与验收、人员培训
1.7.17.1 设备考察与验收
在设计阶段,供应商将承担费用派遣其技术人员到业主指定地点参加两次设计联络会议(包括设计所需资料讨论,设计图纸会签及校核和审查会议),每次为期三天。中标后一周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费用到业主指定地点进行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以设计图纸为基础进行确认。
由供应商承担费用,安排1次业主和设计人员对关键设备的运行使用状况、设备的制造及测试,在该设备的制造地进行实地考察及培训,人数为5人,为期4天。
此项费用应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包含在投标总价里。
1.7.17.2 人员培训
1. 人员培训
为了使污水处理厂能在接收后正常地进行操作和测试。承包商应负责对业主的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的测试、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包括对业主人员参加设备结构、检修方法等方面听课的培训,也包括承包商在设备安装现场,对业主的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工作人员能对整个污水处理厂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及实际运行操作获得全面的知识了解。
现场培训将在安装、调试和检测期间,承包商应派专人对操作工人进行培训,务必使这些受训人员在业主接管污水厂后能胜任污水厂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在投标书中应详细列出到现场进行培训的计划表,计划表应包括人员、天数。
上述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 培训的材料
承包商应提供一份人员培训计划,承包商应在不迟于人员培训开始前30个日历日前向业主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培训业主人员的详细材料及从事人员培训的工作人员的详细情况;
(2)2份拟将进行讲课的培训大纲、有关资料和两份计划的培训手册,由业主审查;业主同意后,承包商应在不迟于人员培训前14个日历日为培训人员提供人均2份装订成册的培训材料;
(3)在培训期间所做的有关操作、维修方法和任何口头指导的书面记录也应装订成册。培训手册应包括所有要点、制造厂说明和数据表,也包括在培训期间所作的全部修正资料,培训手册应作为操作及维修手册的一个附件与操作和维修手册装订在一起。
为了确保整个工程在移交后能够正常测试及运行,承包商应为业主单位的职员提供包括设备测试、运行和维修所需的培训。人员培训工作包括讲座、演示、考察及其它认为必须的工作以确保业主单位的职员能够掌握整个工厂运行所需的所有知识及技能,承包商应承担培训的全部费用。
正式的培训应在工程现场及其附近进行,其场所由承包商提供。如果培训不在工程现场,则承包商应为受训者提供从现场到培训场地的交通设施。
培训应使用中文,并且所有的文件均应提供中文翻译。承包商应提供翻译人员及设备。
业主方面从事操作及维修的工作小组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根据职能不同,每一个工作组的培训应分开进行,以确保对所有设备的性能、操作及维护要求能够充分理解和掌握。
培训应在进行设备安装的同时开始进行,并提供移交证书。承包商应提供熟练的操作人员对业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除另有说明,培训的时间不应少于2周,每个人员每周的培训时间不小于40小时。
2.一般技术要求
2.1 综述
本章规定了承包商所提供设备的一般技术要求,详细要求在“4. 深床滤池系统技术规范”中另有说明。承包商应遵循本部分的要求以及各分项技术规格的要求,完成供货、提供技术资料、检查、测试、调试、联动试车、通水调试运行等全部规定的工作。业主有权拒绝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设备,承包商应在无追加费用的条件下为业主更换这些设备。
承包商应确保合同执行期间不影响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如确需减量运行或短时停水施工,需经业主及运行单位的批准,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投标总价应考虑到该部分费用。若因施工造成污水厂停产,引起的其他赔偿由承包商承担。
承包商需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采购合适的设备,如若采购的设备需对土建、配电或控制系统等进行改造,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2.2 规范解释
编制本技术规范的目的在于确保工程应在各方面达到所要求的功能及全厂设备成功的联动运行。凡为达到设计目的所需的招标范围内的各项设备及其有关机件,虽未详列在规范中,仍应包括在各项设备中,供应商在中标后不得借故予以变更或要求增加费用。
招标文件中一般情况与特殊情况的说明不一致时,应以特殊情况说明为准。招标图纸是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补充,供供应商参考,招标文件中的文本部分与图纸不符时以文本描述为准。
2.3 单位和参考标准
2.3.1 使用单位
本项目的承包商其所提供的设备和相关文件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
2.3.2 参照标准
本规定中引用的标准,应是在本合同投标截止日期之前28天尚在通用的或最新版本。
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制作工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已颁发的有关标准,即使该标准没有在本规定中引用,设备也应根据这些标准制作,除非另有说明。
这些标准应包括:
中国国家标准;
其它认可的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
承包商提供的设备的设计、生产、验收等的质量保证体系均须符合国际标准ISO9000系列。
设备与管道接口以及设备与设备的接口尺寸必须符合ISO标准,电气设备的连接方式及规格均符合IEC标准。
安装和调试工作应该按照如下标准和规范进行,但不限于此: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3-88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TJ305-75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容器工程》 TJ306-77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TJ307-7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6-8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185-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泵验收试验规程(C级)》  ISO2548
《泵安装技术规范》  SD204-98
《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98
《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SZ-06-99
《潜水搅拌机》 CJ/T109-2000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89
《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T5018-94
《给水排水工程用铸铁闸门标准》 CJ/T3006-92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131-90
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所有设备、软件、配件和材料都应符合投标截止时最新的国际电工技术协会(IEC)的有关标准和(或)中国标准GBJ500系列标准,除非另有明确说明。
对电气设备、计算机、PLC和网络设备的选型,要求所选产品符合或不低于下面所列标准或规范之一:ISO、IEC、GB。
承包商使用的标准如果在本技术规定中没有规定,就应对所用的标准说明。当推荐的标准与实施规则等效于或优于技术规定的要求时,该标准才可能为业主接受。承包商应清楚地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实际使用的规范,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对照文本,明显的差异点要说明。
2.3.3 参考标准缩写
技术规范中所用的参考标准、实施规范和刊物的缩写形式及其有关组织如下:
GB 中国国家标准
AGMA 美国齿轮制造商协会
AISI 美国钢铁学会
AS 澳大利亚标准协会
ASTM 美国测试与材料学会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
BS 英国标准学会
AEMA 美国国家电气制造商协会
CP 英国标准学会(实施规范)
DIN 德国工业标准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JIS 日本工业标准
SI 国际单位制
2.4 一般规定
2.4.1 质量标准
承包商所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质量好、无缺陷、使用寿命长、维修少,满足本招标文件的一般性能和特殊性能的要求。
2.4.2 设备维护
承包商在规定的缺陷责任期内,承包商除履行相应规定内容之外承包商还对所供设备进行保养,并实施至少两次整体检查。
2.5 设备的一般规定
2.5.1 机械设备
1. 制造技术与材料
(1)所有货物必须依据最新的工程技术从事设计、制造与装配等工作。各部分零件必须按标准规格制造,并能随时在现场更换、安装。相同的零件必须能完全互换。
(2)材质必须适合各种操作情况,选择金属材料要考虑其强度、延伸性及耐用性。铸铁应为坚韧的、结构致密,不得有气孔、缺陷和龟裂;承受应力的锻件应是细质的、均匀的;铸铁、钢材及其它材质应符合各货物技术规格中的要求。所有选用的材料均应是新的、未使用过的。
2. 安全防护
(1)所有设备的传送带或链条、叶片、联轴、暴露的中心轴以及其他转动部分必须有安全防护的护盖。
(2)安全防护应为制造厂标准产品或电镀、复铝质钢片或镀锌金属片制造。每一防护设备必须能容易安装与拆卸,并须附有所需的支撑及附件;户外安全防护设备须能防止雨水溅入。
3. 铸件
所有铸件应质地细密,有工作应力之处,应使用铸钢而不应使用可锻铸铁。
所有铸件结构应均匀,无杂质和其他缺陷。所有非加工表面应光滑并对所有铸造表面进行仔细地清理。
铸件应清洁,形状正确,所有形状和尺寸的变化应有较大的圆弧过渡和铸造圆角,铸件在加工前需进行退火以及时处理消除内应力。
铸件由于浇铸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裂缝等缺陷,将视为不合格铸件,严禁焊补修复后使用。
4. 焊接
在任何情况下,承受高应力的焊缝,在制作前,承包商应向业主递交所有焊接的详细图纸和准备工作的计划。在业主没有批准前,不得进行任何的焊接,也不能对先前已批准的焊接准备工作的细节作任何的改变。
所有其他的焊缝应有合格的焊接工焊接。具有高应力的焊缝,可能要求射线探伤,应符合ISO1106,或 ISO2504。
所有焊接结构在机加工前应进行热处理以去除内应力。
焊条(丝)的选择应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
当同类钢材焊接时,应根据等强度的原则,选择满足母材力学性能的焊条(丝),或结合母材的可焊性,改用非等强度而焊接性好的焊条,所选用的焊条(丝)的合金成分应符合或接近母材。
当一般碳钢和低合金钢焊接时,应使焊接接头的强度大于被焊接钢材中最低的强度,焊接接头的塑性和冲击韧性不低于被焊钢材,为防止焊接裂缝,应根据焊接性较差的母材选取焊接工艺。
当低碳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焊接时,一般应选用含铬镍比母材高,塑性、抗裂性好的奥氏体不锈钢焊条(丝)。对于不重要的焊件,可选用与不锈钢相应的焊条(丝)。
5. 锻件
所有承受主要应力的锻件应符合标准规范,并且在开工前应将此标准交给业主批准。锻件应符合JB/ZQ 4000.7-86 要求进行内部检查和非破坏性测试以探测裂纹,并应进行热处理,去除残余应力。对于每一这样的锻件,应向业主递交制造商姓名以及为锻件所进行的热处理方式。业主可能在制造厂家,在承包商代表到场的情况下对锻件进行检查。
6. 平衡件
所有旋转部件应进行动平衡,平衡质量应符合ISO1940/1标准,不小于G6.3级。
7. 设备基础和底座
除非另有规定,每一设备应有与设备相配套的高强度的铸铁、钢或不锈钢结构的底座,可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基础与底座应有支撑填塞垫、尖钉,并与结合体或相关设备排列配合,并须有足够的空间作为灌浆或电线管之用。所有钢板间的接口必须连续焊接及磨平。
8. 紧固件
承包商应提供设备安装所需要的全部紧固件,包括调整螺栓、锚固螺栓、螺帽、垫圈和套管。本项目中的锚固螺栓及浸没水中的其他螺栓、螺帽、垫圈均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其余水上部分采用镀锌材质。承包商必须提供所需的化学粘接剂以及安装所需的特殊工具。
9. 特殊工具与附属设备
承包商必须提供机械设备周期性维修与调整所需的特殊工具、仪表以及维护所需的附属装置。
10. 铭牌、标签和警告牌
所有设备按照其工作状况应有适宜的和统一的标牌,在电气控制柜上的标牌应与其协调一致。所有铭牌,标签和警告牌应用中英文书写,中文应写在英文之上。警告牌,不管其处于静止的或其它状态,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上,以警示人们任何由设备引起的潜在危险。开始应写上“危险”字样,并用中英文写于红色底面上。
所有断路器,启动器,开关装置,熔断器,和其它电气设备应清楚地标明设备的功能,如果是单相设备,就应标明此相与哪台设备连接。
在熔断器柜上的标牌应标明每一回路。
对于铭牌不易看到的设备(例如,潜水泵、水下搅拌机等),承包商应附加地提供一块相同的铭牌紧固在相关的控制柜或启动装置上,铭牌材料应为316L不锈钢或铜牌。
标牌和警告牌应是凹字塑料板,用螺钉和螺栓固定。黏接固定将不被接收。
11. 润滑
(1)机械设备在连续运转期间应能进行润滑工作。润滑系统应可在设备开启或关闭中进行,并不致浪费润滑剂。润滑剂的种类应由设备制造厂商建议,并应提供足够一年连续运转所需用量。
(2)承包商应提供说明机械设备的润滑方式、润滑剂成份以及每年所需的润滑剂量,并建议润滑剂更换周期。
12. 联轴器
除非另有规定,机械设备的驱动电机大于0.37kW时,驱动电机 应由弹性联轴器与机械设备联接。联轴器的尺寸由制造厂商建议,需考虑电机功率、转速与带动类别等因素以及需有1.5倍之使用系数。承包商按规定使用联轴器,应对所有驱动(带动)系统的精确组合负完全责任。
13. 设备的防护
(1)所有机械设备在贮运期间必须装箱并有完整的保护措施,并应免于暴露,保护干燥。水泵电机、驱动设备、电气设备、仪表或套筒轴承等应贮于适宜的仓库中。
(2)表面有油漆者,应防止冲击、磨损、褪色或其他损坏。油漆表面于接收前如已损坏,应重新油漆,并经项目经理认可。
(3)电气、控制及绝缘等设备应防潮并防止浸水损坏。
14. 材料的防腐蚀
设备中所有在水下运行的部件,或在水、汽界面中的部件,或那些化学品直接接触的所有部件,应具有抗腐蚀性和抗浸蚀性能。上述部件如在安装运行后12个月的保证期内出现腐蚀或磨损的迹象应由承包商将其更换成具有防腐性能的合格的防锈材料,以满足长期使用的要求。
承包商应特别注意由于不同种类金属的紧密连接面引起的锈蚀问题,应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当必须使用不同类金属接触时,如有可能,应使电势不大于0.5mV。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部件接触面应予以电镀或其它类似方法处理。
2.5.2 电机
1. 电机提供
承包商的机械设备制造商必须选择并提供与机械设备相配套的所有电机。
2. 电机性能与功率
(1)每一电机的特征,必须适合被驱动设备的负载。
(2)电机功率不得小于每个被驱动机械在驱动范围内所需功率,其使用安全系数须按有关标准规定。
(3)如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最低功率不足以符合上述要求或其它需要,承包商应选择并提供足以驱动设备的较大功率的电机,因增加电机功率而引起的一切变更,如增加电流起动器、需要较大的电磁开关、增加导管及导线等,均应由承包商自行负责,而不向业主要求任何费用。
3. 电机所遵循的标准与规定
(1) 一般规定
所有电机必须依照最新版IEC标准或等同的其它标准而设计、制造、试车和测试。
每部电机须安装一块永久性的、不会腐蚀的铭牌。该铭牌应安装在明显位置,所有的电机资料均应以中英文记载在铭牌上。
在电源电压小于电机铭牌电压的15%情况下,该电机也必须有足够的扭矩。
除非另有注明,所有电机在满载时须能连续运转。
(2) 室外电机
所有安装在室外的电机必须是全密闭式,风扇冷却型,外壳防护等级IP65。
(3) 室内电机
所有安装在室内的电机,除另有规定使用全密闭式风扇冷却型外,其余使用防滴型,外壳防护等级IP55。
电机接线盒必须有满足电缆接线要求的足够空间。
(4) 轴承
小于1.5kW的电机应使用预先润滑的滚珠轴承。
大于1.5kW的水平式电机应装设有抗磨的轴承,而必须有油脂入口栓塞,应当可以随时润滑,并允许排除润滑废油而不需作任何拆卸。
每一部垂直式电机必须装设有滚筒或滚珠状的推力轴承,应足以承受自重及操作时所产生的推力。
每部电机必须有一铭牌,说明其轴承和润滑方法。
轴承的设计应于电机在100%的负载下操作时,能达到五年(50,000小时)运转寿命。
(5) 绝缘等级与温度上升
每部电机必须依IEC标准或等同标准所定的F级材质绝缘。
为使电机能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当电机在满载而不超载连续运转的情况下,该电机的温升必须不超过NEMA标准MG-1或等同标准低一级绝缘材质所规定的限度。
电机周围的气温加上运转时温度上升的总温度不得超过采用标准所规定的限度(使用现场白天气温可能高达41℃)。
电机绝缘必须在运到现场后依照采用的标准规定的方法试验,如电机有任何缺陷或绝缘抵抗力未达到标准规定,必须无偿更换一部新电机。
(6) 电流平衡
在一个平衡电压供给系统中,当电机在其使用因素内的任何负载运转时,三相电机各相的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以下所列数值。
3.5kW以下 —— 2.5%
3.5kW以上 —— 5%
虽然不平衡电流小于上表所列,但如果不平衡电流仍引起机械震动,承包商应修正该问题。
(7) 其它
所有电机应有外壳、轴承托架、风扇盖以及电线管。至于防水和完全密闭式电机,在电机接线盒与电线管之间必须安装硅质橡胶衬垫。
所有金属零件必须抗腐蚀,电机必须依照制造厂商的标准涂装。
电机的风扇为耐腐蚀材质,能适合任何方向的旋转,并且在装配前经过精确的动平衡以及静平衡试验。风扇外壳不得采用非金属材料。
电机的转子须经过动平衡校正,最大振幅在低于1,800rpm时,不得超过0.04mm;在同步转速为3,000 rpm时,不得超过0.03mm。
2.5.3 接头和管道连接器
1. 接头
管子的法兰垫片应为乙丙烯橡胶,符合ISO4633、6447、6448,硬度范围 IRHD 66到75。垫片应垫于整个接触面。
螺纹接头和镀锌管应用铬酸锌涂胶保护。
接头可以装在需要经常装拆阀门的压力管上,在管内压力低于大气压力的管子上,这些接头应有足够的保障措施在这些接头处锚固管子。
2. 管道连接器
可拆卸的管道连接器一般用于设备、管道及闸阀等构件之间的安装连接。适用轴向抗拉、可拆卸和重复安装使用。
接头中的弹性密封圈在螺母、压盖的作用下,依靠相互间的斜度,紧压在管子外围起密封和连接作用。当温度变化时管子能在接头中自由伸缩;当地基、基础出现沉降、管道出现振动时能确保密封无渗漏。
管子插入长度不小于80mm,伸缩率不小于130mm,可挠度不小于3,偏心量不大于3mm。
对于每种规格的管道,其活动接头处应能承受5m长度范围管内满流时产生的剪切力,且要求接头处不能渗水。
承包商应在生产厂家提供安装活动接头时使用,在最大的测试压力和正常的运行温度下,接头应有可靠的水密性。
管道连接器的主体材料应为不锈钢材料,密封圈应为丁睛橡胶或EPDM。接头密封垫的材质应适合长时间的柔性密封和承受60C以下的温度污水以及机械、化学或细菌等各方面引起密封垫损坏的情况。
2.5.4控制箱/柜自控特殊要求
为各个工艺系统配置的现场控制箱、柜必须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为便于通信及保证全厂自控系统的统一性,要求所用的PLC品牌与污水厂的一致,通信协议采用PROFIBUS-DP接口,方式为SLAVE型,接口的物理形式为T接型9针插孔,承包商应提供PDM文件、地址号等编程资料。
PROFIBUS-DP通信接口的信号内容包括:
1. 本机信号
系统手动/自动/远程信号;
全部所控设备的状态(运行/停止、故障)信号;
设备报警及连锁信号;
接入本机的仪表测量数据、仪表状态信号;
控制器状态信号及运行数据。
2. 远程控制命令
系统/设备控制(运行/停止)信号。
3. 外部数据
本系统自控需求的外部数据和信号。
凡是在招标书详细技术规范中要求“具备远程控制功能”的控制箱、柜都必须满足本条要求。
2.6 防腐涂装
2.6.1 工厂内油漆
1. 概述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机械和电气的设备,以及黑色金属所制造的设备,都应在制作现场进行油漆。油漆工作的进行,应当遵守本合同各章节规定的章程和其它有关的章节所规定的章程以及其他有关章程。
除非另有规定,设备的表面防腐处理可以根据承包商的制造商的设备防护涂层系统进行工厂准备、打光和完成涂层,要求设备的表面防腐处理应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承包商的制造商应提供该设备表面处理的方法、涂层名称、厚度等技术说明,并提供防腐寿命的年限。
工厂油漆过的构件,要等到干燥期结束后,才可搬运。工厂内的油漆包括:除锈、打底漆和涂面漆。
2. 工厂内打底漆
所有的构造钢件、金属外壳以及其它的黑色金属构件,应当在发货前,在工厂内除锈打底漆,这次打底漆工作,应当在设备制作后立即进行。
3. 工厂内油漆面层
习惯上要做搪瓷表层的所有设备,或者需要做标准性工厂内的最后一道面层的所有设备,都应很好地进行油漆,以增强海洋运输时或存放期过长时的保护作用。
2.6.2 油漆体系概述
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需进行的油漆体系,都要进行油漆前的表面处理工作。表面处理应遵守中国标准GB的规定或国际上等同标准。
1. 体系A(醇酸树脂油漆体系)应如下表所示:
项目 油漆名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 表面处理 GB-SA2.5或St3
b. 底漆 蚀刻底漆 20
c. 第一度 红铅或铅的低价氧化底漆 35
d. 第二度 红铅或铅的低价氧化底漆 35
e. 第三度 长油醇酸树脂漆 35
f. 最终度 长油醇酸树脂漆 35
2. 体系B(氯化后橡胶油漆体系)应如下表所示:
项目 油漆名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 表面处理 GB-SA2.5或St3
项目 油漆名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b. 底漆 有机富锌底漆 20
c. 第一度 有机富锌底漆 40
d. 第二度 氯化后橡胶底漆 40
e. 第三度 氯化后橡胶中间油漆 35
f. 第四度 氯化后橡胶的表面层油漆 35
3. 体系C(掺入尿烷的环氧树脂油漆体系)

项目 油漆名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 表面处理 GB-SA2.5
b. 底漆 无机富锌底漆 75
c. 第一度 环氧底漆 60
d. 第二度 环氧底漆 60
e. 第三度 聚尿烷枝脂油漆 30
f. 面漆 聚尿烷枝脂油漆 30
4. 体系D(环氧树脂油漆体系)
项目 油漆名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 表面处理 GB-SA2.5
b. 底漆 无机富锌底漆 75
c. 第一度 环氧底漆 60
d. 第二度 环氧底漆 60
e. 第三度 环氧漆 50
f. 最终度 环氧漆 50
5. 体系E(沥青环氧树脂油漆体系)
项目 油漆名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a. 表面处理 GB-SA2.5
项目 油漆名称 干燥后的最小厚度(微米)
b. 底漆 无机富锌底漆 40
c. 第一度 沥青环氧树脂漆 400
d. 第二度 沥青环氧树脂漆 200
e. 第三度 沥青环氧树脂漆 200
6. 体系F(镀锌面的油漆体系)
(1)表面处理和底漆
表面应当无潮气,无尘埃和其它的污染物质,应当用溶剂清洁剂来洗净表面,缺损的镀锌表面可用手动或电动的工具来刷净,应当遵守GB-St3或等同标准的规定来做表面处理和涂上蚀刻底漆,干化后的蚀刻底漆最小厚度变为20微米。
(2)涂层
表面处理过程结束后,体系A、B、C、D、E的油漆层就可跟着做上去,除非另有说明。
2.6.3 油漆的敷涂范围
以上两节中规定的油漆体系,应当敷于下列的物体和表面积上(除非另有规定)。
室外的未镀锌的黑色金属表面,埋地或泡水的除外,有特别规定的也除外:使用体系A。
在室内服务的未镀锌黑色金属表面,埋地的、浸水的有特殊规定除外:使用体系B。
在室外服务的未镀锌黑色金属表面,但埋地的和浸水的除外:用体系C。
在腐蚀环境下,室内服务的未镀锌黑色金属表面,如脱水机房、管沟及其它规定的地方:使用体系D。
室外服务的镀锌黑色金属表面,除去埋地的和浸水的以外:使用体系F再加上体系A。
在室内服务的镀锌黑色金属表面,除去埋地的、浸水的以及特殊规定的:使用体系F再加上体系B。
在腐蚀环境室内服务的镀锌黑色金属表面,如加药间等的全部镀锌钢表面。体系F再加上体系D。
浸入水中或间断浸水的钢表面(除不锈钢外):使用体系E。
浸入水中或间断浸入水中的镀锌钢表面:使用体系F再加体系E。
2.6.4 油漆表面
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使油漆后的表面不遭受撞击、摩擦、褪色以及其它因素的损伤,在设备被验收前所遭到的损坏,应当消除后再加涂,直到取得业主的同意后,才算合格。
2.6.5 管道工程
管道提供的范围应为招标图纸上总体布置所标明的界限处,并应包括所有必要的专用件,连接材料和法兰套管等。
足够数量的柔性法兰接头应能方便拆去任何设备而无需拆卸相关管道以及适应由于温度引起的管道的轴向伸缩。
在土建结构结合之处,管道上应配有挠性联接管以适应不同的沉降。
在固定点连接的管道应提供模板管,套圈,短管或挠性接头以适应土建结构的误差。
通过地下墙壁或水池结构的铸铁管应配以穿墙管。
存水泵、通风管的小口径管道可以是镀锌管或铜管。
所有100 mm 或以上直径连接到设备的管道应为法兰连接。
所有管道在固紧前应校中,检查法兰的配合和连接,所有管道不允许弯曲就位。
对于所有管道,应具有合适的支撑和地脚锚固布置,特别应注意,尽可能地保证不要将管道的推力传到机械装置和其他相关设备上去。在需要混凝土支撑的地方,承包商应将此标在其图纸上,由业主安排必要的工作。混凝土支撑的设计是承包商的责任。如有要求,设计计算应递交业主。
2.6.6 铸铁管以及配件
法兰铸铁管及其配件应为球墨铸铁,符合ISO2531、4179、8179标准。
所有法兰应符合1MPa设计压力标准要求,符合 ISO7005-2,除非法兰与现有的设备连接,而其法兰不尽相同。在此情况下,管件及其配件的厚度应根据1MPa设计压力进行制造,法兰孔应与设备的联接法兰相同。
承插式铸铁管及其配件一般为球墨铸铁,符合 ISO 2531、4179、8179。插头形式应为挠性接头。切断管的插头应符合制造厂的尺寸公差。
2.6.7 钢管及异型钢管
钢管及异型管的制造应符合ISO2604/2,3,6。
法兰为平焊法兰,在法兰的内部和外部都必须焊接。所有法兰应为1MPa设计压力。除了与现有的设备连接,其螺孔及其布置有所不同之外。在此情况下,法兰厚度应符合1MPa设计压力进行制造,螺孔及其布置应按照连接法兰的螺孔及布置制作。
2.6.8 镀锌钢管
钢管应符合 ISO65: 重量级,并且镀锌符合 ISO1459、1460、1461。在50mm以下管径的钢管可以用螺纹短管连接,其它型式的接头可以是与2.5MPa压力法兰螺丝连接, 螺纹应用铬酸锌涂胶保护。
2.6.9 UPVC管和配件
UPVC管一般应符合ISO3127、4422。最小压力等级应为 C级。
溶剂连接接头和配件可以使用,但应提供足够的机械接头以便利管道和设备的拆卸和维护。在要求机械接头承受外部推力之处应采用法兰型接头。法兰接头应为短法兰并带有止退挡圈。
所有法兰的螺孔应符合 ISO7005:1MPa设计压力标准,除非法兰与现有的设备连接,而法兰的螺孔不同,在此情况下,螺孔及其布置应按照连接法兰。
2.6.10 铜管压力配件
压力配件应符合ISO2016 标准。
2.6.11 化学药剂管和软管
化学药剂管和软管应为适用于化学药剂的阻燃材料制成并应提供双份。管子的布置应能方便拆卸清洗,如在任何一路管道中采用螺纹接头或溶剂连接接头,应提供足量的法兰或者挠性接头以便拆卸任何一段管子。应在合适之处装置三通和旋塞阀以方便连接压力水冲洗管道。
所有化学药剂管和软管应箍紧并能识辨每一管路的走向。尽可能地将支架或槽线板固定在管槽墙上或建筑物和池子墙上,化学药剂管用管箍固定在支架和槽线板上,管箍应能方便拆卸而不妨碍相邻管子。承包商应提供包括所有这些支架或槽线板。所有应提供的软管,管子,支架和槽线板的详细资料应提交业主批准 。
2.6.12 齿轮箱
驱动设备需要一个减速和增速的驱动系统时,驱动系统应由驱动设备专业制造商供货。
除非在技术规定中有其他说明,所有驱动系统假定都以电机驱动,电源由厂区变配电间提供。
除非在技术规定中有其他说明,齿轮的类型由驱动设备制造商决定。齿轮形状应符合 ISO和 AGMA标准的有关规定。齿轮强度和磨损的负荷能力应由 ISO和AGMA有关标准决定。但下列的参数至少应予采用:
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
工作系数为1.5;
齿轮表面硬度应根据ISO和 AGMA相关标准决定。齿轮表面淬硬层应在磨削后不低于0.4 mm。
齿轮应放在铸铁箱中或钢结构箱中,钢结构箱应在加工前消除应力。齿轮箱应有箱盖,以便不拆除齿轮轴就能观察到齿轮。
齿轮轴承寿命应在齿轮最大速度和最高输出功率下额定寿命为100000h,所有齿轮的推力应有轴承承受。
输入和输出轴在所有工作条件下应有良好的密封,充盈润滑剂以防杂质侵入。应设置加油和放空螺塞。加油或放空之处如有需要,应接有延长管,加带过滤的透气盖,以防灰尘和潮气侵入。
油浴润滑齿轮箱应在热油、冷油段中设置玻璃油位显示器。
每台齿轮箱应有凸字铭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制造商名称;
齿轮箱型号;
订货号;
额定输出功率;
额定输出速度;
润滑规定(类型和粘度)。
2.6.13 压力表具
在中央控制盘中的压力表应至少为100mm直径,装在每台设备中压力表不小于150mm。铝合金不能用在表的结构中,刻度盘和表盖应为紫铜,内部元件应为不锈钢、紫铜和其他抗腐蚀材料(不包括铝合金)。
压力表可以直接安装在主要系统管道上或一个接一个地安装在控制台或柜中,每个压力表后应紧接着一个旋塞,在压力表管道连接主系统端头应有一个隔离阀。装在控制盘中的压力表,隔离阀应连接一个试验压力表,装有旋塞的压力表,应能用经批准的标签和文字识别。
用于污水和污泥的压力表,应有一个压力变送系统。变送系统应为充气密封型。内含铜或不锈钢毛细管和隔膜变送仪。
隔膜应装在一个可清扫的壳中。变送仪的外壳应直接与25mm或更大口径的直通式隔离旋塞连接,隔离旋塞再直接接到压力管口上。
压力表应以水深米为最小刻度,以MPa为压力单位。有真空的地方应有真空度,系统的精度应为全量程的1.5%或2.5 m。
2.6.14 梯子
梯子的侧梁截面应为65 mm×12 mm,长度不超过1100 mm。踏脚应为25 mm直径,其端部应缩小。安全挡圈应为圆型,挡圈和连接钢条应采用50mm×10mm不锈钢制成。
用于井下的垂直梯子也可采用玻璃钢材料制造,但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以确保安全可靠。
2.6.15 走道板和踏脚板
走道板应为玻璃钢网板或花纹板。荷载未有明确要求按3.5kN/m2考虑。
每块走道板应与支撑件固紧,并用专用夹头与相邻的走道板夹住。
3. 深床滤池系统技术规范
3.1 本单项合同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3.1.1 总述
3.1.1.1本工程工艺按次序分别为调节池及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以及消毒接触池等。
3.1.1.2本节对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系统内的反硝化深床滤池进行性能性招标。
3.1.1.3本节规定了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安装、竣工试验的技术要求。
3.1.2供货范围
本单元所供设备为反硝化深床滤池系统((包括深床滤池、反冲洗设备间、反冲洗废水池、反冲洗清水池、碳源投加间))内的所有工艺设备及其起动(控制)柜、自控系统、仪表、电缆、安装附件、管道、阀门和备品备件等,并包括其采购、设备制造厂试验、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供货范围除主机外,还应包括与主设备相关的各种附属设备、工作桥、电缆桥架和材料及各项服务等其他一切必要装置,不论本文件是否指明,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设备也在供应商的供货范围内。
主要招标设备清单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此):
•滤池进水堰板
•滤池滤料
•滤池支撑层
•气水分布滤砖
•空气管路及安装附件
•滤池集水槽盖板
•反冲洗罗茨鼓风机全套设备(含鼓风机及配套阀门管道等全部附件)
•反冲洗清水泵全套设备
•反冲洗废水泵全套设备
•滤池配套自控阀门、闸门
•滤池配套手动阀门、闸门
•驱氮装置
•碳源投加系统
•空压机系统
•滤池工艺控制软件
•滤池系统主控柜及人机界面
•滤池配套仪表
•管路系统(包括设备之间的连接管及至构筑物外1.0m内的管道、阀门、止回阀等所有附件)
•与滤池所供机械设备配套的电气设备及控制(自控)设备且包括系统内各设备间连接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电缆支架或桥架。
•滤池系统质保期结束后正常运行3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
•供应商认为保证设备在安装、安全可靠运行时所必需的其它附属设备或附件。
另外承包商应提供安装用的所有符合标准的紧固件,包括预埋地脚螺栓、螺母、垫圈等。
下图所示的A、B、C、D点即为本合同与其他合同供货界面。


图3-1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深床滤池工艺流程

3.1.3 进水条件
3.1.3.1进水水量
本合同设计规模为: 6×104m3/d,Kz=1.32。
3.1.3.2进水水质
满足本工程深度处理进水水质要求。
3.1.4 出水要求
深床滤池设计出水水质:
CODcr≤50mg/L,BOD5≤10mg/L,SS≤10mg/l,TN≤15mg/l,TP≤0.5mg/l
★3.1.5占地限制
深床滤池系统位于本次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地址的中部,北侧为高效沉淀池,南侧为加氯间及碳源投加间,。深床滤池系统含深床滤池、反冲洗设备间、反冲洗清水池、反冲洗废水池及乙酸钠投加系统,总占地范围为55mx30m,乙酸钠投加系统设置于碳源投加间内。深床滤池及反冲洗设备间、反冲洗清水池、反冲洗废水池计划用地范围见下图3-2。
3.1.6 取样与监测方式
1.出水水质取样在深床滤池末端总出水管设置取样口。进水取样为24小时混合样,出水取样为24小时混合样和任意瞬时样。进水水样从进水管或进水渠的中间深度采集。出水采样应从清水池的中等深度采集,或者各方同意的其它位置。
2.混合样取样频率至少为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瞬时样取样为任一时刻。
3.监测分析方法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要求的方法执行。
3.1.8 平面布置要求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单元深床滤池平面布置依据图纸目录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平面布置图,应包括深床滤池系统所有生产性构(建)筑物及设施。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设计方案,该设计方案须随投标文件提交。
3.1.9 处理效果保证
3.1.9.1承包商应对全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正常运行、设备性能及达到处理效果,满足出水水质要求负责。在招标文件给出的进水水质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保证在最高峰流量的条件下,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下文中3.1.4列出的出水水质要求,主要设备达到本标书规定的性能指标。
3.1.9.2供应商必须提供深床反硝化滤池的功能性保证,反硝化滤池独立运行时,出水均应保证满足设计要求。在进水条件不超过设计最高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由业主任意指定连续15天的性能测试以决定是否满足滤池功能性要求。业主在场时供应商负责采样工作。在分析标准、方法、数量上应相互认可,并应依据中国相关规范。供应商可及时得到相关数据和测试结果,业主承担测试发生的化验费用。进出水水质以当地环境检测部门或业主认可的其它单位测定结果为准,取样与监测方法按3.1.6执行。
在测试过程中业主可以要求随时化验瞬时样,在进水水质没有超标的情况下,供应商必须同时保证瞬时出水达标。
如果日均出水和瞬时出水均完全满足了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反硝化滤池的工艺保证将被认可。
如进水水质满足本文件要求,滤池达不到功能性要求,滤池生产商应不增加业主成本的前提下进行整改直至获得出水要求并按合同额进行赔偿。
3.1.9.3碳源消耗保证:去除1mg/lNO3-N,COD投加量不大于3mg/l。
供应商须提供达到上述标准要求的设计说明计算书及功能保证书。该保证书须随投标文件提交。
3.1.10界限值
在性能检验中所获得的设备生产能力,最低界限为保证能力的95%。
3.1.11供应商编制技术方案的基本要求
1、第3.2节的基本方案和图纸是对供应商编制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的基础,投标书中的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处理能力必须与基本方案相同,供应商编制的技术方案不得对基本方案进行更改和偏离,采购人有权力拒绝接受与基本方案有偏离的投标书。
2、本招标文件仅指深度处理单元深床滤池处理系统的主要技术要求。承包商负责深床滤池及反冲洗设备间建、构筑物的基础设计,并保证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同时承包商应负责本招标文件中未表述的,但为确保深床滤池处理正常有效运行所需要的设备详细配置。
3、投标书必须有整套设备和主要部件的详细性能、生产厂家和产地等具体说明。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业主无关。
3.2基础资料
★3.2.1本工程深床滤池系统,滤池配置应不少于6格,与反冲洗设备间邻建。设备间内安装反冲洗水泵、鼓风机及压缩空气系统,附件有反冲洗废水池,内设反冲洗废水排水泵。每组滤池的进水闸阀、排水阀、反冲洗水阀、反冲洗气阀、出水调节阀以及排气阀均采用气动阀门,由电磁阀控制开闭。
★3.2.2 平均滤速:不高于6.3m/h(6格全运行时)
★3.2.3峰值滤速:不高于8.3m/h(6格全运行时)
★3.2.4水头损失:≤2.5m
★3.2.5反冲洗水量:≤4%
★3.2.6反冲洗周期:≥24h,
★3.2.6滤料层高度≥1.83m
3.2.7深床滤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3.1.2供货范围内所列设备
3.3 设备描述
3.3.1 气水分布滤砖
1) 滤砖为污水处理专用成品滤砖,且终身免维护和免更换,无易损易耗件。需保证每块滤砖的外形规则及尺寸的准确均匀。滤砖安装时不允许使用膨胀螺栓进行固定,同时为使整个反冲洗气水分布系统成为一个整体,每块砖应带有定位互锁卡扣,防止错位及保持均匀间隙。
2) 为保证气水分布均匀及强力气水反冲,滤砖应能使空气与水均匀分布在整个滤池,整个滤池反冲洗不得有死角或盲区。
3) 若有反冲洗支气管,则滤砖应位于反冲洗支气管的上面,应隔一排滤砖放置一根不锈钢支气管。气水分布块内腔接收空气分配支管排出的空气。每个气水分布滤砖有纵横水流通道,不会形成旋涡和水头损失。四周有气、水畅流的间隙。
4)气水分布块应表面光滑,气水分布块必须支撑滤料介质及卵石层的重量以及整个池体的水压。
5) 滤砖在安装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证配水系统和连通管内绝对清洁。整个滤池中应没有阻塞配水系统、影响水流的碎片、污物或其它杂质。所有滤池和水槽中的碎片和污物都应扫除,并用真空吸尘器清除。操作中要防止泥浆进入任何通道或孔口,并应去除所有的灰浆。在安装过程中,要用建筑用纸或乙烯篷布覆盖配水系统的表面,以保证清洁,直至铺设滤料。 冲洗水管要彻底冲洗干净,空气冲洗气管应用气冲。
6) 配水系统均匀性试验达到业主要求。
3.3.2 滤池滤料
有效粒径为1.5~3.5mm,均匀系数为1.4,比重大于或等于2.6,酸溶度不超过3%,莫氏硬度为6~7。 均质滤料必须具有二氧化硅含量高,含泥和含杂质低,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能和抗吸附力以及使用周期长的性能。投标时必须承诺终身免维护,终身无滤料破损、流失,免添加。
3.3.3 滤池支撑层
1) 滤池支撑层采用天然卵石。
2) 粒径分布范围为1.7~38mm,多种级配交替排列。
3.3.4 气水分布主管、支管
1) 按照滤池底配气系统管道的布置方式及空气冲洗强度,确定空气管管径、管件形式和数量,与滤砖配套提供,以组成完整的气水分布系统。空气管路均为 SS304管道,若有反冲洗支气管及支架,材料需为 SS304材质,需满足3.3.1节中3)、5)以及本节5)规定。
2) 配气系统提供冲洗期间的气水协同冲洗时的强力空气,而不会干扰滤砖间的互锁功能。
3) 所有配气系统的管道均为不锈钢。
4) 若有配气支管,则空气分布管主管侧面开螺纹圆孔,满足配气支管的连接。
5) 支架系统
若有空气分配管,则空气分配管及配气支管应采用特定调节支架固定于池底,该支架应能够满足上下调节以弥补土建池底不平带来的误差,同时还能够前后调节以防止热胀冷缩所带来的对管道的损坏。
3.3.5阀门、闸门
3.3.5.1 供货清单
滤池系统配套阀门清单如下表所示(不限于此),承包商应负责根据各自工艺要求核实阀门规格和数量。
每台蝶阀应成套地配备安全、有效及可靠运行所需的所有附件。
供货清单
序号 尺 寸 数 量 描   述 备注
1 气动蝶阀 DN450 6 进水控制阀
2 气动蝶阀 DN450 6 出水控制阀
3 气动蝶阀 DN450 6 反冲洗清水阀
4 气动蝶阀 DN600 6 反冲洗污水控制阀
5 气动蝶阀 DN350 6 反冲洗空气控制阀
6 气动蝶阀 DN450 1 反冲洗流量控制阀
7 手动蝶阀 DN200 3 反冲洗风机检修阀
8 手动蝶阀 DN500 2 反冲洗水泵检修阀
9 手动蝶阀 DN450 2 反冲洗水泵检修阀
10 手动蝶阀 DN300 2 反冲洗废水排水泵
止回阀
11 手动蝶阀 DN200 3 反冲洗管路排气阀
12 弹性座闸阀 DN200 6 滤池放空水阀
13 微阻缓闭止回阀 DN450 3 反冲洗水泵止回阀
15 微阻缓闭止回阀 DN300 2 反冲洗废水排水泵
止回阀
(注:上述设备规格和数量仅供参考,承包商应根据各自工艺要求配备)
★为了保证与中水厂现有设备相匹配或一致,气动阀门需采用VAG、冠龙、博雷品牌。
3.3.5.3 性能和结构
1. 气动蝶阀和手动蝶阀
1)本包蝶阀分为中线对夹式蝶阀和双偏心双法兰式蝶阀2种形式,DN300(含DN300)以下规格采用中线对夹式蝶阀,DN300以上采用双偏心双法兰形式。
2)气动蝶阀工作压力<1.6Mpa,气源压力6Bar。阀门应具有远程自动操作和现场手动操作功能。正常使用时,在保证密封性能完好的前提下,可经受15万次以上的启闭操作。
3)双偏心蝶阀阀体应采用一体式铸造阀体。阀体的最小壁厚应保证在承受1.5倍以上的额定工作压力时,所有的部件不发生变形及泄漏。
4)双偏心蝶阀密封型式采用具有自密封功能的软密封型式。阀瓣的密封通过以锯齿状整体崁入式固定于阀瓣上的橡胶密封圈与阀体上的阀座达到完全密封,且密封圈需更换方便,更换时无须从阀门上拆下阀轴。
5)中线蝶阀采用精密球形加工的圆形阀板,与阀座橡胶圈形成球面密封,以减小摩擦、降低操作扭矩,确保双向零泄漏。
6)阀门内部的所有轴承均采用自润滑式滑动轴承,以减小运行中摩擦阻力,且无须注油。
7)双偏心蝶阀阀轴密封采用二段式双轴结构。阀轴的密封,应通过橡胶密封圈与阀轴紧密结合,从而达到轴道的100%不泄漏。
8)为确保阀轴在运行过程中受力均匀,双偏心蝶阀阀轴与阀板之间的联结采用铆钉销连结,不得采用键连接。阀销的位置不得位于阀轴中心线上,以免破坏阀轴强度。
9)双偏心蝶阀内外部应有完善的防腐设施,所用防腐材料不溶解于水,不影响水质,且不因气温变化而发生异状。
#10)蝶阀材质
阀体和阀板:球墨铸铁QT450或更优
阀轴:不锈钢
阀座:镍铬合金或不锈钢
轴承:铝青铜
密封圈:NBR橡胶或更优
11)气动执行机构
阀门为气动控制,采用双作用执行机构。气动执行机构是阀门动作的关键部件,★为了保证与中水厂现有设备相匹配或一致,气动执行机构与蝶阀应为同一制造商,如不能满足,则选择ACTUATECH、FESTO品牌。
开关型执行机构需要带限位控制开关及电磁阀,反冲洗流量及回流控制阀为调节型阀门,必须包含定位器并能接收并反馈4-20mA模拟量信号。所有电磁阀均有按钮,可用于手动操作。现场空气动力源压力为6巴。
阀门所配执行机构应有双向可调机械限位,调节范围为-7o~+5o。
2.弹性座闸阀
1)闸阀应采用暗杆软密封闸阀。
2)阀体密封带和阀板密封带采用楔式结构,通过调节密封压力来实现密封。阀门阀座应采用黄铜密封,减小阀板升降时的摩擦力。
3)闸阀材质
阀体、阀盖:球墨铸铁QT450
阀轴:不锈钢
阀芯:球墨铸铁
螺栓及螺帽:不锈钢
阀芯联结螺母:黄铜
3. 微阻缓闭止回阀
1)本阀采用蝶式结构止回阀,双法兰式连接,阀门开启来自作用于阀板上的水压力,阀板的关闭靠自重重力或作用于自偶对称阀板上的两个扭力弹簧关闭。阀门包括阀体、阀轴、阀板、缓冲液压缸、橡胶座等几部分。
2)其止回装置安全可靠。要求其工作压力低于0.10Mpa时也能实现开启,并保证回水不漏水。
3)输水阻力小,阀门装置合理可靠,其局部阻力系数< 0.3 。
4)能够有效的消除停泵回流产生的破坏性水锤。
5)具有较强的防腐耐磨性能,使用寿命长。
6)输送介质为水、泥浆水和空气。
7)材质:
阀体:球墨铸铁QT450
阀板轴:不锈钢
阀板: 球墨铸铁QT450
橡胶座: 丁晴橡胶或更优
4. 松套伸缩接头
1)所有伸缩器为松套式,皆为双法兰结构。
2)不允许有任何泄漏。
3)应满足GB12465-2007T《管路补偿接头》标准的要求。 
4)主要零部件材料
螺栓、螺柱及螺母为AISI 304,其余按应满足GB/T12465-2002《管路松套补偿接头》标准的要求。
3.3.5.4 防腐保护
设备表面防腐处理根据制造商的设备防护涂层系统进行工厂准备,打光和完成涂层,符合ISO和GB标准或等同标准。要求设备进行表面处理有优良的耐腐蚀性,表面处理寿命不小于15年。
3.3.5.5 测试检验
阀门的试验应按ISO标准或GB4981的规定。
闸阀的公称压力为 PN=1.0MPa;
阀体按照1.5倍压力打压测试并饱压五分钟;
密封面1.1倍压力打压测试并饱压五分钟;
每个阀门、闸门都要通过现场试验,承包商应选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参加现场试验。具体试验步骤和方法应使现场工程师满意。  
3.3.6空压机
3.3.6.1 供货范围
本工程配套2套国际知名品牌空压机系统,为气动阀门提供气动执行机构的气源,★为了保证与中水厂现有设备相匹配或一致,采用阿特拉斯、复盛、英格索兰品牌。
整套系统包括2台空气压缩机及与之配套的电机、带有自动张紧系统的皮带传动装置、空气进气过滤器、油分离系统、制冷干燥系统、热交换器、气水分离器、油气分离器等设备。机组应配置计算机控制调节系统。空气压缩机系统还应配有减压阀、压缩空气过滤器、储气罐、空气管路及气源分配器等。
3.3.6.2 性能要求
空气压缩机系统用于污水深度处理车间气动阀门的动力投标,为室内工作,设计工作环境温度夏季室内温度为45℃,冬季室内温度为10℃。
电源:380V+10%,50 ±1 Hz
进气口处配有重负荷进气过滤器,以保证在恶劣环境下的高效运行。机组内装有紧凑型冷冻干燥机、热交换器、油气分离器、气水分离器。气水分离器将使排出的冷凝水自动油水分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空压机噪音应小于75dBA。
经二级压缩空气过滤器过滤后的空气品质应符合ISO8573-1:等级1.4.1。即粉尘颗粒尺寸0.01μm,最大压力露点为3℃,最大含油量0.01ppm。
压力储气罐共设2个,设计压力1Mpa,材料为热镀锌钢,应包括自动排污阀、安全阀和压力表等。压力罐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
3.3.6.3 结构形式
空气压缩机结构为整体箱式结构,空压机为风冷式微油双螺杆式,采用密闭钢制,刚性底盘。冷却方式为风冷式,冷干机与空压机为一体式。
空压机驱动方式为皮带传动,配套电机为三相异步电机,降压启动,配有Y/△启动器。电机绝缘等级F级,防护等级IP55。空压机的全部组件一起组装在一个箱体内,制造商应在工厂内装配好机组内的全部电子及控制线路。
3.3.6.4控制
空压机采用计算机控制,并配有就地控制箱。计算机可根据空气量的需求自动调节负荷空载运行时间,每小时的最多开停次数应能够任意设定,并具有自动启动和停机控制功能。
3.3.6.5压缩空气管路及附件
空压机至各滤池气源分配器的所有空气干管应是高质量不锈钢管,所有的弯头、三通、接头及其它附件材料也应是不锈钢,其型号、尺寸要与装配管路相匹配,螺纹或法兰接头可以使用。管路设计耐压值不小于减压安全阀动作压力的3倍,干管空气流速不超过6m/s。管路安装要横平竖直,但要略向空气流动方向倾斜,以便排出凝结的水份,在管路的最低点应装上自动排水阀,以防止凝结水滴的聚集,通常情况下,管路的坡度为1:80。
滤池气源分配器至各控制阀之间所有空气管应是高强尼龙管,所有的弯头、三通等连接附件均为快速接头,气源分配器也必须与快速接头相匹配。
3.3.7 反冲洗罗茨鼓风机
3.3.7.1 供货范围
本工程配套3套罗茨鼓风机(2用1备),★为了保证与中水厂现有设备相匹配或一致,采用海鹏HIBON、百事德品牌
承包商提供的鼓风机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所列):罗茨鼓风机主机、配套电机、空气滤清器、进出口消声器、整体底座、减震器、安全阀、逆止阀、挠性接头、压力表、放空阀、隔声罩、联轴器或皮带驱动系统等部件、仪表和控制系统、以及使整个系统稳定、有效和安全运行所需的所有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
承包商还应提供安装用的所有紧固件(包括化学螺栓或预埋地脚螺栓、螺母、垫圈等),并应符合3.2的技术要求。
3.3.7.2 性能要求
(1)罗茨风机为容积式风机,输送的风量与转数成比例,三叶型叶轮每转动一次,由2个叶轮进行三次吸、排气,叶轮与椭圆形机箱内孔面及各叶轮三者之间保持微小空隙,由于叶轮互为正反向匀速旋转,使箱体和叶轮所包围的一定量的气体由吸入的一侧输送到排出一侧。
(2)要求在运行条件范围内,鼓风机机组应运行平稳,无异常噪音,无振动、无过热现象,应保证在距风机机组隔音罩外侧1m处噪音不大于80dB。
(3)要求在额定工况流量点下,压力差允许误差±5%。
(4)风机转子组装前的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的精度应达到6.3级。
3.3.7.3 主机结构及材质
(1)鼓风机机壳、基座、墙板、油箱、转子、由灰口铸铁HT250或更优材料制造,采用树脂砂铸造,时效处理。鼓风机壳应具有160℃的设计温度,和表压为110Kpa的设计压力。接口应进行机加工,使其光滑平整,以保证装配气密性。
(2)鼓风机叶轮由球墨铸铁加工,为QT500或更优材质。鼓风机制造商应提交一份关于鼓风机动平衡测试报告。转子叶面型线为渐开线,加工采用柔性加工及系统加工。
(3)鼓风机轴由45#钢制造,经调质处理,精密加工和研磨以达到应有的尺寸。轴的使用寿命能达到50000小时。轴应有足够的尺寸,以承受各种运行条件下连续运行所产生的全部荷载。
(4)传动齿轮材质位于驱动侧,材质为20CrMnTi或更优材料,经高频淬火处理,采用磨齿加工制造,5级精度,使用寿命能达到50000小时。齿轮传动装置的外壳体,由铸铁制造,具有足够刚度,在最大荷载时仍能保持轴的位置不动。齿轮壳体的部件应精密加工,以使其与轴承安装。
(5)轴承必须采用高耐磨性、高强度的材料,保证风机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在额定荷载条件下运行时轴承使用寿命应不小于40,000小时。要求选用国际知名品牌轴承。
(6)每台鼓风机的配套基座底板作为一个单独部件由型钢制成,带有吊耳,具有足够的刚度,使得在起吊底板及其上面所安装的设备时不会产生变形或对基座底板和机器部件造成损坏。鼓风机制造商应提出正确的安装,并提供所需的不锈钢地脚螺栓。
3.3.7.4 附属设备结构及材质
滤清器:既为气体过滤器,使进入风机前的气体进行过滤,从而保证干净的空气进入鼓风机,过滤器采用A3钢制造。
进口消音器:采用阻尼式消声器,主要是消除鼓风机进口气流噪声的装置,内外筒之间放入吸声材料,使该装置重量轻,阻力小,消声效果好。消声器由A3钢制造。
出口消声器:主要消除鼓风机出口气流噪声,消声频带宽,消声效果好。消声器由A3钢制造。
低压泄压阀:是系统上的一个保险装置,当系统工作状况异常,阻力高于额定值时,泄压阀开启,将气体从泄压阀排出,防止风机和电动机过载。
止回阀:防止停机时系统高压气体倒流,使鼓风机反转,发生故障,阀体为铸铁制造。
挠性接头:是由橡胶钢骨架压合而成,具有良好的减震和隔音效果。
减震器:应提供减震器,根据承载干扰频率大于自振频率计算而选用。应具有良好的减震效果。
隔声罩:采用拼装式四门结构,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两面可以完全打开,各个侧面及顶面采用活连接的方式,便于运输安装及日常检修。隔声罩采用彩钢板(或钢板)、高性能吸音材料、海绵等多层隔音结构,隔音效果显著。
温度和振动监测系统:为每台鼓风机提供温度和振动感应电极,指示器,报警开关和停车开关。
排气压力表:为每台鼓风机提供一个排气压力表,安排在排气管上。
进气压力/真空表:每台鼓风机的进气口压力/真空值通过一墙式安装的压力表测量。压力表按毫米水柱刻度,可直接读数。
3.3.7.5 电机
鼓风机电机运行条件为三相,380伏,50HZ,在鼓风机出厂前与鼓风机联结装好。
电机的防护等级IP55 F级绝缘,环境气温40℃,额定荷载条件下运行的温升小于或等于40℃。
要求电机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优先采用皮带传动。
3.3.8 反冲洗清水泵和反冲洗废水泵
3.3.8.1 供货范围
本工程配套2套反冲洗水泵(1用1备),2套反冲洗废水泵(1用1备)。
承包商提供的每台潜水离心泵(潜水污泥泵)应为成套装置,并需配备耦合底座、导杆/索、提升链、水下电缆(15m)、就地接线箱和按钮箱等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附件。承包商还应提供安装用的所有紧固件(包括化学螺栓或预埋地脚螺栓、螺母、垫圈等),并应符合3.2的技术要求。
★为了保证与中水厂现有设备相匹配或一致,采用格兰富、Flygt、ABS品牌。
3.3.8.2设备构造
1. 泵的设计
水泵应采用立式潜水泵;潜水电机直接与泵叶轮同轴相连,水力部件由水泵壳体、叶轮和耐磨环组成。水泵壳体的出水口应为径向出水口,出水口中心线应与电机中心线在同一平面内。为了确保流量稳定且没有过多涡旋,水力部件应设计和制造成没有锐利的棱角。泵出水配管法兰应按ISO标准,公称压力1MPa为准。
水泵能自动稳固地与排水连接座联接,并且水泵能够在单或双导杆引导下从泵坑顶部到排水连接座之间自由滑动。不需工人下污水井检查和安装。
潜水电机须连续运行、间歇运行和长期停止状态后恢复运行。
泵的性能试验规程应以ISO9906-2为准。
2. 泵的构造
1)泵壳
壳采用灰铸铁整体浇铸,其材料牌号应至少为GG25(35B等级、DIN1691)铸铁或以上,泵壳内表面经喷砂、打磨后应光滑、无疵瑕,所有水流通过部分应设计成无锐角形式,以使流速和流态变化趋于平稳。每台泵壳都必须在制造车间进行静压试验,试验压力不得小于关闭水头的2倍(如特性曲线所示),试验时间应至少持续10min。在这一试验压力下,泵的任一部分均不得有变形、渗漏等缺陷。
2) 叶轮
#叶轮应采用无堵塞离心叶轮开式、半开式叶轮型式,材质为铸铁GG25 (ASTM A-48级35B)或以上,叶轮应做动平衡试验。叶轮应采用长流道无剧烈拐角的设计,具有较大的抽吸能力,并精心地进行加工和表面处理。
叶轮应进行动平衡试验,动平衡精度应不低于ISO1940 G6.3级。
振动烈度不大于0.45mm/s。
3)泵轴
泵和电机轴为同一单元,泵轴是电机轴的延伸,不采用耦连形式(泵轴和电机轴应是连续不间断的轴并与输送介质隔开)。泵轴的材料应不低于不锈钢AISI 420,不用镶套不锈钢泵轴来替代。
4)轴承
应采用高质量的终身润滑轴承,轴承使用寿命(L10)应不小于100000小时。
5)机械密封
#采用两个上下两个完全独立的高质量机械密封系统,材质耐腐蚀烧结碳化钨/耐腐蚀烧结碳化钨或碳化硅/碳化硅,可以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而不会带来不良后果。
两机械密封间应有一油室,油室应防止过满和留有油膨胀的空间。
机械密封应该是免维护的,润滑与被输送液体相隔开,应能抵抗热冲击,并具有良好紧急运行的特点。
制造厂家应保证机械密封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000小时。
机械密封必须采用市场通用密封产品,便于业主采购备件。投标时必需注明密封供应商名称。
6) 电缆和电缆密封
电机应配有控制和动力水下电缆,每根电缆都有一个单独的进口,并进行可靠的密封,如果动力电缆是多芯电缆,则每根电缆还要进行单独密封。
电缆进线密封设计能消除一定的扭矩以形成一个防水的潜水密封。电缆应伸进接线室。为了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电机,即使在偶然的不正常运行情况下,电缆损坏且电机仍在水下,电缆进口也不允许有湿汽进入电机和接线盒。
7)冷却系统
潜水泵电动机应是直冷式电机,即电机靠接触周围的介质水进行冷却。
8) 电机
电机应为鼠笼潜水电机,3相、380V、50HZ,防护等级IP68,绝缘等级H。电机功率的选配应保证在H-Q曲线上任一点工作时,都不会出现过载,在设计流量时的安全余量应不少于10%,在变频运行下的电机安全余量应不少于15%。
电机能够承受长期满负荷运行,允许每小时启动至少15次而对电机不有任何影响,电机启动电流应不超过6倍额定电流。
电机应能在水下20米处连续使用而不失去其防水性能。
潜水电机与泵必须为同一品牌原厂生产,供货时需提供当地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9)保护装置
水泵应设有一套保护系统,用于阻塞、过载、故障、漏水、电机轴承过热等发出指示,应该在电机或主轴出现严重损坏前发出相关信号。
10)安装附件
每一台泵应配有固定在池底的出水弯管,泵应能顺利沿导链/导杆(承受2倍水泵重量)向下滑行并通过卡爪自动与弯座耦合。耦合必须牢固可靠,密封面不会有漏水现象,采用刚性面密封是不允许的,同时必须易于维护时提升、起吊水泵。应配有一套完整的起吊装置。与介质接触的紧固件材料应不低于AISI316。
3.3.8.3 主要材料
电机壳体           GG25或以上优质铸铁
蜗壳             GG25或以上优质铸铁
叶轮:            GG25或以上优质铸铁
主轴:       不锈钢420以上
导杆/导链/吊链:  不锈钢304以上
机械密封:    碳化硅或耐腐蚀烧结碳化钨
与介质接触紧固件:      不锈钢316
3.3.9潜水搅拌器
3.3.9.1供货范围
本工程配套1套潜水搅拌器,承包商提供的搅拌器应为成套装置,并需配备导杆/索、提升链及吊架、水下电缆(15m)、就地接线箱和按钮箱等有效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附件。承包商还应提供安装用的所有紧固件(包括化学螺栓或预埋地脚螺栓、螺母、垫圈等),并应符合下述技术要求。
★为了保证与中水厂现有设备相匹配或一致,采用Flygt、ABS、格兰富品牌。
3.3.10.2主要材料
(1)叶轮、导轨、起吊装置(含手动绞车)、吊链:不锈钢304,承重满足设备要求。(起吊装置可360度水平转动,导轨可180度水平转动。)
(2)机体:铸铁
(3)固定螺丝等紧固件:不锈钢316
(4)包箍:不锈钢304(如有)。
3.3.10.3性能要求
(1)扰动及搅拌特性满足池体使用要求。
(2)配置有电机绕组超温保护、密封泄漏保护等综合保护装置
(3)电机、壳体、轴承及机械密封等技术要求参见3.3.9.2中描述。
3.3.10 驱氮装置
反硝化期间,氮气会逐渐积聚,增加水头损失,这需要定期把填料间的氮气逐出,以满足定期驱氮的运行要求,至少含驱氮自动控制程序及必要的设备。
3.3.12碳源投加系统
3.3.12.1 供货范围
本单元所供设备为碳源投加系统的机械设备及控制系统等设备及阀门和管道,包括其采购、设备制造厂试验、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
另外承包商应提供安装用预埋地脚螺栓定位尺寸。
系统说明:本系统为碳源贮存和投加系统,功能是为深床滤池反硝化作用及中水利用工程曝气生物滤池提供碳源。
本碳源投加系统分为两个系统:6万m3/d的升级改造工程和5万m3/d的中水利用工程,其中,6万m3/d的碳源投加系统为与本包深床滤池配套的碳源投加系统,两套系统各有两个投加点。两个系统共用一套碳源储库,投加系统各自单独运行。该套系统要求有精确的投加控制装置,确保既能满足反硝化要求,又不会造成碳源过量。
碳源投加系统设置于碳源投加间,碳源投加间与加氯间合建。
深床滤池系统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碳源投加系统的设备装置,应成套地配备安全、有效及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电控柜、就地控制箱和接线箱以及系统内的所需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包括设备及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阀门等。供货界限建筑物外墙外1米内的所有设备、控制阀、计量设施及管道。运抵买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买、卖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
投加系统由独立的PLC负责各自系统范围内全部设备的连锁与联动,各系统间通过control-net总线与上位系统通讯,上报系统运行工况。同时两套PLC还应预留远程控制加药泵变频的接口,用于与其他子系统交换数据。
总之,碳源投加系统应作为深床滤池系统的配套系统,整体性能由制造商对其功能进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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