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招远市委、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加快“生态招远、美丽金都”建设步伐,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现就2013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优化产业结构取得较大进展,三次产业比例趋向合理,生态工业、生态农业不断发展,能源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单位生产总值能源资源消耗以较大幅度下降。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成区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持续下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森林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幅提高。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城乡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泥实行无害化处置,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统一管理,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安全隐患基本消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文化建设日趋活跃,开展生态文化研究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活动,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倡导生态伦理道德,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推广环保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 按照《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严格落实功能区发展定位,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资源环境管理政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任务,科学修订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盘活土地存量,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统筹城乡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综合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淘汰计划,稳妥推进计划外落后产能淘汰和小企业关闭工作。深入实施黄金产业转型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8.4%。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重点发展风电、光伏、核能、生物质发电等清洁电源,加快大唐、国电等项目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按期推进。 (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 加快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大对工业高耗能装备和工艺技术的改造力度,重点做好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高效节能通风机、高效节能清水离心泵、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等节能惠民工程推广工作,2013年万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3.7%。推行节约用水,促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全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73亿立方米以内。推进中小型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31万亩,扩大改善水浇地5.42万亩。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双塔食品“豆类加工循环产业链综合利用”、招金集团“山东黄金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粉丝加工、黄金生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全市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和生产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争取全市8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 培育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加强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发展循环农业基地3万亩。新建农村户用沼气500户、大中小型工程沼气7处。全面推广使用太阳能,年内推广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测土配方施肥50万亩,建成果业(蔬菜)生态示范园6处,推广应用杀虫灯3万亩,增创“三品一标”认证10个,绿色食品认证基地总面积达到16万亩。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持续举办“城市月月休闲汇”活动及好客山东贺年会、休闲汇活动,精心打造黄金文化游、海滨海上游、森林度假游、温泉养生游、乡村生态游、文化体验游等特色休闲旅游品牌。加强乡村生态旅游发展的科学指导,力争创建2个省级旅游强镇、2个省级旅游特色村、1个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积极参与烟台市10大最美乡村系列评选活动,打造乡村休闲品牌。全力打造滨海旅游度假区,推动罗山黄金文化旅游度假区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 (三)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扎实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各镇(街道、区)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初步实现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同时加快推进各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评选及建设活动,继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对生态文明示范区、示范村建设进行一体规划,完成八大生态文明示范区总体策划和规划设计,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重点围绕金水湖(蚕庄)、滨海(辛庄)等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20个左右生态文明示范村,争创“山东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县(市)”,基本达到省级生态市标准。 搞好各类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严格保护重要区域生态功能。加强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快龙王湖景区、滨河公园、金龙河公园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以龙王水库、金泉河、金龙河、罗山河和罗山黄金文化旅游度假区为单元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 深入开展植树造林,围绕“库、河、渠、海、山、村”六大区域,实施水库水源涵养林、沿河流域生态林、胶东输水干线防护林、沿海岸线生态防护林、特色优质经济林、绿化示范村建设等六大造林工程,完成造林2.3万亩,建设市级造林绿化示范基地3处、镇级造林绿化示范基地11处,创建烟台市级绿化示范村17处,建设集体生态林场10处。 加快水生态工程建设,抓好南水北调续建配套工程、勾山水库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潮海堤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12个小流域综合治理、界河孙家河段治理、龙王水库周边绿化及水土治理,提高我市抗御水旱灾害和保障水资源供给能力。以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为平台,建成市级防汛预警中心1处、镇级防汛预警分中心14处、村级山洪灾害预警终端100处,实现水务、气象、国土等部门防汛信息共享。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对矿区地面塌陷、破损山体、湿地、水土流失区域和海岸带等生态受损区域的治理修复,恢复区域自然生态功能。矿山开发破坏土地恢复治理率、“三区二线”可视范围破损山体治理率均达到60%。 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积极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和气象、水文、地质、海洋、林业灾害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覆盖全市,能够实现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和应急现场三方信息实时共享的环境应急指挥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赤潮、绿潮、风暴潮等应急预案,做好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着力解决影响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强化水污染防治,实施金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市区和开发区排污管网建设,取消污水直排口,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4.35%,氨氮排放总量下降5%。实施界河重点流域深度综合整治及双塔食品、三嘉粉丝等重点水污染源治理提标改造工程,消除劣V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和畜禽养殖进行集中清理。 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重点行业污染减排,推进玲珑热电、招远市热电厂脱硫DCS中控系统完善和烟气旁路拆除工作,实施招源硅胶、双塔食品等燃煤锅炉脱硫建设,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上年减少2%。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率和标志发放率均达到80%以上。开展2005年前注册运营黄标车的淘汰工作。从建筑工地、道路、堆场等源头入手突出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开展PM2.5监测及数据发布,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保持90%以上。 深入开展铅蓄电池、黄金冶炼等涉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防控企业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严格化学品生产监管,切实防范化学品污染事件。 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抓好7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镇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6座、简易式垃圾中转站350座。加强农村河溪池塘清洁整治,实施66个村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以镇域主干道路、河道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清除农村“四大堆”,开展空心村、空心户治理及农村危房改造,拆除街巷两侧违章建筑物,改善农村生活居住环境。深入推进农村改厕、改灶、改圈,搞好村庄“四旁”绿化、公共场所绿化和庭院绿化,保持村容村貌整洁美观。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备案养殖场(小区)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比例达到100%,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同时,严格控制在重点区域、流域、敏感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坚持陆海统筹,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成立海洋环境监测站,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建立海陆统一协调机制,抓好陆源污染物排放的源头治理和陆源入海口的监测,避免污染事件发生。发展海洋生态养殖,加快招远海洋牧场示范工程及现代渔业产业区建设,实现规模化开发、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开展渔业资源修复养护,争取增殖放流资金150万元,放流水产苗种4000万单位。 (五)加强生态保护科技创新 把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科学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工程,鼓励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全面提升生态保护的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 依托国家电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招远电子信息材料产业基地、中国黄金产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等三大国家级创新服务平台,加强环保技术供需对接、产品孵化、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支持。 (六)大力培育和繁荣生态文化 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推动建立富有招远特色的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和生态伦理观。 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鼓励生产者提供绿色、放心、满意的日常生活用品,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广泛使用清洁能源、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落实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政策。大力引导绿色消费,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持续开展“无车日”活动,倡导绿色出行,更多地选择非机动车、公共交通出行。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机制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市场准入标准、强制性能耗标准、土地投入产出强度标准和环保标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促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规定,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招远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前置审查规定》(招政办发〔2011〕47号),建立健全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坚持日常监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开展上下联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采取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定期通报、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整治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突出环境和生态问题。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考核镇(街道、区)及有关部门工作实绩的依据之一,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完善生态建设投入保障,从2013年起,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发挥好引导激励作用,生态环保专项支出增幅不低于经常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及时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产业项目给予财政补助。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一是细化分解任务。按照2013年任务目标安排,对各自承担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二是加快推进落实。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对具体项目、量化指标和工作事项制定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跟上调度,全力落实。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加大在政策、资金、技术、土地供应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齐心协力推进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市委、市政府每年将召开一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总结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文化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和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畅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敢于亮短揭丑、大胆曝光,对阻扰甚至破坏生态文明建设、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从严查处,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建设的良好氛围。年内,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内有关媒体开辟专栏、专题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报道,配合做好烟台市“生态文明建设城乡行”专题采访报道活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考核监督。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督办各责任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问题解决和任务完成,并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区)、市直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对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对定期考核不合格、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要约谈相关镇(街道、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招远文明网,2013-6-24) “......强化水污染防治,实施金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