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市发改审批字【2014】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昔阳县污水处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1.5万立方米/日,中水回用1.2万立方米/日。 2.3 投资额:项目总投资1983.71万元。 2.4 建设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污水处理厂原址及东侧。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 第1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第2标段:工艺设备采购; 第3标段:活性砂滤池成套装置采购; 第4标段:机电配套设备采购; 2.6 工期: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2.7 质量要求: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 ① 投标人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② 投标人注册资金:第2标段1000万元以上;第3标段、第4标段500万元以上; ③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近3年内的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和运营业绩; ④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并保证其所拟提供产品的正常运行能力; ⑤ 第4标段投标人具有与活性砂过滤器相关的专利; ⑥ 生产厂家或授权书代理商; 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证书; 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 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中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二楼(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报名。 4.2 报名时携带: 第1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办理)。 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提供)或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书)、专利证书。 4.3 上述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到山西金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次中都北路中元写字楼312室)购买招标文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第1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昔阳县污水处理厂中心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县城 联系人:赵建中 电 话:0354-415816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金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中都北路中元写字楼31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54-3036556 监督电话:0354-3201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