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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2贴 | 9924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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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2-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2013/2/19 3:14: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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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5-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648&classid=858

8868-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5339&classid=858

南京市减排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形成资源环境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确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支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
(二)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核心任务。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30万吨/日,所有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万吨/日规模以上以及太湖流域地区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主城区及县城镇达到95%以上,其它镇街建成区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中水回用能力达到35万吨/日,中水回用率15%以上;污泥处置能力达到1350吨/日,污泥100%规范处置,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
......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8、2013年底以前,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15万吨/日)、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9、2014年底以前,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万吨/日)、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万吨/日)、铁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政府配合。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0、2012年底以前,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6月以前,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11、2012年底以前,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12、2013年底以前,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六合大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13、2013年底前,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14、2014年底以前,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5、加快推进郊区县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4年底以前实现所有建制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镇街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16、2013年底以前,栖霞区八卦洲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栖霞区政府。
......

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8、全面完善江心洲、城北、城东、仙林、城南、桥北、铁北等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玄武湖流域、金川河(含南十里长沟)流域、内秦淮河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河西北部地区、城东地区等6个区域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工程。2013年前,基本完成内外金川河、玄武湖流域、河西北部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江心洲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2015年,基本完成主城226平方千米范围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相关区政府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9、完善郊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显著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水量。2015年前,各郊区县新增污水收集主次干管不少于5公里/万人,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0%。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0、2013年6月以前,完成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3年底以前,完成仙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21、2013年6月以前,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22、2013年底以前,完成桥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4年底以前,完成铁北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3、2012年底以前,完成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江宁空港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4年底以前,完成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24、2012年底以前,完成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25、2013年底以前,完成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26、2014年6月以前,完成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27、2013年底以前,江心洲、仙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10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28、2013年底以前,城北、城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12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桥北、铁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4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29、2014年底以前,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空港污水处理厂、汤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5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30、2014年底以前,浦口区珠江镇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1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31、2014年底以前,六合区雄州镇污水处理厂、大厂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2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32、2014年底以前,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1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33、2014年底以前,高淳国邦污水处理厂、新区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1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34、2012年6月前,江心洲、仙林污水处理厂共4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35、2012年6月前,城北、城东污水处理厂共4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36、2013年底以前,桥北、铁北、城南污水处理厂共2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37、2012年底以前,浦口区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38、2012年底以前,六合区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39、2012年底以前,溧水县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40、2012年底以前,高淳县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41、2013年底以前,江宁区共1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
(三)管理减排
55、严格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加强对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把出水是否达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泥处置是否规范作为污水处理厂监管的重点,把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水质监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依据之一,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中控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财政局配合,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各区县政府负责。
......


附表一:

南京市“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限
......
二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 铁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管网59.9公里 2011年
2 桥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10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1年
3 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设计处理能力15万吨/天,配套管网50公里 2013年
4 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管网50公里 2013年
5 铁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6 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7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10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8 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三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 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2年
2 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2年
3 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6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6月
4 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5 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3年
6 六合大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7 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2年
8 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3年
9 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四 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 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推进郊区县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4年底以前实现所有建制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镇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2011-2014年
2 栖霞八卦洲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0.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五 村(社区)级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每年完成50个(各郊区县各10个)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2011-2015年

六 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全面完善江心洲、城北、城东、仙林、城南、桥北、铁北等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玄武湖流域、金川河(含南十里长沟)流域、内秦淮河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河西北部地区、城东地区等6个区域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工程。2013年前,基本完成内外金川河、玄武湖流域、河西北部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2015年,基本完成主城226平方千米范围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  2011-2015年

七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完善郊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显著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水量。2015年前,各郊区县新增污水收集主次干管不少于5公里/万人,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0%。 2011-2015年

八 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2 仙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3 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6月
4 桥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5 铁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6 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九 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 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2 江宁空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3 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4 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5 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6 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7 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6月

十 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1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8万吨/天 2013年
2 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4万吨/天 2013年6月
3 城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8万吨/天 2013年6月
4 仙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3年
5 桥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4年
6 铁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4年

十一 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1 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5万吨/天 2014年
2 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3 空港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4 汤山作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5 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1万吨/天 2014年
6 雄州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4年
7 大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8 溧水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1万吨/天 2014年
9 高淳国邦污水处理厂 新增回用能力1万吨/天 2014年
10 高淳新区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十二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1 江心洲、仙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40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6月
2 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40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6月
3 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4 桥北、铁北、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20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3年

十三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1 浦口区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2 六合区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3 溧水县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4 高淳县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5 江宁区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1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3年

“......26、2014年6月以前,完成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7 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6月......”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2-19 3:13:5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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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8/31 2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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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3-08-29
截止日期: 2013-09-05
招标编号: BPK130115-01SG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3】33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916.23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9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SBR生化池、中间提升泵房、曝气生物流化池、高效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出水排江泵房、鼓风机房、鼓风机房(供ABFT池)、加药间、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及室外管道工程(最大管道直径1.42米)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4万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2、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1、使用综合评估法。
2、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投标单位的注册资本金应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的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原件;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4)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3年2月-2013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6、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规模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为同一工程。
9、本项目投资方为南京金迪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10、综合评分法详细如下:
一、投标报价:75分
以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扣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同,得满分75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过程中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分(满分4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满分2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满分2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满分2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分(满分2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6)资源配备计划1分(满分1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性、临时设施布置、施工临时道路等方案合理性1分(满分1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8)季节性施工措施,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满分2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9)对本工程重点、难点、特殊部位处理的详细方法及处理措施2分(满分2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10)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满分2分。
a、首先是项目负责人系统陈述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分值为1分。
b、其次是项目负责人针对评委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艺、工法等问题进行回答。题目为2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
三、信用评分(5分)执行宁建建监字[2012]695号文规定,信用分的分值按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总分值乘以5%带入计算。(注:首次进入南京市场的外地施工企业及当年度取得资质的本市施工企业,采用基本信用分值计算,未参评的施工企业信用分值为零),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0-5分)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8月29日16时1分到2013年9月5日16时1分为止,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十、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
邮 编:211800
联系人:高工
电 话:025-581545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12楼
邮 编:210024
联系人:李工、张工
电 话:025-83398906
传 真:025-8339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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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BPK130115-01SG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3】33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916.23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3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SBR生化池、中间提升泵房、曝气生物流化池、高效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出水排江泵房、鼓风机房、鼓风机房(供ABFT池)、加药间、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及室外管道工程(最大管道直径1.42米)、桩基工程(桩型:钻孔灌注桩和静压管桩,根数:1366根,桩长:26米)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4万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对资质的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的五倍注册资本金必须大于本工程合同估算价。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1.njcein.com.cn),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本工程设招标最低控制价: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Q1在五个球中随机抽取,1号球代表30%、2号球代表35%、3号球代表40%、4号球代表45%、5号球代表50%;K1在四个球中随机抽取,1号球代表95%、2号球代表96%、3号球代表97%、4号球代表98%)。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名的项目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现场(并将以下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复印件装订在书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原件;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4)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3年5月-2013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现场(并将以下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复印件装订在书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书面原件。
5、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6、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金额、规模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规定格式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中必须包含投标人名称及投标建造师姓名)原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原件装订在书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供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本次资格预审所涉及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B类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如投标人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申请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并将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为同一工程。
10、本项目投资方为南京金迪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11月14日17时0分到2013年11月21日17时0分为止,本公告为第3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
邮 编:211800
联系人:高工、吴工
电 话:025-581545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12楼
邮 编:210024
联系人:李工、张工
电 话:025-83398906
传 真:025-8339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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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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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今年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8万吨/日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8月26日讯)日前,我市出台《南京市2014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2014年,南京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8万吨/日,提标改造一级a处理能力16.5万吨/日,建成尾水利用能力10万吨/日,同时完成建设污水主次干管220公里、支管320公里。

根据《计划》,今年全市范围内将完成铁北污水厂二期(5万吨/日)、城南污水厂二期(2.5万吨/日)、珠江污水厂二期(4万吨/日)扩建项目,以及固城污水厂一期(0.3万吨/日)新建项目,年度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1.8万吨/日。同时完成仙林污水厂二期(5万吨/日)和高新区北部污水厂一期(2.5万吨/日)土建工程,开工建设八卦洲污水厂。

在现有污水厂提标改造方面,今年计划完成城南污水厂一期(2.5万吨/日)、铁北污水厂一期(5万吨/日)、仙林污水厂一期(5万吨/日)、珠江污水厂一期(4万吨/日)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年度提标改造一级A处理能力16.5万吨/日。此外,通过完成铁北污水厂(5万吨/日)、江宁科学园污水厂(2万吨/日)、空港污水厂(1万吨/日)、浦口区珠江污水厂(1万吨/日)及高淳区污水厂(1万吨/日)尾水利用项目,年度新增尾水再生利用能力10万吨/日,提高尾水再生利用能力。

(来源:南京日报,作者:记者张昊,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8月26日)

“......在现有污水厂提标改造方面,今年计划完成城南污水厂一期(2.5万吨/日)、铁北污水厂一期(5万吨/日)、仙林污水厂一期(5万吨/日)、珠江污水厂一期(4万吨/日)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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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014]48号 NJHW-141906

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金迪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南京金迪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珠江污水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BOT)项目所需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项目批准文件编号:浦发改字[2014]48号
3、项目名称:南京金迪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珠江污水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BOT)项目
4、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合村
5、公告标段名称: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6、招标数量:一批
7、资金来源:自有
8、招标内容及规格:污水处理设备一批

二、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⑴ 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③ 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提供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④ 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各项认证证书原件) 
⑵ 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2011年12月1日至今已履行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日处理污水量在4万吨/天及以上的同类污水厂成套污水设备用户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设备明细、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并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⑶ 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②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③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 投标人的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⑸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拟选派项目经理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
2、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8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
2、发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12楼1215室。
3、招标文件售价:1000.00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2日上午9:3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5室。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投标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招标人:南京金迪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25-58257866

代理机构: 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12楼1215室 
联系人:姜工、李工
电 话:025-83398915/6/7/8转215分机
传 真:025-8339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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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通水试运行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7月1日讯)2015年6月30日上午10点16分,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通水试运行。

该工程采用BOT模式,由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南京浦口水务集团受区政府委托负责监督管理。

工程竣工后,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由每天4万吨提高到8万吨,出水水质也由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

(来源:金陵晚报,作者:通讯员夏加华、胡志强、记者杨洋,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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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的绿化工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BPK130115
项目名称: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
标段编号:BPK130115-02SG
标段名称:珠江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南京金迪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房建工程
发包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中标单位名称: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邹飞 
中标价 (万元):100.720032
中标工期(天):60
中标时间:2016年5月25日
工程地点: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专业内容: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邹飞 项目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00486991
技术负责人 樊婧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耿猛 施工员  
施工员 贾凯 施工员  
施工员 张琪 施工员  
安全员 丁晓 安全员  
安全员 陈实 安全员  
质量员 朱田 质检员  
质量员 潘林昕 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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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12/3 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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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水务取得南京浦口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一期

2016年8月24日,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光大水务”或“公司”),一家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为主业的环保集团,在新加坡宣布取得南京浦口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BOT项目(“浦口工业污水项目”或“项目”)一期,并将与江苏众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众博”)通过其各自的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其中光大水务占股60%,江苏众博占股40%。项目公司将负责投资运营浦口工业污水项目一期。

项目将主要服务于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南京集成电路产业集中区,总合同规模为40,000立方米/日,将分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的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日,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特许经营期20年,涉及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200万元,出水水质执行国家一级A标准,预计2017年6月建成投运。

光大水务执行董事兼董事长王天义表示:“光大水务早前已先后取得南京浦口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二期及升级)、南京六合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二期)和南京浦口中水回用项目,总设计处理规模达140,000立方米/日,是次取得浦口工业污水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光大水务在南京市的水务项目规模,增强光大水务在南京市及周边地区的品牌影响,工业污水处理对公司拓宽业务范围也具有战略意义。光大水务将继续秉承卓越的工程品质、一流的技术标准、高效的管理作风,为促进南京市和江苏省的经济发展、构建绿色生态贡献力量。”

(来源:证券日报,作者:记者闫立良,2016-08-25)

“......光大水务执行董事兼董事长王天义表示:“光大水务早前已先后取得南京浦口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二期及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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