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BOT及BT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招标人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现对阜阳市颍州、泉北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及南照淮河取水工程净水厂和取水口工程BT项目打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泉北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及南照淮河取水净水厂和取水口工程BT项目 2、项目编号:FZGY-GCYZ20130003-1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招标人: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资金来源:颍州、泉北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和南照淮河取水净水厂和取水口工程BT模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颍州污水厂项目位于济广高速与颍河右堤交汇处的东南角;泉北污水厂项目位于老阜太路以东,杨庄以西,泉颍变电所以北。南照净水厂项目位于三十铺镇南小岳庄南侧郝寨东侧,取水口位于南照镇济广高速上游1000米处淮河干流,洪家园以西,淮河大堤以北。 2、项目简介: 2.1 颍州污水厂厂区BOT项目一期日处理污水10万吨,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²O+滤布滤池+紫外消毒作为主体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2 泉北污水处理厂厂区BOT项目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3万吨,建设工艺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出水水质按《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级标准。 2.3 南照淮河取水工程净水厂和取水口BT项目一期取水规模40万吨/日,净水厂规模15万吨/日出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原水水质地表三类水体,短时四类;净水工艺“预处理+强化常规处理+深度处理” 。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BOT特许经营期限:30年(不含建设期) 5、方式:污水处理项目由中标的项目法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颍州、泉北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T项目中标人负责南照净水厂和取水头工程的融资、建设、移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2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并从事BOT或TOT投资的日处理10万吨以上(含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以上(含1座)(需提供特许经营协议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2、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截止到2011年年底投标人年度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净资产不低于3亿。 3、投标人需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污水运营甲级资质和市政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不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等。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融资能力。 7、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执行阜招管(2012)2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报名工作:有意参加本项目投资人,请携带下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如下资料的报名文件(授权代表逐页小签、正副本标识)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甲级运营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3、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4、其他证明其符合招标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5、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6、报名时间: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2月1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25(北京时间,下同); 7、购买地点: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356号) 招标人: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路建设大厦13层 联系人:王雪峰 电 话:0558-2161559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阜阳颍州区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 联系人:荣海强 电 话:0558-239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