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3-06-18 截止日期: 2013-06-24 新疆乌鲁木齐市雅玛里克山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BOT项目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BOT招标条件,现由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林业园林管理局委托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及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名称:新疆乌鲁木齐市雅玛里克山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BOT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雅玛里克山。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由中标人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且无任何债务纠纷,移交给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初步定为25年。 四、项目工程范围: 1、新疆乌鲁木齐市雅玛里克山污水处理厂现有污水设计处理能力为5.0万m3/d,进行改扩建后污水设计处理能力达到7.5万m3/d。 2、改扩建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 改扩建一级泵站,使一级泵站直接输送污水到四级泵站。 2) 改造并更换部分一级泵站到四级泵站的管线。 3) 改扩建四级泵站。 4) 改扩建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工艺采用“改良A2/O工艺—多段多级AO工艺”+砂滤池;污泥采用浓缩脱水一体机;除臭采用“CYYF城镇污水厂全过程除臭工艺”。改造初沉池改为二沉池、曝气生物滤池为砂滤池。 5) 原清水池、鼓风机房、五级提升泵、变配电室充分利用。 6) 新建回用输水管线及3.5万m3蓄水池。 7) 改造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自控仪表等相关内容。 五、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531715亿元(按初步设计说明),改扩建工程完成后污水处理设计总规模为7.5万m3/d; 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杂用水水质——城市杂用水水质》GB 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的要求。项目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总余氯和粪大肠菌群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要求。 六、报名资格条件: 1、境内企业须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境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生活污水)。 2、境外企业须是根据其所在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境外企业净资产不得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要求报名人其中国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具有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生活污水)。 3、具有良好的资信证明、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能承担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 4、具有相应数量的,经验丰富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主要人员需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5、具有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工程运作和相关业绩经营:目前经营业绩和经营行为良好;在近5年内,具有建设、运营、管理日处理累计总规模50万吨及至少1个10万吨日处理规模(含10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项目的经验、且已成功运行2年以上。 七、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证书原件(生活污水)、近五年污水处理BOT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银行财务状况证明文件等(以上资料另附二套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4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栋9楼。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林业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张新 电 话:0991-453532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9层 联系人:强红辉、唐建林、范新铭 电 话:0991-8812233、8865500 传 真:0991-8838530 电 邮:zhaobiaogl@163.com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