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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2贴 | 9924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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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6-山西省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3/4/29 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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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政办发[2012]16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吕梁市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适应国家对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和污染减排约束指标的新变化,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根据《山西省色生态工程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1〕100 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的通知》(晋环发〔2012〕6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净空、净水、减排”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 ,2012 年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以治污减排为主线,以绿色生态工程为载体,以“净空、净水、减排”三大工程任务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生、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城乡生态化建设进程,全面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净空工程目标:到2012 年底,文水县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吕梁市区及其余 11个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滩,优良天数保持在 90 %以上;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净水工程目标:文峪河、磁窑河、三川河、岚河、汾河吕梁段、岚漪河、蔚汾河、漱水河、双池河、屈产河各省控、市控断面,出境断面,跨界考核断面,共 26 个断面。其中,岚县曲立断面,交城岔口、野则河、北峪口断面,离石沙会则断面,柳林寨东桥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其余断面均达到地表水 V 类标准。

减排工程目标:在 2011年的基础上,全市二氧化硫减排 2 % , 化学需氧量减排 1.3 % ,氨氮减排 1 % ,氮氧化物零增长,烟尘和工业分成分别减排 3 %。分县(市、区)指标按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值考核。

三、工作重点及实施范围

净空工程以吕梁市区及 12 县(市)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在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环境质量大整治,重点解决城中村燃煤污染、小区锅炉燃煤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组织实施建成区范围内污染企业搬迁;继续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净水工程以吕梁市辖区范围内的文峪河、磁窑河、三川河、岚河、汾河吕梁段、岚漪河、蔚汾河、锹水河、双池河、屈产河为重点,涉及全市 13 县(市、区)。

减排工程分别对 13 县(市、区)进行考核,同时对承担减排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等工作任务的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建设部门等单独进行考核。

四、整治时限及步骤

第一阶段( 4 月 5 日前)调查摸底,制定行动计划。按照工作任务,在认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 4 月 6 日至 11月 30 日)强力推进,集中治理。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财力开展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 12 月 1 日至 31 日)验收总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先期进行自查验收,查遗补缺,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并分类排队,通报全市。

五、工作任务

(一)净空工程重点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城中村原煤散烧污染问题。全力推进城中村整体改造,通过扩大集中供热和调整能源结构,取缔城中村土小锅炉,解决原煤散烧污染问题。吕梁市区建成区内城中村燃煤采暖改接集中供暖率达 80 %以上。

2、扩大集中供热、供气覆盖率,解决市(城)区原煤散烧污染。全力加快城市热源、气源和管网工程建设,扩大吕梁市区及 12 个县(市)集中供热、供气覆盖率。吕梁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 81 %以上,集中供气普及率、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覆盖率均要达到省绿色生态工程考核要求。对纳入城市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的燃煤供暖锅炉,必须在10月底前拆除;对建成区暂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要在 10 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要强化对燃煤营业性炉灶整治,在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洗浴中心、酒店、宾馆、干洗店等营业性服务行业一律禁止燃用散煤,强制使用电、煤气、液化气、固硫型煤等清洁能源。同时,要统筹规划,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气化吕梁”建设步伐,从落实气源和布设管网入手,全力解决热电联产用气、居民用气、工业用气等方面的需求,努力提高清洁能源覆盖率和使用率。

3、制定切实可行计划,加快建成区内污染物排放企业整体搬迁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坚决推进城市规划区内污染企业整体搬迁,并严禁新建污染企业。吕梁市区规划区内的东义煤气化公司按省要求在2012年9月底实施关停。吕梁市区煤气改用天然气工程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投运。

4、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各县(市、区)要继续强化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城市建成区内工业企业和燃煤设施现场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2次,对城市周边地区工业企业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及城市周边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发运站,要依法采取停产治理措施。

5、严格落实管理措施,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落实环境监管措施,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城市建成区内的建筑工地要按有关规定设置围挡,严禁敞开作业;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定期对围档落尘进行清洗;采取建筑工地道路硬化、主体施工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车辆出工地全清洗等措施,确保施工工地内外环境清洁;建筑物拆除必须边拆除、边洒水、边清运渣土,暂时不能清运出场的,要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6、加强机动车管理,控制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污染和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进一步加强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污染监管,重点查处在运输砂子、石料、土方、煤炭和垃圾等粉状物过程中不按规定遮盖和沿途泄漏抛撒行为;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排气的监测,严格控制排气污染;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淘汰黄标车及报废车辆,加快对排放不达标车辆更新换代。从2012年4月开始,转入我市的外地机动车,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第三阶段控制要求(简称“国Ⅲ”标准),对“国Ⅲ" (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二)净水工程重点任务
1、实施范围内所有涉水工业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做到生产废水闭路循环或达标排放。
2、向河道排水企业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总排放口安装水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监控污染因子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控制在总量要求之内,不得超标、超量排放。
3、关停取缔河道两侧所有非法酿造、造纸、化工、屠宰、食品加工等环境违法企业。
4、河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粪便、尿液要集中收集,做到无害化处置。流域河道内及沿岸 500 米范围内的工业废渣要实现安全处置,生活垃圾要全部清运到垃圾处置场所。
5、严禁在河道内乱采滥挖,取缔河道内违法的各类生产设施。
6、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孝义城南污水处理厂11月底建成投运,汾阳杏花村镇、文水胡兰镇建成投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酿酒、屠宰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交城夏家营工业区、离石大土河工业区、柳林高红工业区(接纳薛村镇生活污水)建成投运综合污水处理厂。
7、加大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建成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要分别达到:吕梁市区80%以上,孝义、汾阳、柳林达到70%以上,交城、文水、岚县达到67 %以上,中阳、方山、兴县、临县达到50%以上。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标准。

(三)减排工程重点任务
1、强化责任落实。一要落实政府主管责任,切实履行“地方政府对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负总责”的责任,统筹部署、合理协调、科学分解任务。二要落实部门联动责任,环保部门牵头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市县两级发改、财政、住建、公安、农业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推进重点工程。要突出抓好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主要污染物削减措施:列入省燃煤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改造任务的电厂必须按期完成,逾期未完成将采取停产措施。所有水泥生产线必须进行烟气脱硝限期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新建燃煤机组必须配套建设脱硝脱硫设施,新建钢铁烧结机、燃煤锅炉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列入减排标杆项目计划的钢铁企业必须完成脱硫设施建设。烟尘和工业粉尘方面,电力、建材行业要安装布袋除尘设施,电力行业烟尘排放浓度需稳定达到30mg/立方米以下。建材行业各生产设备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得高于50mg/立方米。
要积极推进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脱氮除磷能力,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浓度均达到一级 A 标准。
3、实施末位淘汰。要紧紧围绕改善空气质量这个中心,将“拔烟囱、拆锅炉、搬污染源”作为重点,将严重污染空气质量的落后生产设施一网打尽,确保按期限完成关停取缔任务。审批核准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以关停淘汰到位为前提。
4、加强减排监管。要强化减排调度,按月实施调度、按季进行分析、半年组织核查、年终考核公布。对工作不落实、减排进展缓慢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企业进行警示,直至关停。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公示超标超量排污企业。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国控、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必须全部领取排污许可证,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加强市、县政府减排绩效考核奖惩,对完成污染减排成绩突出、空气质量改善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空气质量恶化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通过严格减排监管,确保工业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空气质量改善攻坚做贡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志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雪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若东 市住建局局长
刘玉云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靳佩荣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真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海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志刚 市经信委主任
闫建科 市财政局局长
任秉滇 市水利局局长
刘凤平 市林业局局长
高 堂 市农委主任
相高峰 市工商局局长
赵权中 市质监局局长
贾永岩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新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黎平 市物价局局长
田青海 市统计局局长
高学义 市商务局局长
吴俊平 市煤炭局局长
牛廷相 市科技局局长
贺兴国 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李小明 市园林局局长
杨 杰 吕梁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王三伟 地电吕梁分公司总经理
郭晓频 吕梁日报社社长
闫东海 吕梁广播电视台台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玉云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对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负责组织对各县(市、区)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工作的督促和考核;负责组织各项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的调度和报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内环境质量改善负责,并以此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责任,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市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山西省绿色生态工程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1〕100号)中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市监察局负责对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中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严把立项审批关,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立项和审核备案,市经信委负责对列入国家淘汰名录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实施淘汰,组织所辖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市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对阻挠干扰环保执法的不法行为予以打击。

市财政局要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多渠道筹资,集中财力,支持集中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绿化、硬化等重点项目,并保证相关部门的执法经费。

市住建局负责吕梁市区城市集中供热、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建筑施工、城市垃圾、道路扬尘等污染进行控制;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运行监管工作,负责对市区裸露地面进行硬化绿化;负责督促本系统环境质量整治相关工作的落实。

市水利局负责督促落实吕梁市区周边的水土保持工作,依法封堵向河道排污的非法排污口,严厉打击河道内违法乱采滥挖行为。

市环保局负责提出全市环境质量整治的任务指标、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组织本系统依法对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环境质量整治进行统一监管;要强化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督促污染源单位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按月统计和通报各县(市、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按单月通报各县(市、区)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情况。

市林业局要加强城市规划区周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建设。

市农委要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管理,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市质监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油质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要对实施关停取缔的企业依法予以吊扣证照。市园林局要加大“三山”绿化工程力度并向外延伸。

市交警支队要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照《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定期检测工作的通告 》(吕政告〔2009〕7号)和市四部门联合发文《 吕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吕环发〔2009〕86号)文件要求,加大对机动车污染控制检查力度。

市、区两级部门要对实施关停取缔的设施依法予以断电。

吕梁日报社、吕梁广播电视台要全面对环境质量改善攻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及时予以曝光。

(三)制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及工作职责,认真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的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量化指标、明确责任、细化时限,保证整治任务的顺利推进。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的整治方案务于2012年4月5日前报送市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四)强化工作调度

市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按月调度工作情况,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市、区)行动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确定工作调度负责人,每月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简报,每季末报送阶段性总结报告,11月底报送年度总结报告。

(五)加大问责力度

在行动期间,市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由吕梁市环保局负责每单月对流域范围内县(市、区)出入境断面监测一次,对各县(市、区)的工作绩效实施月考核、季通报、年排名。对年度排名最后一名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能按期完成流域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环境质量状况恶化的将实行“区域限批”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环境空气质量发生显著改善,跨界断面水质达到整治标准的,在全市通报表扬并视改善程度市政府将给予县(市、区)政府100-300万元奖励。

附件:吕梁市绿色生态工程“净空、净水、减排”三大任务2012年度考核指标表(1-2)(详文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攻坚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04月01日 印发

“......6、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孝义城南污水处理厂11月底建成投运,......”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4-10-11 9:36:0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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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10/11 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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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4-10-10
截止日期: 2014-10-31
招标编号: ST1411001410080303

1、招标条件:山西省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吕发改资环发【2014】373号、晋发改资环发【2014】1326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总投资约120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当地政府筹措解决,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直接投资给予适当支持。招标人为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⑴ 项目编号:ST1411001410080303
⑵ 建设规模: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按2030年设计,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确定为5万吨/日。分期建设,近期(2020年)规模确定为3万吨/日。
⑶ 建设内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O生物反应池、鼓风机房、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中途提升泵房、混合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加药加氯间、污泥脱水系统、除臭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敷设污水管网1.05公里、附属工程等。
⑷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
⑸ 建设地点:位于吕梁市离石区高家沟、马茂庄、岐子沟三村交界处。
⑹ 服务周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师或结构师注册证(国家级)、开户许可证原件(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递交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肆份)。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lcftxw)报名,并持回执同时在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吕梁项目部(吕梁市滨河南东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9时30分前,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9343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103582181
传 真:0358-826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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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2014-10-31
招标编号: SK1411001410080302

1、招标条件:山西省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吕发改资环发【2014】373号、晋发改资环发【2014】1326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总投资约120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当地政府筹措解决,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直接投资给予适当支持。招标人为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⑴ 项目编号:SK1411001410080302
⑵ 建设规模: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按2030年设计,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确定为5万吨/日。分期建设,近期(2020年)规模确定为3万吨/日。
⑶ 建设内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O生物反应池、鼓风机房、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中途提升泵房、混合反应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加药加氯间、污泥脱水系统、除臭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敷设污水管网1.05公里、附属工程等。
⑷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及相关服务。
⑸ 建设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高家沟、马茂庄、岐子沟三村交界处。
⑹ 勘察周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岩土工程师注册证、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并递交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肆份(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lcftxw)报名,并持回执同时在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吕梁项目部(吕梁市滨河南东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9时30分前,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9343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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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开标时间:2014-11-05
 
招标方案核准号:2014-0592

工程名称: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设计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5日

中标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2191300.00元
服务周期:30天    

公示截止时间:2014年11月7日

招标人: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9343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103582181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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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勘察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K1411001410080302 
资金来源:省内各级政府资金 
招标方案核准号:2014-0592
工程名称:吕梁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勘察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5日

中标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339872.00元
服务周期:20天    

公示截止时间:2014年11月7日

招标人: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9343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路鑫田写字楼101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103582181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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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张广勇主持召开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选址变更协调推进会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7月2日讯)2015年6月30日,吕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广勇主持召开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选址变更协调推进会议,市城管中心、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址所在地柳林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李家湾乡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广勇在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和建议后,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污水处理厂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重大民生工程,市、县、乡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重点,加快推进。二是原则同意市污水处理厂变更为第三选址,即柳林县李家湾乡梁家会村(三川河北岸),市城管中心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要尽快开展工作,尤其是抓好总体规划,尽量一步到位,适当超前,着眼于城市20年发展的需要。三是根据选址变更,市直相关部门要尽快安排专人办理有关手续,由城管中心牵头衔接,环评、选址立项、防洪评价等要成立班子,同步推进。四是柳林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围绕大局,搞好服务,全力保障工程顺利推进。五是多渠道解决好资金保障问题。通过政府投资、争取上级支持、市场招商和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六是管网收集与污水厂建设要同步推进。

(来源:吕梁日报,作者:实习记者王卫斌,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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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山西省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
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
中 标 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 标 价:4950000元
服务周期:50天

公示截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

招标人: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碧水路
联系人:王存兵
电 话:1393580189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滨河东路(南段)76号8幢2单元17层1701号
联系人:薛先生、王先生
电 话:18535859834、18222240774

二0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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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6-02-24
截止日期: 2016-03-18
招标编号: ZKFW2016-07B-003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其所需山西省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咨询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ZKFW2016-07B-003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新建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李家湾乡梁家会村南、李家湾村以西、三川河河岸北侧,占地面积5.8公顷(合87亩)。项目总投资22898.98万元。项目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设计规模为远期50000m3/d、近期30000m3/d。
2、采购范围:①编制实施方案;②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③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④项目社会资本采购;⑤PPP协议文本编制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时间:①咨询服务: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②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具备采购条件后60日内完成。
4、采购预算:688000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社会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山西省财政厅公布的《山西省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中的管理类咨询机构,具备政府采购资格。
3、熟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服务和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能力,并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项目案例。
4、在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方案设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合同制定、管理咨询等业务能力。
5、拥有熟悉经济、财会、金融、工程等方面工作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拥有法律、采购、市政、环保等领域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或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山西省PPP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中的管理类咨询机构。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法定节假日不发售)。(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久安路祥和小区3号楼5单元4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七、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北川河东路346号北方大酒店7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市区滨河南东路利祥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58-8212721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
账 号:141000692018010021612
邮 编:030002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51-2772553、15935196888
传 真:0351-277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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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6-06-21
截止日期: 2016-06-28
招标编号: YXT-2016-113

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吕梁市第二污水厂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YXT-2016-113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吕梁市第二污水厂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

三、采购预算:5894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分两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元) 主要采购内容
一 施工图审查 项 1 309900.00 施工图审查
二 预算编制 项 1 279500.00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1包:签订合同后10日内;2包:签订合同后15日内。
4、成果提交地点: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五、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1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市政二类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 报价人须具有同类型图审业绩;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 报价人须具有同类型造价咨询业绩;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9:00)
2、发售地点: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城项目部(交城县学府苑2号门面房)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谈判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国贸大酒店九层会议室。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
2、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国贸大酒店九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采购单位: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市区马茂庄菜市场对面(高架桥底)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93580189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交城县学府苑2号门面房(新交中南大门对面)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358-3510209

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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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吕梁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等事宜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3月3日讯)2017年3月1日,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两违”集中处置、市区公共自行车及充电桩项目等事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广勇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城管中心、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柳林县等负责人对项目工程建设准备情况以及“两违”集中处置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全市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投资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凝聚共识,全力攻坚克难,做到依法推进、科学推进、快速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简化决策程序,明确专人负责,为项目推进提供服务保障;要严格依法依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城管中心作为建设责任主体,要切实担当,所涉及的市、县、乡、村要层层分解任务,做好做实群众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开工,按时保质建成。
  
会议要求,开展“两违”集中处置是为了有效遏制我市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简称“两违”)行为,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要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处置的总体思路,要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处置流程、明确处置时限、明确具体工作细节,加快处置进度,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来源:吕梁日报,作者:记者任昱,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7年3月2日)

“......会议指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全市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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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PPP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吕梁市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PPP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PPP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TXZC-2018-038

三、招标内容:
1、服务范围:对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拟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咨询和项目全过程服务 。
2、服务内容:吕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提供具体PPP项目实施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初步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助政府组织对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起草PPP合同体系、全程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谈判与签约,提供财务、政策、法律等全方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壹佰贰拾贰万元整 ¥1220000.00元
4、咨询服务在目标项目咨询协议签订后90日内完成。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社会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入选中国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并熟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服务能力,并在国内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两项污水处理或相近似的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并入选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同时经相关部门批准)
3、拥有熟悉PPP项目咨询领域相应资质的专家或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开户许可证、中国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截图、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的咨询合同及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叁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法定节假日不发售)。(北京时间09∶00-12∶00,15∶00-18∶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莲花广场(永宁国际北高层)一号楼四单元8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七、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莲花广场(永宁国际北高层)一号楼四单元802室

采购单位: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路利祥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58-8212721

采购代理机构:吕梁市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莲花广场(永宁国际北高层)一号楼四单元802室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935431778、1783541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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