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示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1条 规划目的 .....................................1 第2条 规划范围 .....................................1 第3条 规划期限 .....................................1 第4条 规划目标 .....................................1 第二章 规划标准及污水量预测 ........................3 第5条 排水体制 .....................................3 第6条 污水排放标准 .................................3 第7条 污水量预测 ...................................3 第三章 污水工程规划 ................................4 第8条 县域污水分区 .................................4 第9条 县域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4 第10条 互联互通规划 ................................5 第11条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 第12条 中心城区污水系统规划 ........................5 第四章 径流污染控制规划 ............................7 第13条 控制原则 ....................................7 第14条 源头消减 ....................................7 第15条 过程控制 ....................................7 第16条 末端处理 ....................................7 第五章 污泥系统规划 ................................8 第17条 污泥产生量预测 ..............................8 第18条 污泥出路 ....................................8 第19条 污泥设施布局 ................................8 第20条 通沟余泥量预测 ..............................8 第21条 通沟余泥处理设施布局 ........................8 第六章 再生水利用规划 ..............................9 第22条 再生水利用规划目标 ..........................9 第23条 再生水规划利用方向 ..........................9 第24条 再生水利用设施布局 ..........................9 第七章 智慧排水规划 ...............................10 第25条 城市智慧化污水管理 .........................10 第26条 智慧排水建设内容 ...........................10 第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 ...............................11 第27条 近期建设目标 ...............................11 第28条 近期建设项目 ...............................11 第九章 保障措施 ...................................13 第29条 制度保障 ...................................13 第30条 运维保障 ...................................13 第31条 资金保障 ...................................14 第32条 监督保障 ...................................1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在清徐县发展总目标“国际休闲慢城、中华醋都葡乡、三晋文化水镇、太原花园客厅”的指引下,为指导清徐县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完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处理体系、提高城市污水和废水处理水平,编制《清徐县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范围 清徐县中心城区,即东湖街道(三调工作界线范围)及周边紧密联系的部分村,总面积为25.66平方公里。 第3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第4条 规划目标 城镇污水治理目标:建成高标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构建“智慧排水”管理系统,提升城市治污韧性,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以上。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完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再生利用,至规划期末,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污泥处理系统规划目标:基本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坚持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实现污泥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实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至规划期末,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再生水利用规划目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秉持“节水即治污”的理念,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为主要途径,系统推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至规划期末,再生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 第二章 规划标准及污水量预测 第5条 排水体制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6条 污水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并满足《“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的要求。 各开发区应按规定配套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配建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应优先回用于企业生产用水,实现废水的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力争实现“零排放”;当尾水排入水体时应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即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三项主要污染物达到地表水Ⅴ类,全盐量为≤1600 ㎎/L,同时应满足《“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的要求。 处理规模≥500立方米/日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山西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处理规模<500立方米/日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726-2019)》。 第7条 污水量预测 至2025年、2035年,预测中心城区污水量分别为4.6万立方米/日、8.34万立方米/日。 第三章 污水工程规划 第8条 县域污水分区 按照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管理基础条件,县域共分为中心城区、徐沟、孟封3个城镇生活污水分区和开发区、潇南2个产业园区污水分区。农村生活污水按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用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连片集中处理、分散就地收储转送等方式,分区分类治理。 第9条 县域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 县域共设6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中:中心城区分区设2座污水处理厂,分别为清徐污水处理厂、东于污水处理厂(生活部分);徐沟分区设1座污水处理厂,为徐沟污水处理厂;孟封分区设1座污水处理厂,为孟封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分区设2座集中工业污水处理厂,分别为泓博污水处理厂、东于污水处理厂(工业部分),其余企业自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潇南分区属山西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管辖范围,设1座集中式园区污水处理厂,为潇南污水处理厂。 表 3-1 县域污水处理厂规划一览表 污水分区 污水厂名称 建设性质 现状规模(万 m³/日) 规划规模(万 m³/日) 旱季平均日设计流量(万 m³/日) 备注 中心城区 清徐 扩建 3 8 6.8 中心城区 东于(生活部分) 扩建 1.5 5 3.6 包括东于镇白石南河流域村庄生活污水和开发区输入的部分生活污水 徐沟 徐沟 扩建 1 3 2.55 孟封 孟封 扩建 0.3 1 0.85 开发区 泓博 保留 3 3 3 其余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开发区 东于(工业部分) 新建 — 2 2 潇南 潇南 新建 — 6 6 属山西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管理 合计 8.8 28 24.8 第10条 互联互通规划 按照“相对集中、分片联网”的原则,采取泵站加压输送和阀门单向调水重力输送等方式,形成中心城区分区“清徐←→东于”城镇生活污水互联互通系统;推动徐沟、孟封分区形成跨分区“徐沟←→孟封”城镇生活污水互联互通系统;清徐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改区潇河产业园区推动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互联互通系统建设。 第11条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为提升污水系统韧性,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控制为85%以下,同时考虑清徐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污水的接入,至2025年、2035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分别为6万立方米/日、13万立方米/日。 第12条 中心城区污水系统规划 (1)系统分区 按照污水管网布局,中心城区分为清徐污水厂系统和东于污水厂系统2个子系统。 (2)污水厂规划 规划2025年,扩建东于污水厂(生活部分),规模至3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总处理规模达到6立方米/日。规划2035年,新增东于污水厂三期(生活部分)、清徐污水厂三期,新增规模分别为2万立方米/日、5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总处理规模达到13立方米/日。 (3)污水泵站规划 规划2035年,新增清文路污水泵站1座,设计规模1万立方米/日;扩建现状榆古路污水泵站,设计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 (4)污水管网规划 规划2025年,新增凤仪街污水连通干管,长度约1.5千米,管径D1000mm,将东于污水厂与县城污水收集管网联通。规划2035年,逐步改造清华中路、平泉路等污水干管,长度约45.85千米,管径D400—D800mm。 第四章 径流污染控制规划 第13条 控制原则 遵循“源头消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原则,因地制宜的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的措施,形成全过程低影响开发雨水管理模式,以实现逐级削减面源污染的目标。 第14条 源头消减 依托海绵设施建设,采用“增绿控污”的方式,利用地块内海绵设施,减少雨水径流量,削减径流污染。加强工业园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推动焦化、化工类工业企业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不外排。 第15条 过程控制 在排水系统中对雨水径流进行截流和处理,重点利用调蓄和滞留设施,通过蓄存和净化处理实现污染物的削减。 第16条 末端处理 利用污水管网输送调蓄雨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协同处理,控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85%,为雨天混合雨污水处理留足余量;污水处理设施外,可因地制宜通过人工湿地、生态滤池等设施处理调蓄雨水。 第五章 污泥系统规划 第17条 污泥产生量预测 采用产泥系数法预测清徐县污泥产生量为215.2吨/日。 第18条 污泥出路 根据《太原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清徐、东于、孟封、徐沟等生活污水处理厂在各自厂内自行浓缩、脱水将污泥含水率降至80%以下后运输至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处理处置。 第19条 污泥设施布局 扩建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泥处理厂,现状一期处理规模为500吨/日,二期增加处理规模200吨/日,总规模达到700吨/日。 第20条 通沟余泥量预测 至2035年,预测中心城区雨污水管道通沟余泥产泥量为17.78吨/日。 第21条 通沟余泥处理设施布局 在清徐污水处理厂内新增1处通沟余泥处理处置设施,总规模为20立方米/日,占地面积300平方米。 第六章 再生水利用规划 第22条 再生水利用规划目标 到2025年,中心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35年达到60%以上。 第23条 再生水规划利用方向 以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为主要途径,全面系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第24条 再生水利用设施布局 在清徐污水处理厂、东于污水处理厂新建再生水厂。清徐再生水厂重点考虑供给城市杂用水(绿地浇洒、道路冲洗),剩余部分供往东于再生水厂深度处理后回供于清徐经开区工业用户。东于再生水厂新建再生水深度处理设施水质达到周边企业用水标准后供周边企业。 第七章 智慧排水规划 第25条 城市智慧化污水管理 城市智慧化污水管理系统应综合运用包括在线监测、网络通信及系统模拟等在内的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一个能够长期、有效、动态管理污水管网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基础平台,形成一个具有连接各业务单元信息、数据存储管理和决策分析等多种功能与一体化的“智慧化污水综合管理平台”。 第26条 智慧排水建设内容 包括普查污水管网数据,构建全系统数据库;布设在线监测点位,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建立污水管网仿真模型;开发城市智慧污水管控平台。 第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27条 近期建设目标 至2025年,清徐县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85%,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第28条 近期建设项目 (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扩建东于污水厂至3万立方米/日,实施清徐污水处理厂进水调节池建设工程,保障出水稳定达标,总投资8.237亿元。 (2)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 实施建成区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工程、雨污水混接节点改造工程、排水管网隐患整改、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近期建设污水管线45.85千米,总投资0.348亿元,具体建设任务见下表。 表 8-1 近期污水管网建设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长度(km) 管径(mm) 投资(万元) 1 清华中路(八一路〜梗阳西街) 1.29 D600 116.10 2 平泉路(八一路〜梗阳西街) 1.23 D500 86.10 3 凤仪街北延(滨河北路〜307) 2.12 D500-600 169.60 4 滨河北路(八一路〜梗阳西街) 1.85 D500 129.50 5 建设街(紫林路〜六合南路) 2.12 D500 148.40 6 六合南路(八一路〜凤仪街) 3.29 D500 230.30 7 森泰大街(紫林路〜文源路) 1.00 D400 55.00 8 春光路(梗阳西街〜泰安巷) 0.20 D400 11.00 9 泰安巷(文源路〜六合南路) 1.50 D400 82.50 10 星光路(凤仪街〜梗阳大街) 0.50 D400 27.50 11 菜市街(紫林路〜文源路) 0.95 D400 52.25 12 清源路(梗阳大街〜东内环街) 1.00 D400 55.00 13 紫林路(梗阳大街〜东内环街) 0.90 D500 63.00 14 清东街东巷(通湖路〜开中路) 1.50 D400 82.50 15 通湖路(清东街〜清东街东巷) 0.50 D400 27.50 16 开中路(清泉南路〜东内环街) 14.80 D500 1036.00 17 开南路(美锦路〜东内环街) 11.10 D500-800 1110.00 合计 45.85 3482.25 (3)通沟余泥处理站 清徐污水厂内新建1座通沟余泥处理站,处理规模20吨/日,投资400万元。 (4)信息化系统建设 建设厂网一体化智慧决策平台,实现日常管理、统一运行调度、灾情预判和辅助决策,提高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和应急水平,投资1880万元。 (5)再生水厂 新增清徐再生水厂,设计规模2万立方米/日,投资2亿元。 (6)再生水管网 近期建设再生水管道20.2千米,总投资753万元,具体建设任务见下表。 表 8-2 近期再生水管网建设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长度(km) 管径(mm) 投资(万元) 1 开中路再生水管线 12.5 DN400 375 2 育青路再生水管线 2 DN400 30 3 清文路路再生水管线 1 DN600 65 4 凤仪街再生水管线 4.2 DN600 273 5 森泰大街再生水管线 0.5 DN200 10 合计 20.2 753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29条 制度保障 开展工业废水接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情况的排查评估,加强排污、排水许可管理。强化“小散乱”污水治理,建立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划分事权,落实责任,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水环境建设,系统化、社会化、专业化加强水环境的管理。推动污水管网的法制化管理,明确排水管网的管理内容,明确地块与市政以及市政多级管网相互衔接的要求。 第30条 运维保障 建立完善常态化建设管养机制。加强本地化专业化养护队伍建设,推进市政污水管网深度排查,加强非市政排水设施排查、改造、维护、管理。积极推进“厂网河”一体化专业化运维依法有序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功能,有效运用数据分析和预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废水水质进行监测。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规范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的移交行为。定期开展管网水质监测,推动排水管理进小区,按照每5至10年完成一轮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滚动摸排的要求,持续推进管网现状评估和修复工作,建立管网长效管理与考核评估机制,全面开展超使用年限、材质落后、问题突出排水设施的更新改造。 第31条 资金保障 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资金来源,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奖补支持。对能够实现自身收益平衡类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推动具备投资运营能力的市场主体参与,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或争取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对收益不足、难以实现自身资金平衡类项目,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基于全要素统筹理念,通过配套经营性资产与有收益项目,统筹构建资金平衡的建设运营模式,选择具备资金实力的市场化主体实施,或策划生态环境效益和产业效益融合反哺一体化实施的EOD项目,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政府投资基金支持。 第32条 监督保障 积极吸引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保证排水建设工程各环节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维护管理专业、高效、经济。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方案决策、建设管理,通过规划展示、建设工程公示、各类媒体和网络等方法和途径大力宣传建设规划和在建工程,普及公众排水知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公众参与协调各方矛盾,避免决策失误。建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员等常态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排水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提高排水建设水平。 (来源: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4-04-11) “......第28条 近期建设项目......(5)再生水厂......新增清徐再生水厂,设计规模2万立方米/日,投资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